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的公职人员们:
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公职人员(含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干部职工和村居委干部及护林员)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表率作用,在全县形成全民参与、共同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浓厚氛围,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公职人员要做森林防火的义务宣传员
各级公职人员在回乡探亲、休闲和祭祀时,要广泛向亲朋好友、乡里乡亲宣传森林防火的有关知识,扩大森林防火的宣传覆盖面,让群众充分认识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森林火灾的危害性,避免野外违规用火,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公职人员要做文明祭祀的模范践行者
各级公职人员在回乡祭祀时,要大力倡导鲜花祭祀、网上祭祀等各种无烟祭祀,决不参与存在森林火灾隐患的各种祭祀,坚决制止在林区燃烧香烛纸宝、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行为。
三、公职人员要做森林火灾的义务扑救员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级公职人员要及时向所在镇或县森林防火部门报告火情,尽快疏导周边群众,尽快协助火灾扑救,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四、公职人员是森林火灾的首要追责者
如果公职人员不遵守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野外违规用火特别是参与祭祀而引发森林火灾的,除按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外,还要加倍处罚。
各级公职人员,XX是我家,森林防火靠大家;生态环境大家同创,绿色家园你我共享!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为建设山川毓秀幸福XX、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振兴发展而不断努力!
全县广大群众: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冬季天气干燥,森林火灾进入高发期,全县广大群众应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为有效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好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保障广大林农的财产安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特向全县广大群众提出如下倡议:
1、树立保护森林资源理念。自觉保护一草一木,不乱砍滥伐林木;自觉清除林间杂物,如地表杂草和玉米秸秆、枯枝落叶、凋落树皮等,这样既可以可以预防火灾发生,还能够把在枯枝落叶上越冬的美国白蛾蛹清理掉,降低明年虫害的发生机率。
2、自觉禁止在林间堆放玉米秸秆等杂物,防止出现火灾,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森林防火区内有关单位和个人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或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因未消除隐患林地、造成毁林的林户,将延期或不予办理采伐证。
3、自觉禁止野外用火。严禁任何个人在有林地及其周围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废弃物、烧荒等野外用火行为。对不听劝阻在有林地周围进行野外用火,引起火灾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冬季森林防火期间,我县将开展冬季打击森林火灾案件的专项行动,对故意纵火烧毁林木并造成重大损失的肇事者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其依法严肃处理。《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与警告,情节严重的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损失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森林防火重防范,严控火源是关键,希望林农抓紧时间,及时清理火灾隐患;希望广大群众增强防火观念,群策群防,以积极的态度,自觉的行动,共同营造全县上下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森林是人类的宝贵资源,森林除了自身的经济价值外还具有多种作用:森林是自然的保护伞,在茂密的森林中成长着许许多多奇花异草、活动着各种各样的珍禽异兽,繁茂的枝叶截留降雨,减弱水流对土壤的冲刷。森林是庞大的氧气制造厂,森林是良好的吸尘器,森林是自然界的保健医生,每一片树叶就是一个滤毒器。森林是绿色的隔音墙,枝叶茂密的树冠,对噪声有很强的吸收和消减作用。森林无时不在造福于人类,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十年树木,一片森林的形成往往需要几十年或上百年。时值春季,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迫在眉睫。为了保护我们来之不易的良好植被,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为了更好地建设我们的家园,小手拉大手、防火保平安,我们特向全校家长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1.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八不准”规定。即不准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准在野外点荒火;不准烧田坎、烧田草;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野外烧烤食物;不准在野外烧水做饭;不准在山林中燃放烟花、鞭炮;不准在山中用火烧蜂、驱赶野生动物。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2.尤其是即将到来清明节上坟祭祖时,严防山林火灾发生。提倡大家文明祭扫,绿色祭扫,以敬献鲜花等方式替代原来烧香、烧纸点烛,避免火情的发生。
