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检查自查报告

孙小飞

基金检查自查报告1

  今年,我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全乡各级领导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市上下达的参保任务。

  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情况

  今年全乡16至59岁人员参加城乡养老保险人数达3643人,累计征收养老保险费33、09万元,参保率达97、58%。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参保率。针对群众关心的缴费年限、领取金额、继承等问题,通过会议、横幅、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宣传,充分调动群众参保积极性。以身边的人带动身边的人,以身边的事引导身边人。根据不同年龄阶段人员不同缴费档次,我们帮群众算账对比,讲清实惠利益,鼓励群众积极参保。

  (二)规范管理,抓好服务。制定了参保流程图、待遇审批流程图、档案管理制度等,严把参保资格审核关。以村组为单位统一收缴,先打入乡社保专用账户,再由乡财政所定时存入市社保基金指定账户,确保基金安全。参加农保人员的具体信息,由专职电脑操作人员进行录入,确保信息详细准确。严格档案管理,确保不漏一人。对年满60周岁的及时概予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对已死亡的人员,及时协助其家属办理保费退费手续。

  三、存在的问题

  我乡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外出务工人员对参保工作有影响。我乡有一些村民全家都外出打工,导致参保联系不上或者错过了参保时间。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在抓好常规宣传的基础上,利用彝族年外出人员返乡的时机,加大对外出人员的宣传力度。

  2、进一步加强计算机的运用及管理,加快信息网络系统建设,确保登录人员信息准确无误。

  尽管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但我们相信在市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我乡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乡养老保险工作一定会上新台阶,为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

基金检查自查报告2

  根据《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召开自查工作会议要求个相关科室人员积极开展自查工作,现自查事项作如下报告:

  一、社会保险收入情况

  1、我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养老保险补费政策,符合规范,首先接收人社局开具的补缴单,其次填写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申请表,经办人员打印征集计划单,由社保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局领导先后签字审核通过,然后到财务科结算。

  收入出纳根据已发生的经济业务,及时办理各项基金收入工作,并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记录收入情况,妥善保管票据,按照银行制度的规定,加强管理,进行个体灵活就业、城镇居民、补费、各单位工伤结算及各工地农民工工伤,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各企业条管单位、下岗失业人员医疗结算,结算金额与审核金额核对一致后,打印缴费结算单及基金划缴凭证,按照划缴凭证金额用POS机刷卡或通过全程电子化系统批量代扣,确认基金进帐后,进行内部交接。

  登记各类收款台账(五险,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并进行核对,每月末与银行进行对帐,做到帐帐相符后,把收入户转财政专户,无挪用、载留、挤占、贪污现象发生。

  划缴凭证设专人进行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基金划缴凭证的领购、保管、使用及核销全部登记在册,所有票据采取连号使用,杜绝出现跳号、断号现象。

  2、城乡居民养老缴费情况,根据《吉木乃县城乡居民养老实施办法》规定了各乡(镇)登记核定、社保部门征收、相关部门共同监督管理的职责明确、分工有序、相互配合的部门联动机制,搭建了核定、征收、监管三个平台。在登记核定和征收平台建设上,严格执行登记、核定、缴费、开具税票和领取缴费证程序。规定参保人持本人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先到户籍所在村办理缴费登记;村代办点对初次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在村委会工作人员的辅导下填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村委会工作人员把相关材料上报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逐项录入到信息管理系统,核定缴费金额,并开具《专用缴费收据》;之后乡(镇)工作人员根据《缴费核定结算单》核定的金额,在指定的农村信用社缴费。

  二、社会保险支出情况

  按照政策要求及时审核个体、企业、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养老初始待遇并兑现,首先由初审人员收取退休人员基本资料及退休审批相关文件资料,各项数据核实正确后,进行初始待遇审核,待审核完成签字,交由复核人员进行复核并签字、再由科室长对各项信息进行审核并签字,最后交由领导审核签字确认后,交给待遇发放人员当月兑现待遇。企事业待遇在上月的工资基础上,当月有变动的,手工和系统全部进行变动后,对每个单位按照变动过的当月的手工工资表和系统内的数据进行核对,准确无误后进行打印,交由复核人员进行变动复核签字后,领导审核签字,最后财务进行发放。目前全部通过电子银行平台发放各类养老待遇。

