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收到山亭区审计局对我镇《任xx镇党委书记期间经济责任审计的报告》后,主要领导和财务人员认真检讨了我镇在日常财务管理上存在的的问题。虽然我镇在执行财经法规方面是严格的,但在“预(决)算执行、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部门收费”方面还存在未按财经法规去做的现象。镇主要领导和财政所对这次经济责任审计非常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再次进行自审并以积极的态度加以整改,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针对存在的具体问题逐一整改。
一、对于在预(决)算执行存在的问题,我们做了认真细致的分析,存在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虚列的财政收支、空转税收已经调整了有关预算科目;挤占截留的村级转移支付已列明计划,并逐步按计划拨付到位;通过镇经委向纳税人支付的扶持款,今后不在支付;对专项资金已单独核算,今后不在挤占挪用或直接弥补经费的不足;对农业税收的征缴,今后按税法规定的科目,按时足额上缴。
二、对于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问题,也已作了全面的整改。已加强了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把以私人名义的存款已转入单位的银行存款帐户;对库存白条进行了清理清查,公务借款,基本收回,并以做了帐务处理,个人借款以下了催款通知书,限期收回;对业务费已建立了开支制度,今后业务费严格执行开支制度,特别是从严掌握业务招待费的开支;固定资产已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健全了固定资产帐簿,并把已有的固定资产登记入帐;加强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杜绝不合理开支;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足额补缴入库。
三、对部门收费存在的问题,镇民政办已把违规收费所得全部上缴镇财政,并加强了对部门收费的管理,坚决杜绝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
四、对停收租金的水泥厂,我镇经过调查核实,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制定了租金征收办法,保证了集体资产的增殖和收益,不断增加镇财力。
在积极整改的同时,认真自我反省,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财务队伍建设。组织财会人员学习《财会基础知识》,学习相关专业技术,抓好业务技能培训,强化思想训练,提高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是加强预(决)算执行。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编制乡镇预算,坚决杜绝虚列财政收入和支出。对村级的转移支付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不挤占、挪用,确保惠农政策执行不走样。
四是加强对镇直部门预算外资金的管理。镇财政加强对预算外收费票证的管理,建立、健全预算外收费票证领、销、存和登记、报告制度。收取算外资金时,必须使用省级财政机关统一印制或监制的票据,收取的算外资金,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有法律效力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项目、范围、标准和程序执行,坚决禁止乱收费,同时也避免了预算外资金的体外循环。
青山铺镇人民政府:
20xx年2月,镇财经监督管理领导组派出审计组对社区居委会20xx年1月—20xx年2月20日账务进行了审计,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处理建议。我们积极落实整改,现就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财政财务收支方面
1、白条支付各种费用款项
社区20xx年—20xx年有白条支付各类工程款现象,还有20xx—20xx年其他费用报销也有部分白纸条。未能按照长县政发【20xx】24号《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第30条“预付工程款和共产结算均必须使用本县税务机关提供的发票,禁止使用白条支付”的规定。随着镇三资管理的不断规范,各项财务制度将更加完善,白条支付现象不会再出现。
2、大量使用现金结算
社区在支付各项费用和结算工程款时,均采用现金支付方式支付。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银发【20xx】43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通知》第一条第五款“开户单位转账结算起点以上的支付,必须使用转账结算”的规定。对此,镇党委政府已责成我社区规范财务核算管理,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大额现金支付项目工程款现象。
3、原始凭证审批程序不到位,费用支出无明细,报账不规范。不符合长县政发【20xx】24号《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第20条“原始凭证不完善或审批手续不完善,中心应当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的规定。如20xx年3月10号凭证,列支其他支出-社会保障支出156985元,用于社区新建、清理、维修工程款,附其单位开具的钢筋、水泥、砂石发票金额104500元。缺少居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会议记录且发票金额较工程款金额少52485元,事后迅速补齐了用工工资表等相关手续。对此,我社区在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按财务管理程序,对手续不全的报账支出单据,财务人员可以拒绝入账。
4、上级拨款未作收入挂往来
不符合《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第26条“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财政等有关部门的补助资金应计入补助收入”的规定。由于村级报账员业务水平不精,对村级账务科目处理理解错误,如将20xx年、20xx年的居民卫生费、单位卫生费收入未进入社区账户,而是做环保经费的工资直接发到保洁员,造成坐收坐支现象。居委会讲督促财会人员加强学习,积极参加政府部门单位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审计中指出在账务管理处理中,对部分工程项目建设资金为设置专帐核算,以及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不符合长县政发【20xx】84号《长沙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村级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第18条“各级村级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当建好独立的技术档案盒文书档案并妥善保存…”规定。钟对上述问题,社区将加强规范档案、重要会议记录的管理,明确档案管理人员,做到统一管理,对合同从签订到保管以及变更的各项程序,手续做到进一步规范。
除对上述镇财经监督管理领导组派出的审计组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外,社区将借这次机会,对所涉及的各类专项项目的专项资金以及村级工程规范管理上,严格执行三资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市审计局于今年3月至4月派出审计组对我委20xx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了一些问题,提出了几项审计整改要求。根据审计提出的整改要求,我委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对整改进行了部署,并组织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就审计报告中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年初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
由于20xx年度以前市财政局未要求市直所有单位将上年结余资金列入预算进行申报,因此,我委在申报20xx年预算草案时,未申报上年结余资金,造成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20xx年度我委已严格按照市财政局要求将上年结余资金列入了20xx年部门预算草案。
在今后的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我委将如实反映资金结余情况,确保部门预算编制完整,真实。
二、关于“预算约束力不强”问题
为了充分调动县市区做好争资立项和其他发改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我委对县市区发改局进行了以项目建设、争资立项等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工作考核,并给予了适当的经费奖励。经我委20xx年3月第四次委务会研究,从我委自筹经费中列支20xx年各县市区发改工作绩效考核奖金27万元。
今后,我委将规范对县市区发改工作绩效评估工作,按照预算管理体制的要求,安排使用财政资金。
三、关于“决算报表编制不准确”问题
经核实,我委在编制20xx年度部门决算时,将少反映的254.2万元,列入了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未列入上年项目结余,导致决算报表编制不准确。我委已和市财政局衔接,将在编制20xx年部门决算时调整20xx年上年项目结余数据,保证决算报表编制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今后,我委将在编制决算报表时,切实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
四、关于“公务卡消费支出比例远低于25%的规定”问题
经核实,造成此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我委工作性质特殊,比如每年发放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奖等现金支出额度较大,致使拉低了公务卡支付比例。今年以来,我委已对公务卡结算管理进行了进一步规范,要求各科室严格按照《郴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中收入制度改革的通知》(郴财库[20xx]261号)和《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公务卡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凡是能够使用公务卡结算的,要坚决使用公务卡结算。突出强调出差的住宿费、公务接待费、交通费等支出,要严格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今后,我委将按照审计报告提出的整改要求,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单位预算管理,做好预决算编制工作,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规范财政资金使用,严格公务卡支付管理,提高公务卡支付比例,杜绝经费支出中的漏洞。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