3.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4.加强对防火的认识,明确防火的责任和失火应承担的后果。家长要教育好孩子不要野外用火、玩火、玩爆炸物等,严禁子女携带火种上学。春天天干物燥,外出游玩时,教育您的孩子不得在林区内开展任何活动,严禁野炊。
5.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拨打救火电话119。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小学生上山扑火。造成森林火灾,要依法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让我们共同谨记:
1、一颗烟头能毁掉千顷林海,半柱香火可烧光万亩绿原;
2、造成森林火灾,烧毁林木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3、造成森林火灾,视情节轻重,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等法律制裁。
绿水青山呼唤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风调雨顺源于森林与生命相互依存,让我们同心协力,防火护林,为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而努力!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
全县广大群众: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冬季天气干燥,森林火灾进入高发期,全县广大群众应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为有效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好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保障广大林农的财产安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特向全县广大群众提出如下倡议:
1、树立保护森林资源理念。
自觉保护一草一木,不乱砍滥伐林木;自觉清除林间杂物,如地表杂草和玉米秸秆、枯枝落叶、凋落树皮等,这样既可以可以预防火灾发生,还能够把在枯枝落叶上越冬的美国白蛾蛹清理掉,降低明年虫害的发生机率。
2、自觉禁止在林间堆放玉米秸秆等杂物,防止出现火灾,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森林防火区内有关单位和个人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或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因未消除隐患林地、造成毁林的林户,将延期或不予办理采伐证。
3、自觉禁止野外用火。
严禁任何个人在有林地及其周围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废弃物、烧荒等野外用火行为。对不听劝阻在有林地周围进行野外用火,引起火灾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冬季森林防火期间,我县将开展冬季打击森林火灾案件的专项行动,对故意纵火烧毁林木并造成重大损失的肇事者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其依法严肃处理。《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与警告,情节严重的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损失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森林防火重防范,严控火源是关键,希望林农抓紧时间,及时清理火灾隐患;希望广大群众增强防火观念,群策群防,以积极的态度,自觉的行动,共同营造全县上下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三夏”将至,天气高温干燥,农事用火不断增多,特别是农机作业和焚烧秸秆或麦茬,极容易使各村的树木遭到破坏,林木管护、森林防火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了切实保护好现有林木,巩固造林绿化成果,最大限度地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特倡议如下:
一、积极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森林防火意识。
森林防火事关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打造平安太和、美丽太和、构建和谐太和、创建“森林城市”的一件大事。森林防火工作不仅是各级政府部门需要关注的事,更需要全社会来共同参与、共同努力。要从我们每一个人做起,注意防火。请我们每个人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参加森林防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促进秸秆禁烧工作,自觉禁止野外用火。
要改变传统的午收焚烧秸秆或麦茬的陋习,积极倡导使用环保、循环、经济的模式来处理秸秆或麦茬;要改变以往上坟祭祖点香烧纸币、燃放烟花爆竹的陋习,积极倡导用环保、植树、鲜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现代文明方式祭奠寄托哀思,自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三、加强自我约束管理,共建平安生态太和。
要加强自我管理,自觉做到:午收时不焚烧秸秆或麦茬,并按要求处理好秸秆或麦茬;踏青游玩时不携带火种进入树林;不在树林内燃篝火、烧蜂、野炊、吸烟、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对痴、呆、傻、聋哑、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家属要做好监护工作,防止他(她)玩火引发火灾毁林事故。
四、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立即报告当地负责人或拨打119。遇有火灾时,建议不要独自一人扑火,不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中小学生扑火。
