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报告

张东东

  我局十分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坚持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贯穿于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之中,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多措举措,积极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加强法制宣传方面

  一是以“六五”普法启动为契机,扎实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发展。我局以“六五”普法启动为契机,发挥普法主管部门职能,大力推进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作为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工作的重点。把“两法”列入中小学校法制课的重点内容。在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和综治工作检查中,把“两法”的宣传普及工作作为一项必查内容,有力的推动“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

  二是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抓好学校法制教育工作。我们一方面督促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教材、师资、计划、课时“四落实”,另一方面积极开辟法制教育第二课堂,每学年开学初,县司法局会同综治、公安等部门到各学校举办以“两法”等为主要内容的巡回法制讲座、法制图片展、法制演讲、知识竞赛等活动,扩大“两法”的社会知晓率,有效提高了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截止目前,共开展活动20余次,直接受教育师生达1。6万人次。

  三是加强法制宣传,浓厚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社会氛围。为浓厚社会氛围,我们通过巡回宣传和送法下乡发放未成年人保护宣传资料、在县城茗馨广场建设包含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内容的法制宣传长廊和法治文化阵地、开通热线电话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等形式,有效地提高了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保护的认识,浓厚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社会氛围。

  二、开展法律援助,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

  20xx年以来,我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50件,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80件(其中刑事案件25件,民事案件55件),占案件总数的11%。为让更多的未成年人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及时地得到法律援助,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加大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力度。利用“法律六进”、“六一”维权周、法律援助宣传月等活动契机,采取集中讲座、散发资料、解答咨询等形式,进一步加大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力度。近年来共组织、参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项活动20余次,举办未成年人权益法律知识讲座30余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500余份。

  二是健全工作网络。为方便群众就近进行法律咨询、申请法律援助,我们依托14个司法所及相关单位建立了23个法律援助工作站。针对未成年人的维权工作,我们专门在县团委、教育局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县各中小学校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由各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担任法律援助联络员。法律援助网络体系的健全和完善,为未成年人获得法律援助提供了更方便更快捷的服务。

  三是开辟绿色通道。我县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2倍执行(城镇430元/月,农村220元/月),将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全部纳入了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凡是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中心简化申请程序,优先受理,指派优秀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办理,并且做到全程跟踪监督,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其合法权益,受到广大受援人及家属的称赞和好评。

  四是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提前介入工作。在为未成年人提供民事法律援助的同时,我们也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刑事法律援助。过去的刑事法律援助,仅局限于审判阶段,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为更好地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自20xx年起,我们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法将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从案件审判阶段前移至公安阶段,使法律援助贯穿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的全过程。目前我县受理的25件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多牵涉到盗窃、抢劫、聚众斗殴等。

  在承办未成年人刑事辩护法律援助案件的过程中,除了依法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外,我们还要求承办律师重视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其进行“教育、感化、挽救”。使其树立信心,不自暴自弃。这种延伸教育,常常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加强特殊青少年群体的帮扶教育管理工作方面

  (一)强化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监管

  未成年矫正对象作为矫正对象中的特殊群体,如何规范管理,切实维权,有效帮教一直以来备受社会关注。从20xx年社区矫正工作正式启动以来,按照“依法、规范、有序”的原则,严格落实好未成年犯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和考核解除等措施。并要求社区矫正帮教成员及时关注未成年矫正对象生活、学习、工作、心理等情况,做到与矫正对象至少每周电话联系一次,每月至少见面一次询问情况,多沟通、多了解、多关心,侧重教育感化。加强法制教育和宣传工作,严格请销假制度,督促乡镇社区矫正机构和社区居委会与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近亲属签订了监护和帮教协议,从根本上杜绝了脱管、漏管现象,有效规范了未成年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工作。

  (二)真情帮扶,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

  一是调查摸底,建立帮扶档案。每年我们都会对全县所有服刑人员的家庭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经统计,我县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共有21人,我们对这些未成年人建立了档案,同时通过定期走访调查,实施动态管理,定期更新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数据库。

  二是真情相助,及时排忧解难。我们定期与有未成年子女的服刑人员家庭联系,了解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动态和他们的家庭状况,协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如我们协调民政部门,对4户符合条件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家庭落实了低保;协调教育部门,帮助2名辍学的服刑人员的学龄子女重返校园,并减免学杂费,对14名家庭困难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进行了临时性救助。并且在我们局里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拿出经费帮助解决他们的就学、就医、生活等困难。

  三是传递亲情,助力快乐成长。在解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实际困难的同时,我们也尤其关注他们与正在服刑的父亲或者母亲的亲情沟通。因为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父母的亲情关爱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监所相对封闭的环境和严格的监管措施以及路途遥远等原因,都制约着相互之间亲情的传递。我们通过与监所合作,启动了远程帮教会见系统,让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能够通过视频会见服刑的亲人。同时通过开展“一封家书”活动,制作视频、撰写书信,让这些孩子能够向他们在高墙内的亲人传递着自己的想念,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

  四、两点建议

  1、继续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与思想道德教育结合。切实将法治和德治渗透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各个方面,如在各县市能否在监狱、看守所、戒毒所等场所建立法制教育警示基地,让刑释解教人员现身说法,从源头上遏制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从根本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高工作实效。

  2、当前社会对有不良行为或失足的青少年,普遍存在歧视态度,使他们永远被贴上了异于常人的“标签”,缺乏正面的教育和关爱,给他们在性格、心理上带来了更加负面的影响。建议能否把关口前移,在学校每年级设立心理咨询老师,使不良青年能够更好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