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系统调研报告

秦风学

征信系统调研报告1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征信事业在我国已经开始起步,由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组织建设《银行个人信贷征信系统》(以下简称个人征信系统)是非常及时的。为了能够使个人征信系统尽快投入使用,避免在开发过程中出现失误,在个人征信系统启动之前,项目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应该对困难进行充分的考虑。

  一、个人征信系统建设的难点以往人民银行开发的软件项目数据项较单纯,数据量相对较少。例如,会计支付系统、银行卡数据交换平台系统、企业信贷登记系统等就是如此。这些项目大都是以商业银行的交易数据为主,数据项少,而且一般软件不含客户的资料信息。即使企业信贷登记系统含有一定的企业资料信息,但企业贷款客户量(全国只有400万户)也远远少于个人贷款客户量(仅工商银行信用卡业务一项就有600万户)。而个人征信系统内容比较复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①数据项繁多。它涉及商业银行所有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如信用卡、汽车信贷、房屋信贷、助学贷款、个人消费信贷等。

  ②数据量庞大。它涵盖了商业银行所有个人信贷业务的客户资料信息及交易信息。

  ③数据覆盖面广。数据库的建设不但有商业银行的数据,随着业务发展的需要还会采集公安、司法、社保等社会信息。

  ④数据标准不一致、数据存放分散。由于各家银行业务系统建设的时间背景不一样、使用数据库类型不一样、管理模式不一样,数据结构与标准便不一样。有些商业银行的业务数据库分散在各省、市,有些商业银行业务数据则集中管理。

  因此,在项目建设中应对上述困难应该给予足够重视。

  国内某些征信公司也曾开发过类似软件,大多是以失败告终。究其原因主要是:

  ①在开发过程中开发商忽视了业主的需求,造成开发出来的产品不符合业主与用户的要求,难以投入实际应用。

  ②业主在开发项目过程中没有履行监管与验收的职责,使项目成果质量大打折扣。

  ③因业务需求编写人员不参与项目开发,需求书编写完之后一走了之,造成在项目开发过程中遇到问题,软件人员不知向谁咨询,使开发结果偏离业务需求。

  ④在开发过程中没有注意培养日后的项目应用与管理人员,造成开发与应用衔接不上,出现系统维护不到位、故障排除不力、项目文档无人管理、制度管理衔接不上,使项目不能顺利移交给业主。

  以上种种原因导致最初一个很好的设想,结果是开发出来的产品无法推广使用,得不到业主与用户的认可。另外,在征信产品的推广使用方面,银行从业人员一时间还脱离不了传统的工作方法。在对贷款客户的信用考查方面,一直沿用传统的资信审查办法,很难马上采用“信用局分”的理念去辨别一个客户的信用。在新的贷款品种推出时如何正确利用征信产品嵌入在贷款审核流程中去替代和简化传统的做法方面,还显得不成熟。这些都需要征信局的从业者对商业银行进行培训,才能使个人征信系统在商业银行应用的更广泛、更深入。

  二、项目开发中应采取的措施人民银行组织各家商业银行参与并完成了个人征信系统业务需求书的编写工作。经过多家银行历时一年的研究与讨论,目前各家商业银行对需求书的初稿已达成一致意见。这是项目成功的良好的开端,为今后的项目开发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1、建立技术开发人员与业务人员的沟通渠道为了避免在开发工作中软件人员对业务需求的理解上出现差异,建议在开发过程中要求编写人员以“项目特约开发组成员”的方式全程参与项目开发工作。在开发工作中主要起以下作用:

  ①为软件开发人员提供准确的需求解释与可靠的数据分析。由于软件开发人员对商业银行的业务不熟悉,加上软件开发人员的流动性较强,新加入的软件开发人员需要对业务需求进行重新学习。

