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提高我校生源质量,确保招收更多优秀学生,进一步加大招生宣传工作力度,增强招生宣传工作实效,在认真总结以往招生宣传工作经验和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年度工作要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科学制定招生宣传方案,强化组织领导,有效整合学校资源,拓宽渠道,创新机制,不断建设和完善一支专业化的招生宣传队伍;本着“重点突破广东,稳步推进外省,逐年扩大港澳台”的工作思路,加强生源基地建设,不断丰富和创新宣传方式与手段,构建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和立体式的招生宣传工作格局,不断提升宣传效果,力争巩固和扩大生源基地,持续提高学校生源质量。
二、工作机制
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实行“校领导主抓,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各学院分片宣传”的工作机制。
三、具体实施
(一)严密组织
学校20XX年普高招生宣传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统一策划、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学校成立招生办公室、宣传部及各学院负责人组成的校招生宣传工作小组,严格招生宣传纪律,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切实保证招生宣传信息的准确与权威,确保招生宣传工作良性运行。
(二)组建队伍
1.招生宣传组的组建
(1)广东省招生宣传组。招生办公室拟将省内划分成24个工作区域(见附表),实行“学校统一组织、学院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分片宣传”的工作体制,由承担本专科生教学任务的学院进行宣传工作;各学院在党政主要负责人领导下组建一支稳定、优良的招生宣传组,宣传片区负责省内某一区域的招生宣传工作;
(2)外省招生宣传。省外招生宣传工作主要集中在招生计划较大的协作省份。由招生办公室从历年来参与招生宣传优秀人员中选拔,组成精干的宣传队伍开展宣传工作。
2.招生宣传人员的遴选要求
(1)招生办公室将从全校(含附属医院)范围的专家教授、专职教师、行政干部中遴选40名熟悉学校各项招生政策及专业设置并参加过两年以上普高招生宣传工作的老师组成若干个招生宣传工作技术支持小组。负责在技术层面指导各学院宣传组开展宣传工作、参加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的招生工作。
(2)各学院招生宣传组可由本学院的专家教授、专职教师、行政干部及离退休教职工等组成。要求熟悉所负责地区教育主管部门、招生办公室和中学情况;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吃苦耐劳、身体健康;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招生宣传工作;人员保持相对稳定。招生宣传组组长原则上要求由学院党政领导担任。各学院宣传组在宣传工作中可聘请部分在当地有一定知名度的校友、优秀本科生和研究生及其家长参与招生宣传工作。
(3)各学院招生宣传组,按每个工作区域不少于2人的标准组成。成员名单经学院审核后报学校招生办公室备案。
(4)各学院宣传工作区域先由学院从附表1中选择四个工作区域,报招生办公室统一调配后公布执行。
(三)明确职责
今年将采取各学院宣传承包各宣传区域与学校派遣招生宣传员相结合的做法,学院将负责所承担的广东省宣传区内的主要招生宣传工作,学校可以派遣有丰富工作经验的招生宣传员配合学院进行工作。学院招生宣传小组须根据学校的整体工作计划结合各自学院、学科的特点组织招生宣传工作。
1、招生办公室职责
(1)解读上级教育管理部门招生工作政策,制定本年度招生分省分专业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宣传工作方案;
(2)配合宣传部协调校领导及相关专家教授参加主流媒体主办的各类访谈节目;对外发布新闻信息;
(3)与各招生宣传组紧密联系,积极参与、配合、支持招生宣传组的工作,为招生宣传组人员的遴选提供服务,为招生宣传人员提供专题培训,做到准确把握政策、统一宣传口径、统一宣传资料、统一宣传标志,为招生宣传组提供支撑材料及必要的条件保障;
(4)从遴选的人员中组成宣传技术支持小组支援,指导各学院开展宣传工作,选派工作经验丰富人员赴外省开展宣传工作;
(5)填报志愿期间汇总招生宣传组收集的考生报考信息,及时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以供决策。
2、学院宣传组工作职责
(1)熟练掌握国家、广东省及学校各项招生政策、规定。熟悉学校各学院及专业特点。正面客观介绍各类招考信息。
(2)与宣传片区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办公室,各重点中学建立长期联系,掌握整个地区的招考动态;
(3)负责安排,参与宣传片区内各种类型的招生咨询活动,张贴和分发学校宣传资料,宣传学校优势和招生政策;填报志愿期间驻守宣传片区各中学,指导考生及家长填报志愿,做细、做实考生报考信息登记工作,及时将考生报考情况向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人汇报;
(4)按学校的整体布局创建“南方医科大学优质生源基地”,及时将区域内优质生源基地报考我校的考生名单报送招生办公室。
(5)合理组织校友和优秀学生家长利用其在当地的影响,协助学校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6)组织本学院优秀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以社会实践等方式参与招生宣传;利用假期回访毕业中学,与中学生进行成长成才等方面的交流,配合招生宣传组其他成员开展工作。
四、评估考核
学校对各招生宣传组工作效果进行评估考核。对考核优秀的省内、外招生宣传组进行奖励。考核标准如下:
(一)省内各招生宣传组将以各宣传区域录取新生的人数及平均分数高出一本线分值的提高额进行与进行对比。
(二)省外招生宣传组将以各省最低录取线超过省控线的分差比上一年度的提高额进行対比。
(三)对参加今年普高招生宣传,效果明显、成绩突出的单位,授予年度招生工作先进单位,纳入学校的年终评优表彰。
