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预防监督调研报告

刘莉莉

  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的直接领导和重视下,我县在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形势的发展要求,仍存在较多历史遗留问题,有待于逐步解决。现就我县近十年来在水保预防监督工作管理方面和存在问题及建议,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目前基本概况

  县现有乡镇15个,179个村委会,总人口近30万,土地总面积2311.38平方公里,其中山地面积279.94万亩,耕地面积48.9768万亩;县内有大小河流547条,境内主河长113.35公里,流域面积为1667平方公里,县内水系流域面积占全县国土面积的85%,占东江流域面积的55.7%。

  水土流失现状:据20xx年省水土流失现状遥感调查显示,县水土流失面积已猛增到366.52平方公里,比1998年遥感相比增加44.52平方公里,其中强度以上水土流失面积达150.l3平方公里。上世纪八十年代前,该县最南端的电站平均每年出口流量是15.12亿立方米,九十年代以后每年平均流量减少了1.92亿立方米。由此可见,因生态环境破坏、水土流失严重造成了河床淤积,流量减少,水质变差。

  二、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成效与做法

  (一)制定了相关政策和管理措施

  1999年县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封山育林工作的决定》;20xx年作出了《关于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宣传保护开发头的决定》,同时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以林业为主体的生态环境建设步伐的实施方案》;20xx年制定实施了《关于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20xx年又发出了《县关于加强土地及矿产资源开发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还刊发《走进》一书,同时投入l30多万元用于制作MTV光盘,并在香港等电视台播放、近年来通过加大对的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了“”知名度。

  (二)为保护生态环境作出了牺牡和代价

  为有效地加快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县下决心纠正了过去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发展方式。一是加强了对耗材工业的治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工业污染源,把好企业准入关和生产许可关。通过严格整治,关停了木材加工厂和单板厂共87个,其中有严重污染的企业4家。如县中纤板厂是1996年由省经贸委、林业厅审批并报国家经贸委、国家林业部批准兴建,总投资3570.60万元,每年需耗原木2.4万立方米,项目投产每年可新增产值3150万元,利润1214万元。因该厂离河道较近,且整天烟雾弥漫,环境污染明显突出,20xx年作出了对该厂的关闭决定,使经济损失达4500万元。另外还关闭了桂竹帽和剑溪纸厂,固定资产损失计620万元。二是通过矿山整治规范了矿产品开采行为。20xx年以来,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开展了多次声势浩大的稀土整治活动,坚持走依法、规范、安全、高效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如稀土开采由原来多家、分散的老式堆池浸池矿点缩小为6个原地浸矿新工艺矿点。近十年来,先后取缔了水土流失、污染较大的各种矿点共128个,同时还全面整治了“五小”企业,其中关闭了长丰钢铁厂和日荣钢铁厂,关闭了桂竹帽铁矿厂和多金属矿等。近十年来,县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作出了重大牺牲,付出了一定的代价。

  (三)水保预防监督管理不断得到提升

  近十年间,加强了水保预防监督管理力度,特别是对稀土矿山、果业开发、水资源开发等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保部门坚持了“水保先行”的审批制度。自水保法颁布以来,依法办理了各种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计697份。目前水土保持项目申报率达92%以上,水保方案实施率提高到86%,水保“三同时”制度得到了进一步落实,局部地区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自20xx年以来,我县根据国家水利部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有关要求。一是加大了水保监督执法力度。对稀土矿山、采石场及果业开发等生产建设项目,采取了重点整治。在整治活动中依法查处违章生产的稀土矿点21个,制止违规开发果业的'16起。通过整治,落实工程和植物治理措施,限期完成治理。二是注重抓好预防监督管理与生物治理相结合。自20xx年以来,我县把废弃矿区列入“一大四小”造林绿化建设工程,在文峰乡、双茶亭废弃矿区进行了试种桉树和混合草类。20xx年县委、县政府组织林业、矿管、环保、水保、公安等部门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和惩治各类非法开采稀土行为,限时实施“三填埋一复绿”,得到了矿区群众的大力支持,同时发动矿区群众参与治理矿区,目前取得了可喜的成效,有效控制了一方的水土流失。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资源开发过度。据20xx年统计全县稀土矿点发展到207个,其中违法违规的矿点近50%,除批准生产的矿点建有较好的拦沙设施外,其他矿点均无过硬的水保设施,还有相当部分矿点根本无水保设施,·造成稀土尾沙大量流入江河和危害矿区附近农田,而在生态补偿方面差距甚远。

  (二)果业开发过度。目前果业开发已近38万亩,由于前期缺乏相应的管理措施,普遍存在陡坡开垦,甚至山顶不留戴帽冠等违规现象,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较为突出。

  (三)近几十年间的公路建设、招商项目、城乡建设、工业园区等大型生产建设项目缺少生态补偿。一是招商项目缺乏生态补偿。因开发单位多数属招商项目,在优惠政策的保护下,治理不力,水保“两费”缴交甚少,生态补偿不足,有些招商项目的水保规费分文未交。二是公路建设方面缺乏生态补偿。如在1993年的206国道扩建和近几年的乡村公路建设,因在公路建设方面不但没有得到生态补偿,且在工程治理方面也质量不高,甚至有的不搞水保防护,导致公路沿线造成人为新的水土流失。

  (四)治理经费严重不足。在20xx年以前,我县没有列入重点治理县,因85%的面积属珠江流域,赣江流域治理项目资金也就一直没有安排到范围,在治理水土流失问题上因资金紧缺,按水保规划不能预期实施,造成治理速度缓慢。

  (五)乡镇基层缺乏水保监督管理。因县各乡镇未设水保机构,造成基层水保预防监督管理薄弱。

  (六)水保人员编制和经费不足。目前县水保局共有干部职工27人,其中县财政全额拨款的仅有10人,差额拨款50%的有11人,不占编自收自支还有5人。由于人员编制和经费严重不足,远远不能满足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需要。

  四、下一步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的措施与建议

  (一)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一是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落实职责分工。结合本县实际,建议进一步完善矿山开发、果山开发等相关的管理办法,同时对“水保委”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和分工,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做到既分工又合作,有制度、有管理、有监督。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坚持经常开展联合执法,加强监督执法巡查力度,集中打击违法、违规开发行为。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坚持在宣传中执法,在执法中宣传。稀土开采应全面推广原地浸矿生产技术,坚决杜绝堆池浸池的土法生产,对在生产中不按水保“三同时”制度落实的,要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二)加快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步伐。建议:一是由林业部门安排资金尽快完成公益林、水源涵养林建设;二是由水利部门投入资金,完善和建立多个大型蓄水工程;三是对已发生效益的电站,按库区的防治任务,按年度落实和抓好生态植被恢复和生态补偿;四是结合新农村建设、农业开发、扶贫项目等资金集中用于小流域综合治理等生态保护建设;五是鼓励林农、社会能人或以招商的办法进行承包治理矿区和“四荒”,兴办以经济果木林为主的经济实体,解决部分地区生态补偿不足的问题;六是建立资源开发水土保持抵押金的约束制度。通过抵押金来促使资源开发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好工程治理和生物恢复,加快实现生态治理和生态补偿,使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建立和完善基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制。建议:一是恢复被取消的重点水土流失区乡镇的水土保持管理机构;二是根据上级要求尽快建立基层水土保持监测网站(点),每乡镇必须配齐1-2名的水保监督员,以确保乡村农业开发、果业开发等方面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有效得到落实。

  (四)县是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县财政困难,靠自身力量确实难于解决治理水土流失严重问题。目前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水土流失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建议:尽快建立和实施区长效生态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