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酒市场的盛行,导致国内市场每年对红酒的需求增量达到30%,正值市场需求旺盛之际,假“拉菲”横行、用分装酒假冒原瓶酒等新闻消费迅速占领各大媒体,引发广泛关注。假冒伪劣、虚假宣传大等违法经营行为,严重扰乱了红酒市场秩序的健康发展,而消费者认知能力较弱,多数人只认酒标不认酒品的现象,导致不少消费者花大价钱,购买的确实劣质红酒,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遭受到侵害,严重扰乱红酒市场健康发展。对此,工商部门应对此加以重视,并立足职能,采取行之有效方法加强监管。
一、红酒市场乱象存在的原因
一是受经济利益驱使。据来自英国佳士得的统计显示:红酒投资30年的回报率为37.69倍,是中国古典字画、陶瓷汇报率的16倍,是投资黄金回报率的1.68倍;据伦敦国际红酒交易所资料显示,名酒50指数仅2010年就上涨57%。正是在高额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一方面红酒销售商囤积红酒已获得高额汇报;另一方面因市场上销售的红酒不足以满足消费需求,部分销售商就直接玩起‘分装酒冒充原瓶酒’或者直接销售‘假冒红酒’的把戏,来坑害消费者。
二是消费者认知不清。在国内,红酒消费者关心的是酒标而不是关心酒品和酒庄的文化底蕴,更多看重的是品牌,以价格来太高自己的身份,不少消费者或是听说有“拉菲”这个品牌,而不知道酒是依据年份、产量以及酒庄底蕴来定价的;或是消费者到酒店,直接要最贵的红酒,然后‘一口一杯’,以此来标榜自己有身份。
三是存在监管盲区。根据《省酒类管理条例》规定,一方面,酒类市场的执法部门有工商、质监、卫生、物价、税务等部门,但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工商部门的流通领域食品监管职能已划转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然后,根据酒类市场存在的虚假宣传、假冒商标等违法行为又归工商部门管理,从而容易导致在市场监管中存在“错位、越位和缺位”现象;另一方面,根据《条例》规定:“同一行为谁先立案谁查处,不得重复处罚”的规定,工商部门对红酒市场监管出现:发现违法行为,但其违法行为已被其他部门处理。
二、红酒市场乱象存在的问题
(一)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一方面,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第五条第三款规定:严禁“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那么‘用分装酒假冒原瓶酒’就是属于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因为市场需求量大,部分红酒商家在投资渠道不通透、产业链条不完善的情况下,通过回扣、返点以及配额的方式争夺市场,导致行业无序竞争,红酒价格虚高,严重扰乱市场正常秩序。
(二)诚信市场受到挑战。
由于越来越多的资本和机构融入红酒市场,为了使收益达到最大化,出现违法经营行为。
一是假冒代理行为,红酒商家冒用知名红酒商标(品牌),以专卖、专营或总代理总经销等形式,使消费者误以为是该商标(品牌)经营者,以及“专卖(专营)店”销售假冒伪劣酒,欺诈消费者;
二是出现傍名牌行为,在进口红酒市场,“拉斐”和“卡斯特”是被傍得最多的品牌。仅“lafite”,就发现有“大拉菲”、“拉菲正牌”、“拉菲副牌”、“拉菲传奇”等上百个品牌;
三是出现注册空壳企业炮制“假名牌企业”。部分商家花少量钱到国外注册一个洋品牌,过包装、虚假宣传等行为,号称是产自国外的百年品牌,然后再国内一些小酒厂灌装低质酒,在市场卖品牌价。以上经营行为,严重影响红酒市场的诚信体系建设,导致消费者对红酒市场越来越缺乏信心。
(三)消费维权困难。
一方面,因为国内红酒质量等级标准缺失、消费者缺少品鉴能力,在红酒消费过程中无法辨别买到的红酒是否是正品;另一方面,在县级执法机构没有对红酒质量好坏的鉴定能力,并且对红酒的成分鉴定,只能鉴定其是否是过期、参假,而其品质的好坏一般都是由红酒品鉴师在完成。工商部门接受此类情形的投诉,如果商家不存在销售假冒伪劣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那么,消费者通常都因为因举证困难达不到有效申诉的标准,而无法正常维权。另外,高昂的鉴定成本致使绝大部分消费者最终不得不选择放弃维权。
三、红酒市场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是引导商家诚信经营。
通过工商红盾信息网、日报·工商版等媒体,采取集中培训、讲解红酒选购指南、发布诚信宣言和消费警示等形式,倡导红酒商家诚信经营,引导消费者明白消费,避免盲目跟风,进一步增强红酒商家诚信经营意识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二是加强行政指导。
建议加强行政指导,进一步加强对黄金饰品销售的指导监督,消除霸王条款,引导经营者树立起立足长远、诚信经营的思路,提高社会信誉度。
三是健全维权网络。
