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安全调查报告

刘莉莉

  食品药品安全调查报告一

  近年来,临淄区坚持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区为主线,凝心聚力强监管、促发展,集中精力强基础、抓落实,全区食品药品安全总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近期,区政府研究室、区食药监局对全区食药监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形成如下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全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7982家(其中食品生产单位83家、食品经营单位3367家、餐饮服务单位2175家、小作坊416家、小餐饮885家、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899家,保健食品经营单位157家)。

  (一)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区创建工作亮点纷呈

  一是建立机制,加强调度。区委、区政府对创建工作高度重视,高规格召开创建动员会、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高标准制定创建方案,下发了职责分工、工作制度等一系列文件,每季度召开一次创建办成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创建办主任会,调度督导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形成了创建项目化、问题清单化、督导常态化的创建工作推进机制。

  二是重抓环节,夯实基础。区创建办通过月调度会、各级创建督查、季度考核等形式,对照省市创建验收标准,对14个承担创建主要任务的部门,列出了问题清单、整改标准和整改时限,各创建单位按照整改清单有序推进,创建工作成效显著。区检验检测中心追加300万元的设备投资;区商务局将全区36个节点纳入全市肉菜流通体系第一批建设;区住建局新增垃圾收集车3辆;区卫计局将7家餐具消毒企业合并为5家,企业新购置了设备,并进行升级改造;区畜牧兽医局督导动物无害化处理厂完善了各项规范化管理制度;区农业局出台《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活动的意见》,实行了“双城同创”;区食药监局新购置食品快检车,12个监管所全部设立了快检室,实行网格化监管;其他创建责任单位也都攻坚克难,积极推进,全区创建食品安全先进区工作进展顺利。

  三是落实责任,强化宣传。成立食品行业协会,形成政府引导、部门监管、行业自律的格局,推动食品行业诚信建设。创建闻韶“食品安全示范街”,将创建工作纳入公益宣传的重要内容,制定创建宣传方案,通过公共设施张贴宣传画、在校学生食品安全知识考试、食品行业协会带动等多种形式,强化宣传深度和广度,积极向群众传递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心和监管的工作成果。

  (二)完善体系,创新方式,日常监管工作成效凸显

  一是健全监管网络,构建长效机制。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建立临淄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区、镇、村三级监管网络,配齐配全监管人员,全区486个村居网格员实行了由镇(办)负责人把关的业户变动月报表制度。区政府设立食品安全督查考核专项基金,考核成绩列入全区科学发展观考核体系,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开展综合执法,动态监管全覆盖。每年开展一次全局综合执法行动,去年第三季度,区食药监局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食品药品综合执法检查,调集80余名执法人员,划分20个执法小组,分期分批对12个镇、街道的“四品一械”市场主体进行拉网式逐户检查,全区7579户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业户达到了生产经营全面规范、区域监管全部覆盖。

  三是建立“双随机”机制,提升监管权威效能。将“四品一械”监管对象全部纳入随机抽取检查范围,制定完善抽查事项清单,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频次和比例。同时,将“双随机”抽查与分级分类监管、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全年有10人被列入食品、药品信用监管黑名单,形成了“双随机”检查制度化、常态化。在随机检查中,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3份,当场处罚11起,立案10起,从面上形成了较好的威慑声势,增强了市场主体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四是提升信息化及检测水平,增强监管保障能力。2016年完成区级食品药品抽样检测2506批次,检测结果全部公开,对150余批次抽检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了后处理。全区30家大型商超(含连锁门店)和200余家食品供货商安装了改进后的“电子一票通”监管系统,实现了商家进货验收、执法人员监管的全程电子化,有效地提高了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二、存在的问题

  抓好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势在必行,目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

  一是从风险因素看,环境因素导致的食品源头风险日益明显,非法添加、掺杂使假、制假售假等行为还屡有发生,网络销售、海外代购、网上订餐等新兴业态对做好监管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二是从产业特点看,全区食品监管对象多、小、散、乱,潜在安全风险较多;一些小医院、小诊所进货渠道不够规范,药品质量难以有效保证;少数企业、业户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仍然不到位,尚德守法意识不足。

