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决策效能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要事项请示报告的范围
1、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和本局重要会议决策,以及局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的落实情况;
3、总结材料、工作计划、阶段性重要工作安排和主要工作目标落实;
4、固定资产的购置、调出、划拨、出租、出借、出售、变价、报废、报损;
5、单位内设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干部职工的奖惩决定、年度增人计划及人员工资的核定和调整;
6、单位发生的火灾、车祸、工伤等安全责任事故;
7、出现的集体上访、越级非正常上访等影响稳定的苗头性因素;
8、请假、休假一天以上;
9、组织人员集体外出培训、学习、考察调研等;
10、其他需要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二、请示报告的程序和要求
1、重要事项的请示报告,严格按照局领导分工和职能范围进行;全体干部要认真执行,确保全局政令畅通。
2、重要事项一般应以书面形式统一报送,由局领导报分管县领导,并根据县领导批示落实办理。遇有特殊或紧急情况,可直接向局长或县领导请示报告。
3、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工作要做到各司其职;凡属于局重大决策事项,必须经集体讨沦决定;经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局办公室负责督查、反馈。
4、要严格组织纪律,对重要事项及时上报,对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的给予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请示是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在公文往来中经常用到的重要评议体之一。主要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请示批准某一事项。
请示的特点:一是时间性较强。请示的事项一般都是急需明确和解决的,否则会影响正常工作,因此时间性强。二是要一事一请示。三是通常主送一个机关,不多头主送,如需同时送其他机关,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在请示的同时又抄送下级机关。四是应按隶属关系逐级请示,一般情况不得越级请示,如确需越级请示,应同时抄报直接主管部门。
根据请示的不同内容和写作意图不同,请示分为三类:
铁资金缺口更大,需开拓更多的资金来源。因此,任何减少筹集地铁资金的做法都会异致工期拖长和投资增大,不利于工程建设。
鉴此,我委建议在地铁建设期内,暂缓调高旅游专项资金在交通建设附加费中的分配比例,仍执行旅游专项资金在交通建设附加费中占5%的分配比例不变。
专此请示,请批复。
Xx市计委
Xx年x月x日
市(县)政府:
根据中央政法委、财政部《关于开展涉法涉诉救助工作的意见》(政法「20xx」44号)的文件精神,我院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于20xx年将司法救助基金纳入了县财政预算之中。针对弱势群体、涉法信访等问题,按照上级要求和文件规定,积极开展了救助活动,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为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得到了上级机关及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好评。自20xx年以来,由于救助资金未能及时拨付,导致救助机制运行不畅,我院只能从有限的办案经费中垫付发放,解决救助申请人的实际生活困难,消化大量的信访矛盾,截止目前,我院已垫付资金20余万元。为确保今后救助工作的正常运转,特请求县财政局按已列入财政预算的计划,拨付我院专项救助资金20万元。
特此申请,恳请予以审批。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请示”是一种上行文,早期的请示和报告是混用的,因此,现在还有人错误使用“请示报告”。
一、请示的结构与写法
请示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和落款署时几部分。
(一)标题:请示标题一般要写明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发文机关有时可以省略。
(二)正文:请示的正文包括请示原由、请示事项、请示要求三部分。