(四)参与宣传工作的全体成员进行先进个人评选。对获得先进的个人授予年度招生工作先进个人并教学管理二等奖。
五、经费保障
(一)宣传经费。各项有偿宣传活动统一由招生办审核、组织。宣传活动过程中所需的咨询会参展费、媒体宣传费等相关宣传经费,从学校招生工作专项经费中支付。
(二)宣传人员差旅费。
1、广东省招生宣传差旅费。省内招生宣传工作由各学院承担,宣传工作所需宣传经费费按照每个工作区域予以1000—2500元的专项补贴,其余经费学院负责的形式。
2、省外招生宣传差旅费。今年省外招生宣传主要面向承担协作计划的省份。各省外宣传组的差旅费由招生办从年度招生经费中统一支付。
(三)工作补助。招生工作是教学工作的组成部分。因此招生宣传等工作也是本专科教学工作的构成部分。参与学校招生宣传工作的人员将根据到负责区域的实际工作天数,按一天五个标准课时计算工作量并发放课时补助。
本方案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宣传工作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校生源质量的重要手段和基本保证。希望学院的相关领导和老师都能够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加强对招生宣传工作的重视程度,认真作好学校招生宣传的准备工作,切实把招生宣传工作抓好、抓实。
我院招生宣传工作的指导方针是在继续坚持“巩固项目管理、稳定工业工程、拓展物流工程”总体工作思想的基础上,加强对大型企业尤其是国有大型企业、医药文卫等事业单位考生数量大,教育质量好的企业的招生宣传工作。采取切实措施,充分调动招生宣传人员的积极性,动员各方面力量和各种手段,创造性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通过介绍学校的基本情况、办学特色、综合实力以及考生所关心的热点问题,实现“扩大学校影响、吸引优秀学生,提高生源质量”的工作目标。为高质量地完成学校的招生宣传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我校招生工作的总体形势
我校的招生工程硕士范围涉及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共有3个专业。招生宣传是高校之间竞争优秀生源的一个焦点,各高校纷纷加大投入力度、制定优惠政策、采取措施、运用各种手段吸引优秀考生报考。我校是全国第一批获得工程硕士授予权的单位,在地域、师资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如综合实力强,办学规模大,校园环境好,学术风气浓等特色。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些优势,提高招生宣传的效益。
二、招生宣传工作方针
我校今年的招生宣传工作在继续坚持以往“巩固项目管理、稳定工业工程、拓展物流工程”总体工作思想的基础上,加强对大型企业尤其是国有大型企业、医药文卫等事业单位考生数量大,教育质量好的企业的招生宣传工作。招生宣传的工作重心在非合作办学单位。并做好其它京外单位的常规性宣传活动。
三、招生宣传工作组织结构
招生宣传工作应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学校教务处的领导下进行,采用“校院配合,重心下移”的工作方式。突出学院在招生宣传工作中的主体地位,责任落实到人,充分发挥学院的积极性。招生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协调全校的招生宣传工作,提高招生宣传工作的效率。主要成立以下的组织机构:
1)成立北京理工大学工程硕士招生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领导
副组长:1人
组员:
2)成立北京理工大学工程硕士招生宣传业务工作组
组长:院领导
副组长:
组员:每个系1人
招生宣传业务工作组的任务是负责学校招生宣传整体工作计划的制定,以及组织、协调各项招生宣传工作的实施。
3)招生宣传员
(1)在招生办公室组建一支精干、稳定的招生宣传员队伍
(2)成立学院招生宣传工作小组学院招生宣传工作小组由学院主管招生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至少配备两名以上工作人员。
学院招生宣传工作小组的主要任务:
组织、安排本学院及本学院所承包区域的招生宣传工作;
4)成立北京理工大学工程硕士网络招生宣传工作组
组长:
执行通讯员:
组员:每个系1人
网络招生宣传工作组组长负责网络招生宣传的总体协调工作,执行通讯员负责有关网页的日常维护,信息整理等工作;组员负责提供各学院相关的最新、最详细的信息,反馈学院、学生的意见、建议,对于工作认真、成绩显著的,学校在年终时将予以一定的奖励。
5)成立《招生工作简报》编辑组
主编:
执行编辑:2人(聘请学生记者)
编辑组负责编辑北京理工大学工程硕士《招生工作简报》,主要介绍以下工作内容:
(1)有关招生工作的各类文件;
(2)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
(3)招生宣传、录取工作的进展;
(4)特殊招生、录取的情况。
四、招生宣传工作规划
招生宣传是整个招生工作的基础。今年我校的招生宣传工作将是围绕着宣传北京理工大学工程硕士的学科、专业优势,扩大学校影响,使考生及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北京理工大学工程硕士,吸引更多的优秀生源报考我校。为此特作如下工作安排:
1)编制《北京理工大学工程硕士招生宣传工作手册》,将宣传工作手册作为今年招生宣传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和基础宣传资料。
2)编印《北京理工大学工程硕士招生专业介绍》、《北京理工大学工程硕士考生报考指南》、招生宣传海报、拍摄北京理工大学工程硕士电视宣传片作为学校招生宣传的主要材料。
3)召开“北京理工大学工程硕士招生宣传工作会议”。布置学校总体招生宣传工作,布置宣传工作任务。
4)根据报名时间,陆续在招生报上刊登招生宣传广告、学校简介等招生宣传材料。
5)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参加各重点单位组织的招生咨询会。
6)参与各地电视、网络等媒体组织的现场咨询会。
7)建立北京理工大学工程硕士网络招生宣传体系,根据情况参加各地和主要网络媒体举办的“招生工作网上咨询会”。
