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事业是神圣的,教师的职业道德是崇高的,教师的责任是重大的。为了提高教师自身的思想道德素养,全面提升我园工作人员的师德水准,我们全体教工向社会、父母、幼儿郑重承诺:
一、依法从教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做学法、用法和维护法律、法规尊严的`带头人。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损害幼儿利益。
二、热爱本职工作
忠于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热爱幼儿园,热爱幼儿;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敬业乐业;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自觉遵守教学规范;服从幼儿园工作安排,主动承担教室领导等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关爱幼儿
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关心幼儿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幼儿正当权益;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不讽刺、挖苦、歧视幼儿,不放弃每一个幼儿。
四、教书育人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因材施教,激发和培养幼儿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幼儿全面和谐发展;努力培养幼儿优良品行,塑造幼儿健全人格;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幼儿素质,客观评定幼儿操行。
五、为人师表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自尊自爱,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在参加各种评优晋级、职称评定中,诚实守信,不弄虚作假。文明执教,举止端庄,衣着得体,语言规范;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尊重同事,维护幼儿园和集体荣誉。
六、廉洁从教
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不接受父母礼金、礼品;不利用职务之便向父母谋私利,向幼儿推销教辅资料和其它任何商品;不要求、授意幼儿、父母为幼儿园和自己提供任何形式的服务或帮助;不组织幼儿参加、自己不参加任何形式的收费补习班,自觉抵制乱办班、乱收费行为。
七、尊重父母
虚心听取幼儿父母意见,密切保持家园联系,认真做好家访工作,促进家园配合育人。主动向父母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父母。
八、终身学习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恪守学术道德,发扬优良学风,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以上承诺,教师应严格遵守,接受父母和社会的监督。如违反以上条款,情节较轻的,在职教师:扣除当月工资的5%;聘用教师:扣除当月考勤奖;情节恶劣的,在职教师:年终不得评优、晋级,聘用教师:立即解聘。如体罚幼儿至严重后果造成恶劣影响的,由在班教师承担全部费用,同时接受相应处罚。
承诺人:
日期:
为塑造教育诚信形象,树立热爱本职工作精神,做一名师德高尚,业务精良,作风过硬的人民教师,我将严格遵守《小学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并作如下郑重承诺:
1.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不参加、不发表有悖于师德行为的活动和言行。
2.热爱幼儿园,努力维护幼儿园社会声誉,不做有损幼儿园声誉的言行,发现不良倾向能及时制止或上报。
3.严格执行幼儿园规章制度,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衣着得体,举止端庄,言行谦逊,团结协作,互相关心,共创和谐校园。
4.全面贯彻落实《幼儿园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精神,尊重个别差异,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让幼儿度过快乐而有意义的童年而努力。
5.坚持正面教育,公平对待每一个幼儿,不体罚、变相体罚幼儿,不单纯横向评价幼儿,
6.工作责任认识到位,不做玩忽职守的事情,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
7.敬业爱岗,基于幼儿认真备课、实施教学计划,养成观察和反思的优良习惯,以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全面提升保教质量。
8.尊重父母,认真听取父母的意见和建议,坚持面向全体尊重个体实施多元沟通方法,妥善处理家园之间的各种问题和矛盾。
9.自觉执行依法施教,廉洁从教的有关规定,不从事“有偿家教”,不收受父母的礼品、礼金和礼卡,不参加父母的宴请。
10.严格执行教育收费规定,不为幼儿订购规定以外的学习资料或图书,不向幼儿推销商品和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以上10条,请幼儿园、幼儿、父母、社会予以监督。
承诺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