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细节做起,关注森林防火,消除火灾隐患,严防森林火灾,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景美民富宜居的和谐太和,做出自已力所能及的贡献!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每年的9月1日至翌年的4月30为我市的森林防火期。
众所周知,森林火灾是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大敌,是危及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元凶,是破坏社会稳定的祸根。每年,全国因为森林火灾导致大片的森林被毁,大量的财产和人力、物力资源受损,甚至出现了人员伤亡。因此,预防森林火灾成了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希望我们携起手来,共同遵守森林防火各项规定,积极踊跃地加入到森林防火、封山禁牧队伍之中来,坚决同一切违规用火、偷牧、放牧的违法分子作斗争,并树立起爱林护林光荣,随意用火、毁林、偷牧、放牧可耻的观念,为此,我们倡议:
一是自觉当好护林员,增强防火意识。预防森林火灾发生,增强防火意识是前提。广大干部群众积极行动起来,自觉当好“护林员”:自觉做好森林防火义务宣传员,积极向邻居、亲戚、朋友宣传护林防火工作。从我做起,以实际行动影响、带动周边的人们,切实增强护林防火意识。
二是自觉当好义务监督员,杜绝野外火源。预防森林火灾,控制火源是核心。广大干部群众要自觉当好护林防火监督员,互相监督、互相提醒,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不随意垦荒烧杂、进山不携带火种、扫墓不随意用火、上山游览不吸烟、不烧烤,共同杜绝野外火源。
三是自觉当好义务管理员,消除人为隐患。预防森林火灾,管好人员是重点。广大干部群众要自觉当好护林防火管理员,切实管好身边人员,全力防范学生、小孩、痴呆及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玩火、纵火引发森林火灾。积极主动举报纵火者,共同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四是自觉当好义务报警员,随时警惕火警。预防森林火灾,警惕火警是关键。广大干部群众要自觉当好护林防火报警员,一旦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或向所在地森林防火部门报告火情,在专业扑火队伍的组织带领下进行灭火救灾。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防范森林火灾,共同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共同建设现代生态城市!
1、自觉当好森林防火的宣传者。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保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请积极向周边的亲朋好友宣传保护森林的重要性、森林火灾的危害性。
2、自觉当好文明用火的执行者。
森林防火期为每年9月15日至次年4月30日,请广大市民入山踏青游玩时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林区燃篝火、烧田埂、野炊、吸烟、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积极倡导用植树、鲜花等祭奠方式寄托哀思。确实需要燃烧的祭祀品请在指定地点集中燃烧。
3、自觉当好绿色森林的保护者。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请立即拨打火情报警电话(12119、2293059),未经专业扑火培训的人员请不要参与直接灭火。坚持从我做起,提倡以清扫墓地墓碑、献一束花、敬一杯酒等雅致方式寄托哀思、缅怀先辈,把文明祭扫活动与保护森林资源结合起来,努力弘扬*新风正气。
4、自觉当好森林防火条例的守法者。
《消防法》第64条第2项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规定: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规定: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不准携带火种进山、进林区;
二、不准在山边烧灰积肥、烧荒、烧田埂地边杂草;
三、不准在林区上坟烧纸、烧香、点蜡烛、燃放鞭炮;
四、不准在林区烧火驱兽和用明火枪狩猎;
五、不准在林区吸烟、野炊、烤火、打火把照明;
六、不准在林区劈灌烧煤、砍柴烧炭;
七、不准擅自在林区进行射击、爆破等易燃作业;
八、不准擅自进入林区进行挖掘、运输等生产作业;
九、不准小孩、痴、呆、傻人员在林区玩火;
十、不准在林区内野营、旅游、祭祀、庙会等活动时用火。
全市广大群众:
你们好!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自然界的天然绿色屏障,更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宝贵资源。保护森林,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维护生态安全,保持生态平衡,是构建和谐社会、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当前,作为森林火灾最集中爆发期的清明节日益临近,近几年清明节都存在因烧荒、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踏青等引发森林火警、火灾的现象,不仅给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重大损失,而且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
因此,为了有效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巩固生态建设成果,有力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我们特向全市群众提出倡议:
一、增强对森林防火重要性的认识
森林防火事关保护我市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打造平安烟台、绿色烟台、构建和谐烟台的一件大事,森林防火工作不仅是各级政府部门需要关注的事,更需要全社会来共同参与、共同努力。
二、提高保护森林资源的认识
“管好林”、“护好林”、“爱护林”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义务。我们要同心协力,坚决同破坏林木与植被、烧荒毁林等行为作斗争。
三、自觉禁止野外用火,改变祭祖风俗