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监管平台,及时曝光红酒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同时,一方面,进一步健全消费维权网络,采取商场进驻、店铺巡查的'机制建立消费维权联络站。另一方面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红酒市场监管联系机制,定期组织红酒抽检工作和现场快速检测工作,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有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四是完善法律法规。
红酒市场销售体系构建缺失,诸多法律法规并不健全,例如:《省酒类管理条例》还未明确把红酒列入条例中,并且对红酒市场相关违法行为的认定细则并未出台。因此立法部门应加快相关细则的出台,对红酒市场违法行为形成威慑力,从而规范经营行为,
五是强化协会管理。
积极引导红酒商家成立协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指导协会规范经营行为、统一销售价格等措施,指导商家主动规范自身行为。同时,工商部门作为协会的牵头管理机构,可以全面了解市场发展遇到的困难和存在问题,也可以在第一时间为市场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帮助和指导。
一、我国红酒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说是受西方文化影响也好,受电影中某些元素影响也好,或是发自自身的喜爱与追求也好,中国消费者对于红酒有着一种特殊的情结与垂爱,这使得国内红酒市场具有强大的发展潜力。有资料显示,目前,我国的葡萄酒消费已经跃升为全球第五,进口葡萄酒数量迅速上升。然而,由于我国消费者甚至许多生产者与销售者对红酒价值之所在知之甚少,消费习惯也还处在初步形成阶段,造成国内红酒价格虚高,进口红酒价格与国外原价相比如同天价,红酒市场经营良莠不齐,管理也存在诸多问题,红酒消费者更是缺乏理性。“爱”与“痛”纠缠不清,红酒市场境地万分尴尬。中国红酒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内红酒市场成熟度还不高
我国红酒历史并不悠久,国内市场上居于主体地位的主要是一些传统酒类,红酒尚处于婴儿期。红酒市场具有的巨大潜力及其快速发展势头,极容易导致市场上各种不规范行为的发生,进口红酒市场存在着“原瓶不原”“洋酒不洋”“价格虚高”“假冒品牌”,以及条形码与出产国相矛盾等诸多问题。此外,供应商之间的竞争日趋恶化,竞争手段仍停留在一些传统的(比如开瓶费)促销方式上。
(二)销售渠道不正当竞争
目前国内红酒的销售渠道主要是商场或超市、餐饮、夜店或酒店。除商场、超市外,其他基本采用买断进店销售模式,恶意抬高的进店费,开瓶费增加了经营成本。而店方反正是高来高卖,价格自己说了算,只是由此造成红酒价格过高,给消费者带来的代价却是昂贵的。而对于夜店来说,销售的多为进口酒。由于人们来夜店的目的并非是来品尝红酒,而且在夜店那样的环境下也难以真正喝出红酒的优劣,于是许多商家为了逐利,在买价一定的前提下压低进货成本,使得劣酒逐渐驱逐好酒。
(三)政府监管不力,假酒泛滥
目前中国市场上的名贵红酒出现了假酒泛滥的现象,以拉菲为例,大拉菲年产量24万瓶,其中1.2万瓶被皇家收藏,剩余部分欧洲、北美、亚洲市场均分,各占7.9万瓶,到中国最多5万瓶,而我国市场每年销售200多万瓶拉菲,可见其中有多少假货。再比如“泛滥成灾”的“长城”。这些与政府监管的不力是分不开的。
(四)企业的虚假宣传
在目前这个高科技的时代,广告成为一种主要也是卓有成效的宣传方式。淹没于广告海洋之中,加上自身对红酒知识、价值与文化的陌生,广告宣传成了许多消费者判断的“标准”。在这种形势下,许多企业出现了侥幸心理,钻空子,打起了虚假广告。而现实是,真正懂红酒,能说出各红酒区别的消费者寥寥无几。厂家说什么是什么,说是“90”原浆就是“90”原浆,说是法国进口的就是法国进口的。
(五)我国消费者对红酒的认识程度不高
在我国,消费者对红酒的认识程度普遍不是很高,大多数购买者无法分辨红酒的好与坏,存在很多问题。
在品牌上,许多消费者盲目相信广告,认为广告多的就是名牌,就是高档酒。在包装上,由于不懂得如何鉴赏,不知道怎么从性价比的角度对红酒进行有效合理的判断,消费者往往不顾品种、质量,不管产地,只认包装,哪个包装好看就买哪个。加上只有极少数的消费者购买红酒用来自己品尝,绝大多数消费者购买的目的在于请客或送礼,这就更加导致消费者对包装的非理性,根据红酒包装的精美高档来判断红酒的优劣与价值。而且,大多数消费者买来自己喝的红酒一般价位都在200元以内,而500元以上的红酒买来基本是为送礼使用,花了很多冤枉钱。
此外,红酒的品种有几十甚至几百种。面对商场里琳琅满目的商品,消费者们往往目瞪口呆,眼花缭乱,根本无从下手,只能盲目地凭感觉购买,而和葡萄酒的实际价值无关,往往是在对品牌或其他因素认同的情况下,心理能接受什么价位就买什么价位的酒。
再者,在如今这个什么都讲流行的时代,红酒市场又怎么能避免得了呢?一旦流行喝黄酒的时候,就都跟着喝黄酒;突然说红酒对人体有好处,于是就都喝起红酒来,说法国红酒最好,于是都疯购法国红酒。其实大多数人连最基本的判断都没有,几十元和几百元,“90”年份的和“95”年份的在这部分人嘴里是往往喝不出什么区别的。
二、红酒市场如何规制
从以上论述中可以看出,我国红酒市场的市场结构与消费结构均不合理,市场秩序较为混乱,经营良莠不齐,竞争也日趋恶化,消费极不理性。红酒市场的有效规制迫在眉睫。那么,如何有效规制红酒市场呢?