1、原由。请示的原由是请示事项和要求的理由及依据,要写在正文的开头,先把原由讲清楚,然后再写请示的事项和要求,这样才能顺理成章,有说服力。
2、事项。指请示上级机关批准、帮助、解答的具体事项。一般包括方针、政策、办法、措施、主张、看法等。请示的事项,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实际,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因此,事项要写得具体、明白。
3、结尾。请示的结尾一般有如下写法:“以上,请批复”,“以上当否,请指示”,“以上请示,请审批”,等等,这些虽然是简单的一句话,但它是请示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不能遗漏,更不能含糊其辞。
二、请示的写作原则
(一) 一文一事
一份请示只能写一件事,一些单位向上级机关请示,经常把好几个问题写在一起,认为只要能解决一个问题就行了,结果一个也不解决不了,因为“一文多事”牵涉的单位多了,涉及的政策也多,任何一个上级机关都很难答复,几个单位同时答复更不可能。
(二)不多头请示
一份请示,只送一个上级领导机关或上级主管部门,不能同时主送两个以上机关,更不能分头送给多个领导。如有需要,有关的单位可用抄送的形式。这样,可以避免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一些单位以为多头分送保险,搞“广种薄收”,结果常常是谁都有关系,但谁都不管,失时误事。
(三)不越级请示
请示与其他公文一样,一般不越级请示,如果因特殊情况或紧急事项必须越级请示时,要同时抄送越过的机关。
(四)不得抄送下级机关
请示是上行公文,行文时不得同时发下级机关,更不能要求下级机关执行上级机关未批准和未批复的.事项。
范例:
关于召开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的请示
××区委:
根据《政协章程》关于如开政协全体委员会议的有关规定,经政协党史组研究,区政协九届五次全体委员会议拟于二○○二年一月底召开,现将会议如开的上体方案呈上,请批复。
附:《关于召开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方案》
中共××区政协党组
××年×月×日
xxx市交通局领导:
现在人们的生活水平正在朝着高标准,高质量的层次发展,人们也在不断的开发致富门路。通过我们对周边方圆百里地区调查研究,我们看到人们对学习驾驶技术和修理技术的渴望,为此,我们拟建立驾驶与修理技术培训班一处,特申请报告如下:
一,驾驶与修理培训班选址在xx镇东原金属公司院内,该院占地15000平方米,院内可设置300平方米环道,可设置倒车移库,蛇行路,凹凸路,单双轨桥,直角转弯,定点停车等全部训练科目。
二,该院建筑面积有20xx平方米,办公室,教室等平房若干间,以上建筑可进行修理技术等教学使用。
三,我地区地处xx西部,距县城100多里,辐射区域:南到xx,xx,xx等地区,西到xx,xx,xx等地区,北到xx,xx,xx,xxx等地区,东到xxx等地区。辐射区域方圆百里,xxx多个乡镇,人口约xxx多万。这些地区大部分远离县城,交通不便,处于学驾驶及修理盲点地区,群众学习驾驶及修理技术困难较大,在这一地区的中心部位建立学习汽车驾驶技术和汽车修理技术培训班,首先解决了群众学习驾驶与修理的难处,生员应该是可观的。
四,拟投资xx万元,于近期购xx汽车x台,xx小型车作为教练车,购置供学员拆装用车x辆,购置(部分制作)汽车油电路电化程控示教板x种,购置驾驶模拟仪x台,购置透明教具,新型汽车挂图和光盘,音带等教学设备,购置汽车工具,量具等设备,以满足教学和训练所用。
五,聘请教练员,汽车修理员,管理人员若干名。订购教学计划,大纲,教材,制定执教和施训计划。指定教学与管理各项制度。实行计算机管理。
我们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遵循交通局运管,驾培领导部门的指示和要求办事,认真学习政府法令,法规,作到规范经营,同时还要向开办多年的驾校取经,作到正规组织教学,严格进行训练,保证培训质量,使学员真正学到技术。
以上报告,请领导批示
申请人:xxx市xxx
xxx教育局:
我于1998年从xx学校毕业后分配在xx区从事教育工作,在xx小学工作四年后,于20xx年7月调至xx小学工作至今。因本人工作的xx小学与家较远、丈夫不在市区工作等原因,导致小孩年幼无法照顾等实际困难,特向领导提出申请,将本人调到离家较近的xx路第一小学工作。
1999年12月,我与在x县上班的爱人结婚。20xx年我们按揭在xx巷购置了房屋。我的父母在xx市居住,爱人的父母在x县居住,均因年事已高,不能来xx区与我们一起居住,不能给我们提供任何帮助。我们的儿子今年4岁,现在市保幼院读书,我们工作繁忙,根本无法亲自接送。因为丈夫从事公安工作,无暇顾及家庭,教养儿子,以及家务劳动,都由我独自承担。因我们家至xx小学较远,长期以来,我一直在学校与家庭间奔波,疲倦之极,实在难以支撑。
为解决家庭实际困难,免除后顾之忧,更好的投身工作,我希望就近调入大公路第一小学工作。请领导批准。
此致
敬礼!
