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续租请示

王明刚

租赁续租请示

租赁续租请示1

总经理室:

  容桂支公司银保职场现位于桂洲镇幸福区办事处文桂路北17-1号,该职场楼高4层,合计面积484.2平方米,其中首层及二层为银保职场,三至四层为员工宿舍(现有8人住宿)和饭堂,该职场租赁将于20xx年8月31日到期,现容桂支公司提出续租的'申请。当前银保现有人力41人,20xx年首年保费4117.45万元,其中首年期交保费810.36万元,首年趸交保费3307.07万元。由于支公司本部职场租赁合同将于20xx年12月31日到期,为了配合支公司本部的搬迁,我部拟同意将银保职场续租到20xx年12月31日。地址:容桂桂洲镇

  幸福管理区办事处文桂路17-1号;面积约484.2平方米;租金:由于该职场地处容桂商业中心,近几年租金涨幅较大,故业主提出将每月租金从原来的8.67元/平方米调增为15.28元/平方米,每月租金总费用从原来的4198.02元调增为7398.58元;出租人:潘萍凤;拟租时间四个月:从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四个月租金总费用为29594.32元。

  妥否,请批示。

租赁续租请示2

市南区政府:

  自20xx年来,区政府为解决六中队办公用房,将市南区亢家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中心(金坛路23号)160平米平房同意给六中队办公使用,年租金20xx0元,20xx年底,该小区物业中心统一安装了暖气,将租金调至每年42800元,(含供暖费2800元)。20xx年4月18日,租房协议已到期,特恳请区政府给予拨付20xx年4月---20xx年4月租金42800元。

  当否,请批示。

租赁续租请示3

市南区政府:

  我局七中队原办公地点(金门路10号)现正在拆除重建,此前经区政府同意,以年租金8万元租用三聚成公司房屋一处(珠海路4号)作为七中队临时办公场所,现一年期限已过,新建筑按计划需明年上半年才能竣工,因此需继续租用三聚成公司至20xx年9月,以保证七中队正常办公之所需。特恳请区政府给予拨付。

  当否,请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