  三是从监管自身看,监管整体性、协调性还不够强,传统的监管思维和模式还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基层监管力量依然薄弱,执法专业化、信息化水平不高。大部分基层监管机构的办公场所、执法装备距离创城标准、办公需要仍有较大差距。

  四是从社会层面看,食品药品安全公众关注度高,燃点低、触点多,信息发布、传播、影响不可控的问题比较突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狠抓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区创建验收达标。

  一是完善创建验收基础资料。区食安办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责任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创建基础资料准备工作,协力推进,确保中期评估前完成基础资料补充完善。

  二是做好测评项目查缺补漏工作。对照验收标准和责任分工,查找问题,不留短板,全面达到创建标准。

  三是打造创建氛围。严格落实《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区宣传方案》,多种形式加强对食品安全先进区的创建宣传,提高创建宣传覆盖率和知晓率,着力营造创建的浓厚氛围。

  (二)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

  食品方面,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积极推进企业质量授权制度落实,加快食品生产追溯体系建设。加大食用农产品管理力度,建立完善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实施批发市场“一场一策”监管,开展大中型商超放心肉菜评价工作。实施“餐饮业食品安全提升工程”,倡导推广“清洁厨房”“明厨亮灶”“寻找笑脸就餐”,加大网络订餐整治力度,防范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建立保健食品、化妆品风险会商制度,开展打击保健食品非法会销回头看行动,对假冒化妆品进行专项检查。按照《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规定,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实行登记制度,对食品摊点实行备案制度。将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点全部纳入管理,达到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原料公示、票据留存、加工规范、场所清洁“六项标准”。每个镇、街道结合地域特色,年内打造“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示范街(区)至少各1个。

  药品方面,持续开展风险排查和飞行检查,加大对低价中标、抽检不合格、不良反应监测风险聚集等重点产品的监管力度,实现高风险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全覆盖。健全完善药品市场监管和诚信机制,加大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监管力度,督促医疗机构构建药品质量保证体系。

  医疗器械方面,开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年”活动,采取限期整改、停产整顿等措施,督促企业严格质量管理工作。

  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方面,按照食品安全先进区创建要求,进一步提升快检室快检能力,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力争超额完成3份/千人的食品监督抽检样本量。

  (三)全面防控系统性风险隐患。

  一是完善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落实风险会商制度,探索建立多层级跨部门的风险会商机制,组建风险防控专家队伍,针对突出风险隐患进行专题研判,深入发掘系统性风险规律,实施靶向治理。研究制定体现产业特色的风险清单,实施动态管理。进一步加强风险交流,着力消除公众与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公众风险认知水平和防范能力。

  二是强化监督抽检技术支撑。将监督抽检与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投诉举报、风险会商等工作紧密结合,与全区产业特点、地域特色等有机结合,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抽检方案,做好抽检任务部署、现场落实、结果反馈、问题产品追根溯源等工作。同时,加强对承检机构的考核评价,确保抽检结果真实有效。

  三是始终坚持严打重治。继续聚焦突出问题和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守护舌尖安全”、药品质量提升等系列整治行动,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健全完善“三安”联动和行刑衔接机制,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四)更新监管理念,优化监管模式。

  一是健全分级分类监管。进一步明晰区、镇(街道)工作职责,完善区食药监局与基层监管所运转机制,形成横向贯通,纵向顺畅的分级管理机制。结合产业特点把“四品一械”生产经营者划分为不同的管理类别和级别,实行精准化、差异化监管。

  二是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在网格化全覆盖的基础上,将监管对象全部纳入“双随机”视野,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规范“双随机”抽查细则,将“四个最严”的压力传导到每个监管对象。

  三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完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配套制度,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做好信用分级分类、“黑名单”管理工作。加大对企业法人代表和质量负责人的教育培训力度,督促企业用良心做药、用良心做食品。