  1、医疗、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由审核医生对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初审,交复核人员进行核算,完成后由复核人员进行手工复审核算,再交审核医生将相关费用录入程序进行审核结算并签字确认,复核人员在程序中确认无误后复核通过再签字确认,最后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由财务科支付。

  2、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由审核医生对工伤人员的医疗费用进行初审,审核员将支付费用录入程序进行工伤人员待遇核定,再由复核人员在程序中进行复核,完成后签字确认交审核人员进行工伤人员待遇支付审核结算,最后由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交财务科支付。

  3、失业保险待遇支付由失业保险待遇核定人员按照下岗失业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待遇核定,核定完成后交给主管领导再次复核后签字盖章,按照核定好的待遇支付标准,对本月领取失业金的人员进行造册,再由复核人员、主管领导依次签字确认,交财务科支付。

  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格认证和重复领取待遇方面,我县城居保资格认证工作是每年的4月份开始和企业养老资格认证同时进行,未及时进行资格认证的领取待遇人员我们及时核查处理。待遇审核和发放平台建设上规定,符合退休待遇享受条件的人员,须严格履行个人申请、经乡镇劳动保障所初审、县社保局审核、社会化发放的程序。参保人持《缴费证》,到所在行政村填写《待遇申报表》,由所在行政村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乡镇代办点初审。乡镇代办点根据相关政策初审确认后,为待遇享受对象换发《待遇领取证》,从信息系统中点击“人员领取待遇申请”实行网上初审,并于每月15日前上报《待遇申报表》到县社保局。县社保局根据乡镇代办点上报的《待遇申报表》逐一审核确认,从信息系统中自动生成发放报表报送县财政局审核。县财政局根据社保局提供的发放报表,结合退休年龄审核后,由信用社实行社会化发放。由于电子银行发放和POS机收费是一体的、我县POS机目前正式安装完毕,准备20xx年1月开始按电子银行发放工资。

  三、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内控机制情况

  根据《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我局制定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工作人员遵守财经纪律、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基金安全。

  基金收入出纳做内部交接,支出出纳做外部交接,基金会计做回单确认,形成了相互监督制约的管理机制强化业务岗位制约关系,预防风险的发生。基金财务与业务每月进行对账,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确保社会保险基金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善。

  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财务收入章由收入出纳保管,财务支出章由支出出纳保管,U盾分为管理员、录入、复核三种,管理员的由会计保管,录入的为支出出纳用来支付药费使用,复核的由收入出纳对支出出纳录入的药费进行监督,检查数字是否准确无误,然后做复核。

  根据《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财务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银行账户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必须设立收入户和支出户,规范账户设置。征收的社会保险费要按规定及时缴入财政专户;财政专户和支出户在同一国有商业银行只能各开设一个账户;财政专户、支出户、收入户都要按规定及时结转、划拨资金,严禁坐支;支出户的基金不得转为定期存款;存入财政专户、支出户中的社会保险基金,要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优惠利率计息,各项社会保险基金要分别计息、分账核算。

  社会保险基金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分别建帐、分帐核算、自求平衡,不得相互挤占调剂。支出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由财政专户核拨后拨入支出户方可支付;收入的社会保险费按时转入财政专户,由财政专户统一管理。

  我局建立了与财政定期对帐制度,每月我局定时到县财政局对帐,保证了社保基金支付的准确安全。财务人员将每季度财政专户产生的利息直接做为收入计入财政专户,支出户的利息按季转入财政专户。