禁止在林内和林缘地区烧荒、烧地堰,要改变以往上坟祭祖点香烧纸币、燃放烟花爆竹等违规用火行为,积极倡导鲜花、植树祭祖等文明风俗,自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积极开展火灾隐患清除活动。要及时对祖坟周围的枯枝落叶、灌木杂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以消除火灾隐患。
四、全民动手齐心协力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登山运动协会全体会员是森林防火的义务监督员和义务防火队员,要自觉与全市护林员一起保护好森林资源,并积极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广大群众要积极向邻居、亲戚、朋友宣传做好护林防火工作、保护好森林资源的重要性,并从自身做起,以实际行动影响、带动和辐射周围的人们。
希望全市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投身到当前的森林防火工作中来,使我们烟台市的山川更加秀美,社会更加文明和谐!为建设平安烟台、绿色烟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广大居民、中小学生:
近期,全市气温同比偏高,有效降水偏少,天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较高,加之“春节”、“元宵节”两节将至,各中小学校放假,游人出入林区、燃放烟花爆竹、上坟祭祀等活动增多,森林防火面临严峻形势,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我区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区森林资源安全和群众欢度祥和节日,营造一个文明、健康、和谐的生活环境。在此区森防办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我做起,注意防火。
请广大居民、中小学生要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入山踏青游玩时进入林区必须做到“十不准”,即:
(1)不准上坟烧纸或燃放鞭炮;
(2)不准在春耕备耕期间烧边燎堰、烧茬、烧秸杆;
(3)不准在野外吸烟;
(4)不准入山持枪狩猎;
(5)不准在野外笼火取暖,烧烤干粮;
(6)不准在林区烧木炭;
(7)不准在野外违章采石爆破;
(8)不准在野外积柴熏肥;
(9)不准烧山垦荒;
(10)不准带火种进入林区从事各种生产活动。
同时,对痴、呆、傻、聋哑、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家属要做好监护工作,防止他(她)玩火引发烧山烧林事故。
二、移风易俗,文明祭扫。
要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祭祖烧纸钱、燃蜡烛、放鞭炮等陋习,树立现代文明的祭扫观念,积极倡导用植树祭奠、鲜花祭奠、网上祭奠、音乐祭奠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把追忆先人的传统习俗以更加环保、自然的方式进行表达,如: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符合时代特征方式寄托哀思,努力弘扬*新风正气。
三、发现火情,科学处置。
如发现森林火灾,要立即向当地社区、街道报告或拨打区森防办值班电话,严禁单独扑火,严禁组织老、幼、病、残、孕、中小学生进行扑火。
四、管护好林区周边环境。
林区公共区域注意正确的用电、用火方法,使用电器后要随手关闭电源,各种电器周围不要堆放易燃物品;及时清理居民住宅楼内外周边的各种易燃物品,如废纸、塑料制品、垃圾等;禁止在林区景点,厕所等公共场合随便焚烧垃圾、纸张及各种易燃物品。
清明节是我国缅怀先人、扫墓祭祖的传统节日。受传统习俗的影响,每年清明节期间,因上坟焚香、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野外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事件时有发生,给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为支持、参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有效防止清明节期间因上坟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确保清明平安,特向社会各界组织、团体及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增强防火意识,维护生态安全。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森林火灾是一种发生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灾害,“一点星星火,可毁万亩林”,不仅可能把多年的生态建设成果和几代人艰苦努力培植的林产业毁于一旦,甚至于烧毁村庄,造成人员伤亡。随着林业产业、生态建设力度加大,森林面积不断增长,加之全球气候异常,发生森林火灾的机率上升,扑救难度增大,严重威胁着生态系统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增强防范意识,严防森林火灾,共建绿色家园是全社会和每位公民的责任。
二、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
“思亲莫使烟火扰,文明平安祭先人”。我们在尊重祭祖习俗的同时,更呼唤文明祭祀新风尚。要以平安为本,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祭祀用火习惯,树立文明平安祭扫新观念,倡导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一次墓碑以及网上祭祀等无烟祭扫方式,把祭奠先人的传统习俗和良好愿望用更加环保、健康、安全的方式进行表达,不断提高和丰富个人精神文化内涵,弘扬*新风正气。
三、加强自我约束,减少火灾隐患。
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森林防火区域吸烟、焚香、燃烛、烧纸、野炊和燃放烟花、鞭炮、孔明灯,竭力减少森林火灾隐患;加强留守老人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失火;采取有效措施管住痴、呆、聋、哑、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监护不力引发森林火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森林城市、绿色家园、大美松桃需要全社会精心呵护,让我们携起手来,履行好严防森林火灾的责任和义务,让森林火灾失去肆虐人类美好家园的机会,让逝者和生者都享有青山绿水,让越来越丰富的森林资源惠及全社会!
