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分析报告(六篇)

孙小飞

保险分析报告1

  一、保险市场概述

  7月份以来,保险市场也在积极备战奥运商机,尤其是各地保监局及相关保险公司纷纷接到保监会下发通知,要求积极落实奥运赛区以及非奥运重点区域如旅游区、商业区、交通区的公众责任保险。不少保险公司在原有保险责任基础上,针对奥运风险特点,扩展了重大突发事故等条款的保障范围。

  其次为切实保证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理赔处理的高效、便捷,2008年7月20日至9月30日期间专门在奥运北京主赛区以及天津、青岛、秦皇岛、沈阳和上海等分赛区所在地推出两项理赔特别便利服务举措:一是实行临时特别授权,提高各赛区所在地分公司理赔权限金额至原理赔权限金额的3倍,以提升当地理赔案件的业务处理能力。二是提高分公司理赔备用金额度至正常额度的2倍,以确保理赔款项支付的及时足额到位。

  二、7月份保险市场特点

  1、投资风格趋于稳健,投连险回暖

  由于前期股市连阴使得投连险下跌,但从本月的相关数据分析,相比连续两个月进取型账户收益率全军覆没的恐怖,7月份上半月进取型账户的战绩全线飘红,尤其是不少保险公司在投连险的初始费用等方面给与投保人一定的免费优惠,并且在产品设计方面注入额外收益的条款,使得本月的投连险开始逐渐回暖。

  2、保底利率2.5%有望提升

  现行寿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2.5%是保监会于1999年参照当时1、98%的存款利率所制定。而本月保监会在网站上公布《天津滨海新区补充养老保险试点实施细则》以及《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方案》,其中引人注目的是,允许保险公司在准备金评估利率不高于3.5%的前提下,根据市场状况自行设定预定利率。这举意味着沿用9年多的寿险产品2.5%的预定利率上限迈出破冰一步。

  3、传统寿险重新被市场所青睐

  随着年初股市行情的变换,以及当前市民对于意外和健康保障的需求极速提升,保险公司从今年6月份开始,主动调整产品结构,营销重点又悄悄转向了保障型产品。尤其是近期友邦、平安在内的多家保险公司近期纷纷推出多款医疗保险产品,显示出目前市场对于传统寿险品种的青睐和重视。

  三、本月关注的热门保险新品评析:

  1、瑞泰人寿瑞赢之选万能险

  产品介绍:本产品是瑞泰人寿推出的一款万能保险。它保费昂贵(最低3万元起),它在保单满一年后,即可选择在合适的时机,将万能险的个人账户实现部分支取,还可在犹豫期过后随时追加投资或支取账户资金。并且每月保险公司会公布万能账户实际结算利率。

  基本保障:它提供额度为个人账户价值105%的人身保障作为身故保险金。并且在保险合同期满,可以一次性领取万能账户价值作为满期保险金;也可选择免费转换至瑞泰赢盛之选投资连结保险。

  关注理由:它不同于普通万能险的特点是该产品是一款短期万能险,只有5年的保障期,但它具有国内首创的可以转换成投连产品的免费功能,可以让5年期满后的万能险转换成本公司的赢盛投连产品。变成投连险后可免初始费用及买卖差价,同时将获得1%的特别转换奖励,还特设多个投资账户为您提供更多选择。它满足了短期股市不景气的情况下,仍想做投资但又不愿冒很大风险的客户,5年后一旦市场局面转好可以转换成投连险做激进型投资,也可终止合同,满足客户不同需求。

  2、太平洋人寿北京八月全家福

  产品介绍:本产品是由太平洋人寿推出的一款针对08年奥运会期间保障全家的意外保险。

  基本保障:保费便宜(30元/人),它不同于一般意外险,它以卡单形式推出,一张卡单可以保全家老小,包括客户及客户的配偶、父母、子女。成年人保额最高30万,未成年人保额最高10万,一张卡单的总限额为100万。

  关注理由:北京奥运会的开幕意味着外来人口的剧增,这样意外风险的发生率也会增大。为了更好的提供全家人的保障,尤其是对于打算全家一起去看奥运会的北京市民,购买一份这样的卡单,可以很好的为全家带来一份安心。

  四、专家建议:

  1、看奥运意外险保驾护航

  北京奥运会精彩纷呈的奥运赛事让每个人都期待,然而交通、旅途上的各种意外等等却无法预料。虽然政府机构为这次奥运会做好了多方位严实的安全措施来确保奥运安全。但是钱生钱网专家建议:购买一份意外险为您和家人的奥运出行安全保驾护航。