  四是深入实施“智慧监管”工程。按照上级“机器换人”、“智慧监管”理念要求,借鉴外地建设“天眼”“天网”系统等经验做法,深化“互联网+”等有效方式,加快推进智慧监管步伐。

  (五)深入推进社会共治。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文艺宣传小分队、赶大集、进社区等方式,将工作成效、安全科普知识宣传到农村、机关、学校、企业等社会方方面面,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创城氛围。对于食品药品热点话题,及时进行权威回应,敢于向谣言“亮剑”,遵循法律、理性表达,增强公众对食品药品宣传的信任感。

  二是加大与媒体合作力度。丰富与媒体合作方式,通过专栏、系列报道等方式着力抓好工作成就展示、重要政策解读、先进典型宣传等工作。在运用好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手段的基础上,加强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发动漫、信息图、微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信息传播的感染力。

  三是注重发挥社会各界作用。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代表作为社会监督员,广泛了解社会诉求,多方听取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发挥行业协会在行规行约、标准制定、行业准入、人员培训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升行业自律水平。

  四是聚焦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加强部门配合,加大对群众关心的违法添加、虚假宣传、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加强与公众互动交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回应公众关切。

  五是倒逼企业诚实守信。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加大对失信企业公开曝光的力度,大幅提高企业违法成本,用市场、社会的力量倒逼企业自觉守法、诚信。

  食品药品安全调查报告二

  一、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现状

  我市下辖17个县(市、区)以及两个经济技术开发区,总面积20275平方公里,总人口417.26万人,是山西省的主要的棉麦基地。目前,全市共有食品加工企业842家,其中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286家,小作坊556家。通过qs认证的企业212个,年产值500万元以上企业10家。食品经营企业10105家,餐饮单位6930家。全市共有1256人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6个部门可对食品进行检测,158人从事食品检验检测工作。

  全市共有药品生产企业14家(已全部通过国家gmp认证),注册品种共计735个。医疗器械生产企业6家,医用氧生产企业5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2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36家。经营药品批发零售企业1519家,其中县级以上391家。销售额上亿元的企业有临汾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和侯马通盛医药有限公司。全市共聘用药品监督协管员211名,药品监督信息员2890名,药品监督和供应网2738个,覆盖面占行政村92.2%以上,基本健全了县、乡、村三级药品供应和监督网络。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围绕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确保了全市人民的饮食用药安全。

  1、构建了食品安全责任和监管体系

  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负总责”的要求,不断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坚持“有事故必追究,有隐患必处置”的原则,健全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了食品企业信用档案、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体系、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全市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和相关部门严格执行《临汾市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建立起“指挥有力、政令畅通、动作快捷”的组织管理体系,各县市政府与乡镇签定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基本建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食品监督网络,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关注食品安全、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

  一是从源头抓起,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两级农业执法部门,广泛宣传《农业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培训农资经营户,制定规程,建立基地,实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近年来,全市相继制定了69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9个产品获得了有机农产品认证,114个农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农业、畜牧兽医部门定期对蔬菜生产基地,以及市区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的蔬菜农药残留、渔业养殖、猪肉等进行例行检测,确保了种养业安全。

  二是严格生产加工,杜绝问题食品流入市场。质监部门严格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以食品质量监督抽查为重点,按照食品质量安全准入要求,加强对生产企业巡查、回访、年度定期报告以及监督抽查工作。对842家食品加工企业,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建立详实准确的档案和违法行为记录,并坚持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进行专项整治。同时,坚持“四包问责制”,责任到人头,充分发挥农村质监中心站的作用,延伸监管触角,聘请了262名食品质量协管员,及时掌握动态监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逐步使食品生产企业走上标准化生产轨道。

