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爱心人士、献血志愿者:
血液,是生命之源,是传递人间真情的红色纽带。
为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我国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多次献血者可延迟至60周岁)的健康公民(体重:男>100斤,女>90斤)自愿献血。
科学研究表明:每次献血的200—400毫升血液,仅占人体血液总量的5%—10%,血液自身具有很旺盛的代偿能力,适量献血可以刺激骨髓造血组织,使造血机能更加旺盛,促进血细胞的新陈代谢,降低血脂和胆固醇的浓度,降低血液粘稠度,加快血流速度,改善心脑等器官的供血状况;还可以降低血液中铁等一些重金属的含量,减轻解毒器官肝脏的负担。科学规律的献血,血液中的脂肪,重金属等物质就不容易沉积而粘附于血管壁,可增强血管弹性,对预防心脑血管疾病有积极的意义。
无偿献血者献血量在800毫升以上(含800毫升)的,终身享受免费用血;无偿献血者献血量未达到800毫升的,按本人献血量的三倍享受免费用血。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配偶的父母需要用血的,其累计免费用血按献血者献血量等量提供。在江苏省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可以凭相关证件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到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就诊免交普通门诊诊察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多次献血者,献血量累计达4000ml的,由血站申请国家奉献奖铜奖,江苏省颁发“三免”荣誉证。无偿献血是一项利人利己的公益活动,也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关心支持和参与。
我们倡议:让我们伸出手臂,让生命的色彩流淌出来,积极参与无偿献血这项体现爱心与奉献的社会公益事业,用我们的爱心与热血来温暖社会,以实际行动促进无偿献血工作的蓬勃发展!
全省卫生系统广大医务工作者:
血液,是不可替代的特殊医疗资源;输血,可以拯救生命。近年来,随着我省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及新农合覆盖面的逐步扩大,临床医疗用血量以每年15%的速度递增,对临床医疗用血安全、充足供应提出了更高要求。
我们卫生系统一直以来都是无偿献血队伍的中坚力量,在救助生命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当临床需要血液时,卫生工作者总是毫不犹豫挽袖献血,从厅领导到机关干部再至一线医务工作者,都是无偿献血的积极参与者。20xx年,我省成立了“卫生系统爱心流动血库”;20xx年,倡导各医疗卫生单位无偿献血率达到职工总数10%以上。据20xx年统计,全省卫生系统工作人员献血3013人次,占全省总献血人数的3。2%。其中多家医疗机构在夏冬献血淡季期间,踊跃开展无偿献血活动。
目前我省再次进入献血淡季期,街头和团体献血人数锐减,而同期各医院入院手术病患不减反增,医疗用血量大幅增加。此外,海南将进入旅游旺季,国外及岛外游客量将快速攀升。为了保证医疗需求的血液供应,做好国际旅游岛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我厅再次向全省广大医务工作者发出无偿献血倡议:让我们履行公民义务,发挥“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本色,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公益事业,一如既往地发挥医务人员率先垂范作用,展示卫生系统良好的精神风貌。
加快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最终目的是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而血液安全是这其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希望各单位把无偿献血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响应献血倡议,组织广大医务人员无偿捐献涓涓热血,搭建生命桥梁。
守护生命,是我们医务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20xx年x月xx日
广大市民朋友们:
血液是生命的源泉,是延续生命的希望。地球可以钻出石油,却钻不出血液。
无偿献血是一项利人利已的社会公益活动,是每个健康公民的义务。随着医疗保障水平的提高和医疗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临床用血量逐年增加,为满足临床用血需求,保障血液供应和血液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请您伸出您的手,献出您的一滴血。献血不仅刺激人体造血功能更加旺盛,还会降低血液粘稠度,使血流加速,提高供养及运送营养物质的能力。
一人献血,全家受益。无偿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其亲属、配偶可免费使用等量血液。累计献血量超过1000毫升的,终身无偿享用无限量医疗用血;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可无偿享用等量的医疗用血。
也许一袋血对您算不了什么,但对于急需输血的病人,那是点燃生命的希望!也许,您的一滴血,就能够挽救一条宝贵的生命;也许您的一滴血,就能够挽救一个个濒临破碎的家庭!当你想到自己的血液可以救回一个生命时,这种感觉是多么温暖。
“捐献可以再生的血液,挽救不可重来的生命”。捐献血液是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崇高行为。按照《献血法》第六条“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或者本居住区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的要求。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组织献血活动。希望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身体健康的广大青年、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共青团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率先献血。在此,向全市广大的市民朋友们发出无偿献血倡议书,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积极行动起来,伸出您的手臂,献出您的爱心,加入到无偿献血的志愿者队伍中来,让我们通过我们的行动,给他人带去生命的希望,也给我们的社会带来爱的阳光!
各位同学们:
当我们在大学里快乐的学习生活时,你可曾想到病床上那些急需输血的生命?想到那些挣扎在死亡边缘即将凋零的生命之花?想到那些即将陷入悲痛的幸福家庭?作为21世纪新一代的大学生,我们应积极加入到无偿献血的行列中去。
无偿献血作为一件利人利己的社会公益活动,我们每个适龄公民都应积极的参与。而大学生这一群体,我们应成为献血的积极响应者,并积极的呼吁身边的同学、朋友参与这次行动中来!为我们的社会献出一份力。助人为乐,作为传统美德,我们不仅要继承,更应实践。所以就让我们勇敢的伸出双臂,捐出一份热血,献出一份爱心。让我们团结友爱在奔腾的热血中绵延。
献血救人,功德无量。当你的热血流淌在素不相识的同胞体内,当即将凋零的生命之花因你的热血重新绽放,相信我们,你的心灵从此净化,人生从此不同。
长江奔腾不息是因为有滔滔江水!