  2、重保障轻收益

  现在推出的保险产品,几乎都和分红功能挂钩,较好的迎合的投保人的理财心理。然而不少投保人错误的将保险和投资画上等号,有的甚至刚买几个月,发现收益不如当初假设的高,就想退保。我们暂不谈保险公司的分红收益有无噱头在里面,但钱生钱网专家建议:买保险应看重保险的保障功能,而不是投资分红,因此要以一颗平常心来对待保险产品的收益。

保险分析报告2

  一、人寿保险状况概析

  所谓人寿保险是指以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以生、死为保险事故的一种人身保险。随着国民生产总值的逐年提升我国城乡居民对人寿保险的关注越来越普遍,越来越密切。到底什么是人寿保险呢?

  寿保可以理解为当被保险人的生命发生了保险事故时,由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最初的人寿保险是为了保障由于不可预测的死亡所可能造成的经济负担,后来,人寿保险中引进了储蓄的成分,所以对在保险期满时仍然生存的人,保险公司也会给付约定的保险金。人寿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以人的生命身体为保险对象的保险业务。对于每一个人来说,死亡、年老、伤残、疾病等都是生活中的危险,我们叫做人身危险。

  从社会角度来分析,总会有一些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总会有一些人患病,各种危险随时在威胁着人们的生命,所以我们必须采用一种对付人身危险的方法,即对发生人身危险的人及其家庭在经济上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人寿保险就属于这种方法。它的特点是通过订立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费、对参加保险的人提供保障,以便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编制家庭理财计划,为城乡居民家庭构筑心理的防线,构建创造和谐的生活空间。人寿保险作为一种兼有保险、储蓄双重功能的投资手段,越来越被人们所理解、接受和钟爱。人寿保险可以为人们解决养老、医疗、意外伤害等各类风险的保障问题,人们可在年轻时为年老做准备,今天为明天做准备,上一代人为下一代人做准备。这样当意外发生时,居民的生活才有经济保障,可以老有所依,病有所仗。

  我国人寿保险事业发展到今天,种类与机制已经越来越健全,包括定期人寿保险、终身人寿保险、生存保险、生死两全保险、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等,如果将其按风险收益结构细化,还可将人寿保险划分成风险保障型人寿保险和投资理财型人寿保险。尽管人寿保险在众多保险业务中占了很大的比重,但相对发展稚嫩的中国保险市场,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同时,也给寿保也带来了各方面的阻力。

  二、寿险存在的风险

  (一)从行业自身角度来分析,人寿保险存在以下四点突出风险:

  1、现金流风险

  即由新业务大量减少和大量保单退保造成的风险。由于资产和负债的长期特性,这类风险对寿险公司的影响远大于非寿险公司。20xx年,部分寿险产品大量退保,而新增保费增长缓慢,潜在现金流风险正在加大。

  2、投资风险

  《保险法》颁布以前,我国保险公司的投资活动非常混乱。保险公司大量投资于三产、房地产、拆借,结果造成大量呆账、逾期贷款。1995年以后这类投资活动得到抑制,但受资本市场发展滞后等因素影响,保险公司无论是委托证券公司或其他机构理财,还是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理财都面临很大的投资风险。近两年来股票市场一路下行,证券业风险已经波及保险资产。20xx年10月中央银行上调利率前后,国债等债券收益率大幅下降,而20xx年保险公司持有债券比重已达到总资产的38%,投资风险显然还在加大。投资效益低下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经营的稳定性,成为我国保险公司发展的最大障碍。

  3、利差损风险

  据测算,1999年以前的保单会导致我国寿险业利差损每年增加约20亿元,到20xx年底寿险业利差损总额将超过720亿元,占到行业总资产的9%左右。即便各寿险公司将全部业务盈余都用于弥补利差损,也需要10年的化解时间。若投资收益不理想,化解时间还会延长。

  尽管在进入升息周期后利差损的压力会有所减轻,但由于1999年以前保单平均预定利率高达7%、保单平均期限长达35年,无论是升息周期的长度还是升息幅度都很难使利差损自然消除。这意味着在未来10年左右的时期内,我国寿险业特别是老公司都将背负沉重的历史包袱。问题的严重性还在于:由于保险公司普遍存在财务数据失真现象,真实的利差损风险可能被大大低估。

