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中华民族一直有祭奠先人、缅怀逝者的传统,为倡导文明、平安的祭祀理念,巩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良好成果,市文明办特在2016年清明节来临之际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倡议:
摒弃陋习,文明祭扫。树立文明祭扫理念,争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倡导鲜花祭祀、植树祭扫、网上祭祀、清扫墓碑、颂读祭文等方式寄托哀思,通过献一束花,植一棵树,写一段往事等文明方式缅怀先人,告别祭扫陋习,做到不随意在主街路焚烧冥纸冥币,做到自觉清理焚烧后的纸灰和杂物,营造文明祭扫的社会氛围。
合理安排,安全祭扫。要增强安全意识,服从公安、城管和殡仪场馆等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引导,自觉遵守交通秩序、祭扫秩序,到指定地点进行祭祀活动,严防火灾和挤踏等事故的发生。要科学合理安排祭扫时间,避开高峰日和高峰时段,尽量乘坐公共汽车出行,保证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进行。
厚养薄葬,传承美德。倡导长辈在世时,多尽孝道,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过世后,从简治丧,做到送葬过程中不撒纸钱、不放鞭炮,选用树葬、花葬等生态葬法,不修大墓、豪华坟。
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行动起来,用文明、安全的`祭扫方式缅怀先烈,为践行*核心价值观,构建文明和谐**作出积极贡献!
**市文明办
20xx年3月29日
全省广大干部群众:
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即将到来,在这慎终追远、缅怀故人、寄托哀思的时节,为推进殡葬改革,树立文明新风,确保清明祭扫安全有序,我们特倡议如下:
一、倡导殡葬改革新风。今年是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后的第一个清明节,也是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签名倡导火葬xx周年。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学习老一辈革命家的崇高品格,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个带头”“三个严禁”的殡葬改革要求,率先垂范,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共同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倡导文明简朴祭祀。树立文明殡葬新风,办理丧葬礼仪,俭朴为本,提倡佩戴白花、一个鞠躬、一场家庭追悼会的丧葬仪式来告慰遗者,不讲排场,不比阔气。大力倡导鲜花祭扫、植树祭扫、踏青遥祭、网络祭扫、家庭追思会等环保、健康、文明的祭祀方式,把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变为以精神传承为主。
三、倡导安全环保祭祀。清明期间,正值人流和车流高峰,交通拥堵,要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应科学合理安排祭祀时间,错峰祭扫、文明祭扫,自觉做到不在山头、林地、景区、水源地和市区交通干线、社区楼院、人行道等公共场所烧纸焚香。在公墓祭扫时要听从城管、交管、林业防火、殡葬服务单位等部门安排,保证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进行。
四、倡导从俭治丧。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选择骨灰存放或撒散、深埋、树葬、草坪葬、壁葬、骨灰寄存等绿色节地葬法,提倡使用可降解骨灰盒,提倡不设墓碑或墓碑小型化、微型化,不乱埋乱葬,不骨灰装棺再葬,不修大墓、豪华坟。
广大干部群众朋友们,推动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我们的共同愿望。让我们自觉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用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来引领时代新风,为推动我省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青海省文明办
青海省民政厅
20xx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