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查报告如何写

王明刚

  关于调查报告如何写

  从外部形式上看,调查报告由标题、前言、主体、结语四个部分组成。

  标题

  1.单标题

  公式化写法。

  公式化写法就是按照“调查对象+调查课题+文体名称”的公式拟制标题。如《一个富裕居委会的财务调查》就是这样的标题,其中“一个富裕居委会”是调查对象,“财务”是调查课题,“调查”显示文体是调查报告。这样写的好处是要素清楚,读者一看就知道这是写的什么单位,涉及的是哪些问题,文种也很明确。这样写的不足之处是太模式化,不够新鲜活泼。

  常规文章标题写法。

  具体方式灵活多样。可以用问题作标题,如《儿童究竟需要什么读物?》。可以显示作者自己的观点,如《莘莘打工者,维权何其难》。可以直接叙述事实,如《三个孩子去蛇岛》。可以用形象画面暗示文章内容,如《“航空的母舰”逐浪经济海洋》。还有种种写法,不再一一例举。

  2.双标题

  双标题由正副标题组成,其中正标题一般采用常规文文章标题写法,具体手段如上所述。副标题则采用公式化写法,由调查对象、调查课题、文体名称组成。如《明晰产权起风波——对太原市一集体企业被强行接管的调查》。

  前言

  调查报告的前言一般要根据主体部分组织材料的结构顺序来安排,常用的有以下几种类型:

  1.提要式

  提要式就是把调查对象最主要的情况进行概括后写在开头,使读者一入篇就对它的基本情况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例如《靠名牌赢得市场——关于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调查》的开头: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亚达)是一家以生产钟表为主的大型企业,1987年成立于深圳。在经济特区这块改革开放的沃土上,该公司坚持不懈地实施名牌战略,终于在竞争激烈的钟表行业后来居上。历经十二年的艰苦创业,飞亚达由一个钟表小厂发展为总资产逾八亿元,年创利润八千万元的上市公司,成为国内同行的翘楚。

  这个开头把飞亚达公司发展情况和主要成绩作了概括的介绍,提纲挈领,统率全文。

  2.交代式

  在开头简单地交代调查的目的、方法、时间、范围、背景等,使读者在入篇时就对调查的过程和基本情况有所了解。《关于北京市家用缝纫机销售情况的调查》一文的开头就是这样的:

  为了增强计划性,加强对家用缝纫机的经营,更好地掌握市场销售动态,我们采取了走访经营单位与分析历史资料的办法,对北京市家用缝纫机历年销售情况以及当前社会保有量和市场需求变化进行了调查。经过分析,认为北京市场除上海缝纫机供不应求以外,其它牌号缝纫机销售在北京市已趋于饱和。

  这个开头包括目的、方法、范围和结论等几个方面,总的来说属于交代式的开头。

  3.问题式

  在开头提出问题来,引起读者对调查课题的关注,促使读者思考。这样的开头可以采用提问的方式引出问题,也可以直接将问题摆出来。例如《农村发展*市场经济的成功之路——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经营的调查》的开头:

  近些年,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经营方式,正在我国农村迅速突起。它一出现,就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这种经营方式对我国农业向商品化、现代化转化有哪些作用?应采取什么方针政策扶持其发展?我们就这些问题进行了调查,并同10个县(市)的有关同志进行了座谈,形成了一些共识。

  还有《明晰产权起风波——对太原市一集体企业被强行接管的调查》的开头:

  企业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明晰产权,本来是件好事。可太原市一家集体企业却因为明晰产权被所在区政府部门强行接管,陷于瘫痪。该企业把区政府两个部门告上法庭,至今已一年多时间,早就超过了审结期限,可法院却迟迟不判决。

  前一段入笔先提问,后一段是采用叙述的方式直接暴露问题,都属于问题式写法。

  主体

  前言之后、结语之前的文字,都属于主体。这部分的材料丰富、内容复杂,在写作中最主要的问题是结构的安排。其主要结构形态有三种:

  1.用观点串联材料

  由几个从不同方面表现基本观点的层次组成主体,以基本观点为中心线索将它们贯穿在一起。例如1999年12月9日《人民的日报》刊登的调查报告《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指导农民增收——山东省微山县调查》的主体就是这样的形态。它由四个部分构成:“抓住了规律就抓住了根本”,“把握市场需求,发挥自身优势”,“围绕市场竞争,加强联合与协作”,“遵循价值规律,推进农业‘四化’”。这四个部分是由标题所显示的基本观点贯穿起来的。

  2.以材料的性质归类分层

  课题比较单一,材料比较分散的调查报告,可采用这种结构形式。作者经分析、归纳之后,根据材料的不同性质,将它们梳理成几种类型,每一个类型的材料集中在一起进行表达,形成一个层次。每个层次之前可以加小标题或序号,也可以不加。例如1999年12月23日《人民的日报》刊登的调查报告《不信民心唤不回——从宁乡县五个乡镇的变化看做好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分别从原因、措施、启示三个方面着眼,写了三个大的层次。其中原因又概括为五条,启示也概括为三条,又形成大层次下的若干小层次。