尊敬的各位家长:
绿色的森林孕育了人类,人类的祖先从森林中站立起来走向世界。森林是人类生存环境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保护森林,也就是保护人类自己;保护森林,是振兴经济,造福子孙,有益当代的`千秋大业。然而,森林火灾有是森林最凶恶的敌人。“一点星星火,可毁万顷林”。当前正值我市森林防火高危火险期,为全面敲响森林防火安全警钟,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安全教育防范工作,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城西中心幼儿园发出倡议,特致信各位家长,恳请您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森林防火的意识,并切实教育管理好家人及子女,做好以下工作:
1、子女要认真学习森林防火的相关知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做一名保护森林的好公民。
2、家长和孩子严禁携带一切火具、香烛、鞭炮、火药、雷(lei)管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如发生或发现山林火灾,要及时报警,火警电话是119。
3、严禁幼儿携带火种进入学校,在园期间禁止放鞭炮、礼花、落地响等。
4、清明节、冬至期间上坟扫墓祭祀祭祖要提倡用植树、献鲜花、花篮等文明方式。严禁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点香烛、吸烟、野炊等易发森林火灾的野外用火和乱砍伐林木的行为。
5、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林区和绿缘从事上坟烧香烧纸、燃放鞭炮、吸烟、野炊生火取暖、火把照明、儿童玩火等非生产性用火活动。
6。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应教育孩子不上山玩火,不在野外点火,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教师、学校或当地政府,或拨打火灾报警电话等。一旦引起森林火灾,父母必须承担监护人的责任。严禁中小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7、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林区和绿缘从事烧火土、烧田埂、炼山造林、烧灰积肥、烧山放牧、烧秸秆、烤桉油等一切野外生产性用火活动。
8、应该采取有效措施对痴、呆、聋、哑、精神病患者、老年人、未成年人(即小孩)的监管和教育,严防引发森林火灾,如发生森林火灾将依法追究监护人的责任。
各位家长,为了对您的孩子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需要您的全力配合!让我们家校联合,携手共建和谐美好的生活。
亲爱的xx们:
森林草原具有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涵养水源、减少噪音、调节气候和预防自然灾害的功能,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近年来,随着我市生态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进一步奠定了xxx作为祖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的地位与作用。为切实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努力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生态环境,我们向全社会发出如下倡议:
1、牢固树立保护森林草原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家园的理念,做到“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不随意践踏和破坏花草树木,不乱砍滥伐林木和私开滥挖耕地;自觉做到不捕杀野生动物,不食用野生动物,保护人类共同的朋友。
2、维护生态环境,增强防火意识。森林草原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之一。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和异常天气增多,森林草原火灾在我国呈现逐年递增的态势,特别是秋冬季节天气干燥,林内可燃物增多,一旦发生火灾,将给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严重危害。要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自觉预防森林火灾发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报告并组织人员进行灭火,把损失降到最低。
3、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自觉摒弃上坟祭祖烧纸钱、燃香烛、放鞭炮等陋习,树立现代文明的祭扫观念,积极倡导用植树、送花等文明方式祭奠,把祭拜先人的传统习俗和善良愿望用更加环保、自然的方式进行表达,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符合时代特征的方式寄托哀思,努力弘扬*新风正气,减少火险隐患。
4、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牧区,不在林牧区吸烟、烧烤、野炊,加强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玩火引起火患;采取有效措施管控痴、呆、傻及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
让我们携手行动、守望相助,积极投身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去,为把xxx这道绿色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为使xxx的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而共同努力!
