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铁路局天津工程项目管理部:
我单位承建的工程(线km+m~km+m范围内)将于年月日开(复)工,为认真贯彻北京铁路局关于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严格执行铁道部有关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和北京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营业线施工安全监控有关规定的通知》服从并配合天津工程项目管理部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和铁路运输安全,我单位郑重承诺:
1、施工计划管理:
按规定提报施工月计划,施工计划申请表、施工方案、安全及配合协议、安全抵押金缴存凭证等资料齐全、规范;否则,立即整改,自愿接受处罚1000元/份材料。
严格按照路局批复施工计划实施,杜绝无计划、超范围施工,不降低施工等级;否则,立即停工整顿,自愿接受处罚5000元/次,直至贵部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按规定传报《施工监护通知单》,认真执行施工监护及检查登记制度,否则,自愿接受处罚200元/人/次。
2、参建人员安全培训:
所有参与临近营业线施工人员必须经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试卷备案;否则,立即将不合格人员清除出场,自愿接受处罚200元/人/次。
3、施工防护:
营业线、临近营业线施工按施工方案和相关规定进行防护,配备驻站防护员、现场防护员,必要时设置中间联络员,防护员各项工作符合北京铁路局文件规定,确保联络畅通;否则,立即停工整顿,并自愿接受处罚1000元/人/次,直至贵部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4、现场盯控:
营业线、临近营业线施工按规定配备副经理及以上级别管理人员在现场负责施工安全;否则,立即停工整顿,并自愿接受处罚1000元/次,直至贵部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5、大型施工机械管理:
所有营业线、临近营业线施工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及时报验,并申请办理“两证一卡”,未经报验的机械设备不得进场施工;否则,立即清理出场,并自愿接受处罚1000元/台/次。
按规定级别、频次对临近营业线施工的大型施工机械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并在巡检登记卡上进行签认;否则自愿接受处罚200元/次。
认真执行“一机一人”监护制度,列车通过时停止机械作业;否则,自愿接受处罚200元/次。
6、安全风险管理:
贯彻落实安全风险管理制度,每月开展安全风险研判,制定防控措施,并安排专人负责;每日在现场进行安全风险项点公示,对较大安全风险进行预警;否则,自愿接受处罚500元/次。
7、重大危险源管理:
按北京铁路局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执行,开工前组织对重大危险源项目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专项方案并严格执行;否则,立即停工整改,直至贵部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8、安全专项检查:
积极配合北京铁路局开展的各项安全检查活动,认真落实天津工程项目管理部各项通知要求,及时上报统计、总结等汇报材料。上报材料不及时或质量不高的,自愿接受处罚500元/次;
9、受牌管理
红牌:受北京铁路局机关处室或安全监察部门填发红牌、指令书,立即停工整顿,自愿接受处罚50000元/次;整改情况经发牌人和贵部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黄牌:一个自然月内受北京铁路局机关处室或安全监察部门填发一张(含)黄牌,按要求进行整改,并接受天津工程项目管理部的停工处理;受两张(含)以上黄牌,立即停工整顿,自愿接受处罚5000元/张,整改情况经贵部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白牌:受北京铁路局机关处室或安全监察部门填发白牌,按要求进行整改,自愿接受处罚1000元/张。
10、本《承诺书》签字盖章即生效,有效期至20××年12月31日。
本《承诺书》一式肆份,施工单位、天津工程项目管理部各执贰份。
承诺单位:(公章)
承诺人:(项目经理)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为搞好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规定、要求的基础上,郑重承诺:
1、坚决不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各类食品。
2、坚决不销售包装袋破损、生产日期等标识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预包装食品。
3、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发霉变质原料加工食品。
4、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不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
5、认真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6、严格执行食品退市制度,不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不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对消费者投诉、举报的,配合工商所调查,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进行处理。
7、一定做诚实守信的经营户。
承 诺 人:
经营户名称:
地 址:
为了确保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我企业作出如下承诺:
一、自觉遵守《畜牧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河南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生产、诚信经营,保证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
二、绝不生产、经营及使用违禁添加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绝不在饲料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保证产品中无违禁添加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检出,愿为产品质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严格执行产品检验制度、生产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制度,完善采购、生产、销售过程中的各种记录,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四、饲料标签标识真实,不欺诈,不销售过期变质产品,价格合理,公平交易,维护市场良好秩序。
五、倾听消费者意见,欢迎社会监督,认真做好售后服务,发现缺陷产品及时召回,并依法赔偿相应损失和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企业: 承诺人:
监管单位:汝州市畜牧局 监管人:
举报电话:0375-6862722
年 月 日
若我单位中标,一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组织施工,并作出如下承诺:
1、门窗制作安装施工质量达到GB/T8478—20xx《铝合金门》、
GB/T8479—20xx《铝合金门窗》、GB50300—20xx《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最新相关国家规范规程和工程设计图纸文件要求。
2、质量等级为合格。
3、不合格工程不交工,并由我单位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
济损失。
4、本工程制作安装工期配合土建工程进度。
