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应用医疗技术自查报告范文

王明刚

  临床应用医疗技术自查报告1

  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建立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机制,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依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医疗技术,是指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诊断、治疗措施。

  二、医务人员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守本制度。

  三、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

  四、医院对医疗技术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五、医疗技术按照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程度分为三类: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院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需要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一)涉及重大伦理问题;

  (二)高风险;

  (三)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

  (四)需要使用稀缺资源;

  (五)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六、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实行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与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两级管理。医务科负责监督各种医疗技术相关规章制度的落实。

  七、医院依法对第一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能力进行审核。第二类、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前需由医务部负责向卫生厅或卫生部提出申请,在卫生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八、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本院对相应类别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审核通过的基础上,由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对手术、介入、麻醉等高风险技术项目操作人员进行资格的.许可授权、考评复评及再评估的动态管理。

  (一)资格授权依照以下流程:首先医务人员向本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申报个人的资质能力,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进行初步考评,考评结果提交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进行最终认定,必要时还应同时提交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审定。

  (二)两级组织根据医疗技术的类别及要求,定期对操作人员的资质能力进行复评,对不符合资质能力要求的人员,取消或降低其相应项目操作资格。

  (三)对取消或降低操作资格的人员,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将责成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对其进行为期1个月到1年不等的考察。考察期满后,对其进行再评估,考评通过则可恢复其操作资格。

  (四)医院建立医疗技术人员资质能力的数据库,并根据考评、复评、再评估结果实时更新。

  九、各专业开展医疗新技术,必须保障应用的安全性、有效性、效益性和合理性,并严格按照有关制度申报(具体参见《新技术准入及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十、医院实行手术准入制,将手术分为四个等级,只允许具有相应等级或以上资格的手术者独立操作(具体参见《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十一、各专业所开展的各种诊疗技术必须符合诊疗技术规范,不得将不成熟的技术应用于临床诊疗工作中。从事医疗诊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必须是经过注册的卫生技术人员,不允许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各种有创的操作技术项目在独立操作之前必须经过培训,经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考核批准后,才能单独操作。

  十二、临床开展的医疗技术(包括手术、有创操作)在开展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术前讨论,严格控制适应症、禁忌症以及其他替代疗法实施的可行性。做好充分的术前准备,包括医患沟通、患者的知情同意、术前病情评估、术中术后可能出现的意外及防范措施等。

  十三、凡发生医疗技术损害的,操作人要立即报告科主任,在积极迅速进行补救的同时须上报医务部,如需要,医务部组织相关科室力量进行全力补救,将损害降到最低程度。

  十四、临床已开展的医疗技术,当技术力量、设备和设施发生改变,可能会影响到医疗技术的安全和质量时,经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后,医院下达中止此项技术开展的指令,有关科室必须服从,不得违反。

  十五、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该项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并向主管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该项医疗技术被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

  (二)从事该项医疗技术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关键设备、设施及其他辅助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正常临床应用;

  (三)发生与该项医疗技术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

  (四)该项医疗技术存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隐患;

  (五)该项医疗技术存在伦理缺陷;

  (六)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效果不确切;

  (七)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

  十六、医务人员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过程中有违反《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临床应用医疗技术自查报告2

  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建立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医院于2016年6月对我院的部分科室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检查的总结如下:

  一、督查方式:

  医院医务科组织医疗技术管理组和医学伦理委员会成员到各个科室现场督促检查,并填写督查表

  二、督查内容:

  1、科室医疗技术管理组织(由科室主任及科室业务骨干3—5人组成)。

  2、《医疗技术分级管理制度》临床应用。

  3、新技术、新项目的管理。

  4、有无二类以上医疗技术申请书及批准文件。

  5、是否开展未经审批的二、三类医疗技术。

  6、高风险诊疗技术的管理。

  三、督查结果:

  本次督查结果总体感觉良好。医院开展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并未超出医院的执业许可证范围,无违规擅自开展的医疗技术。自医院下发医疗技术管理文件开始,科室积极组织人员学习,做到科室人员人人了解医疗技术的定义,熟悉《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康桥医院医疗技术分级审批与管理制度》,知道本科室医疗技术开展的情况。

  1、大部分科室均无本科室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小组;

  2、部分科室无一、二、三类技术目录;

  3、部分科室无审批表,能走正规的审批程序;

  4、参与相关医疗技术的病人的病历里也有相应的患者知情同意记录。医院规定的每年要发表的论文均能保质保量的完成。

  5、有部分科室无相关技术支撑材料记录;

  6、没有定期进行新项目新技术安全性、有效性、合理应用情况的评估及持续改进。

  四、改进措施如下:

  1、每个科室均要成立自己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小组;

  2、要有科室一、二、三类技术目录;有审批表,能走正规的审批程序;

  3、参与相关医疗技术的病人的病历里也能有相应的患者知情同意记录。

  4、医院规定的每年要发表的论文均能保质保量的完成。

  5、在医疗技术投入临床使用时要有相关技术支撑材料;

  6、并能定期对新项目新技术安全性、有效性、合理性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