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
二、健全组织机构,配置专管人员。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校领导要将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工作;建立健全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制订切实可行的群体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保证在事故发生时,能够科学、有序的处置;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全面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
三、饮食原料及货物购进,必须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严把质量关,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按要求详细登记食品进货台账。采购的大宗食品必须是通过正当渠道进购并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检验认证的产品。严禁使用散装食用油。肉类必须经过检疫。进购发票如实填写销售人详细居住地址、姓名。禁止进购无商标、无出厂日期、无厂名的假冒伪劣产品。
四、食堂及仓库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应采取必需的灭(防)蝇、防鼠、防其他有害昆虫措施。食堂的贮藏室内禁止贮放有毒有害物品。各操作间必须有相应的消毒、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污水排放、垃圾存放等设施,严防食品污染。
五、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和库房。严格主、副食库专人专锁,有条件的食堂可安装监控设备,学校食堂应有食监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所有从业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新招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六、食堂的设备和用具,符合国家卫生管理相关的卫生要求和安全要求。餐具消毒由专人负责,餐具每餐后都必须进行严格的洗刷和消毒。
七、保证所出售的食品卫生安全。完善食品留样制,不采购过期、霉烂、变质或不新鲜的食物和三无产品原料;不加工或使用感官状异常的食品和原料。禁止向师生出售腐变过期食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带毒带污染的食品。
八、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奖罚制度。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学习有关制度和规定及食品加工常识,并留有记录。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九、接受和配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食品监督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检查监督,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
十、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不得隐瞒。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凡造成后果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所有民事及刑事责任。
食堂管理人是食堂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对食堂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各条规定。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存档,一份张贴学校醒目处。
路罗明德小学
20xx年8月26日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了深入开展“食品经营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提升经营户的商业信誉,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让广大消费者放心购买,本店向消费者郑重承诺如下:
一、向经营主体合法的批发商 进货,并向供货方索取能够证明食品合法来源及质量可靠的有关票、证,建立进货台帐,拒绝接受非法送货上门的食品。
二、如发现有销售不合格食品,及时向购买者召回该食品,退还货款,并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做好不合格食品处理工作。
三、热情接待消费者投诉,自行解决消费纠纷,如本店无法解决的及时报告工商部门,并积极配合工商部门调解。
四、不销售不合格的食品及“三无”食品,不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食品。
五、不作虚假宣传、虚假表示、不正当竞争等违法经营行为。
六、不欺诈、不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
七、自觉认真遵守《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要求,严格把好食品进货关。
八、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欢迎广大消费者对本店的监督,并向工商部门举报。
经营户:
为了有效的预防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保护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从而促进高县餐饮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本单位做出以下承诺: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做到诚信守法、亮照经营,切实树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
严把食品采购关,完善索票、索证和进货验收制度,决不采购、加工无食品名称、生产单位、生产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包装不完整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
不雇佣无健康合格证明人员从事接触食品的工作,不使用未经有效消毒的餐饮具;不使用不合格纸巾、一次性筷子和发泡餐盒;落实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积极配合餐饮服务监管部门的监管,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自我约束意识和职业道德修养。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xx食品药品监督局和承诺单位各一份
监管单位:(盖章)承诺单位:
年月日年月日
为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营造餐饮业良好的用餐环境,构建诚信和谐社会,本单位特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行业规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诚信经营的观念。
二: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三:保证餐饮店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四:食品制作过程规范并符合安全要求。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确保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超量使用添加剂,不使用过期变质和被污染的食品,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装材料,不使用未经消毒合格的餐饮具、工具、容器。
五: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和进货验收关。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货时查验供货方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并建立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不采购变质、有毒、有害,、来历不明的食品原料及食品。
六: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及保洁制度。按照规范流程洗消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供顾客使用。
七: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的业主(法人代表)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餐饮服务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因提供的食物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自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理。
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为了确保上海口岸进口食品安全,我公司承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未取得检验检疫机构颁发的食品合格证单(《卫生证书》或《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前,绝不擅自调离、使用、销售本批进口食品。
