一、严格审查,履约到位
目前合同种类繁多,数量大,主要涉及到工程、设备安装、设备采购、承包、运输以及劳务合同等。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按照重大合同、重要合同和一般合同的分类特点进行严格管理。今年以来已经完成签订的合同60余份(不包含未回收部分),标的额达1000万余元。面对合同类型多,标的额大,履行周期长等特点,从维护公司的经济利益出发,凡是涉及到的重大经济合同均由业务部门参与洽谈、起草,并报公司研究确定,最终由公司审批签订,杜绝了在合同、信用工作中可能发生的职责不清,职权不明的问题。在合同招投标过程中,合同条款按照标段特点进行专项设臵,在招标结束后,再根据中标人在投标阶段的各种承诺和方案特点全部写进行合同条款中,并且在合同谈判前做好市场调查工作,做到严把法人资格关、个人身份关、合同条款关、履约能力关、资信等级关、担保能力关。由于重视合同在经济工作中的重要性,在履行合同方面争取了主动性,至今没有发生一起合同、信用事故,未出现一笔合同纠纷,做到了合同、信用管理工作“零失误”。
二、完善建设,提高水平
编制完成《合同管理办法》、《经济合同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合同管理标准作业流程指导书》,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实际运行需要,结合公司的行业特点多次进行修改、讨论,确定了合同全面管理、全程控制、分工协作的原则,完善了各类合同的签订、审批、履行、变更和解除等流程,对合同基础管理、合同责任等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和责罚也作了详细的规定。另外为使合同管理做到了有人负责、有据可查,设立了合同管理员,主要负责合同保管、分发、统计和归档的工作。同时重视建立健全合同台账工作,注意保持合同档案的完整性(合同档案包括招投标文件到合同文本、重要的会议纪要等与合同相关资料),按时更新合同履行情况,以便能及时、准确地提供统计数据和有关资料,为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
三、规范管理,杜绝风险
按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合同管理工作,所有合同条款、签订手续和形式均由签订部门管理,并确保程序合法,杜绝了不完善和不合法的合同的出现;依法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中出现的问题,会同合同承办人员办理有关合同文书,建立合同档案,有效制止了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行为;在对外签订合同时一律使用合同示范文本,针对不同的合同类型,根据公司编写的常用合同文本,完善的合同文本的运用,结合签订审批流程、授权委托制度的推行,使得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极大地降低了合同的法律风险。
四、存在的不足
今年无论是合同管理,还是档案管理总的来说比往年有了明显的进步,但客观地讲,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合同法律相关知识需要进行进一步学习;二是完善合同履行制度,对需罚款的情形应当告知相关部门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三是明确各级合同业务员几个主管部门职责,进一步提高审查质量;四是合同管理还需进一步细化,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完善。
根据《xx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甬府法发〔20xx〕33号)要求,鄞州区法制办认真梳理我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包括下属事业单位或国有投融资公司)制度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查找短板,为下一步落实整改措施,提高合同管理质量打下扎实基础。现将我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综合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合同管理工作主要做法
(一)抓制度、重实效,着力构筑合同管理工作制度保障
根据鄞州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实际,重新修订《鄞州区行政合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的《办法》调整了合同审查范围,并明确合同的签订、合法性审查、备案、清理、纠纷发生及处理等一系列程序和要求,强化合同档案管理,规范操作流程。《办法》规定对镇乡街道、区政府部门(包括下属事业单位、国有投融资公司)对外签订的5000万元以上的合同纳入前置合法性审查的范围。针对有些单位没有建立行政合同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点对点指导相关单位建立行政合同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签订合同的具体承办人的职责。确保重大行政合同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今年1—9月,区法制办已前置审查重大行政合同草案16份,涉及标的额48余亿元。另外,收到备案审查的合同21份。共向合同承办单位提出法律审查意见51条,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16份。
(二)严审查、重预防,夯实合同管理关键环节
合法性审查是行政合同管理工作的关键节点,是重中之重。本办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明确合同承办单位在提交本办合法性审查时应当同时提交本单位法制审查意见、承办单位集体讨论记录、招投标文件等资料。在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时,综合考虑合同的合理性、可操作行性,注重合同的可履行性,要求对合同有些权利义务条款进行量化。加强对合同承办单位的指导力度,提高合同承办单位风险管理意识。建立与国资办、审计局等合同监管单位信息共享机制,对未履行内部相关审批手续的'行政合同草案退回承办单位,待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重新报送,防止越权对外签订合同情况发生。以本办审查的重大行政合同为例,有效纠正了诸如合同重要条款歧义、未完全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违约具体责任约定不明确以及合同内容与招投标文件规定不一致等不合法、不适当问题10大类,经过审查的重大行政合同没有出现一起纠纷,有效防范了因合同条款不完善带来的法律风险。