  三是加大查处力度,规范食品流通秩序。工商部门从日常监管制度和企业自律制度入手,进一步细化《重点区域食品流通分布图》,保障基层监管人员的监管责任落到实处。曲沃、侯马等地都与食品经营户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在市场巡查中,严格按照“六查六看”的内容,逐户逐项进行检查,加大对农村销售伪劣和不合格食品行为的检查力度。认真开展元旦、春节、“3?15”活动月、五一节期间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并及时收集有关案件线索,查处违法行为。商务部门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督检查,并会同公安、卫生、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不断加大酒类市场和肉品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通过查处,及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杜绝不合格食品,维护了消费者利益。

  四是严格餐饮消费监管。卫生部门对餐饮和食堂卫生进行时时跟踪监管,定期对餐饮业、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在5600家企业推行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组管理,实行了餐饮业、集体用餐配送企业卫生规范化。建立并严格执行餐饮业、集体食堂原料进货溯源制度,有效解决了餐饮业中存在的设施差、管理差、卫生条件差等问题;以防控食物中毒事故为重点,对农村集体用餐实行了申报制度。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与食品药品监管、卫生、教育部门联合下发了《临汾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和市食品安全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同时,认真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加强对农村小食店、小餐馆及自办宴席的监管,进一步理顺了农村食品监管体制,下大力解决监管空白问题。 民族宗教部门开展清真食品安全专项治理,严禁假冒清真食品流入市场,建立和完善了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机制。

  2、对药品安全实施了全过程监管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得力措施,依法严格加强药品注册、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的监管,探索创新监管方式,实施科学有效监管,使药品安全工作始终处于有序、可控的状态。

  一是整合药品生产企业。通过换证、认证等手段,淘汰规模小、质量保障水平低、管理混乱的药品生产企业,为优势企业腾出了市场空间,企业管理水平和质量安全保障水平迅速提高。全市14家药品生产企业已全部通过了国家gmp认证,并在全省率先全部推行了综合监管软件系统。

  二是整顿医疗机构。在全市开展了医疗机构制剂整顿,结束了医疗机构制剂无固定处方、无固定工艺、无标准、无说明书和审批管理混乱的局面。

  三是整治药品流通市场。在药品流通环节,以调整理顺购销渠道为重点,坚决治理药品批发企业、连锁企业不统一配送药品、零售药店出租(借)柜台、超方式、超范围经营,规范净化市场环境。在全市开展了农村药品“两网”(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统筹城乡市场监管,全市零售和零售连锁药店1519家,基本健全了县、乡、村三级药品供应和监督网络,有效改变了农民“用药难,用好药更难”的'局面。在医疗机构开展了药房规范化建设,加强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使药品不良事件早期发现、及时处置,药品经营使用规范化建设程度进一步提高。同时,开展经常性的药品安全隐患摸排,对涉药隐患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制假、售假药械行为进行惩罚,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1、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困惑。《食品安全法》颁布之后,规定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实行各部门分段管理,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但从监管职能看,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到10多个部门,存在重复监管现象,造成有效监管资源的浪费,影响监管效率。目前尚没有更细的实施办法,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认识不清、职责不明、互相扯皮等问题,甚至在监管上出现一些空白和盲区。特别是食品生产、养殖方面没有规范的法律法规,有些食品安全标准不健全。

  2、食品行业整体设施管理水平较低。一是农业种养殖环节的污染严重。由于目前农产品生产主要以农户为单位,农产品全过程质量监控难度大,有些国家明令禁止或限制使用的含激素类药物、剧毒农药的使用引起的牲畜中毒或影响健康情况难以控制,对食品安全影响较大。二是食品生产企业相当一部分为家庭小作坊,特点是“小、散、乱、脏、差”,这种生产单位缺乏合格食品的基本条件,食品标准难以达到要求,食品安全难以保障。三是城乡食品经营单位大多数为个体工商户,缺少必要的设施,经营管理落后。一些食品批发市场缺乏有效的安全检验手段和质量控制措施,使造假者有机可乘,甚至成为假冒伪劣集散地。经营业户贪图私利,蓄意出售过期或变质食品现象屡禁不止。不法食品生产经营者时常伪造标识、滥用标识,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四是农村食品市场分布面广,监管网络不健全,导致无证生产、经营食品现象时有发生,食品安全隐患比较多。