5、计划工期进度:本工程制作安装工期配合土建工程进度,窗框
进场日期根据实际情况配合甲方。
6、我方制作安装工期每延误一天,我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的违
约金。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力致使制作及安装工期延误的,期限顺延。
7、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承诺单位: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年月日:
南部县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郑重承诺:
一、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农产品的生产和经营。认真实施国家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严格产地环境管理,自觉优化农产品生产环境。不断强化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管控,加强农产品生产记录管理或进货检查验收管理,依法做好农产品的包装和标识,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保证在农产品生产经营中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包括保鲜剂、防腐剂和添加剂。不经营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三、主动接受质量安全监管监测,积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对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产品,主动召回销毁,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不断加大科技投入,探索研究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进一步规范农产品生产管理,自觉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五、自觉接受消费者、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进有利于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措施。
承诺单位: (章)、单位法人: 承诺日期:年月日联系电话:
为保证所销售的蜂蜜产品质量满足保障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要求,作为本店(点)的负责人,特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守法经营,诚实守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严把蜂蜜产品质量安全关。
2.保证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3.保证经营蜂蜜食品场所的环境、设备、设施,符合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要求。
4.保证购进和销售的蜂蜜产品来源渠道清楚,供货方信息真实、完整、票证齐全,标签标识齐全,建立蜂蜜产品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5.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自觉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更换、退货义务。
6.保证不购进和销售6-8月份采收的蜂蜜产品。
7.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蜂蜜产品质量,进货时如发现疑似有毒有害、掺杂使假的蜂蜜产品,应及时报告当地食药监管部门。
8.保证销售的蜂蜜产品必须批批有检验证明,对检验证明不全的蜂蜜产品销售前必须做动物实验,确认无毒无害后才能销售。
9.自觉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店(点)的巡查、回访、食品质量安全抽查等各种监督方式。
如发生违反食品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承诺,本店(点)及我个人愿承担法律范围内的一切责任。
店(点)名称:
负责人:
年月日
我公司坚持为用户服务、对用户负责、让用户满意的宗旨,不断提高企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并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履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保证按质按期交货;
(2)认真遵守三包服务,凡在三包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我方负责维修、调换、退货。质保期为12个月;
(3)如果在施工安装过程中出现疑问,供方在接到需方反应后将立即予以答复,如需现场处理可以24小时到达;
(4)原材料质量的保证措施:
4.1所有原材料供应的厂商均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我公司对供方资格审查;
4.2所购的原材料进厂必须有供货商的检验记录、合格证、质量保证书;
4.3原材料进厂以后,我公司质量检验部门按相关检验标准对材料取样检验,合格后出具报告及准用通知单,生产及供应部门凭准用通知单办理领用手续。
(5)在制品过程中的质量检验措施:
5.1产品在制造过程中,每道工序均按相关标准制定完善的工艺制造文件;
5.2每道工序生产过程中均包含三重检验:
1)生产操作工人的自检;
2)生产车间qc小组的跟踪检验;
3)质量检验科的监督检验,检验合格后凭出具检验流转卡方可转入下一道工序,此卡伴随产品制造的整个过程,以杜绝生产过程中任何环节出现漏检、错检现象的发生。
(6)成品检验:
6.1每种产品生产结束后须按相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成品检验;
6.2按国家标准要求、供方出具成品检验记录、合格证、质保书;
(7)质量跟踪
7.1产品交需方后我公司按质保体系的要求进行质量跟踪检查或向需方提供技术服务;
7.2以上的质量保证措施如需方需求增加或修改,请予以提出,我方予以更改,以满足用户要求。
为做到与客户合作共赢,在质量上我厂必须做到:
(1)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产品标识标注规定》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不制假售假。
(2)保证在生产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实施有效的过程质量管理。
(3)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格进货验货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4)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无毒无害,符合有关的卫生要求,保证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合格。
(5)保证当出厂销售的食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时,能积极赔偿使用本厂产品造成的其他食品厂家的损失,凡本厂生产的不合格食品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该文件传真扫描同样有效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日期:年 月 日
厦门茶叶进出口有限公司:
我司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循国家《食品安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从事茶叶生产加工,对我司出产的茶叶质量安全负责。
2、保证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来源于基地,并严格按照厦门茶叶进出口有限公司的技术指导进行管理。
