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保证在我村林区范围内不发生森林火灾,我自愿做出如下承诺:
一、执行上级关于护林防火的有关规定,成立护林防火领导组,对护林防火员实行分片承包,责任到人的管理办法,督促其认真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二、与护林防火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要求24小时巡查,发现情况,及时汇报。
三、加强护林防火知识宣传,提高村民、游客的`护林防火意识。
四、教育村民必须遵守“七不准”;即不准用火烧坡开荒,不准在林内烧灰积肥,不准在林内烧火取暖,不准去林内烧火煮食搞野炊,不准在林内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准在林内吸烟丢火柴梗,不准小孩在林内玩火。
五、保证做到“五负责”:即个人失火个人负责,学生失火家长及老师负责,小孩失火大人负责,多人失火为首者负责,特殊人群精神病人、痴呆等人群失火监护人负责。
六、坚决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擅自在林区内野外用火的,对个人处200—3000元的罚款。
七、经常到林区内巡查,发现隐患,责令责任人必须立即改正。
七、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即除责令赔偿损失、补种树木、罚款等行政处罚外,还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履行职责,一旦发现森林山火,必须立即参加扑救,并及时向集团汇报报告。
承诺人:
日期:
为贯彻落实森林法律法规,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严格防火职责,防范于未然,保护我村的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本组林户特签定森林防火安全承诺书。
1、 加强领导,各村民高度重视,村民小组与各林户签订森林防火安全目标承诺书,做到户户有人包。
2、 强化森林防火措施。各村民要对本组的山场实行封山禁
火,加大对坟山、弱智群体、老人、小孩的监管,坚决消除一切火灾隐患。
3、 村民之间要互相配合,互相联防,随时报告森林防火情况,听从村两委的命令和指挥。
4、 发生火情,要及时逐级如实汇报,并及时参加扑救。
5、 森林防火是林区的头等大事,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坚决将森林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承诺人:
日期: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森林防火管理责任到位,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上级相关部门的要求,特制订《森林防火安全承诺书》,要求个村民层层签订,严格落实,具体内容如下:
一、在森林防火期内,自觉做到不携带火种进山入林。
二、自觉做到不在林地内吸烟、不在林地周围用火,并提醒、引导家长和亲朋好友以身作则。
三、要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和烧荒、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果园枯枝落叶等陋习。
四、进入森林防火期前,要提醒家长自觉将自家的墓地杂草清除干净。向家长宣传文明祭祀,如家里遇红白事等,确需要到墓地祭祀的,一般要在烧纸池内焚烧,并自觉备好灭火桶、铁锨等必要的防火、灭火工具。
五、在重要节假日、民间祭祀日要自觉服从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服从防火值班人员及护林员的安排,严禁在林区内野炊、烤火、燃放爆竹等行为。
六、要积极学习护森林防火知识,自觉增强森林防火意识。
七、一旦发现火情,及时向当地村民或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学生不得参与森林火灾扑救。
承诺人:
日期:
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森林龙岗、平安龙岗,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是龙岗辖区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保证在我项目部施工范围内生产生活过程中不发生森林火警、火灾,我项目部自愿做出如下承诺:
一、必须遵守十不准;即不准用火烧坡开荒,不准在林内烧灰积肥,不准在林内打火把,不准在林内烧火取暖,不准去林内烧火煮食搞野炊,不准在林内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准在林内吸烟丢火柴梗,不准在林内进行竹笋等加工,不准在林内枪械狩猎,不准小孩在林内玩火。
二、保证做到五负责:即个人失火个人负责,学生失火家长及老师负责,小孩失火大人负责,多人失火为首者负责,特殊人群精神病人、痴呆等人群失火监护人负责。
三、坚决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自觉遵守森林防火三条禁令,擅自在林区内野外用火的,对个人处200—3000元的罚款。
四、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或不服从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指挥或调遣的,对个人处500—5000元的罚款。
五、在森林防火区内个人拒绝森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六、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除责令赔偿损失、补种树木、罚款等行政处罚外,还要将事故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履行职责,一旦发现森林山火,必须立即参加扑救,并及时向龙岗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报警电话:xxxx。
八、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本项目部张贴在告示栏时刻牢记,一份交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存档备查。
承诺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