(一)依靠国家的宏观调控
无论是对于消费者需求的应对还是厂家的销售,都需要国家的规范与管理。特别是在中国,红酒市场尚不成熟,这个时候,政府的重视、监管与引导就显得尤为重要。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建立和完善相关的行业标准和规范,并且加以有效的监督和执行。中国的红酒市场,没有一个合理明确的分级标准,企业都按自己的标准来分级。而对于某个行业来说,其分级必须是整个行业共同认同、共同制定并共同遵守的。意大利葡萄酒能成功闯入欧洲市场,出口比例跃居世界第一,与其分级制度的确立是分不开的。鉴于此,政府应该协同有关专家,为国内葡萄酒建立一个分级制度。当然,标准的建立不是用来看的,还应切实执行,否则只是一纸空文。而针对市场上的不良竞争也应加以规范,控制进店费、开瓶费,降低消费附加费。在生产方面,也应建立一个生产标准,并使其与国际接轨,使消费者在区分红酒优劣时有标准可依。此外,对所有流入市场的红酒必须进行检测,对进口要严把关口,不给、偷渡机会。严惩假酒、伪酒的生产者。对进口红酒的监管,还可以实行进口商认责制,让他们一对一负责,由局部规范实现整体规范,还可以通过管理细分的方法,分别规范生产、进口、销售和消费,逐步实现红酒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塑造本国红酒文化,打造国内知名品牌
不管是消费者还是生产者,对西方红酒都是如此推崇,也可以从一定程度上看出,西方文化对中国文化的影响之深,或者说我们自己的文化在某种程度上的缺失。中国葡萄酒历史短暂,市场尚不成熟,应积极向西方特别是葡萄酒工艺优良的国家学习,在吸取别人优点的基础上找到自己的特色,塑造自己的红酒文化与价值观。
目前,进口关税是国内红酒价格昂贵的原因之一。那么,为什么不通过技术与政策扶持,打造自己的品牌,让消费者花更少的钱就能喝上高档的葡萄酒呢?在红酒方面,一些民营企业盲目投资,经营不专业,造成市场秩序混乱。可见,国内有知名的好品牌,有具有影响力的企业,这对于规制国内红酒市场是多么必要,示范效应不容小觑。而有影响力的企业的建立需要政府的大力扶持,这除了技术与政策扶持外,还包括对其品牌与企业形象的保护,严厉打击假冒品牌与产品,杜绝“挂羊头卖狗肉”的现象。此外,未来,随着进口关税越来越低,将伴有大量国外红酒涌入国内市场,红酒市场的竞争归根结底将转化为质量的竞争。在打造自己品牌的同时,不能空有品牌而无质量,质量始终要放在第一位,严格按标准生产,要保证有名牌就有好质量。而且,我们自己的品牌,将更加适合中国的市场,符合中国人的体质与口味,使消费者品尝到更多的质价比非常好的葡萄酒,并能促使本国红酒文化在一定程度上发扬光大,使消费者对葡萄酒的全面了解不断加深,这样消费者就将慢慢步入理性的消费。
(三)企业的努力与对消费者的培育与引导
除了政府的监管与调控,一个健康有序的红酒市场还需要企业的努力与对消费者的培育与引导。
中国消费者对红酒的特殊情结与垂爱,让红酒市场日益庞大,这个市场有利可图毋庸置疑,然而对企业来说,要想长久立足红酒市场,关键在于提升企业品牌意识。而品牌不仅仅只是所谓的知名度,而应该真真正正有自己的价值与特色。随着消费者对产品的认识越来越理性,那些有表无里,华而不实的企业终将引起消费者对其品质的怀疑,追求短期利益的品牌也将被市场所淘汰。好品牌配以好产品,再加上有效的品牌运营,才能让消费者放心使用,长久地信赖和支持。
而对于消费者的培育与引导,在当前形势下,除了政府,更多地有赖于企业。在消费者对红酒知识缺乏了解的情况下,企业的宣传对于消费者的价值与判断有很大影响。如果一个企业能致力于引导非理性的消费者,那么这样的企业最终将获得消费者以及整个市场对该品牌持续的、长久的忠诚度。
而对消费者本身来说,许多消费者对红酒尤其是对西方红酒的推崇,有多少是真正出自对红酒的喜爱?又有多少人真正懂红酒呢?很多中国人过分接受西方的文化和事物,而忽略了自身真正的需求,以为那样就是时尚,就是高档,殊不知,在这种推崇与跟风中,他们消费了多少假酒,兑水酒。他们失去的已不只是金钱,还有他们的身体与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