本批进口食品存放在以下仓储场地中:
仓储场地名称:xxxxxxxxxxx
仓储场地地址: xxxxxxxxxxx
进口公司联系人:xxx
联系方式(手机):xxxxxxxxxxx
(公司印章)
20xx年3月12日
根据安通服等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在全国广泛开展治理酒后驾车专项行动,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车辆安全管理,防范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严历打击酒后驾车行为,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切实做好“迎国庆、保安全、促和谐”活动,现就加强公司车辆安全驾驶管理提出以下要求:
一、公司所有机动车驾驶人以及全体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道路交通法规,酒后驾车是违法行为,严禁酒后驾车。
二、各单位在册专兼职驾驶员必须与公司运营管理部签订《安全驾驶承诺书》。对租赁车辆驾驶员,责任单位应督促、监督其与租赁单位签订《安全驾驶承诺书》,明确承诺拒绝酒后驾车等违法违章行为。
三、公司员工有酒后驾驶公司机动车辆或酒后因公驾驶其他机动车辆的违法违章行为,一经查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凡因酒后驾车导致交通事故的,除按照上述规定处理外,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肇事者本人自行承担。
四、各单位所有车辆国庆节日期间要定点停放,因工作需要用车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公司行政用车必须经总经理同意。严禁公车私用。
五、广大员工特别是车辆驾驶人员要高度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观念,本着对对家庭负责、对个人负责的态度,时刻自警、自励,认真贯彻执行交通安全法规,坚决杜绝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企业稳定。
我是x公司的员工,我学习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我知道酒后驾驶机动车辆是违法行为,为此,本人郑重承诺: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做到安全、文明、规范驾驶公司机动车。坚决做到酒后不驾车,不违章行车,服从公司管理。一旦违反,我愿意接受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承诺人:(签字)
xxx年xxx月xxx日
承诺单位(或个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自觉规范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单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卫生管理组织制度,增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安全负全面责任。
2、认真履行食品安全责任,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依法承担相应产品的质量责任,主动接受监督。
3、持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并张贴或悬挂在就餐场所醒目处;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上岗 ,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和培训档案。
4、建立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验货、登记制度。认真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和商品质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对乳及含乳制品、禽畜类制品、水产品、食用油脂、白酒、葡萄酒、食品添加剂及一次性筷子、一次性塑料餐盒等重点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健康相关产品严把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关,建好台帐。不采购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原(辅)料或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不采购、使用来路不明、私屠滥宰、注水、病死猪病害猪肉及其制品。
5、不采购使用标签标识不全、包装破损、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不采购使用无中文标识的进口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
6、粗加工、切配、烹调、库房(冷菜、面点间、水吧)等用房及设施、设备齐全,正常使用。冷菜(熟食)间严格做到“专人、专室、专用工具用具、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消毒设施”;生、熟食品,原料与待加工食品、成品绝不混放,严防交叉污染;提供和使用消毒安全的餐饮具。食品及原料贮存隔地离墙,分类摆放。
7、在许可范围内从事餐饮服务活动,严格执行48小时留样制度。
8、认真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作一个诚实守信的餐饮业经营者,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或业主):
年 月 日
为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流通安全,营造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本经营者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保持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设备设施布局合理,从业人员健康。
三、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进销货台帐制度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行业自律制度。
四、不采购、不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掺杂掺假、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食品。
五、不做任何虚假宣传,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六、积极主动协调解决消费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树立诚实信用的经营者形象。
七、如有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八、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工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承诺单位:万全县安家堡有宝小卖部
承诺单位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为保障“
一、我保证向组委会供给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销售授权书等必要的资质证明文件,都合法有效。
二、经营场所布局合理、环境整洁,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和理解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三、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质检报告》等有效的相关法定证照。
四、销售食品必需按照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制度的要求,建立进销货台帐,进货时要如实记录供货商的有关情景、时间、产地来源、名称、规格、数量、产品等级和索证种类等资料;销货时要记录商品采购对象、联系方式、时间及所售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资料,并查验所销售食品的保质期。
五、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委会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实施下架、退市、召回、销毁等处理办法。
六、现场制作食品、散装食品及生鲜食品,必须有清洁外罩或覆盖物,使用的包装材料必须清洁、无毒,防止食品污染。出售食品使用专用工具取货;制作熟食品的,必须烧熟煮透,生熟食品隔离;隔夜食品必须彻底加热后再出售;配备切、盛装熟食品的刀、板和容器,在使用前要严格进行清洗、消毒。
七、坚决不生产、加工和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牲畜家禽肉品,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水果,用污水化学药品浸泡的产品及腐败变质、过期、无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存期限和其他不贴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的各类食品。
八、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经营活动,如从我展位销售出去的食品出现安全质量问题,与主办单位毫无关系,我们愿意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职责。
承诺保证人单位:XXXXXXX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