3、建立适应生产需求的种植基地及相应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实施有效管理。加强对基地农用投入品的管理,科学用药,绝不使用我国及进口国禁止使用的农药。
4、严把生产原料质量关。采购原辅料、茶叶相关产品,要求供货者提供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并建立进货验收、记录制度。所使用的原料、辅料、农用投入品符合我国及进口国的规定要求。坚决不使用非食品原料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5、我司自觉接受厦门茶叶进出口有限公司对基地鲜叶、毛茶、半成品的随机抽查,并对抽查结果负责。
6、我司将严格按照厦茶公司的要求,建立卫生质量管理体系,并按照卫生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组织生产。配备相应管理人员,完善配套设备,提高自检自控能力,发挥对产品安全风险控制的基石作用。
7、加强产品溯源管理。做好从原料到成品各个加工环节的质量控制和批次管理,确保通过产品批号能从成品到原料每一环节追溯,做到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
8、加强对与茶叶安全有关的信息收集和反馈。关注国内外法律法规、政府政策、新闻媒体、贸易伙伴的动态,及时与厦门茶叶进出口有限公司沟通、反馈。
9、我司生产的产品一旦被检验检疫机构或国外发现有毒有害物质残留、微生物超标等质量安全问题或违反上述承诺,我司愿意接受相关职能部门、厦门茶叶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处理。
供应商名称(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
20xx年3月10日
xx有限公司:
在接到贵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细致的研究,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范围和合同条件、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结算资料、民工工资支付、保修等方面的事宜对招标人承诺如下:
1、对合同条件的承诺:承认并接受贵方《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合同条件的约束;
2、工期承诺:如果中标,我司保证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开工,并保证按合同工期、节点要求完成全部工程施工;
3、工程质量承诺: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验收合格并达到优良工程标准;
4、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5、交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
6、支付民工工资承诺:建立民工名册,每月按时公示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接受劳动保障部门及贵司的监督核查,确保民工工资能够按时足额发放;
7、保修承诺:我司承诺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本工程的任何质量缺陷及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保修义务。 承诺单位:
法定代表人:
日 期: 年 月 日
为了保障广大消费者食品质量安全,加强行业自律,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我本人郑重向消费者承诺如下:
一、我是所供应蔬菜安全责任人,我将认真履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制度、规范,主动接受工商部门、质检部门、消费者及社会的监督。
二、保证加强进、销货的管理,严格按照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三、保证做到所出售的蔬菜安全、新鲜、物美、价廉。 四、保证不从事违法活动,每次按实际提供真实的蔬菜票据。 五、不出售农药超标和反基因蔬菜,若食用用本人提供的原料而发生中毒或引发其他疾病,经查实本人愿意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以上是我的承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消费者监督。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日期:20xx年月日
xx镇人民政府: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我作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质量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本人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食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做好本单位的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杜绝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并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保证按照备案后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决不无标或随意降低标准生产。
二、保证原辅材料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决不使用发霉、变质或含有毒素、有害物以及被有害物污染的原料、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和添加剂。
三、保证食品加工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的厂房或场所等生产环境整洁干净。保证食品包装材料、贮存、运输、设备等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四、决不销售过期、霉烂、变质、掺杂掺假的食品,决不冒用他人商标和厂名、厂址。
五、建立“五公开”(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质量安全承诺书、县乡村及本企业食品监管人员名单和监督投诉电话)“五台账”(企业产品执行标准、食品添加剂备案登记台账、原辅材料、包装物进货验收台账、产品质量自检和监督检验结果登记台帐、产品出入库登记及销售流向台账)。
六、不伪造食品标识,不冒用QS标志,不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对本单位生产的不安全食品及时召回。
七、自觉接受监管员的日常监督检查,配合并接受相关部门对食品的定期抽检和监督检验。按时参加质监部门组织的从业人员业务知识培训。
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新建的商品住宅。
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对您购买的 路小区 号楼 单元第 层 户,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住房,做出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符合山东省住宅建筑标准及有关规定。
二、通过市或(县市)质量监督部门核验,建筑工程质量被评为 等级。
三、通过市、县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竣工验收,小区(组团)配套设施齐全,达到标准,具备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条件。
四、住房自交付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以下项目保修期内的维修责任:
1、 房屋防水5年;
2、 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3、 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