倡议人:xxx
xx年xx月xx日
森林草原具有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涵养水源、减少噪音、调节气候和预防自然灾害的功能,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近年来,随着我市生态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进一步奠定了xx作为祖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的地位与作用。为切实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努力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生态环境,我们向全社会发出如下倡议:
1、牢固树立保护森林草原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家园的理念,做到“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不随意践踏和破坏花草树木,不乱砍滥伐林木和私开滥挖耕地;自觉做到不捕杀野生动物,不食用野生动物,保护人类共同的朋友。
2、维护生态环境,增强防火意识。森林草原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之一。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和异常天气增多,森林草原火灾在我国呈现逐年递增的态势,特别是秋冬季节天气干燥,林内可燃物增多,一旦发生火灾,将给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严重危害。要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自觉预防森林火灾发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报告并组织人员进行灭火,把损失降到最低。
3、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自觉摒弃上坟祭祖烧纸钱、燃香烛、放鞭炮等陋习,树立现代文明的祭扫观念,积极倡导用植树、送花等文明方式祭奠,把祭拜先人的传统习俗和善良愿望用更加环保、自然的方式进行表达,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符合时代特征的方式寄托哀思,努力弘扬*新风正气,减少火险隐患。
4、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牧区,不在林牧区吸烟、烧烤、野炊,加强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玩火引起火患;采取有效措施管控痴、呆、傻及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
让我们携手行动、守望相助,积极投身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去,为把xx这道绿色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为使xx的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而共同努力!
森林火灾是没有林界、没有地界之分的,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是我们地方政府和林业系统的共同责任和义务。值此秋季森林防火工作全面启动之际,我们林业局解放林场与乡党委、政府隆重召开20xx年森林防火联防会议,旨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群防联动机制,扎实做好所属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为保护森林资源、创造安定的发展环境而共同努力。
在此,共同倡议,认真落实“五个到位”,即领导到位、组织到位、宣传到位、检查到位、扑救到位,形成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森林防火网络,确保实现无森林火灾发生的奋斗目标。
一是领导组织到位。牢固树立“身居林区,防火第一”的责任意识,把森林防火摆在当前工作的首要位置,明确任务,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实行党、政、工齐抓共管的目标责任制,划分落实包保责任区,形成一级抓一级的森林防火责任网;
二是宣传教育到位。充分利用广播、画廊、板报、标语、座谈、宣讲等宣传形式,深入林区、乡镇、村屯和副业点,广泛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大营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舆论氛围,增强全员森林防火意识和技能,使森林防火成为职工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是巡护检查到位。加强入山防火检查和流动巡查,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进行重点布防,提高森林火灾预防工作的实效性;四是监测扑救到位。加大火情了望监测力度,确保火情监测覆盖面和通讯联络畅通。加强调度,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交通、通讯、扑火队伍”的防火三要素建设,做到一有火情立即行动,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紧张的秋防战役已经打响了,森林防火任务艰巨而繁重。乡是我们生活、工作、创业的地方!我们没有任何理由不去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决不能让先辈留下来的森林资源在我们的手中损毁,决不能让后辈指责我们是历史的罪人;只要我们的手相互紧紧握在一起,任何困难都能克服和解决,让我们不断总结经验,坚决走科学防火之路,与时俱进,求实创新,进一步将乡林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做的更好,为保护森林资源,实现无森林火灾目标而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