  3.以调查过程的不同阶段自然形成层次

  事件单一、过程性强的调查报告,可采用这种结构形式。它实际上是以时间为线索来谋篇布局的,类似于记叙文的时间顺序写法。1999年12月16日《人民的日报》“记者调查”栏目发表的《暗访北京站前发票非法交易》一文,分别写了这样几层内容:12月6日15时35分,记者在北京站东侧出站口遇到第一个卖的发票的人;过马路前,又遇到四五个卖的发票的小伙子;过马路后,被一个穿棕色皮衣的卖的发票者拦住纠缠难以脱身;在站前丁字路口东北侧又遇到几个卖的发票的男女。这种有清晰过程的写法,可以提高读者的阅读兴趣。

  结尾

  调查报告常在结尾部分显示作者的观点,对主体部分的内容进行概括、升华,因此,它的结尾往往是比较重要的一个部分。常见的写法有下述三种:

  1.概括全文,明确主旨

  在结束的时候将全文归结到一个思想的立足点上,例如《关于邯郸钢铁总厂管理经验的调查报告》的结尾:

  邯钢的实践证明,国有企业适应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必须在转换经营机制的基础上转换经营方式,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这样才能充分挖掘企业的内部潜力,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邯钢的作法为国有企业实行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从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两个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提供了借鉴的经验。

  这样的结尾,提供了清醒的理性认识。

  2.指出问题,启发思考

  如果一些存在的问题还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如果限于各种因素的制约作者也不可能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那么,只要把问题指出来,引起有关方面的注意,或者启发人们对这一问题的思考,也是很有价值的。例如《暗访北京站前发票非法交易》一文的结尾:

  记者随后又转了几个地方,16时10分从北京站前离开。在这40分钟里,碰见了大约20名卖的发票的不法人员。听口音他们大都是外地人。从言谈举止可以感觉到他们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在广场、路口维持秩序的公安、保安人员不少,也许是司空见惯了吧,记者没有看到他们出面制止这种不法行为。

  对发票非法交易的现象,到底该由谁来管,怎么管?作者指出这一问题,相信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3.针对问题,提出建议

  在揭示有关问题之后,对解决问题提供一些可行的建议。例如1999年11月23日《人民的日报》刊登的专题调查《人情消费,让人如何承受你!》就写了一个建议性的结尾:

  在人情消费已成为一种风气的情况下,制止大操大办单靠哪一个人、哪一个单位很难从根本上奏效,如喝喜酒,往往是通知范围大了人们反感,范围小了没接到通知的人也有意见。遏制人情消费,建立新型的人际关系,倡导社会新风,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首先要加强宣传和教育。提倡新事新办,勤俭持家,厉行节约,建立新型的*人际关系。节日期间,报纸、电台、电视台可举办专题栏目、节目进行宣传,文化部门应挑选一批优秀的影片(主要是婚丧嫁娶新事新办方面的)在各乡镇、村巡回播放。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使人们树立正确的人情消费观。其次要制定社会规范。在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建立红白理事会,推行节俭办红白喜事。建立约束机制,对人情消费进行引导、规范、管理。三是严格稽查。对大操大办甚至借机敛财的干部要严肃处理,直至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提出了三条建议来解决人情消费的严重问题,其中不乏切实可行的措施。

  广州“325”事故调查报告

  11月3日,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事故性质、原因及处理结果。认定,“325”较大坍塌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主要暴露出的问题:

  (一)相关有资质企业允许不具备资质个人使用或租借本企业资质承揽工程,主体责任严重缺失。

  该项目中,土建工程总承包单位市政集团允许不具备资质个人黎剑锋使用市政集团资质,以市政集团名义承揽土建总承包工程。专业分包单位电白集团将钢结构、机电安装、装饰装修专业分包资质出借给黎剑锋,市政实业违法将混凝土、钢筋、木工劳务分包资质出借给黎剑锋,黎剑锋用来向市政集团承包相关专业工程和劳务分包工程。

  而黎剑锋承包钢结构安装工程后又转包给不具备资质个人曾利春。上述企业和个人一味追求经济利益,无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无视安全风险,出借资质、包上包问题严重,直接造成主体责任的缺失。

  2015年9月,黎剑锋在建设单位总经理孟广伦处了解到第七资源热力电厂土建总承包工程项目将要实施招标后,在市政建筑分公司原总经理助理冯文辉介绍下,与市政集团协商,参与了投标工作。市政集团中标后,黎剑锋与市政建筑分公司总经理彭伟海商定,黎剑锋支付挂靠费使用市政集团资质承揽第七资源热力电厂土建总承包工程项目。

