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建筑节能工作目标任务,了解和掌握建筑节能工作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以及推动建筑节能工作,日前通过对我市建筑节能、墙改工作情况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我市认真按照《建设厅20xx年建筑节能工作要点》要求,安排布置本地区建筑节能、墙改等相关工作,新建建筑全面实施50%的节能标准,着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全面推进我区建筑节能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一)建筑节能工作扎实有效
(二)积极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一是“禁实”工作成效显著。全市已基本实现了城市规划区内严禁使用黏土实心砖的目标。同时将“禁实”工作向农村延伸;二是“限粘”工作进展顺利;三是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和应用比例不断扩大。经过对传统制砖业进行提升改造,形成了一批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基地,新型墙体材料的市场占有率不断增长,新型墙体材料建筑占建筑工程总量的比例不断攀升。
二、存在问题
1、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太阳能设计的比例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设计阶段节能设计的比例基本为100%、太阳能设计的比例基本为80%,但部分工程施工阶段擅自降低节能标准,经济适用房和部分政府投资的迁移安置工程取消太阳能热水系统,给推进建筑节能工程造成一定阻力。
2、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困难重重。由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存在着结构形式复杂、产权形式多样、缺乏融资渠道和专项资金支持等问题,加之对各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认识上的“误区”,致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困难多、阻力大,真正意义上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尚未启动。
3、墙体材料“限粘”工作未彻底到位。部分框架结构建筑墙体仍采用粘土砖。
三、几点建议
1、继续加大建筑节能工程的监管力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颁布实施,认真做好学习和宣贯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对本地建筑节能工作管理程序及监管措施进行排查梳理,查找问题,补缺漏洞,建立健全建筑节能工程从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过程的质量控制措施,严把节能工程建设过程各关键环节-设计图审、招投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及备案、住房产权登记等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建筑节能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执行节能标准的比率。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施工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建筑节能标准、节能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及监理合同对节能工程建设实施监理,确保工程施工质量。要规范进场材料的复检和抽检程序及资料管理,确保进场材料质量安全。要严格把好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和竣工验收备案关,对不符合节能设计标准要求的工程,不能进行竣工验收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房屋时,应当向购买人明示所售房屋的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在房屋买卖合同、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载明,并做到真实准确。
2、全面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要结合《建设厅20xx年建筑节能工作要点》尽快组织本地区既有建筑普查活动,对本地既有建筑的存量、结构形式、建造年代、能耗及采暖方式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做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项目储备。确定本地区重点改造区域和项目,制定改造规划,多渠道筹集落实改造资金,编制本地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案》。按照《建设厅20xx年度建筑节能工作要点》目标任务,做好20xx年度建筑节能工作的安排布置和实施工作。
3、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江苏地方标准图集《太阳能热水器安装建筑构造应用图集》已经发布,要按照要求,做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规划、安排和布置。要把太阳能及可再生能源的应用纳入节能减排和建筑节能工作内容,要以试点示范工程为先导,以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技术应用为重点,研究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相应的经济激励和约束政策措施,加强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加快推进本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进程。
4、加强建筑节能技术培训和宣传。要结合建筑节能实际工作需求,做好建筑节能技术培训。重点针对实施居住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太阳能建筑应用技术等相关标准、规范、应用图集的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培训,使设计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熟练掌握建筑节能技术标准体系的内容和要求,提高工程技术人员的设计水平和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各地要继续加大建筑节能工作的宣传力度,要不定期组织建筑节能工作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等各种渠道和媒体广泛宣传建筑节能,积极营造建筑节能工作领导重视、社会关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并积极参与的良好社会环境,推动建筑节能工作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