  3、食品安全协调工作难以开展。目前,虽然《食品安全法》已经颁布并开始实施,但正面临地方政府机构改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正处在从“条条”向“块块”的过渡期间,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改革到位之前,卫生部门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继续承担原来各自的食品监管职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能依旧是“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对重大事故的查处。”但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确实存在组织协调难、综合监督难、活动开展难、信息收集难的问题。

  4、药品市场监管力量薄弱。由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人员少,监管范围大,机构体制难以适应任务的要求,形成“小马拉大车”的局面。特别是乡镇村级没有监管机构,乡镇村虽然建立了协管体系,从社会各界聘请了监督员,但全市没有几个县落实监督员的待遇,待遇也不高,现有的制度对他们缺乏必要的制约力,他们对药品协管工作认识不足,缺乏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加之配套政策不完善,因此实际上并不能很好的发挥作用。

  5、药品质量存在安全隐患,药品供应不足。部分药品流通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不按照国家gsp认证规定规范经营,“有令不行”,与监管人员玩“猫捉耗子”游戏,使得药品质量存在安全隐患。药品从业人员准入门槛不高,流动性大,素质相对较低,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和药学知识。部分县市农民用药主渠道仍以乡、村医疗机构为主,而村级医疗机构规模偏小、品种不足,价格较高,给农民用药带来不便。县、乡、村、个体药库、药房条件较差,药品贮存养护达不到保证药品质量的规定要求,难以保证质量。

  三、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对策

  1、建立综合监管长效机制。按照“政府重点抓牵头,依靠牵头带队伍”的工作思路,强化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监管体系建设。设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牵头机构,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建立部门的协作机制,预警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整合食品监管资源、检验检测资源,搭建好各食品监管部门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努力做到信息互通共享,形成综合统一高效的监管体系。强化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继续完善我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食品监测与监督抽查制度、食品安全科学评估制度、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制度等,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规范化水平,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2、建立安全信息网络。介于监管部门人员少的现状,结合即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四类药品”电子监管码工程,积极探索将县级医疗机构、中心卫生院、药品批发企业的所有药品购销情况实行计算机管理,药监部门通过在线监控,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及时开通地方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网,在网页设置法规咨询及指导、国家及各省发布的假劣药品信息、网上办公、安全用药咨询等栏目。让群众登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网,了解药品供应相关信息及食品药品安全动态,学习安全用药相关知识,获得相关服务。

  3、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一是突出把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粮、肉、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保健品等作为重点品种,紧紧抓住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加工生产、食品经营和消费等四个重点环节,在城市社区、城乡结合部特别是农村市场等重点区域,各类批发市场、超市、集贸市场等重点市场,加大检查力度,强化日常监管,规范经营行为。二是着重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团伙和首恶分子,取缔一批无证生产经营食品行为,始终对制售假劣食品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三是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可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各个层面的人员担任食品安全工作监察员,充分发挥他们参政、议政和监督作用。要通过新闻媒体,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曝光,以震慑违法分子,教育广大群众。

  4、加强安全监管队伍设施建设。从目前食品药品安全严峻形势和从事安全监管队伍素质来看,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是一项迫在眉睫的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机构建设,健全监管职能,充实监管力量,通过法律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的执法行政水平和综合素质,以适应安全监管形势的需要。同时,政府要增加投入,提高监管机构装备水平,加强食品药品检测基础设施建设,建议整合监测资源,建立起区域性的食品质量公共检验机构,为食品安全管理提供免费的技术保障。要大力扶持建立医疗现代物流配送中心,形成及时、方便、快捷、全面辐射的供应网络。

  5、抓紧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新的食品安全法实施后,由于缺乏实施细则,导致食品安全监管出现一系列对接问题。建议立法部门尽快组织力量,加速制定食品安全法配套实施办法,为执法监管部门提供法律依据,使各项监管职能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