  四、基金专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情况

  1、与财政每月对账一次,对完账在财政专户余额表上让社保科经办人员进行签字、盖章。

  2、3POSS机刷卡小票进行签字,已进行整改,个体人员缴费未采取电子银行代扣。

  3、xx%预留保证金账套,20xx账补做到6月份。

  4、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发票,改为全额发票。

基金检查自查报告3

  根据市人社局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检查工作的通知》(北人社发[20xx]xx号)文件要求,我局对照了通知中的检查内容,逐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度建设情况。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城乡居保基金监督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建立了基金监督管理责任制和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工作纪律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进一步完善社保基金的内控制度,我局制定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并对照实施细则,严格执行细则中建立重点岗位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建立权责分明、互相监督的岗位责任制度,规范业务经办流程,提高业务经办人员的政治业务水平和切实加强岗位人员的纪律、法律观念,要求各个岗位严格履行经办程序,准确记录各类信息,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业务资料,维护人权益。

  二、参保缴费情况。截止xxx月,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总参保人数为45xx2人,经核实,全部符合参保资格条件,20xx年缴费人数为19947人,2795名参保人员按相关规定补缴,本年累计收缴保费共258.08万元,参保、缴费人数与实际申报财政补助资金的'人数一致,不存在擅自提高或降低个人缴费标准的现象。保费收缴实行银行代扣代缴和参保人员直接到银行现金缴款两种方式,确保了本单位经办人员或工作人员不直接接触到现金保费。工作人员核对银行反馈的扣款明细信息、资金凭证后,把打印好的发票送至村委,由村委交到参保人员的手中。每月月初将上月收取的保费通过合作金融机构从收入户划转到财政专户,并按要求管理,每月与农信社、财政局进行对账,确保保费收缴无误。经核查,不存在截留、侵占保费资金等违法违规问题。

  三、基金管理情况。至20xx年xxx月底,总共筹措资金xx49.1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划拨xxxx万元;自治区财政划拨82万元;市级财政划拨99.xx万元;县级财政划拨81.21万元,集体补助收入1.24万元,原民办教师补助68.24万元;保费收入258.08万元;转移收入0.28万元;利息收入48.92万元)。城乡居保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设立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各级财政划拨的专项资金全部归集到财政专户,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经自查,目前我区城乡居保专项资金的使用能够做到专款专用,按规定单独记账、单独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不存在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违规投资运营行为。

  四、支付情况。我局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在20xx年发放待遇人数为13050人,累计发放xxx33.31万元。本年收支结余4xx.82万元,当前基金累计结余2304.28万元.我局严格按照规定做好领取待遇人员资格认证的工作,指导乡镇社保所对本年度待遇领取资格人员进行认证后,及时将认证结果在村(社区)范围内公式,公示期不少于xx天,并公布举报电话和监督电话,公开接受社会举报和群众监督,防止多领、冒领、骗取养老金现象发生;健全待遇领取人员死亡信息月报制度,确保领取养老金人员符合领取条件。待遇发放人员严格根据死亡信息报表,核实发放待遇领取人员和金额,按规定申报注销死亡人数。经自查,不存在虚列支出、转移资金、欺诈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经办服务情况。我区经办机构负责为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实施完全积累,实帐管理。在保费收缴上实行银行“代扣代缴”三方协议,确保保险基金安全,在待遇发放和支付上严格做好与财政部门及金融机构之间的复核和对账工作,确保发放及时、准确。在社会化管理上,严格执行社会化管理制度,在档案管理上建立健全有关业务台帐,规范档案室,完善社保档案管理。

  此次自查,本单位没有发现套取、骗取社保资金以及隐匿、转移、侵占和挪用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

基金检查自查报告4

  根据市人社局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对照了通知中的检查内容,逐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度建设情况。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城乡居保基金监督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建立了基金监督管理责任制和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进一步完善社保基金的内控制度,我局制定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并对照实施细则,严格执行细则中建立重点岗位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建立权责分明、互相监督的岗位责任制度,规范业务经办流程,提高业务经办人员的政治业务水平和切实加强岗位人员的纪律、法律观念,要求各个岗位严格履行经办程序,准确记录各类信息,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业务资料。