  ②由于各家商业银行的数据结构存在较大差异,对于数据采集过程中业务数据项的变更,软件开发人员很难取舍判断,需要商业银行业务人员协作。

  ③因商业银行数据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账户不完整(客户只有存款无贷款)、时间不完整(有些数据只有时点数)、产品不完整(贷款品种存放数据库不一致),整合起来很非常困难,如果没有业务人员全程跟踪到整个项目的开发过程中,最终项目便可能与业务需求偏离太大。

  2、项目建设需要业主的监管为了保证个人征信系统项目的开发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开发工作,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应组织专人负责项目的开发监管工作。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与各家商业银行是个人征信系统项目开发的业主,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应摆正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关系。业主与用户向开发商提出业务需求,开发商依据业主的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项目开发。为达到以上目的,业主应就项目的各项指标及完成情况与开发商签署合同。开发过程中业主除按照合同要求对项目的质量与进度进行监管与跟踪外,还要对合同中各项指标进行阶段性的测试与验收。任何一个项目的开发成功,都离不开业主与开发商的紧密配合。

  3、开发项目验收及产品推广一个开发项目完成之后,业主需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除针对软件产品的质量进行重点检测外,还需对系统维护的方法、各种文档的建立、各项规章制度的编写等方面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后项目才能移交业主。如何使项目推广开来?这还需要组织一批人业务人员去商业银行进行培训,完成项目的推广与应用工作,而“项目特约开发组”成员便可以胜任此项工作。因商业银行的业务人员以“项目特约开发组”成员的身份全程参与项目开发工作,这些业务人员一方面对商业银行的业务熟悉,另一方面对需求的编写全过成比较了解,同时又因全程参与项目的开发,因此对征信项目建设也较熟悉。

  所以,在项目完成之后,个人信贷征信系统的操作规程及制度的编写也应由其完成。在项目建成以后,为建立起征信局与商业银行之间的桥梁,需要有一批既熟悉征信系统又熟悉商业银行业务的人员参与工作。特别是在今后培育、推广征信局的信用产品方面,以及商业银行如何正确使用征信报告等方面,都需对商业银行进行经常性的培训。

征信系统调研报告2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征信事业在我国已经开始起步,由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组织建设《银行个人信贷征信系统》(以下简称个人征信系统)是非常及时的。为了能够使个人征信系统尽快投入使用,避免在开发过程中出现失误,在个人征信系统启动之前,项目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应该对困难进行充分的考虑。

  一、个人征信系统建设的.难点

  以往人民银行开发的软件项目数据项较单纯,数据量相对较少。例如,会计支付系统、银行卡数据交换平台系统、企业信贷登记系统等就是如此。这些项目大都是以商业银行的交易数据为主,数据项少,而且一般软件不含客户的资料信息。即使企业信贷登记系统含有一定的企业资料信息,但企业贷款客户量(全国只有400万户)也远远少于个人贷款客户量(仅工商银行信用卡业务一项就有600万户)。而个人征信系统内容比较复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①数据项繁多。它涉及商业银行所有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如信用卡、汽车信贷、房屋信贷、助学贷款、个人消费信贷等。②数据量庞大。它涵盖了商业银行所有个人信贷业务的客户资料信息及交易信息。③数据覆盖面广。数据库的建设不但有商业银行的数据,随着业务发展的需要还会采集公安、司法、社保等社会信息。④数据标准不一致、数据存放分散。由于各家银行业务系统建设的时间背景不一样、使用数据库类型不一样、管理模式不一样,数据结构与标准便不一样。有些商业银行的业务数据库分散在各盛市,有些商业银行业务数据则集中管理。因此,在项目建设中应对上述困难应该给予足够重视。