及时做好“北京理工大学工程硕士招生网”的改版、更新工作,要做到界面简洁明快,内容丰富适用。要面向考生提供有关北京理工大学工程硕士招生工作的最新、最详尽的信息、各学院、学科的最新动态,指导考生高考志愿的填报,解答考生及考生家长有关招生工作的问题等,尽量扩大我校招生宣传工作的影响范围。
五、招生宣传工作人员条件
1)招生宣传工作人员要有强烈的责任心、高度的工作热情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2)招生宣传工作人员经过经过认真的培训和学习,了解学校有关的规章制度,学院、学科的最新发展和动态。
3)招生宣传工作人员须遵守学校招生工作纪律,不做违纪、违规的行为。
4)派遣的招生宣传员应是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学校职能部门管理干部,具备招生宣传工作经验者应优先考虑。
招生宣传工作是一项十分艰苦义的工作,而招生宣传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我校招生的生源质量。各有关单位领导务必要提高认识,加大对此项工作的投入,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充分调动招生宣传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要坚决杜绝流于形式、走马观花、敷衍了事的思想和行为,把招生宣传工作做到实处。学校教务处将竭力对招生宣传工作提供各方面的支持,争取有关部门给予政策倾斜,提高招生宣传人员的待遇,圆满完成今年的招生工作目标。
江南大学20xx年继续进行自主选拔录取的工作。我校将实行“以文化课考试为主,多元化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中学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原则,以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的优秀考生。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范围
20xx年在下列省(市)实行自主招生:江苏、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河北、河南、天津、安徽、浙江、湖北、湖南、四川、重庆、江西、北京、上海、陕西。
二、招生对象
20xx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选拔。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决赛三等奖及以上者或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者。
2、高中阶段获得其它国际竞赛奖、全国竞赛奖、省级竞赛三等奖以上,并由江南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审查小组认可者。
3、获得《高校招生》杂志举办的“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者。
4、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一贯优秀,各方面表现突出者。
5、有突出特长和培养潜质者(按照教育部规定,文艺、体育特长生不纳入选拔范围)。
三、招生人数
自主选拔录取计划数为我校20xx年招生总计划的3%以内。
四、报名方式和所需材料
1、符合第1-3项条件的考生可直接向江南大学招办申请,符合第4、5项条件的考生可由中学推荐(校长签章)提出申请。
2、填写《江南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申请表》,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网站下载,也可向我校招生办公室索取。
3、申请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个人陈述(从高中阶段起、800字以内、本人签名)以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一张贴在申请表的“照片”处,另二张背面写上姓名,轻贴在申请表的右上角;
②经中学教务处审核盖章的高中各学期成绩汇总表复印件(A4复印纸);
③获奖证书复印件(A4复印纸);
4、所有材料合订成册。
申请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24日(以寄件邮戳为准)
五、选拔程序
1、公布自主选拔录取方案。20xx年11月通过江南大学招生网以及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江南大学自主选拔录取的报考条件、报名方式和选拔规则,使中学、考生、家长了解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的要求和办法。
2、中学选荐或个人自荐。根据上述报名方式和所需材料的要求,欢迎中学积极推荐符合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条件的优秀考生,同时也欢迎优秀考生踊跃向我校自荐参加选拔。并在规定的时间将材料寄给江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信封上注明“自主选拔录取材料”的字样。
3、初审申请材料。学校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的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材料不全者,不予以审核)。初审合格考生名单于20xx年12月31日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
4、自主选拔笔试测试。初审合格考生必须参加江南大学组织的自主选拔笔试测试。我校拟在长春、西安、济南、青岛、石家庄、郑州、南昌、绍兴、合肥和无锡市设立10个考点,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时间、路程等情况,选择其中任一考点参加笔试。测试时间为20xx年1月7日,测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测试通知请登陆我校招生网查阅。
5、公布笔试合格者。由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审查小组对参加笔试的考生进行审核,于20xx年1月17日公布自主选拔笔试合格考生名单。
