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单位企业承诺书三篇

黄飞

投标单位企业承诺书三篇

  篇一:投标人承诺书

  本企业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  《工程名称》  (■施工□监理□勘察设计□货物)投标活动;(针对不同工程选择适当的工程性质,选择■后,此括号内容删除。)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均为本单位的人员,且提供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四、投标保证金由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存入市招投标办公室指定的银行保证金专用账户;

  五、不通过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

  六、不出现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由其他单位加盖印章和由其他单位负责人签字问题;

  七、不与其他投标人互相约定在不同的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中标;

  八、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就投标价格达成协议;

  九、不与其他投标人私下确定中标人后参加投标,约定内定中标人以高价中标,在中标后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经济补偿;

  十、不通过挂靠其他企业方式,一家企业以多家企业的名义去参加同一标的投标;

  十一、不转让、出租、出借资持证书、人员岗位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投标;

  十二、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XX以牟取中标;

  十三、不扰乱哈尔滨市招标投标活动正常秩序;

  十四、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本表所列内容及上述承诺事项均为本企业真实意见表达,愿承担一切责任。若有任何弄虚作假、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哈尔滨市建筑市场清出等有关处理,并承担法律责任;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需持有效授权委托书)

  年月日

  篇二: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 投标人盖章 本人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本企业在参加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或供货、提供服务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

  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投标文件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的责任和义务。

  2.保证不提供伪造、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证照、证件、业绩或谎报相关信息。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

  5.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6.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施工合同或供货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

  8.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9.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10.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11.我公司若违反以上承诺或在本项目投标(或履行合同期间)出现其他违约、违法等重大过失行为,除按招标文件、合同及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同意招标人向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我公司不良记录。

  篇三:投标企业重大项目承诺书

  致:  投标人盖章

  本人以  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本企业在参加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或供货、提供服务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

  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投标文件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的责任和义务。

  2.保证不提供伪造、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证照、证件、业绩或谎报相关信息。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

  5.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6.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施工合同或供货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

  8.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9.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10.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11.我公司若违反以上承诺或在本项目投标(或履行合同期间)出现其他违约、违法等重大过失行为,除按招标文件、合同及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同意招标人向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我公司不良记录。

  致:

  兹有  参加项目编号为  的 的招投标活动,并有幸成为中标候选人,为保证按招标文件和我方投标文件顺利实施,我方郑重作以下承诺:

  1.我方声明在本项目投标活动中无出借(租)企业资质、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行为,违者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2.承诺不违法转包和分包,违者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3.承诺按期签订施工合同,按期进场,按期开工建设。

  4.承诺投标文件中确定的项目班子全员到岗,未经批准不得变更。

  5.承诺严格履行合同,保证工期、质量和安全。

  6.承诺严格执行廉政建设和反XX的法规和纪律,不发生违法乱纪行为。

  7.承诺我公司将按照规定,加强对本项目的管理,并根据项目需要在资金、设备和技术等方面给予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