一、全院各科在责权明确的基础上,按照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遵循医院逐级请示报告制度。
二、请示报告规程:
1、医院工作中遇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经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及时向市卫生局请示、报告。
2、副院长向院长报告行政医疗工作,向书记汇报党务工作。
3、各科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工作。
4、各科室工作人员向科主任、护士长请示、报告工作。
三、请示事项内容:
1、院领导在院务会议安排科室工作的进展或完成情况,需要解决的问题。
2、工作上有重大分歧或科室负责人不便决定,需领导裁决的事项。
3、遇到突发事件,需领导帮助解决的事项。
4、科室的重要活动、重大事项,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事故需汇报的。
5、领导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6、科室负责人出差或休假时要指定专人来负责本科室的正常工作。
7、职能科室在职权范围内对工作的考核监督检查情况。
8、工作中涉及到其他科室的问题,有关科室应与相关部门主动协商配合,提出意见,未取得一致意见的应请示分管领导必要时请院长出面协调,仍未达成共识的将情况如实报告市卫生局。在问题协调解决前不得自行决定。
9、其他应该让领导知道的事项。
四、请示报告中注意的事项:
1、应按照逐级负责的原则,不得越权、越级、多头汇报,必要时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方可请示汇报。
2、原则上以书面形式报告,遇重大紧急情况电话或口头报告后再作书面补充报告。
3、特殊事项、紧急事项和久拖不决事项可直接请示院长处理。
4、对一般性请示报告事项,应在五日内予以明确回复,特殊紧急请示报告要求当面予以回复,超过规定时间给工作造成损失的,由被请示人承担责任。
市人民政府:
今年4月7日,xx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决定》(x字[xx]8号),同意建立旅游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其部分资金来源于交通建设附加费的分配,并将此分配比列从原来的5%调高到10%。对此,我委认为该措施无疑有利于筹集资金,促进旅游业发展。但当初决定征收旅业交通建设附加费的目的,主要是筹集地铁资金,现要提高旅游专项资金往交通建设附加费中的分配比例,必然减少地资金的来源。地铁工程建设年度投资高达30亿元,筹资任务十分艰巨,而今年地铁资金缺口更大,需开拓更多的资金来源。因此,任何减少筹集地铁资金的做法都会异致工期拖长和投资增大,不利于工程建设……
鉴此,我委建议在地铁建设期内,暂缓调高旅游专项资金在交通建设附加费中的分配比例,仍执行旅游专项资金在交通建设附加费中占5%的分配比例不变。
专此请示,请批复。
Xx市计委
Xx年x月x日
查处大案要案对震慑职务犯罪,遏制腐败进一步蔓延,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改善党和政府的形象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在新的历史时期,更加强调依法治党和依法治国,因此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我们党的一项重大任务和必要的工作。要想深入反腐败、防止腐改,最终达到党员和干部队伍的清正廉明,必须彻底完善反腐败即查办领导干部职务犯罪和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抛开党委反腐败的观点是不切实际的,反腐败工作离不开党委的领导、指导和支持。为了确保党委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高检院“高检发(1991)42号”文和“(95)17号”文及《最高人民检察院》中都规定了检察机关查办大要案的党内请示报告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内请示报告制度,我院以反贪局为主,反渎局、调研室协助对全县20xx年至20xx年查办的职务犯罪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分析。
一、20xx年至20xx年查办职务犯罪党内请示报告基本情况
20xx年至20xx年,我院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23人。其中需要向同级党委请示的副科级15人,占立案总人数的65.2%;需要向同级党委报告的科员级4人,占立案总人数的17.4%。对上述请示,同级党委均同意立案。
二、需要进行党内请示报告的案件范围如何界定
纵观近三年来我院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全部不属于大案要案范畴。因此我院根据自身实际,对自侦案件的党内请示报告范围进行了界定: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犯罪案件,要向同级党委请示;科员级干部的犯罪案件,要向同级党委报告。
三、要案请示报告制度的实际操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各级组织、任何党政机关都必须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其职权。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推进司法改革,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因此,我院对请示汇报制度制定如下要求:
1、规范请示汇报内容。汇报应说明简要案情、嫌疑人基本情况、初查情况、汇报人、被汇报人、汇报时间、地点、结果。
2、应双向汇报。在向同级党委汇报后,依照《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应向上一级检察机关汇报备案。
3、请示协调解决。同级党委对请示的事项如有不同意见,应当上报上级检察机关进行请示,请求上级检察机关答复或协调解决。
四、要案党内请示报告制度出现的新情况和相关完善建议
(一)出现的新情况及原因:
1、将党委对查案工作的领导与检察机关依法行使检察权对立起来,存在一些模糊认识,认为既然是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就无须向党委请示报告,甚至可能认为查处要案向党委报告请示不利于查案中保密工作的需要。
2、本应由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是否对要案线索进行初查,有些办案人员在向党委报告的同时让党委有关领导决定是否初查。
3、擅自扩大要案范围,有的认为只要是科级以上干部渉嫌职务犯罪案件均须按本通知请示报告党委。
4、对要案初查及侦查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须采取的具体办案措施,事无巨细均请示报告党委。
5、在案件初查及侦查过程中,当党委意见与检察机关意见不一致时,处理草率,原则性不强,灵活性不够。
(二)针对以上列举的问题,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完善。
1、提高认识,增强在查处要案中服从党委领导的自觉性。虽然宪法第13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但是,检察独立是一项相对独立的原则,我国的司法体制不同于西方国家,不是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而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的司法体制。
2、正确理解和执行通知精神,严格把握分寸。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主要是在政治思想、组织上和对主要案件的领导,而不是对具体检察业务的领导。所以在具体执行通知的过程中,要注意适时适度,切记不负责任、事无巨细均请示党委讨论决定,给党委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负担。如何加强党对查案工作的领导,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在理论界和司法界尚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如何进一步将该通知精神制度化、规范化,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作为基层检察院的办案部门,应加大调研力度,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以利于进一步完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