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形式美法则的实验报告
探讨形式美的法则,是所有设计学科共通的课题,那么,它的意义何在呢?
在日常生活中,美是每一个人追求的精神享受。当你接触任何一件有存在价值的事物时,它必定具备合乎逻辑的内容和形式。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人们所处经济地位、文化素质、思想习俗、生活理想、价值观念等不同而具有不同的审美观念。然而单从形式条件来评价某一事物或某一视觉形象时,对于美或丑的感觉在大多数人中间存在着一种基本相通的共识。这种共识是从人们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积累的,它的依据就是客观存在的美的形式法则,我们称之为形式美法则。在我们的视觉经验中,高大的杉树、耸立的高楼大厦、巍峨的山峦尖峰等,它们的结构轮廓都是高耸的垂直线,因而垂直线在视觉形式上给人以上升、高大、威严等感受;而水平线则使人联系到地平线、一望无际的平原、风平浪静的大海等,因而产生开阔、徐缓、平静等感受…… 这些源于生活积累的共识,使我们逐渐发现了形式美的基本法则。在西方自古希腊时代就有一些学者与艺术家提出了美的形式法则的理论,时至今日,形式美法则已经成为现代设计的理论基础知识。
形式美在创造美这个过程中有着重要的意义。在设计构图的实践上,更具有它的重要性。研究、探索形式美的法则,能够培养我们对形式美的敏感,指导人们更好地去创造美的事物。掌握形式美的法则,能够使我们更自觉地运用形式美的法则表现美的内容,
达到美的形式与美的内容高度统一。运用形式美的法则进行创造时,首先要透彻领会不同形式美的法则的特定表现功能和审美意义,明确欲求的形式效果,之后再根据需要正确选择适用的形式法则,从而构成适合需要的形式美。式美的法则不是凝固不变的,随着美的事物的发展,形式美的法则也在不断发展,因此,在美的创造中,既要遵循形式美的法则,又不能犯教条主义的错误,生搬硬套某一种形式美法则,而要根据内容的不同,灵活运用形式美法则,在形式美中体现创造性特点。形式美的法则是人类在创造美的形式、美的过程中对美的形式规律的经验总结和抽象概括,主要包括:对称均衡、单纯齐一、调和对比、比例、节奏韵律和多样统一。
(一)统一与变化
统一与变化是一对辩证的矛盾关系,是宇宙运动发展的规律,亦是形式美法则的集大成者,其他法则均围绕其展开,因此统一与变化可称得上是形式美法则中的根本大法。
我们在探讨形式美时,即要求统一,又要找变化,光统一而无变化会使作品流于简单、呆板、浅薄、单调与乏味;光变化而无统一则会使作品失于散乱、琐碎、喧宾夺主、画蛇添足等。因此,我们应该讲求既统一又变化,既主题鲜明、基调一致,又变化丰富、具体鲜活,这样才能使作品完整统一,特征强烈,同时又细致耐看,生动灵气。统一可以借助于夸大或强调画面中的某一元素,使其成为画面中占绝对压倒优势,以形成画面的主调。在此前提下,强调细节的对比变化,
激活其内的张力,让局部出现亮点,真正做到“尽精微、至广大”。如在民间木版年画中靠黑线来统一,凭借色彩求变化即属此类。而在西方现代派大师蒙德里安的画中,是靠那象征宇宙的'初始归宿的经纬线来实现统一的;在齐白石的笔下,红花墨叶是其风格,那红花是变化,而那墨叶是统一,将一切纯色、光鲜皆统一于那骨法用笔、墨分五色的点、线、面之笔墨构成中。
(二)对比与调和
大凡事物只有在对比中才能尽显本色,也只有经过对比,才能使双方的特征变得更加强列。因此,无对比也就是无关系可言,只有在差异不同的对比关系中,才能形成画面的张力,也才能平添其艺术魅力。调和的作用是使矛盾着的双方趋于平衡,即谐调双方的对比关系。 对比与调和这组矛盾在装饰表现中是相辅相成的,如果只强调对比,不注重调和,画面就会生硬、冲撞、支离破碎而不谐调,而如果一味只强调和而忽视对比,也会使画面软弱、沉闷而缺乏生气,因此要既强调对比,亦注重调和,使作品既充满张力,亦趋于平衡,凭其生动与完整来打动观者。如在民间木版年画中,红、黄、绿、紫等纯色对比强烈,而利用黑线巧妙地加以调和,使画面既喜庆热烈和鲜亮,同时亦谐调、完整和充实。再如云南画派重彩中,强调其色彩的丰富斑斓,同时云南画派重彩中,强调其色彩的丰富斑斓,同时用金、银线来调和画面,使其实现对比谐调。因此,对比与调和手法可以依据作品的主题基调按比例分配,或以对比为主,或以调和为主,前者现代艺术中表现居多,后者则更近于古典样式。总之,合理并巧妙地利用对比与调和手法会使装饰表现大为增色。
(三)对称与平衡
对称的形式是最原始古老、亦最简便稳妥的表现手法,如古埃及金字塔以及人自身,都是对称美的典范。平衡则是利用视觉量的心理平衡原理,即等量不等形,来使画面在对比变化中求得平衡,因此是要冒风险的,而恰恰是历险之后的平衡方变得更精彩耐看,如同杂技、舞蹈表演一样,给人以惊喜和振奋。对称形式在原始艺术与民间艺术中运用得较多,与其宗教及民族习惯有关;而平衡形式在现代艺术中屡见不鲜,与现代人的生存观念和生活方式密不可分。
我们在装饰表现处理中应根据作品是具体需求而选择对称或平衡形式,其目的是为了突出作品的艺术效果与魅力。对称美固然简便易行,但也容易呆板单调,平衡美虽然惊险刺激,但较难驾驭调控。因此对称与平衡手法各具千秋,应按照不同的设计意图而灵活巧妙地加以选择。节奏是指画面上对比双方的交替形式,如明暗、强弱、粗细、软硬、冷暖、方圆、大小、疏密、紧松、急缓等对比因素,其搭配与反复出现的频率与对比关系就构成了画面的节奏感。韵律则是指画面上的启、承、转、合,一波三折的韵味与律动关系,如线条的运动轨迹,色调的微当选变化,笔墨的干、湿、浓、淡等节奏因素之间的过渡转换等。因此,画面上节奏与韵律的强弱与急缓,如同音乐一般会带给人视觉与心理感应上的快感与美感,好的节律会使人神清气爽,赏心悦目,为艺术作品平添无尽的魅力与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