6、参加科学文化冬令营。自主选拔笔试合格考生于20xx年1月27日―28日,统一参加在我校进行的“江南大学20xx年科学文化冬令营”,并参加自主选拔的综合素质考察。
7、确定自主选拔入选考生。根据考生的笔试和相关测试的综合成绩,由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审查小组进行复审,并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于20xx年3月5日在我校招生网公布自主选拔入选考生名单。并上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同时报送考生就读中学备案。
8、中学张榜公示。考生所在中学应在校内张榜公布,以接受公众的监督。凡有举报并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自主选拔入选资格。
9、签订自主选拔录取协议。自主选拔的入选考生,须与我校签订《江南大学20xx年自主选拔录取协议》,明确各自的义务和权利,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10、自主选拔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必须以江南大学作为第一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江苏籍的自主选拔入选考生在自主选拔录取高校志愿表上只能填报江南大学)。
六、自主选拔录取政策
自主选拔录取的入选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重点本科控制线,满足招生对象1、2条并达到考生所在省的重点本科控制线或满足招生对象3、4、5条并与江南大学在该省的投档线之差不超过10分者,即可被江南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并满足其所报考的专业志愿(考生必须填报不少于3个专业志愿)。
若国家或相关省(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学校以国家或相关省(市)招生政策为准。
七、监督保障
1、在学校党政的直接领导下,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部门、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审查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操作。
2、按照自主选拔录取的程序来进行选拔,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3、坚持社会监督,选拔条件、政策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4、中学及学生本人的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被选拔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的推荐资格。
八、重要日程
1、报名截止:20xx年12月24日 2、笔试通知:20xx年12月31日
3、笔试时间:20xx年1月7日4、成绩查询:20xx年1月17日
5、冬令营时间:20xx年1月27日―28日6、入选查询:20xx年3月5日
7、签订协议:20xx年3月下旬
所有自主选拔录取信息均在江南大学招生网上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九、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华东理工大学为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教育部批准建有研究生院的全国56所学校并被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之一,也是教育部批准首批实施自主招生改革的22所高校之一。
华东理工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形成了学士、硕士、博士和博士后相配套的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成为国家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之一。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招改革,扩大招生自主权”的精神,20xx年我校继续进行本科自主招生选拔的工作。为了选拔出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或有特色和专长的中学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招生“阳光工程”,特制定“华东理工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选拔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1.积极探索招生改革的新路子,为国家培养出更多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拔出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或有特色和专长的中学生进入华东理工大学深造,录取和选择专业时不以高考成绩作为唯一标准。
二、自主招生选拔计划数
自主招生选拔计划数为220名(理科),宁缺勿滥。
三、自主招生选拔申请条件(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自主招生生源面向全国,欢迎符合条件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报名。考生可由所在中学向我校推荐,也可向我校自荐(其学习成绩、获奖奖状复印件须经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学校盖章方为有效)。
1.高中阶段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中学就读,学习成绩特别优秀,年级排名前10%;就读于区县重点中学,学习成绩特别优秀,年级排名前5%的考生。