  二、参保缴费情况。截止xxx月,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总参保人数为45xx2人,经核实,全部符合参保资格条件,20xx年缴费人数为19947人,2795名参保人员按相关规定补缴,本年累计收缴保费共258.08万元,参保、缴费人数与实际申报财政补助资金的人数一致,不存在擅自提高或降低个人缴费标准的现象。保费收缴实行银行代扣代缴和参保人员直接到银行现金缴款两种方式,确保了本单位经办人员或工作人员不直接接触到现金保费。工作人员核对银行反馈的扣款明细信息、资金凭证后,把打印好的发票送至村委,由村委交到参保人员的手中。每月月初将上月收取的保费通过合作金融机构从收入户划转到财政专户,并按要求管理,每月与农信社、财政局进行对账,确保保费收缴无误。经核查,不存在截留、侵占保费资金等违法违规问题。

  三、基金管理情况。至20xx年xxx月底,总共筹措资金xx49.1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划拨xxxx万元;自治区财政划拨82万元;市级财政划拨99.xx万元;县级财政划拨81.21万元,集体补助收入1.24万元热门思想汇报,原民办教师补助68.24万元;保费收入258.08万元;转移收入0.28万元;利息收入48.92万元)。城乡居保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设立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各级财政划拨的专项资金全部归集到财政专户,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经自查,目前我区城乡居保专项资金的使用能够做到专款专用,按规定单独记账、单独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不存在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违规投资运营行为。

  四、支付发放情况。我局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在20xx年发放待遇人数为13050人,累计发放xxx33.31万元。本年收支结余4xx.82万元,当前基金累计结余2304.28万元.我局严格按照规定做好领取待遇人员资格认证的工作,指导乡镇社保所对本年度待遇领取资格人员进行认证后,及时将认证结果在村(社区)范围内公式,公示期不少于xx天,个人简历并公布举报电话和监督电话,公开接受社会举报和群众监督,防止多领、冒领、骗取养老金现象发生;健全待遇领取人员死亡信息月报制度,确保领取养老金人员符合领取条件。待遇发放人员严格根据死亡信息报表,核实发放待遇领取人员和金额,按规定申报注销死亡人数。经自查,不存在虚列支出、转移资金、欺诈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经办服务情况。我区经办机构负责为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实施完全积累,实帐管理。在保费收缴上实行银行“代扣代缴”三方协议,确保保险基金安全,在待遇发放和支付上严格做好与财政部门及金融机构之间的复核和对账工作,确保发放及时、准确。在社会化管理上,严格执行社会化管理制度,在档案管理上建立健全有关业务台帐,规范档案室,完善社保档案管理。

  此次自查,本单位没有发现套取、骗取社保资金以及隐匿、转移、侵占和挪用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

基金检查自查报告5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关于转发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明市工伤保险基金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呈人社通〔20xx〕

  57)号文件要求,我街道对工伤保险基金进行了严格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接到文件后我街道领导高度重视,专门针对此项工作成立了工伤保险基金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组长,分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在全街道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负责人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为落实工伤保险基金专项检查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根据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实际,把经办业务基础建设、基金缴纳情况等纳入到具体检查工作中,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采取得力措施,真抓实干,力求取得实效。

  (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我街道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包括街道办事处职工人数16人、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5人、科教文卫体服务中心9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12人、经济管理服务中心9人,共计51人。20xx年无工伤事故发生,全年共缴纳工伤保险金8087.55元。

  (二)认真贯彻落实政策

  20xx年,我街道认真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及各级政府的相关政策,全街道干部职工共51人,均按时、足额、无一遗漏的缴纳了工伤保险金,做到了应保尽保。

  (三)规范化管理服务

  加强规范经办业务流程,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素质;认真做好数据核定和分析工作,设有专职统计工作人员,定期上报统计数据及缴纳工伤保险金;抓好社保档案建设,完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查阅等制度。

  三、存在的不足

  1.各项经办业务规范化管理服务制度不够健全;

  2.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的过程中信息化建设不够完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 制定和完善各项经办业务规范化管理服务制度,用制度管人,凭制度办事。

  2.加强信息化建设进程。一是建立档案的信息管理系统,加强街道工伤保险信息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二是要加强信息报送和工伤保险金缴纳的信息化、电子化水平。

  工伤保险基金事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意义深远,责任重大。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制度,确保工伤保险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全街道干部职工的利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