  4、资产负债匹配风险

  由于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我国寿险业资产负债失配问题相当突出。特别是一些公司为追求高速增长,在寿险产品定价时,往往不能全面考虑资产的期限、收益、利率、汇率未来的可能变动等因素,而仅从市场竞争的角度出发,甚至简单模仿其他公司的产品定价。据有关部门测算,目前5年以内的资产负债匹配程度高于50%,但5年以上中长期资产与负债的匹配程度却远低于50%,资产负债失配状况已相当严重。

  (二)从市场发展分析,寿险业的共性风险有三点:

  1、资产过度集中风险

  当保险公司资产高度集中于某一单项资产或某一类别资产上时,资产价值的波动极易给保险公司带来风险。这类风险本应通过资产多元化途径规避,但在目前保险资金投资渠道仍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管制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的资产多元化将很难实现。20xx年我国保险公司9122、8亿元的总资产中,银行存款就占了49、9%,集中度显然过高。20xx年这一状况虽有改善,但改善的程度还十分有限。

  2、管理风险

  部分公司的增长模式仍相当粗放,有章不循、违章操作、重要凭证管理混乱等现象普遍,导致企业财务信息失真、资金流失或串账使用。因管理失控,一些公司应收保费和未决赔款漏洞很大,成为主要风险源。

  3、股东风险

  目前大股东利用控股地位侵占企业资金的潜在风险已经出现。而外资保险公司通过再保险等关联交易的形式,向海外关联企业转移利润以逃税避税的做法,也有可能导致其在华设立的分公司或子公司偿付能力不足(例如20xx年,美国友邦在中国设立的7个分公司中,就有5个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负。)此外,目前许多热衷于保险公司的民间投资者并不懂保险。成为股东之后,他们很难有耐心等待数年才获取投资收益(寿险公司通常需要7-8年才能进入获利期。),而股东的分红压力往往是造成经营者短期行为的重要原因。

  总之,除上述明显风险外,现阶段我国人寿保险还存在很多方面问题:制度不健全、法律法规滞后、民众保险意识不足、保险公司认识有误,经验不足、风险控制能力弱、专业人才与技术缺乏、组织构架与管理方式不足等。

  三、应对风险的积极对策

  (一)寿险业系统风险分析

  我国寿险业的基本特点有三:一是寿险自身特点决定了产品大多为一年期以上的中长期产品;二是以个人客户为主要服务对象;三是在前些年高速发展时期,为追求规模扩张,推销了大量趸缴的投资型产品。20xx年,投资连结产品和分红产品的市场占比达到58%,传统寿险产品比重只有30%。这三个基本特点使得寿险公司的经营活动必然面对以下问题:

  第一,寿险资金的长期性使得外部环境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巨大,而中国资本市场的不健全性(包括资本市场规模过小、可交易金融商品种类不足、市场秩序紊乱制度缺陷严重、市场缺乏活力和效率等等)必然会大大影响寿险资金的投资效益和安全性。这种不健全性在短期内还看不到改善的前景。

  第二,寿险产品的长期性使得资产负债匹配程度对寿险公司影响重大。无论是期限、利率方面的不匹配还是由市场汇率、利率等因素波动引起资产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与负债价值不匹配,都可能给公司带来不能及时将资产变现支付到期赔付的风险。

  第三,与期缴产品相比,趸缴产品比重过大不利于保险公司建立稳定的现金流。同时从内含价值角度分析,投资型的银行保险产品尽管保费占比较大,对内含价值量的贡献却非常小。因此寿险产品结构的不合理,往往会掩盖保险业的潜在风险,最终影响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第四,以个人客户为主的服务特性使得寿险公司业务比较容易受到退保等行为的冲击,同时寿险公司经营失败的社会成本也较高,对寿险业的社会形象会产生较大冲击。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从中长期看,最可能引发寿险业系统风险的因素是投资失败和资产负债失配;从短期看,最可能引发系统风险的因素是现金流风险。同时寿险业的系统风险明显大于非寿险业,对外部环境变动的敏感度也更高,需要加以充分重视。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今后2-3年,由于大批趸缴投资类产品即将到期,届时保险公司不仅将面临集中兑付压力,而且面临兑付后资金外流压力,现金流风险会明显增加。

  (二)长期健康稳定的市场策略

  如何在人寿保险这样一个肯定有风险的环境里把风险减至最低?需要对风险的量度、评估和应变策略。理想的风险管理,是一连串排好优先次序的过程,使当中的可以引致最大损失及最可能发生的事情优先处理、而相对风险较低的事情则押后处理。