2.高中阶段在全国奥林匹克竞赛中获省(自治区、直辖市)级赛区单科(数学、物理、化学)二等奖以上。
3.获20xx年上海市“东华-上海化工区杯”高中学生化学竞赛二等奖以上的考生。
4.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性重大奖项或在国际竞赛中获奖的考生。
5.某学科学习成绩特别优异,表现出特殊才能的考生。
6.获省(自治区、直辖市)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考生。
四、操作程序
1.网上报名:登陆我校招生主页(http://zsb.ecust.edu.cn/),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确认并提交后请打印“华东理工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选拔申请表”。
2.书面材料邮寄(请将以下材料经中学校长签字并盖章确认后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所有申请者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1)“华东理工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选拔申请表”
2)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
3)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原始记录复印件
4)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5)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3.学校对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
初审合格的考生将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文化测试,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4.文化测试。
1)上海、江苏、广东考生测试科目:数学、英语、物理或数学、英语、化学;
2)其它省市考生测试科目: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上海、江苏、广东考生参加测试的学生需交报名考试费100元,其它省市考生参加测试的学生需交报名考试费120元(测试报到时交纳)。
5.根据考生文化测试的成绩和考生综合素质,经学校专家考核小组审核,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确定获得自主招生选拔资格的考生名单。
6.获得自主招生选拔资格的考生名单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并报教育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备案。
五、录取办法
1.获得自主招生选拔资格的考生必须以第一志愿填报华东理工大学,否则其资格自动取消。
2.获得自主招生选拔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在我校招生计划的100%调档线以内者,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不包含中外合作专业)。
3.获得自主招生选拔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在我校招生计划的100%(不含100%)调档线以下、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本科线以上者,只要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由学校统一安排专业。
六、监督与实施
本科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校招生监督小组的全过程监督下进行,由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根据教育部自主招生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欢迎综合素质优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我校自主选拔。
一、招生对象
只招收理科类考生,其中,广东、江苏招收选考物理的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我校自主选拔。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理、化、生物或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并获省级二等奖以上者;
2.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者;
3.创新实践能力或其他才华出众者;
4.学业成绩突出,综合素质优秀的国家级、省级重点中学学生。
二、申请报名
考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并且邮寄书面材料的方式,报名时间为:公布之日起至20xx年12月21日。
1.网上报名
申请者请登陆“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进入自主招生报名系统页面,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生成《电子科技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申请表》,并用A4纸打印。同时下载《电子科技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中学推荐表》,由所在中学填写、签字并盖章。考试报名系统将于20xx年12月21日18:00准时关闭,请申请者及时登陆报名。
2.邮寄书面材料,须提供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1)《电子科技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申请表》
