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经营户朋友:
为携手共创一个舒适宜居宜业的新镜湖,为您的创业和发展提供更好的经营环境,我们在持续开展“无出店、无占道”整治活动的同时,诚挚邀请您参与2017年“文明经营户”评选活动。
我们倡议大家,坚持从自身做起,做好店内卫生保洁,定点投放生活垃圾和餐厨废弃物;店面外观保持整洁、美观,雨篷、招牌和亮化设施设置规范;自觉维护公共区域环境秩序,不出店、不占道经营,不乱堆、不乱晒物品,规范停放非机动车辆,爱护绿化植被。争做文明经营的典范,为来往的客人做出表率。让文明像一股清流,在你我之间传递。
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让文明经营成为一种习惯,让文明举止成为一道亮丽风景。用你我的热情、努力和担当,为建设经济实力最强、人居环境最美、社会秩序最好、百姓受益最多的“四最镜湖”贡献自己的力量!
镜湖区文明办
镜湖区城市管理局
2017年6月29日
共建文明县城,同享幸福生活是我们共同的心愿。清丰是我们共同的家园。整洁美丽的县城环境,文明和谐的经营秩序,诚信守法的市场氛围,不仅带给我们舒适宜居的生活,还会给我们带来良好的创业发展环境。争创全国文明县城,提高县城文明程度,营造良好的县城经营环境,是县委、县政府为群众谋福祉、为清丰求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是一件得民心顺民意的好事,是显民智、聚民力的大事。为此,清丰县文明办、工商局、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质监局、食药局、工商联、个私协会号召全县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积极投身到争创全国文明县城的创建活动中去,积极投身到“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活动中去,出一份力,添一份光,尽一份责。现倡议如下:
一、诚信为本,倡导文明。要自觉践行*核心价值观,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市民公约,遵守从业道德,诚实劳动,诚信经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革除陋习,倡导文明,自觉抵制一切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文明形象,做文明诚信的模范,做全国文明县城争创活动的积极分子。
二、主动作为,服务文明。争当行业文明礼仪的.典范,坚持文明从业、文明服务、微笑服务、热情服务,做到语言文明,礼貌待客;禁止店外经营,保持店面、摊位整洁卫生,商品摆放整齐有序,穿戴整洁美观;以文明服务为荣,用文明诚信行为树立行业形象,营造文明和谐的经营环境。
三、经营守法,交易文明。依法经营,不违法乱纪;照章纳税,不隐瞒逃漏;明码实价,不哄抬物价;公平竞争,不欺行霸市;货真价实,不掺杂使假,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树立良好的商业信誉,自觉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营造良好的交易氛围。
四、构建和谐,践行文明。从我做起,做倡导和谐的模范,合法经营,文明经营,诚实守信,诚敬做产品,履行社会责任;文明我先行,争做“讲文明、守秩序、爱清丰”主题志愿服务实践活动的先进标兵,积极争创“文明诚信企业”、“文明诚信商户”、“文明诚信示范户”、“重合同守信用企业”、“产品质量奖”、“优质产品”等。
尊敬的广大企业商户,您的每一份努力,都让我们的县城文明更进一步;您的每一份辛苦,都为我们的县城增添一份光彩。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为开创清丰文明诚信经营活动新局面,为创建全国文明县城贡献我们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