  但现实情况里,这优化的过程往往很难决定,因为风险和发生的可能性通常并不一致,所以要权衡两者的比重,以便作出最合适的决定。

  对人寿保险的风险管理亦要面对有效资源运用的难题。这牵涉到机会成本(opportunitycost)的因素。把资源用于风险管理,可能使能运用于有回报活动的资源减低;而理想的风险管理,正希望能够花最少的资源去去尽可能化解最大的危机。

  对于现阶段人寿保险业来说,风险管理就是通过风险的识别、预测和衡量、选择有效的手段,以尽可能降低成本,有计划地处理人寿保险业可能遇到的风险,以获得寿保健康发展经济保障。这就要求寿保公司经营过程中,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识别,预测各种风险发生后对资源及生产经营造成的消极影响,使生产能够持续进行。可见,风险的识别、风险的预测和风险的处理是风险管理的主要步骤。

  可行性措施:

  1、深入了解经济周期变动,如果我国经济出现增长率减慢、失业率增加、恶性通货膨胀等情况,将直接影响到保险业。一方面,保险公司保险费收入增长率会下降甚至出现负增长;另一方面退保率会一路攀升,两者结合就很容易造成保险公司的现金流困难和偿付危机。根据经济周期制定相关策略,平衡经济周期带来的寿保业恶性循环。

  2、时刻关注是否有金融市场形势恶化或境外金融危机传导,风险和危机都具有传导性由于金融行业之间存在高度的关联性,其他金融行业一旦出现危机也会很快传导至保险业。

  3、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协调,政治因素和经济政策的较大调整对人寿保险也影响很大,政府对市场的宏观调控较紧,是国内人寿保险业与其他地区寿保业的显著不同,因此,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寻求地方政府支持。

  4、注重服务创新,提升公司信誉,积极倡导人性化、信息化服务新理念,努力形成社会化、理性化服务新格局。

  由于我国寿保业情况复杂,短期内如果没有本质性的改革,寿保业状况不会有很大的改观,但是如果能按文中分析的有效措施进行经营,至少会给国内寿保也带来一给良性竞争空间,一个和谐发展的.空间。同时能够有效地管理风险,实行盈利。

保险分析报告3

  随着人们收入的增长,健康、养老等安全保障的需求成为人们日常消费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并在消费结构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人们对于生活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风险管理和保障意识也逐渐加强,对于保险行业将起促进作用。

  那么对于我国保险保障基金数额的新高度,一方面有利于救助经营不善的保险公司,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救助保单持有人、保单受让公司或者处置保险业风险。虽然我国目前还没有一家保险公司破产,但是未来不排除这种情况发生。

  保险行业要寻求长远发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首先,把小规模的代理机构联合起来,凭证零散代理机构的地理优势,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品牌;采用集团化管理的模式,统一公司管理、统一股权管理、统一基本法,统一培训,各地机构自主开展机构规划、供应商选择、销售队伍的建设。

  其次,机构联合,开发专业保险代理的专属产品,减少渠道冲突和产品冲突的影响;积极发展保险电子商务,网络保险突破了工作时间的限制,让客户和寿险公司在任意时段内都可以进行沟通和交流,极大地延长了保险交易的时间。

  此外,在“互联网+”浪潮下,保险行业应抓住机遇。一是产业融合的新机遇。借助“互联网+”模式的广泛应用和大数据的精确定价、精确营销、精确管理,有利于打造一站式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

  二是管理优化的新机遇。在“互联网+”模式下,有助于实现集中管理和资源共享,并整合各种方式和渠道。

  三是技术性带来新机遇。保险业集团化经营在“互联网+”转型过程中,实现技术升级的转型提升,有助于构建符合大数据要求的数字化管理体系,建立以用户为中心的响应前台,有助于推进轻资产机构的建设。

  四是体验提升。在集团化模式下更能把握互联网机遇,实现以用户为中心的转型升级,从用户不同阶段的需求出发,提供差异化的服务体验。

保险分析报告4

  1.使市场竞争有序化,完善相关制度法规等。

  中国保险市场一直处于一种不利于竞争的寡头垄断的环境中。中国保监会成立后,进一步强调要逐渐规范市场秩序,加大对违规机构和违规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我们必须尽快完善相关法规和完善的保险运行机制,加快改革的步伐,从根本上改变国内保险业的不良现状。