(2)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
(3)《个人陈述》
(4)《电子科技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中学推荐表》
(5)身份证(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复印件
(6)1寸照片一张
请将以上材料装订成册,由学生本人或所在中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至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自主招生申请材料”字样。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请留好备份。截止日期:20xx年12月23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
三、选拔程序
1.初选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者的高中阶段学习成绩、竞赛成绩、获奖情况、发明创造等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的学生名单,并于20xx年12月31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2.测试
(1)测试方式:学生来我校接受测试。
(2)测试内容:
a.文化课考试:数学、物理、英语
b.综合面试
(3)测试时间:20xx年1月12日,具体测试安排于12月31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所有自主招生信息均在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3.录取
根据我校自主招生测试的综合成绩确定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入选学生名单。入选学生名单将通知其所在中学进行公示,同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学校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市、区)招办备案,同时向考生本人寄发“电子科技大学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确认书”。
四、录取原则
1.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Q吧),且高考成绩必须达到当地省(市、区)重点本科控制线。
2.入选考生须第一志愿填报电子科技大学,且不能填报提前批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其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计划中的专业。
3.入选考生高考分数达到我校在当地的调档线,我校将予以录取并满足其填报的专业第一志愿;若高考分数未达到我校在当地调档线但达到当地省(市、区)重点本科控制线,经当地省(市、区)招办审核同意,我校将予以录取,并安排相应专业。
五、监督机制
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录取结果公开透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2.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所在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推荐申请者,如实填写表中各项。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招办电话:
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
根据学校《东北农业大学20XX年招生宣传实施方案》(东农校发[20XX]号)文件要求,学校20XX年招生工作将采取“校园配合、重心下移、广泛动员、全员动员”的工作方式,采取学院承包招生宣传点的做法,为高质量地完成学校布置的招生宣传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加强对招生宣传工作的重视程度,以维护考生的利益为目的,以提高生源质量为目标,以保证公正、公平为原则,以公开、规范为手段,努力完成好我校招生宣传工作。
二、工作目标
采取切实措施,充分调动招生宣传人员的积极性,动员各方面力量和各种手段,创造性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通过介绍学校的基本情况、办学特色、综合实力以及考生所关心的热点问题,实现“扩大学校及学院影响、吸引优秀学生,提高生源质量”的工作目标。
三、招生宣传工作组织结构
为加强领导,保证招生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成立如下机构:
农学院招生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全面负责招生宣传整体工作计划的制定,负责组织学院及学院所承包区域的招生宣传工作。
四、招生宣传工作具体安排
我院招生宣传工作将是围绕着宣传东北农业大学的学科、专业优势,扩大学校影响,使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全面了解东北农业大学,吸引更多的优秀生源报考我校。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派遣招生宣传工作人员到各宣传区域进行招生宣传活动,集中宣传时间为6月11日-18日
2、根据实际情况参与承包区域内电视、网络等媒体组织的现场咨询会。
3、要面向考生、家长及高三老师,提供有关东北农业大学招生工作的最新、最详尽的信息,指导考生高考志愿的填报,解答考生及考生家长有关招生工作的问题等,尽量扩大我校招生宣传工作的影响范围。
4、组织知名学者到中学做学术讲座,向中学生推介我校知名学者及各学科前沿成果。
5、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充分调动招生宣传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