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规范考试管理工作,认真负责地做好考试监考工作,确保考试工作万无一失,特签订本承诺书。
1.按时参加考前培训会,并确保已经熟悉考试工作程序等监考业务和有关规定。
2.不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入考场。
3.不擅自串岗、离岗、抄答试题,阅读书报、谈笑、打瞌睡、吸烟、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
4.不泄露考场工作机密,不擅自将试题、考卷或者有关内容带出考场或传递他人。
5.不玩忽职守、发现违纪舞弊,立即制止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不得隐瞒袒护,并必须如实的将违纪考生的违纪作弊行为填入《违纪作弊记录单》,没收违纪作弊证据,粘帖在《违纪作弊记录单》后。对扰乱考场秩序者应报考点负责人及时处理。
6.不利用监考或考试工作之便,提示或暗示考生答题,涂改、偷换考生答卷或考场原始记录材料,为考生舞弊提供条件。
7.不隐瞒考场违纪行为,主动检举报告,共同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积极维护考试权威。
8.佩带标志进入考场,严格按照考试工作程序组织考试,认真进行证件检查(准考证、身份证),如若发现问题,应及时按规定处理,并及时向考点领导汇报。
9.对发生的重大问题、偶发事件或试题问题,不得擅自处理,要立即向考点负责人报告,经请示批准后进行妥善处理。
本人承诺:遵守上述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完成监考任务。
附:确实因极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监考工作的研究生请本人及代替人双方协议交接,并郑重承诺出现任何问题均由双方共同承担相关责任。
监考人员签名: 代替监考人员签名:
20xx年5月16日
经慎重挑选,您光荣地被聘为黄冈市中考监考员,请您认真阅读以下条款,如认可并接受,请签名。
1、无子女或直系亲属参加当年中考。
2、按时参加考区或考点组织的监考员培训学习,经考试合格,达到上岗监考条件。
3、以饱满的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参加监考工作,服从考点工作安排,按时到岗,坚持原则,公正廉洁。
4、学习并准确掌握《黄冈市中考考试实施程序》。
5、严格履行《监考员职责》。考试期间,不携带手机等无线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未经主考批准不擅自将试卷、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不擅离职守,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报纸及书籍,不聊天,不抄题、做题、念题,不检查、不暗示考生答题、不擅自提前和延后考试时间。
6、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所监考考场考生违纪作弊,依照处理办法收集违纪作弊证据,并当即报告考点主考,根据主考意见办理相关手续。本人参加监考过程中如违反处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愿意接受相应处理。
考点名称:
监考员签名:
年 月 日
为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规范考试管理工作,认真负责地做好考试监考工作,确保考试工作万无一失,特签订本承诺书。
1.按时参加考前培训会,并确保已经熟悉《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工作手册》、考试工作程序等监考业务和有关规定。
2.不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入考场。
3.不迟到早退,要严格按照《考试工作手册》,履行监考职责,如实记录考试情况。
4.不擅自串岗、离岗、抄答试题,阅读书报、谈笑、打瞌睡、吸烟、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
5.不违反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主动上报要求回避。
6.不泄露考场工作机密,不擅自将试题、考卷或者有关内容带出考场或传递他人。
7.不玩忽职守、发现学生违纪舞弊,立即制止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不得隐瞒袒护,并必须如实的将违纪考生的违纪作弊行为填入《违纪作弊记录单》,没收违纪作弊证据,粘帖在《违纪作弊记录单》后。对扰乱考场秩序者应报考点负责人及时处理。
8.不利用监考或考试工作之便,提示或暗示考生答题,涂改、偷换考生答卷或考场原始记录材料,为考生舞弊提供条件。
9.不隐瞒考场违纪行为,主动检举报告,共同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积极维护考试权威。
10.佩带标志进入考场,严格按照考试工作程序组织考试,认真进行三证检查(学员证、考试证、身份证),如若发现问题,应及时按规定处理,并及时向考点领导汇报。
11.对发生的重大问题、偶发事件或试题问题,不得擅自处理,要立即向考点负责人报告,经请示批准后进行妥善处理。
12.做到以人为本,为考生服务,提示、提醒到位,绝不因执行纪律而影响考场正常秩序。爱护、关心考生,发现考生生病,应及时通知医务室值班人员进行处理。
13.维护考场秩序,保证考试正常进行,有权制止任何没有佩戴规定标志以外的人进入考场。每场考试未经允许都不得擅离考场。
14.在每场考试结束后,清理考场。
本人承诺:遵守上述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完成监考任务。
监考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我申请参加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监考工作。为维护国家考试秩序,严肃考试纪律,加强考务管理,使研究生入学考试公平公正。我承诺:
一、无亲属参加该次考试,保证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
二、按时参加培训,认真学习考务手册,按要求布置好考场。
三、严格执行教育部、省考试管理中心有关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各项规定,进入考场时应佩戴研究生处统一发放的“监考员”标志牌,不携带各类通讯设备。
四、注意仪表,不穿带有硬质鞋跟的皮鞋,以免影响考生考试。
五、遵守考务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做到考前考后不与考生闲聊,不擅离考场,监考中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不聊天,不观窗外、门外,不抄题、做题,不暗示考生答题,不擅自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
六、从严执考,规范操作。做到: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考场无差错。严格执行考试程序,维护考场秩序,做好考场记录,如实记录考试情况,确保考试正常进行。
七、诚信施考,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舞弊,廉洁自律,不利用监考之便谋取私利。因工作失职产生的后果愿意接受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特别严重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八、考试结束时,将试题试卷收齐、按要求整理好交到考务办公室。
九、在考试过程中遇到突发事件,及时报告楼层负责人,不与考生发生争执。考生若有舞弊行为,注意搜集证据;有舞弊行为而拿不到证据的,请证明人、当事人在舞弊处理决定书上签字;发生难以处理的问题时,先让考生继续考试,待主考与考务小组协商后,按规定来考场妥善解决。
监考教师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