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总工会关于安排布置全省工会财务工作大检查的通知》精神,集团工会(以下简称“集团工会”)结合实际财务情况,严格按照通知中规定的财务检查重点,对本级工会及所属各基层工会的财务工作进行了认真检查。现报告如下:
一、财务工作情况
(一)经费收缴
集团工会高度重视工会经费收缴工作,不断改革创新工作方式,加强经费的收缴工作。20xx年,集团所属各成员企业职工工资大幅上升,经费收入稳步增长。全年共上缴经费1,279,491.46元;集团工会收到省总反拨经费共993,289.44元,其中:产业留成319,872.76元;截止到x年底返拨下属各基层单位金额602,448.45元,剩余未返拨金额已于x年下拨。
(二)收支管理
集团工会倡导在所属基层工会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并建立严格的经费开支程序和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做到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保证资金使用符合法律规定;做到专款专用,经费使用合理。
(三)会计管理
新工会会计制度实施以来,集团工会及所属基层工会顺利做好新旧制度衔接工作,目前集团工会已全部执行新的会计制度。各级工会按照新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并做到会计账簿设置齐全、会计记账准确合规、资金定期核对等。
(四)预算管理
集团工会积极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各级工会编制预算及进行预算调整,并狠抓预算执行。下级工会上报预算时,集团工会严格进行审查监督,重点审查费用支出的合理性,以控制成本费用开支,提高经费资金使用效率。预算执行时,实时跟踪基层工会的财务数据,密切监视预算的完成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经费收缴方面
自从工会经费的收缴模式改为地税代收后,经费收缴的效率得到了明显提高,省总向基层工会反拨经费也更加及时高效。但在经费征缴过程中,由于部分企业对各季度经费上缴征期的不了解,经常出现经费上缴不及时,从而导致该部分企业工会经费反拨滞后延期的现象。
20xx年集团工会将在各个征期内及时督促集团所属企业上缴经费,保证经费及时上缴和反拨。
(二)制度建设方面
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方面,集团工会严格执行《工会会计制度》、《集团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规范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但集团工会在具体业务方面缺少相应的管理制度,财务制度体系亟需进一步完善。今后,集团工会应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不断建立健全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
根据州总工会《关于开展全州工会财务工作大检查的通知》要求,潞西市总工会结合本市工会财务的.实际情况,以查找问题,摸清情况,研究对策,完善制度,促进增收,夯实基础,服务全局为目标,在宣传、动员、布置、安排、落实和督促等各个工作环节精心筹划,统一行动,有条不紊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工会财务大检查工作,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布置
为确保全市工会财务大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总工会于20xx年4月初成立了潞西市工会财务工作大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总工会主席闵勇胜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总工会副主席兼经审委主任李才平同志担任,成员由市总工会财务及经审办全体同志组成。根据我市工会财务实际情况下发了《潞西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全市工会财务工作大检查的通知》(潞工字〔20xx〕12号),文件对此次工会财务大检查的目的,范围、内容、方法、步骤、时间作了严格规定和详细说明,强调各基层工会要把这次财务大检查作为今年的主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好“一把手”工程,由主席亲自抓,负总责,责任到人。
考虑到此次大检查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部分乡镇地处边远山区,交通、信息不便等不利因素,市总工会专门就大检查的相关知识及要求特别是《工会财务情况自查表》的表间关系进行内部人员培训,要求工作人员都能解答基层工会在大检查中提出的凝难问题,及时催收、核对、汇总,并对5家基层工会进行抽查。通过各方积极努力,按程序、有步骤地完成了全市工会财务工作大检查的各项任务。
二、基本情况
潞西市总工会共有基层工会225个,本次大检查下发自查表225份,其中行政单位67份,事业单位61份,企业97份,收回自查表167份,其中,行政事业单位67份,事业单位59份,企业41份。经过认真核实、汇总,全市基层工会x—x两年基本情况分别是:x年全市年末职工人数11173人,年人均工资15699元,全年工资总额17540.49万元,全年应计提2%工会经费350.80万元,实际计拨78.18万元,收缴率22%;全年应上解40%工会经费130.42万元(含10%、5%部分),实际上缴45.24万元,上缴率34%;全年财政供养人数6938人,年人均工资18424元,年工资总额12782.57万元,财政应计拨2%工会经费255.65万元,实际划拨40万元(含在职人员工资、办公、帮扶经费等);税务代征2%工会经费4.02万元;年度上解州总工会经费16.10万元;x年全市年末在职人数11710人,年平均工资17996元,年工资总额21073.32万元,全年应计提2%工会经费421.47万元,实际计拨2%工会经费93.85万元,收缴率22%,全年应上解40%工会经费158.84万元(含10%、5%部分),实际上解47.32万元,上缴率29%,年末财政供养人数7025人,年人均工资22061元,年工资总额15497.85万元,财政应计拨2%工会经费309.96万元,实际划拨45万元(含在职人员工资、办公费、帮扶款等)。地税代收2%工会经费44.25万元。年度上解州总工会经费18.48万元。
依法督促企业每月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工会经费,开设了经费集中户存款帐户,建立经费收缴台账,认真逐月逐笔登记企业上解的每一笔工会经费,并按实收比例上解州总工会经费。
20xx年收到省总工会补助文化宫俱乐部“穿衣戴帽”工程款7万元,目前文化宫俱乐部“穿衣戴帽”工程正在实施,工程款仍留存银行,未做它用。中央财政帮扶款共到位7万元,用于困难职工医疗、生活帮扶救助及“寒窗助学”6.18万元,余0.82万元。
三、建立健全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根据《会计法》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及上级工会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会财务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内部稽核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现金和银行管理制度及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等。通过制度建设,强化财务管理,严肃财务纪律,严格报销程序,完善报销手续,规范内部控制,把工会财务工作的相关政策落到实处。
为深入贯彻云南省总工会第xx届xx次全委会确定的全省工会XX年度总体思路,落实“打牢工会物质基础”的工作任务,全面加强经费收缴和财务管理工作,根据省总工会云工[XX]23号及云狱电[XX]128号文件精神,配合监狱系统做好基层工会财务大检查工作,我狱积级组织了相关人员对本单位工会财务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工会财务进行了自检自查,认真查看会计凭证账簿主要清查工会经费财政划拨和非财划经费是否按比例足额计拨。经与财务科、劳资科相核对工人、干部工资总额对此两年度计拨经费进行统计核实XX年度工人工资总额为1613053.00元计拨工会经费为32261.06元实际拨入数为32503.74元,干部工资总额为5563644.00元计拨经费为66763.73元,实际上拨入数为60528.35元干部少拨经费6235.96元。XX年度工人工资总额为1676199.40元计拨经费为33523.99元实际拨入数为33727.19元干部工资总额为7151087.40元计拨经费为85812.87元实际拨入数82554.34元,XX年干部增资未提工会经费故少拨3260.66元,此两项经核实后将在XX年度补拨付工会。
二、工会收到行政计拨非财划经费都按比例足额上解。
三、系统工会对下补助的送温暖款、专项补助款都严格按照规定专款专用。
总之,我单位工会严格按照工会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收支,按制度要求使用会计科目,建立会账簿,按时记账,及时核对银行、现金日记账,按季编制基层工会资产负债表及基层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表,年终编写财务工作总结,会计资料信息真实、正确、合法、账表、账账、账实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