生命运行不止是因为有浓浓热血!
殷红的血液是生命的源泉,健康的血液是送给患者温暖的礼物。当你献出一袋承载着爱心的血液时,你可能就拯救了一个濒危的生命,换回了一个因疾病摧残而可能破碎的家庭。
我们坚信,爱心存在每一个瞬间,在他人需要时,我们可以无私的奉献。人,不只是为了自己活着的。某一天,某一个生命因为你而延续!有一天,当你与某人擦肩而过,也许你的血液在他的身上流淌,更有你所奉献的爱心!铭刻在他的心席。当这种爱铭刻在你我的心中,当你我的血液在一起流动,我们不会再畏惧寒冬,因为这种无私的奉献让你我的心更暖、血更浓。
青年人是无偿献血的主力军,是年轻有为、朝气蓬勃的一代。今天,我们倡议更多的青年人加入到无偿献血者的行列中,你捐献的血液可以挽救一个垂危的生命!用我们的爱心重铸生命的绿洲!
让我们的生活变的更为高尚,让我们的脉搏一起跳动!
全县广大青年朋友们:
血液,生命的源泉。目前,我县为救治病人,每年需要1吨左右的血液。然而,在目前的条件下,血液还不能人工合成;只能依靠广大健康、适龄公民的无偿献血来获得。大量科学研究表明,每次献血所抽取的200—400毫升血液仅占人体血液总量的5%———10%,间隔半年以上献一次血,不但无损健康,相反还可以刺激人体的造血功能,促进血细胞的新陈代谢,对身体有利无害。坚持长期科学献血,不但可以减少心脑血管的疾病,而且还可以降低癌症的发生率。我国提倡18———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无偿献血。无偿献血行为是无私奉献精神的体现,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象征,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社会公益事业。当您献出一袋承载着爱心的血液时,您可能就拯救了一个濒危的生命,挽回了一个因疾病摧残而可能破碎的家庭。
“一滴血,一片心,一分爱”,为了让更多病人能够通过输血治疗得到康复,为了更多家庭充满欢声笑语,共青团天台县委联合天台县献血办向广大团员青年发出倡议:让我们以履行公民义务为光荣,本着社会共济、关爱他人的精神,做无偿献血行动的积极响应者,尽快加入到无偿献血的行列,特别在血站血液告急时,能捋起您的袖子,以参加无偿献血的方式挽救那些宝贵的生命,携手共建生命的源泉!献血是爱,是勇气的象征。亲爱的青年朋友们,让我们一起鼓起勇气行动起来,伸出我们的援助之手,加入快乐的献血者行列,用我们的爱心,共同营造一个充满“人道、博爱、奉献”精神的和谐家园!
我们衷心期盼您的支持和参与!因为有了您的参与,爱的暖流将溢满天台城!您的义举和真情,全县人民将永远铭记。
天台县血站地址:赤城街道水厂路33号
采血车停放地点:10:00———16:00劳动路新华书店前
08:30———15:00平桥广场(平桥集市日)
献血热线:
共青团天台县委
天台县献血办
20xx年x月27日
亲爱的xxx们:
生命呼唤血液,爱心需要奉献。
彭家巷社区向全社区群众正式发出倡议:让我们以履行公民义务为光荣,本着关心社会、关心他人的精神积极参加到光荣的无偿献血的队伍中来,捐一份热血,献一片爱心。
生命离不开血液,输血是抢救危重病人的一种特殊医疗措施。
在目前人造血液尚不能代替人血之时,临床用血只能靠健康人体捐献。
大量科学研究证明献血有益身体健康,经常按规定期限献血可使骨髓保持旺盛的造血能力,反复按规定献血会使血液粘滞性下降,对预防心脑血管疾病有积极的意义,对减少冠心病的发生有积极的预防作用。
专家鼓励体内铁质过多的男士多献血,不但可防治癌症而且有益身心健康。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公民在本省无偿献血,献血者和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在任何地方用血时向医疗机构交纳的用血费用,
凭《无偿献血证》、居民身份证、医疗机构出具的用血证明和用血发票等证明材料,到颁发《无偿献血证》的血站按照下列标准报销:
(一)献血量累计在900毫升以上(含本数)的,献血者本人报销终身无限量临床用血的费用,献血量累计在600毫升以上不满900毫升的,报销献血量三倍临床用血的费用,献血量累计在600毫升以下的,报销献血量二倍临床用血的费用;
(二)除献血者本人按照前项规定报销用血费用外,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还可共计报销献血量等量临床用血的费用。
无偿献血是一项利人利己的社会公益活动,是每个健康公民的义务。
让我们将“奉献、友爱、进步、互助”的志愿精神与实际行动牢牢结合在一起,心系天下、关爱生命,就从身边做起。
倡议人:XXX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