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倡议书

马振华

  诚信建设倡议书【1】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和-谐的基石。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家无信不和,国无信不强,诚信建设也是清远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建设“信用清远”,在6月14日“全国信用记录关爱日”来临之际,我们向全体市民发出以下倡议:

  一、增强诚信意识,争当“信用清远”的建设者。我们要讲诚信话,办诚信事,做诚信人,在工作中做到诚信处事、诚信立业,反对营私舞弊、欺上瞒下;在生活中做到真诚待人、恪守承诺,反对虚情假意、背信弃义;在学习中做到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反对弄虚作假、抄袭作弊;在经营中做到明码标价、公平交易,反对制假售假、坑蒙拐骗。

  二、树立诚信观念,争当“信用清远”的倡导者。我们要牢固树立诚信促进发展的观念,积极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自觉遵守诚实守信的行为规范,踊跃参与各种诚信创评活动,自觉抵制各种失信行为,主动举报各种失信现象,共同塑造“信用清远”的良好形象。

  三、弘扬诚信精神,争当“信用清远”的传播者。我们要以高昂的热情积极传播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价值观念,爱护自己的信誉,珍惜自己的诺言,做到一诺千金、诚实守信、以诚待人、以信立业,形成讲诚信、重信用、守承诺的良好社会风尚。

  各位市民朋友,诚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难行。让我们从身边小事做起,从本职工作做起,积极投身诚信实践,争做诚信市民,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增光添彩。

  诚信建设倡议书【2】

  全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同志们:

  当前,正值抗震救灾的关键时刻,广大建设者肩负着光荣的使命。我们作为国家建设和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主力军,更应发挥先进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号召,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捐款捐物,奉献爱心;特别是在灾后重建工作中,无论是排险抢修、筑路建房,或者是专业服务、技术支持,只要党和人民有需要就要义无返顾,奔赴前线,以实际行动支持灾区人民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伟大胜利。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要求,树立项目经理的诚信形象和社会公信力,高质量、高效益、高水平地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我们倡议:

  一、弘扬民族精神,恪守职业道德。自觉践行*荣辱观,积极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进一步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和大局意识。

  二、坚持求真务实,反对弄虚作假;坚持爱岗敬业,反对玩忽职守;坚持清正廉洁,反对损公肥私;坚持严守法纪,反对违规乱纪。

  三、提倡公平竞争,争做规范建筑市场的先锋。按照本企业的资质许可范围参与投标或承揽工程,不出借、不转让个人职业资格证书;抵制承包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不假借合作名义变相挂靠。

  四、关爱员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不拖欠分包队伍工程款和工人工资,对业主拖欠工程款的行为不隐瞒;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切实保障劳动者的福利待遇、工作时间、社会保险、职业健康、生产生活环境等合法权益。

  五、着力提高自身和项目团队的管理水平与创新能力。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更新知识;全力支持和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方法、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

  六、重合同、守信用,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严格履行与建设方、分包商、材料设备供应等单位签订的经济合同;抵制业主背离合同约定的违规违纪行为,杜绝各种商业贿赂,拒绝恶性竞争以及串标、围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七、加强质量管理,争创精品工程。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各项标准、规范和规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偷工减料,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强化质量过程控制,积极争创精品工程和“鲁班奖”工程。

  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加强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严格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杜绝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有效使用,切实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发生事故不瞒报、不漏报,并快速做出应急反应。

  九、致力环境保护,实践绿色施工。遵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粉尘、废气、废弃物、噪音、振动等对环境的污染;做好节能、降耗、减排以及尽量利用可循环材料等工作,并进行持续改进。

  十、谋求全面协调发展,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诚信经营,维护企业形象;文明施工,创新文化建设;热心公益和慈善事业;构建和-谐共赢的内外部关系。

  各位项目经理,“人无信不立,企业无信不长”,诚信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准则,诚信也是我们建筑企业兴旺发展的根本保障,诚信更是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的永恒主题。我们要以诚信为荣,崇尚职业道德;以务实为纲,弘扬行业正气;以创新为魂,提高素质能力;以奉献为心,投身改革伟业。

  我们坚信,通过全行业各位同仁的共同努力,我们必将以项目经理个人诚信构筑起整个建筑行业诚信的“万里长城”,我们也能够以责任、尊重、公正、诚实向社会展示项目经理的良好形象,为提升建筑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诚信建设倡议书【3】

  市民朋友们:

  根据《XX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XX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X市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和《X市区城市管理失信行为信息发布办法》等规定,20XX年4月起,各经营单位有超出门、窗进行店外占道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等违法行为被城管执法部门处罚的,一律纳入信用记录,严重失信行为纳入南通市失信“黑名单”。 对纳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将通过市级媒体、南通信用网、南通市城管局网站、市政务中心一楼电子大屏、户外电子显示屏对社会公开发布。

  对于纳入“黑名单”的严重失信行为,还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方式予以惩戒:(1)列为重点监控和监督检查对象;(2)撤销相关荣誉称号,禁止参加评优、评先;(3)禁止报考公务员或者行政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4)取消相关社会福利、补贴和政府资金扶持;(5)限制参加政府主导的各项招标,限制贷款;(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惩戒方式。

  请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增强诚信意识,珍视信用记录,杜绝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信用环境。也真诚敦请广大市民朋友关心、支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举报违法行为,监督城管队伍执法行为,共同维护我市良好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秩序。

  XX市城市管理局

  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