  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

  在前文中已经叙述了很多,保险行业应该是一个充满爱心,充满责任,能够帮助客户规避风险的一个行业,所以从业人员的素质格外重要。另外因为其素质不高已经使保险公司在公众的印象里抹黑,所以提高从业人员的道德规范,文化水平也成为发展的当务之急。

  加强对保险业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保险业的认识。

  这点也是很有必要的,对于普通民众来说,他们的风险及保险意识严重滞后。老百姓对于保险的意义和功能认识还不够、人均保险费低、保险普及率很低、保险意识极其淡薄。对此我们必须加强宣传让普通民众都认知到购买保险的重要性,这才是治本的方法,不仅可以有效促进保险业的发展,更能普遍提高民众的防风险意识,一举而两得。

保险分析报告5

  一季度,单季度原保险保费收入首次突破万亿元。保险市场增幅同比上升近21.81个百分点。一是财产险业务平稳增长,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2154.40亿元,同比增长8.85%,其中,车险业务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679.42亿元,同比增长12.08%。二是寿险业务快速增长,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8459.28亿元,同比增长50.18%,其中,新单业务7141.42亿元,同比增长68.49%。三是普通寿险和健康险业务高速增长,分别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5790.02亿元和1168.7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7.81%和79.23%。

  业务结构发生变化。政策环境优化和保险公司不断开拓新业务领域,民生类业务发展态势良好。责任保险等增长较快。一季度,责任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为104.39亿元,同比增长21.25%,占财产险公司业务的比例为4.46%,较上年同期增加了0.37个百分点。

  未计入保险合同核算的保户投资款和独立账户本年新增交费6271.47亿元,同比增长209.53%。其中,寿险业务保户投资款和独立账户本年新增交费5785.05亿元;健康险业务保户投资款本年新增交费486.35亿元。

  普通寿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5790.02亿元,同比增长87.81%,占寿险公司全部业务的60.06%,同比上升11.29个百分点;分红寿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2640.60亿元,同比增长4.64%,占寿险公司全部业务的27.39%,同比下降12.53个百分点。

  互联网渠道业务平稳增长。一季度,产险公司车险业务电话销售渠道和互联网销售渠道业务平稳增长,分别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244.56亿元和138.1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19%和下降13.15%;占机动车辆保险业务比例为14.56%和8.23%。寿险公司直销业务互联网销售渠道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92.99亿元,同比增长554.86%,占寿险公司业务比例为0.96%,同比上升0.74个百分点。

  寿险公司新单业务持续高增长势头。一季度,寿险公司人身险业务新单原保险保费收入7141.42亿元,同比增长68.49%,占寿险公司全部业务的比例为74.08%,占比较去年同期上升7.04个百分点。其中,新单期交原保险保费收入1638.49亿元,同比增长74.91%,占新单原保险保费收入的22.94%。

  外资公司业务快速增长。一季度,外资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655.31亿元,同比增长71.68%,市场份额5.47%,同比上升0.94个百分点。其中,外资财产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45.39亿元,同比增长11.16%,市场份额1.94%,同比持平;外资寿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609.92亿元,同比增长78.93%,市场份额6.33%,同比增加0.94个百分点。

  保险赔付平稳增长。一季度,保险公司赔付支出累计2891.33亿元,同比增长25.10%。其中,产险业务赔款支出平稳上升,累计赔款支出1075.95亿元,同比增长17.65%。人身险业务给付较快增长,寿险业务给付金额1543.70亿元,同比增长29.22%;健康险业务赔款与给付支出227.43亿元,同比增长34.78%;意外险业务赔款支出44.24亿元,同比增长32.88%。

  资金运用收益率水平下降。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结构不断调整,收益率水平下降。截至一季度末,资金运用余额119942.74亿元,较年初增长7.29%。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合计占比14.03%,较年初下降1.15个百分点; 银行存款和债券余额占比55.78%,较年初下降0.39个百分点。资金运用收益共计1385.47亿元,资金运用平均收益率1.20%,同比下降1.03个百分点。

  保险公司经营效益下降。一季度,保险公司预计利润总额389.36亿元,同比减少481.51亿元,下降55.29%。其中,产险公司预计利润总额133.77亿元,同比减少76.97亿元,下降36.52%;寿险公司预计利润总额154.84亿元,同比减少409.36亿元,下降72.56%;再保险公司预计利润总额14.90亿元,同比减少9.12亿元,下降38.00%;资产管理公司预计利润总额18.90亿元,同比增加5.33亿元,增长39.31%。