  2016年1月,黎剑锋与市政实业劳务部经理商定,支付挂靠费使用市政实业资质承揽土建总承包工程劳务分包。

  2016年4月,黎剑锋经电白集团副总经理黄伟健同意,支付挂靠费使用电白集团资质承揽土建总承包工程中的钢结构工程以及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专业分包工程。

  (二)现场施工安全、技术管理极其混乱。

  市政建筑分公司、黎剑锋施工队、曾利春施工队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备案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未对土建总承包工程中所有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落实对现场高处作业区域防护措施严重不到位,私自搭设不符合规范的事发简易桁架操作平台,未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其正确佩戴使用,现场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及其混乱。

  (三)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履行职责不力,隐患排查整改落实严重不到位。

  监理单位未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派驻具备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全程在岗,也未按约定配备足够的项目监理部人员,而是指定了不具备资格人员代为从事总监理工程师工作,且项目监理部人员与合同约定不一致。

  未立即下达整改通知或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此项施工的进行,未严格督促施工单方落实隐患整改;在施工方不整改继续作业的情况下,未立即制止和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放任了事故隐患的继续存在,进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四)监管制度不到位,基层监督员监管工作流于形式。

  一些工作人员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放任事故隐患存在,致使有关单位长期违法违规实施建设。

  此外,调查组对有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提出了处理意见,包括各级政府官员、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劳务/材料等单位责任人全部被予以刑罚或相关处罚。

  二、调查报告中涉及建筑企业和个人的严厉处罚有:

  (一)追究刑事责任人员17人

  其中挂靠方8人,土建施工总分包单位6人,监理单位2人,建设单位1人。

  1、个人施工队8人(挂靠方)

  (1)曾利春,群众,土建总承包工程项目中钢结构安装工程实际承包方的主要负责人,因涉嫌刑事犯罪,2017年4月28日被从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黄叶喜,群众,曾利春安排在钢结构安装工程的施工现场管理和后勤保障人员,因涉嫌刑事犯罪,2017年4月28日被从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3)杨培军,群众,曾利春安排在钢结构安装工程的施工班组长,因涉嫌刑事犯罪,2017年4月28日被从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4)李应宏,群众,曾利春安排在钢结构安装工程的后勤保障和技术人员,因涉嫌刑事犯罪,2017年4月28日被从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5)黎剑锋,群众,土建总承包工程项目实际承包人,因涉嫌刑事犯罪,2017年5月19日被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6)朱俊宇,中共党员,黎剑锋安排在土建总承包工程项目的行政负责人,因涉嫌刑事犯罪,2017年4月28日被从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建议所在党组织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7)杨建生,群众,黎剑锋安排在土建总承包工程项目的总工、技术负责人,因涉嫌刑事犯罪,2017年4月28日被从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8)李培荣,群众,黎剑锋安排在土建总承包工程项目的副总工,因涉嫌刑事犯罪,2017年4月28日被从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土建工程总承包单位5人(被挂靠方)

  (9)吴锐彬,中共党员,市政集团派驻土建总承包工程项目执行经理,因涉嫌刑事犯罪,2017年4月28日被从化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建议所在党组织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10)郑志鹏,共青团员,市政集团派驻土建总承包工程项目部安全员,因涉嫌刑事犯罪,2017年4月28日被从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11)彭伟海,中共党员,市政建筑分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因涉嫌刑事犯罪,2017年6月20日被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建议所在党组织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12)冯文辉,群众,原市政建筑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因涉嫌刑事犯罪,2017年7月20日被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13)钟学斌,群众,市政建筑分公司市场拓展部经理,因涉嫌刑事犯罪,2017年6月19日被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3、土建工程专业分包单位1人(被挂靠方)

  (14)黄伟健,群众,电白集团副总经理,因涉嫌刑事犯罪,2017年4月28日被从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4、监理单位2人

  (15)晏有志,群众,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安排在土建总承包工程项目监理部的实际负责人,因涉嫌刑事犯罪,2017年4月28日被从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16)曾亮,群众,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安排在土建总承包工程项目现场负责安全的专项监理工程师,因涉嫌刑事犯罪,2017年4月28日被从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5、建设单位1人

  (17)孟广伦,群众,广州环投从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因涉嫌刑事犯罪,2017年5月12日被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6、事故调查组另建议司法机关对5名监管责任人员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其他单位及人员

  事故调查组建议:

  对12名企业人员和4名监管责任人员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行政撤职和撤销党内职务2人、行政撤职4人、降级1人、记大过4人、记过5人),其中进行党内严重警告8人;

  对1名监管责任人员建议由纪律检查机关进行诫勉谈话;

  对3名企业人员建议由企业根据内部管理规定处理;

  对3名企业人员和1名监管责任人员建议作出书面检查;

  对5家企业、6名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分别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