  国内某些征信公司也曾开发过类似软件,大多是以失败告终。究其原因主要是:①在开发过程中开发商忽视了业主的需求,造成开发出来的产品不符合业主与用户的要求,难以投入实际应用。②业主在开发项目过程中没有履行监管与验收的职责,使项目成果质量大打折扣。③因业务需求编写人员不参与项目开发,需求书编写完之后一走了之,造成在项目开发过程中遇到问题,软件人员不知向谁咨询,使开发结果偏离业务需求。④在开发过程中没有注意培养日后的项目应用与管理人员,造成开发与应用衔接不上,出现系统维护不到位、故障排除不力、项目文档无人管理、制度管理衔接不上,使项目不能顺利移交给业主。以上种种原因导致最初一个很好的设想,结果是开发出来的产品无法推广使用,得不到业主与用户的认可。

  另外,在征信产品的推广使用方面,银行从业人员一时间还脱离不了传统的工作方法。在对贷款客户的信用考查方面,一直沿用传统的资信审查办法,很难马上采用“信用局分”的理念去辨别一个客户的信用。在新的贷款品种推出时如何正确利用征信产品嵌入在贷款审核流程中去替代和简化传统的做法方面,还显得不成熟。这些都需要征信局的从业者对商业银行进行培训,才能使个人征信系统在商业银行应用的更广泛、更深入。

  二、项目开发中应采取的措施

  人民银行组织各家商业银行参与并完成了个人征信系统业务需求书的编写工作。经过多家银行历时一年的研究与讨论,目前各家商业银行对需求书的初稿已达成一致意见。这是项目成功的良好的开端,为今后的项目开发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矗

  1、建立技术开发人员与业务人员的沟通渠道

  为了避免在开发工作中软件人员对业务需求的理解上出现差异,建议在开发过程中要求编写人员以“项目特约开发组成员”的方式全程参与项目开发工作。在开发工作中主要起以下作用:①为软件开发人员提供准确的需求解释与可靠的数据分析。由于软件开发人员对商业银行的业务不熟悉,加上软件开发人员的流动性较强,新加入的软件开发人员需要对业务需求进行重新学习。②由于各家商业银行的数据结构存在较大差异,对于数据采集过程中业务数据项的变更,软件开发人员很难取舍判断,需要商业银行业务人员协作。③因商业银行数据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账户不完整(客户只有存款无贷款)、时间不完整(有些数据只有时点数)、产品不完整(贷款品种存放数据库不一致),整合起来很非常困难,如果没有业务人员全程跟踪到整个项目的开发过程中,最终项目便可能与业务需求偏离太大。

  2、项目建设需要业主的监管

  为了保证个人征信系统项目的开发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开发工作,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应组织专人负责项目的开发监管工作。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与各家商业银行是个人征信系统项目开发的业主,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应摆正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关系。业主与用户向开发商提出业务需求,开发商依据业主的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项目开发。为达到以上目的,业主应就项目的各项指标及完成情况与开发商签署合同。

  开发过程中业主除按照合同要求对项目的质量与进度进行监管与跟踪外,还要对合同中各项指标进行阶段性的测试与验收。任何一个项目的开发成功,都离不开业主与开发商的紧密配合。

  3、开发项目验收及产品推广

  一个开发项目完成之后,业主需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除针对软件产品的质量进行重点检测外,还需对系统维护的方法、各种文档的建立、各项规章制度的编写等方面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后项目才能移交业主。

  如何使项目推广开来?这还需要组织一批人业务人员去商业银行进行培训,完成项目的推广与应用工作,而“项目特约开发组”成员便可以胜任此项工作。

  因商业银行的业务人员以“项目特约开发组”成员的身份全程参与项目开发工作,这些业务人员一方面对商业银行的业务熟悉,另一方面对需求的编写全过成比较了解,同时又因全程参与项目的开发,因此对征信项目建设也较熟悉。所以,在项目完成之后,个人信贷征信系统的操作规程及制度的编写也应由其完成。

  在项目建成以后,为建立起征信局与商业银行之间的桥梁,需要有一批既熟悉征信系统又熟悉商业银行业

  务的人员参与工作。特别是在今后培育、推广征信局的信用产品方面,以及商业银行如何正确使用征信报告等方面,都需对商业银行进行经常性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