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制度范本

马振华

  一、预防接种实施过程中或接种后发生下列情况,应作为AEFI(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

  1、24小时内发生的过敏性休克、过敏性皮疹(荨麻疹、大疱性多形红斑)、晕厥、癔症。

  2、5天内发生的发热(腋温≥38.6℃)、血管性水肿、全身化脓性感染(毒血症、败血症、脓毒血症),接种部位发生的.红肿(直径>2.5cm)、硬结、化脓性感染(局部脓肿、淋巴管炎和淋巴结炎、蜂窝织炎)。

  3、15天内发生的过敏性皮疹(麻疹、猩红热样皮疹)、过敏性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局部过敏反应(Arthus反应),热性惊厥、癫痫、多发性神经炎、脑病、脑炎和脑膜炎,接种部位发生的无菌性脓肿。

  4、3个月内发生的.臂丛神经炎、疫苗相关麻痹型脊髓灰质炎。

  5、卡介苗接种后1一12个月发生的淋巴结炎或淋巴管炎、骨髓炎、全身播散性卡介苗感染。

  6、任何时间发生额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严重残疾或组织器官损伤、群体性反应、公众高度关注事件。

  二、建立异常反应登记本,并设专人负责。

  三、AEFI报告的范围为预防接种过程中或接种后发生的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一般反应、异常反应、疫苗质量事故、实施差错事故、偶合症、心因性反应和不明原因反应等。

  四、发生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五、AEFI报告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监护人、现住址、接种疫苗名称、接种日期、接种剂次、反应发生日期和人数、主要临床症状及经过、就诊日期、就诊单位、初步临床诊断、诊断单位、报告单位、报告日期、报告人等。

  六、AEF工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发现AEFI后应在24小时内向中原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严重残疾、群体性反应、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AEFI应在2小时内逐级向县、市、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检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