  保险行业现金流充裕。一季度,保险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8454.77亿元,同比增长216.68%。其中,产险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938.76亿元,同比增长79.71%;寿险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8155.81亿元,同比增长262.41%。

  保险从业人员增加。截至一季度末,全国保险机构197家,较年初增加3家。其中,保险集团公司11家,保险公司161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21家,其他公司4家。

  保险公司中,产险公司76家,寿险公司76家,再保险公司9家。保险业职工人数103.96万人,较年初增加1.5万人,保险代理人员506.71万人,较年初增加35.41万人。

保险分析报告6

  为有效掌握、预防、及时控制和处置医疗保险风险,确保医疗保险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建立健全医疗保险风险管理体制,特制定本制度。

  业务部门要及时发现并准确反映控制环境、业务操作、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技术保障和职业道德等方面风险。经办机构领导应定期或不定期召集会议,对上述风险进行分析与排查,积极探讨和研究预防控制措施,并做出相应决策。

  一、风险报告的原则:

  全面性原则。完整覆盖辖区内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及全部科室、人员和业务的所有风险。

  及时性原则。在事前和事中反映风险状况,在规定的时限内履行报告责任。

  准确性原则。在分类科学、标准规范的前提下客观、准确反映风险状况。

  保密性原则。风险报告是内部报告,信息传递应限定在一定范围,并遵守有关保密管理和信息披露的规定。

  二、医疗保险风险报告种类

  风险报告分为风险分析报告、风险事项报告二类。

  风险分析报告包括全面风险分析报告(针对各项风险总体状况)和部门风险风险分析报告(针对某方面或单项业务风险状况)两大类,分为季度报告、年中报告和年度报告。

  风险事项报告包括风险监测报告、风险事件报告、风险检查报告。

  风险监测报告。对发现的内外部风险因素及时揭示报告,以防范和化解一定范围内的系统性风险。

  风险事件报告。对发现的风险事件经过、发生的原因、损失影响以及采取的措施等进行报告,分为首次报告和后续报告。

  风险检查报告。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或风险隐患进行报告。

  三、报告的主体和对象

  全面风险分析报告的主体是各级经办机构风险管理部门。报告对象是本级领导和上级经办机构(上级风险管理部门)。如有规定,应向属地有关监管机构报告。

  部门风险分析报告的报告主体是各级经办机构承担或者管理风险的部门,报告对象是同级风险管理部门、上级对口业务部门。

  风险监测报告的报告主体是监测部门。若监测部门为业务部门,报告对象是同级风险管理部门和上级对口业务部门;若监测部门为风险管理部门,报告对象是本级领导和上级风险管理部门。

  风险事件报告的报告主体是事件发生单位的业务管理部门。报告对象是本级领导、同级风险管理部门、上级处理该类事件的主管部门、上级对口业务部门。

  风险检查报告的报告主体是内部检查的组织执行部门或配合外部检查的牵头协调部门。报告对象是本级领导、同级风险管理部门。

  四、报告路径和时限

  全面风险分析报告:各县市区经办机构风险管理部门应每年7月10日前向州局风险管理部门报送。部门风险分析报告:各级承担或者管理风险的各部门应在每季后10日内向风险管理部门报送。

  风险事件报告:事件发生(单位)部门在按原有的相关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向有关事件管理部门进行报告和处理的同时,应立即向同级风险管理部门作首次报告。风险管理部门接到风险事件首次报告后应初步核实了解事件情况,符合向上级报告标准的,立即向上级风险管理部门报告。事件发生单位(部门)在已报告的事项发生重要变化、事件处理取得重要进展、以及事件处理完毕时,应及时主动进行后续报告。

  五、组织实施和评价考核

  健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建立健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完善风险管理领导小组设置和职能,保持风险管理部门的风险报告独立性和权威性。

  提高风险报告的真实性和全面性。风险管理部门要对风险报告的真实性、全面性进行必要的核查,并定期通报报告情况,评价报告效果,把风险报告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纳入评价考核指标,不断探索和完善风险报告评价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

  实行风险报告奖惩制度。对及时发现风险、挽回或减少损失有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相关经办机构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存在迟报、漏报、瞒报、误报、谎报、违反保密管理有关规定的,要追究责任,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