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x氏宗亲:
我先祖自明末由江西九江迁居熊庄,经朝历代,距今已有四百余年历史。现在欣逢盛世,政通人和,熊氏族人子孙兴旺,人才辈出。然而人之有本、水之有源、木之有根,饮水思源,尊宗念祖是我们共同的心声,为及时修整家谱,恐年远代湮,后人欲识水源木本之谊、昭穆宗支之别,且不可得。前些时日,家族乡绅执事多方努力,发掘、整理出珍贵的熊氏古碑10余块(在全市自然村庄尚属罕见),并举行了隆重的立碑祭祖仪式,在方圆乡邻引起较大影响。
目前根据碑文、入谱登记正在开展家谱修编工作,我们这次编谱与时俱进,摒弃了旧时家谱“重男轻女”的陈旧观念,把熊氏姑娘及男性的配偶全部堂堂正正列入了世系表,并作详述。还将按照世系概况、世系图、世系表、艺文志等篇目精心设置体例。根据众多族人提议,理事会决定修谱的同时在立碑处修建熊氏祠堂,以此作为熊氏族人崇宗祀祖,垂教训导、商谈族事之基地,这将是熊氏家族文明友孝,兴旺发达的象征,也是庇佑家族鼎盛、促进亲宗睦祖,造福子孙后代的千秋功业。
拟修建祠堂东西长10米,南北宽7米,坐北朝南,带有小院大门。目前修建一座上档次的古建式祠堂造价在30万元左右,就是按最低标准修建一座简单的祠堂,加上院墙、地面,预算也在10万元左右,为表达众族人之孝意,在家的族人每户集资50-1000元不等(共1.6万余元),会长熊士亮个人捐资4万元,但除去修谱费用,缺口仍然很大。鉴于此,理事会决定特向在外工作、经商、事业有成的熊氏众位后裔发出倡议:为振兴家族事业,光宗耀祖,希望各位熊氏宗亲贤达、男女长幼,慷慨解囊,踊跃捐款。目前,我族续谱建祠的`大幕已经拉开,在这个舞台上,人人是主角,让我们群策群力,以进取之志,奉献之心,务实之风,把这项追本溯源,弘扬祖德,凝聚族亲,激励后人的大事做实做好。我们将汇聚各方之力,根据捐款数额确定建祠堂标准,力争让熊氏宗祠早日开工,使先祖早日安卧于华堂,了却熊氏裔孙崇宗敬祖之心愿!
从即日起理事会接受认捐,捐款数额根据个人能力及心愿多少不拘,所有捐款数额在200元以上者,将在祠堂功德碑及家谱上镌刻芳名,以彰其德。捐款到帐将开具收据,并由专门的会计、出纳统收统付,账目公开,严格管理,欢迎各地宗亲监督审查。请各位捐款人汇款后务必通过电话告知已捐款项,以作第三方核实、监督。
南阳市xx区xx氏宗亲理事会
xxxx年xx月xx日
各位族人:
国当盛世,百业俱兴,耕无赋税,学有成就,山清水秀,家园美好,安居乐业,各奔小康!能有今天的幸福生活, 要感谢共产党的正确领导,政府的英明决策,更不忘祖先根脉,父母给予的生命和养育之恩。人只有了解过去,才能开拓今天,启迪未来,否则不免会留下终生遗憾。家事乃万事之基础,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相联。后梁贤能族人陈永禄82岁不忘祖先,费尽心思,不遗余力找回祖上被毁40余年的残碑,是族中一件幸事。
为我辈报本而追远,方便祭祀祖先,进而发扬本族优良的传统文化思想,特倡议如下:
1、在后梁原址竖祖先墓碑四块。(始祖母府老太君、先祖陈国荣,陈兆基,陈兆祥)
2、由族人陈永禄、陈宝勤具体负责编撰后梁陈族家谱。(后梁陈族发展主脉清晰,但部分支脉有断代现象,为使谱序完整,望相关族人积极提供情况。联系人:西乡县检-察-院陈宝勤)
以上两项计划需要一定资金,敬神、祭祖各凭诚意、多少不限,望本族人即日起积极捐款为盼!计划落实之后将收支情况公布,捐款百元以上者刻碑留名。
倡议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各地宗亲:
我萍乡地区蓝姓后裔,为了增进族谊,共谋发展,曾于公元1993年发起倡议,联络萍、浏、醴、莲花、上栗等地宗亲,联合续修了家谱,从此以后,加强了各地宗亲的相互联系和往来,增进了族谊。
近年来,全国各地为弘扬我国民族文化,在各姓氏中,联修族谱,修建家祠,已是蔚然成风,而我们蓝姓同样是我国各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我们蓝氏宗族的每一位宗亲都有责任和义务为振兴我们的民族而努力。
现经我萍乡地区部分家族宗贤一起共同坐谈商议,根据我族的实际情况,人口稀少、居住分散的特点,又没有一个比较集中的联系地点和方式。决定以我们江西赣西北地区为首要发启地,倡议修建一所比较完整的祖祠,地点确定在上栗县鸡冠山乡圳上村,那里地处萍北著名的杨岐山麓,地势雄伟,四面环山,门前河水怀抱,风景秀丽,该地的蓝姓宗亲是福建始祖吉甫公的后裔,当地的始祖蓝和一是福建祖总第一百二十六世熙三公的长子,据老谱记载,和一公于公元1331年由福建福州府福清县五福乡徏居此地。至今已有六百八十多年的历史,历代以来这里就有所祠堂,解放前祠堂侧边还有两幢支祠现已毁坏。由于后来人口分居各地,故历代称此为祖祠,六百多年来,也不知道修了多少次,据家谱记载,现在这个祠堂是公元1810年(清嘉庆15年)大修重建的,到今年刚好两百年,由于年久日深,房屋毁坏严重,当地宗亲准备重建,经与萍乡地区部分家族宗贤共同商议,为了更有利于加强与各地宗亲的联系,实现家族大团结,决定在此基地上承建一所祖祠。
倡议人:xxx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