(三)借外力、搭平台,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制度活力
充分“盘活”全区政府法律顾问资源,健全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合同审查工作机制。在区级层面,重大行政合同以区法制办书面审核为主,但对于特别重大、复杂、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法律风险大的行政合同,指派区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合同合法性审查。在区级部门及乡镇(街道)层面,建立法律顾问提前审查把关工作机制,重大行政合同在报送法制办审查时,要一并报送本单位法制机构初审意见。另外,对于国有资产投资合同、PPP投资协议等专业性较强的重大合同要求合同承办单位提供本单位法律顾问审查意见。积极鼓励各单位法律顾问参与合同谈判全过程,让法律审查工作在合同的谈判过程中先期介入,提高合同草案送审的质量,最大限度地屏蔽合同潜在陷阱,确保重大行政合同按预期目的履行完毕。今年1—9月,区法制办在审查合同过程中收到承办单位法律顾问审查意见书9份,区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合同审查5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乡镇(街道)对合同管理工作重视度不够。虽然全区大部分单位都建立了本单位合同内部管理制度,但制度执行力不够,部分(乡镇)街道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着不按规定报送审查,未在签订前经过本单位法律顾问把关等问题。另外,个别乡镇(街道)签订的1000万以上的合同未及时向区法制办报备。
(二)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合同审查机制不够健全。虽然我区各部门、乡镇(街道)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但法律顾问参与本单位合同审查情况的较少。因未建立法律顾问参与合同审查经费保障机制,各单位法律顾问参与合同审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高。
(三)合同审查的人员力量不足。《xx市鄞州区重大行政合同管理办法》只规定了5000万以上的重大行政合同在签订前需报送法制办审查,1000万以上合同签订后需报送法制办备案。除此之外,由于政府法制机构人员力量有限,少数行政合同按规定未经政府法制机构审查,存在合法性审查的“盲区”。
1、各部门针对自己所签订的合同在签订之前是否对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是否有对方相关资料,是否留有相关纪要(此项针对未公开招标及邀请招标)
2、各部门在执行合同过程是否按照合同规定办理,具体描述一下比如“对方有违约我方如何处理”,“合同需要变更如何处理”等
3、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密切注意合同对方资信情况、履约能力、资产及经营状况等是否发生变化,若发现合同存在重大错误、对方当事人不能履约或严重违约、存在合同欺诈等可能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的问题时,应及时与合同对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业务负责人就发现的问题进行联系;与此同时,应采取相关措施,并立即以书面形式向公司领导、合同管理机构及有关部门汇报;以上问题是否做到,展开阐述。
4、如发生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5、本部门日常合同管理工作如何管理,如是否建立合同台账、对合同履行情况、纠纷是否登记、处理;对本部门所有合同每月是否自查,存在情况是否有及时上报。
6、合同履行完毕是否把相关资料移交主管部门存档等
7、关于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
6、合同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岗位职责落实情况
8、关于法律人员介入企业经营管理的情况及落实情况
合同管理工作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管理内容,在市场经济日益发达的现代社会,企业的“重合同、守信用”已成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标签。管理层已认识到企业信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发展潜力和未来,同时,对企业合同管理的好坏又是影响企业信用好坏的关键环节。因此加强对企业合同的工作的管理,已成为上下的共识。“重合同、守信用”已成为我企业不断鞭策自身持续改进的口号。
回顾20xx年度合同工作,我们发现在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化方面又迈上了新的台阶。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
1、改变了以往对信用的淡薄观念,由财务部牵头组织各部门管理人员进行了合同法、税法及会计知识的培训。
2.改变了以往对信用管理不明晰的状况,明确了合同管理由合同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设专职专管员一名,财务、市场部兼职专管员各一名。
二、加强管理制度到位
