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广播电视台清产核资专项的审计报告

莉落

固原市广播电视台清产核资专项的审计报告

固原市广播电视台:

  我们接受贵单位委托,对固原市广播电视台截至201*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清查报表进行了专项审计。固原市广播电视台对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资料和资产清查资料的全面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我们的责任是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文件,在实施本次专项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固原市广播电视台资产清查结果的合法性、公允性、可靠性发表审计意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固原市广播电视台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检查记录或文件、抽盘实物、实施函证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固原市广播电视台为固原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所属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业务范围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新闻宣传、广播电视工作方针政策,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制定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则,并组织实施;围绕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不同阶段任务做好宣传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采编、制播及广播电视节目交流,转播中央、省、市广播电视节目。负责广播电视网络多功能综合业务的开发与应用,依法开展广播电视广告经营活动,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播出、发射。

  固原市广播电视台内设7个职能科室,分别为总编室、新闻栏目部、工程部、技术部、电视播出部、电视编辑部、广告部。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68名,领导职数:台长1名(副处级),副台长3名(正科级),科长7名,副科长5名。

  固原市广播电视台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资产清查情况

  固原市广播电视台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宁财(资)发[2016]156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及财政部财资〔2016〕1 号《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于201*年5月至6月组织实施了资产清查自查工作。由单位负责人马宁担任清查工作主要负责人。

  本次清查工作中,该单位召开了相关工作会议、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机构、制定了相关清查底稿与要求;在全面清查资产、负债、收支的基础上,实施了各项债权债务的核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盘点等工作。

  三、审计依据与审计内容

  (一)资产清查依据

  1、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

  2、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

  3、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宁政办[201*]5号);

  4、《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资[201*]738号);

  5、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财(资)发[2016]156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6、《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7、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

  8、资产清查有关其他制度规定。

  (二)工作基准日

  固原市广播电视台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是201*年12月31日。

  (三)审计内容

  1、清查材料核实。主要是对该单位的全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人员数量及人员结构等基本情况进行核实。重点是做好对各项资产清查材料的核实工作。

  2、资产账务核对。主要是对单位截止201*年12月31日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对外投资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实,对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物相符情况及函证情况进行核实。

  3、资产实物盘点核查。主要是在单位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的基础上,对实物进行的盘点核实,实物盘点核实的面不低于该单位实物资产总量的60%。

  4、财产损益鉴证的核查。主要是对单位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毁损及资金挂账的情况按照国家资产清查政策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的认定标准进行核查,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进行客观分析与职业判断,出具鉴证意见。

  5、提交专项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在完成审计工作后,按时提交专项审计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资产清查审计总体情况,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及资金挂账清查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的审计意见,审计情况具体说明,重大事项披露或专项说明等。

  四、审计结果

  (一)资产清查审计总体情况

  固原市广播电视台201*年12月31日会计报表资产账面数29,395,684.56元,负债账面数1,240,513.42元;资产清查报表账面数29,395,684.56元,负债账面数1,240,513.42元;经单位自查后的资产清查数17,606,055.53元,负债清查数1,278,338.27元。

  经审计,该单位资产账面数29,395,684.56元,负债账面数1,240,513.42元;资产清查数29,433,509.41元,负债清查数1,278,338.27元。

  (二)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及资金挂账清查情况

  经审计后,固原市广播电视台截止201*年12月31日,无资产盘盈及资金挂账损溢,资产损失清查情况如下:

  资产损失审计情况

  金额:元

  损失资产项目 资产变动数审计

  损失金额 已经济鉴证 待经济鉴证 无证据的.

  固定资产 11,703,197.88 11,703,197.88

  合计 11,703,197.88 11,703,197.88

  资产损失审计情况的具体说明:经实地盘点及固原市广播电视台申报及鉴定,本次毁损待报废固定资产共1689项,金额7,745,751.52元(土地、房屋及构筑物报损8,500.00元;通用设备报损7,509,435.62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报损186,835.90元;专用设备报损40,980.00元);盘亏固定资产1384项,金额3,957,446.36元,上述两项合计共计3073项,金额11,703,197.88元,已经本所经济鉴证,并出具瑞衡审专字[2016]第00-1号经济鉴证报告。

  (三)审计意见

  该单位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已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实施,此次资产清查中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经审计后未发现重大差错等。

  五、审计情况具体说明

  (一)银行存款

  1、该单位共有银行账户1户(基本存款帐户),并已获取回函,函证回函确认金额与账面余额相符。

  (二)其他应收款

  1、应当实施函证的共13户共70,636.35元。实际实施函证的为,11户共35,411.50元。

  2、实施函证的11户中,已获取回函的为6户,函证回函确认金额与账面余额相符。

  3、截止201*年12月31日止,账面数中账龄为三年以上的有7户,金额为24,411.5元。

  (三)预付账款

  1、应当实施函证的共4户共101,543.11元。实际实施函证的为3户共9,5815.00。

  2、实施函证的3户中,已获取回函的为0户。

  3、截止201*年12月31日止,账面数中账龄为三年以上的有4户,金额为101,543.11元。

  (四)应付账款

  1、应当实施函证的共 9户共543,137.00元。实际实施函证的为1户共7,000.00元。

  2、实施函证的1户中,已获取回函的为1户,函证回函确认金额与账面余额相符。

  3、截止201*年12月31日止,账面数中账龄为三年以上的有3户,金额为11,200.00元。

  (五)其他应付款

  1、应当实施函证的共12户共725,201.27元。实际实施函证的10户共429,638.06元。

  2、实施函证的10户中,已获取回函的3户,函证回函确认金额与账面余额相符。

  3、截止201*年12月31日止,账面数中账龄为三年以上的有5户,金额为304,978.21元。

  (六)长期借款

  该单位长期借款为2005年元月1日结转新闻中心账务遗留原固原地区新闻制作中心工行借款还款剩余10,000.00元。(详见长期借款询证函后附凭证)

  六、重大事项披露或专项说明

  (一)固原市广播电视台截止201*年12月31日无对外提供抵押、担保的资产。

  (二)固原市广播电视台截止201*年12月31日无对外投资户。

  (三)固原市广播电视台截止201*年12月31日无出租资产,但存在部分资产出借情况。

  1、将原政府街41号的办公楼(固原县房权证县字第03365号)一楼东面3间办公室、西面1间门卫室、二楼9间办公室,从2013年7月出借给宁夏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固原分公司使用。

  2、将原政府街41号的办公楼(固原市房权证市字第0016081号)二楼6间办公室、五楼1间机房,从2013年7月出借给宁夏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固原分公司使用。

  (四)截止201*年12月31日,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共计面积2,618.23平方米,价值3,195,876.62元。5辆车价值1,054,091.00元。

  1、原政府街41号办公楼共计面积2,096.61平方米(固原市房权证市字第0016081号实勘面积1,256.37平方米、固原县房权证县字第003365号实勘面积840.24平方米),价值1,363,425.56元权属明确。

  2、三营转播台办公楼两层(含机房、会议室、宿舍等)共计面积521.62平方米,价值1,832,451.06元未办理产权证明。

  3、车5辆价值1,054,091.00元,其权属均属于固原市广播电视台。

  (五)无应调整的重大错账。

  (六)往来内有重分类调整,其他应收款2,600.00元调整至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付款35,224.85元整至其他应收款。

  七、 报告使用范围

  本报告仅供资产管理部门审批、主管部门审查清产核资结果和检查清产核资机构之用,非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见诸于公开媒体。因使用本报告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