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干部一事的政绩,往往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它不能代表其全部工作成绩。因此,考察政绩,必须着眼于干部的全部历史和全部工作,不能以一两项工作的成败来评判干部的优劣。
一是工作潜显理所当然看虚实要不得。
干部实绩的形成是一个量的积累,潜显相互交替。因此,考察政绩,既要看到近期的、显著的政绩,也要看到长远的、潜在的政绩。特别对于那些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的政绩,能够透过现象看本质,以引导干部克服短期行为。
二是得票多少理所当然判优劣要不得。
干部选举或测评,一般说得票多少可以反映出一个干部的优劣。但在相当多的时候也会由于多种原因出现走扭,有的干部虽然工作有能力、政绩突出、但由于平时工作中敢于坚持原则,得罪人较多,而得票较少。相反,一些工作平庸、善于察言观色、走后门、拉关系的人,却得票较多。因此,考察政绩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切忌简单地以得票多少来代替德才标准。
四是条件好差理所当然论高低要不得。
干部工作成绩如何,离不开客观的自然条件。因此,在考察干部政绩时不能脱离周围环境和历史,去孤立、单纯地看各种经济数据、工作目标。在进行横向比较的同时,应着重进行纵向比较,从而科学看出一个干部能力和水平的高低。
五是个人好恶理所当然断是非要不得。
由于思想方法和认识能力的差异,群众对干部政绩的评价有时会产生较大的落差,个别的甚至会截然相反。因此,考察政绩时,对有目共睹的,要坚决予以肯定;对争议较大的事情,要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筛选,辩证地看问题。
六是政绩大小理所当然定取舍要不得。
看政绩是组织部门识人、选人、用人的一个重要原则,但并非唯一的原则。因此,在以实绩为主要原则选拔干部的时候,不能以政绩代替一切,要坚持重实绩,而不可唯实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