为使“守合同重信用”活动能够健康有序的进行,我们首先做到了组织健全,机构完善,分工明确,职责到位。我们设立了质量体系认证办公室,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我们还对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时调整、修订适合本企业、本行业特点的合同管理制度。其次,从合同签订、评审、履行、验收、监督、归档,以及发生纠纷的处理等环节都按照《合同法》规定重新规范,使合同管理做到了有人负责、有据可查、有章可循,企业信用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三、注重质量履约到位
1、对新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规范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进行了劳动部门鉴定,仅20xx年3月就新签10人劳动合同。
2、为更好地了解员工思想状况,搭起员工与公司间的桥梁,20xx年上半年我公司成立工会委员会,并与20xx年12月与公司签订了集体劳动合同。在涉及员工的集体权益时代表员工与公司协商解决。
3、在供应商供货方面,仍采用质量管理体系的标准区分大批量供货与偶尔购货,针对经常性的采购,意向供货方仍启用20xx年度经质量体系评定合格的供应方,本年度对合格供方进行了评审,仍符合供方评价要求。对于不经常发生的临时性采购,我公司由采购部门考察、咨询、联系,在综合各方面因素后形成书面合同工,报总经理签字,转交合同管理办公室,合同管理办公室留存签字联并审核后给予盖章,在付款时转财务一份,财务针对合同的付款方式、期限及产生纠纷所采取的办法进行最后的审核通过后按合同要求予以付款。
4、20xx年本公司太阳能热水工程订单剧增,签约工程合同10份,成交额达到270万比09年增长30%,合同管理工作仍由总经理办公室档案管理员一人负责,工程合同未进行详细分类,合同审核仍有总经理一人审核,为保证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需增加审核,对合同2回首20xx年的合同管理工作,在各部门的配合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仍要看到,工作仍存在较大不足,对合同管理工作的培训仍要加强,合同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展望未来,我们相信在上级领导的指导下,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把企业的信用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为贯彻落实公司上级管理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法务部下发的检查通知,结合工作实际,现对我单位20xx年一季度合同管理工作作简单的汇报:
一、合同签订和履行基本情况
截至5月20日,20xx年一至二季度我xx签订经济合同xx份,包括:一般合同xx份,重要合同x份,重大合同x份,其中,年度合同xx份,支付质保金的有xx份,维修施工补充协议x份,单一采购来源的有x份,招投标签订的合同x份,已经履行完毕验收达标项目xx项,均为工程承包项目。目前正在办理审查评审手续的合同两份,已签订的各类合同均按约定工期进度正常开展,不存在违约或存在争议事宜。(详见《合同统计表》)
20xx年我单位合同签订、审批程序均按照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及最新修订的《合同管理》执行,不存在签订滞后及补签现象。
二、合同管理工作具体做法
一是修订和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1、以开展“xx”、内控风险控制管理等工作为契机,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将新的《合同管理》及合同管理工作流程纳入工作手册。新修订的制度根据资质审查、合同谈判、合同起草、审批、履行、变更或解除等不同阶段的风险易发点,进一步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操作流程等,加强管理,防范法律风险;
2、指定合同承办部门的经办人,要求各单位选派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负责本科室的合同承办工作,有力保证合同签订工作的严肃性和合法性;
二是高度重视合同基础工作,坚持做好合同登记、统计、归档等日常工作。
1、严格按照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履行合同审查评审手续,并做到送审的合同有登记,修改的合同有存档,签订的合同有备份,存档的合同有目录等;
2、做到合同管理表格格式规范。严格执行合同登记程序,按照公司法务部合同管理科制定的合同统计、履约情况评价表、合同登记台账及xx档案目录等表格及时登录更新合同信息;
3、定期追踪合同履行情况,防范风险。合同履行过程中,由其承办单位负责监督履约情况,由合同承办人员定时将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及合同纠纷处理等情况报xx合同管理人员,每季度进行合同统计、更新台账报表等工作,以便随时核对和上级部门组织检查;
4、加强了合同档案管理,合同签订后妥当存放,并于每年年底装订合同档案,送交档案室统一存档,方便合同档案的利用和使用。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单位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进行合同审查评审时,个别承办人员提交合同对方的资质材料不全,如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从而延长了审批时间;统计合同履约情况时,个别合同承办人提供的信息不明确,未能及时有效追踪合同履行情况;还存在办理重要、重大合同审批手续时间普遍较长等现象。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根据我单位合同管理工作自查情况,我单位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一是积极与总公司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确保相关重要、重大合同审批按规定期限办结;二是争取xx相关政策支持,与各合同承办单位相配合,加大对合同承办人员培训力度,共同履行对合同履约情况的跟踪监管工作,进而提高我单位合同的受控率,维护企业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