4、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5、 门窗翘裂、五金损坏1年;
6、 管道堵塞2个月;
7、 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2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8、 卫生洁具1年;
9、 电器管线2年;
10、水管线安装工程和装修工程为2年;
1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情况下,按国家规范有关规定设计寿命年限承担保修。
12、烟道一个采暖期;抽气孔两个月。
13、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住户对商品住宅交接验收签字之日即为该住房交付使用日期,也是本保证书的签订日期。住宅保修期限自本保证书签订之日起计算。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进行家庭装饰装修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维修范围之内。
五、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意,可向本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处理。
六、对住户报修的答复和处理时限,详见本小区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或见附页。
七、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可根据建设部[1993]第2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向本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
凡有关住宅配套质量的,可根据《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向本地的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申请协调。对协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可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或通过人民法院解决。
凡因住宅工程质量问题久拖得不到解决的,住户可向工程质量监督站投诉;凡因住宅配套质量久拖得不到解决的,可向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投诉。
八、经市级以上有资格的专业部门的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 的危险住宅,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九、本公司愿承诺的其他内容(见附页)。
十、本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 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用户应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我们的宗旨是给住户提供优良的居住环境和良好的售后服务,使广大住户舒适、满意。
为保障我县的动物及其动物产品安全,规范养殖企业(小区)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和安全使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行为,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养殖企业(小区)必须履行的行政义务,请认真执行和严格遵守。
一、养殖场所具条件。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须做到:1.选址要恰当。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及动物产品集贸市场、城镇居民区、人口密集区、其他养殖场及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2.布局要合理。场区周围建围墙;生产、生活、办公区分开;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消毒垫;各养殖栋舍之间距离应在5米以上或有隔离设施。3.设施要配齐。要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疫苗冷冻(冷藏)、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和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有相对独立的动物隔离舍。4.制度要健全。有免疫、用药、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制度。5.开业要申请。建成后要向县级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备案登记,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方可开业。否则,将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强制免疫必履行。养殖者应当依法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目前,国家规定的畜禽强制免疫病种,猪有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牛、羊有口蹄疫;鸡有禽流感,鸡新城疫;鸭、鹅有禽流感,经过强制免疫的猪牛羊还要佩戴耳标。否则,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引进动物要备案。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需从县外引进动物饲养的,应当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申报备案,取得合法的检疫备案手续(《重庆市动物调运备案单》),并按规定进行隔离,隔离期满后方可混群饲养。
四、市外引种要审批。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需从市外引进种用、乳用动物的,必须准备好材料,取得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审批同意后才能引进:一是输入地饲养场(1)动物防疫合格证;(2)隔离观察场所及养殖场平面图。二是输出地饲养场(1)动物防疫合格证;(2)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3)拟输出动物的养殖档案。。
五、种、乳用动物应检测。种用、乳用动物应当接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定期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应当按照规定予以处理。否则,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还可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六、档案标识符要求。养殖场应按规定建立养殖档案。1.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2.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3.检疫、免疫、消毒情况;4.畜禽发病、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否则,处一万元以下罚款。对收购应当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畜禽的,或者重复使用畜禽标识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对使用伪造、变造的畜禽标识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没收伪造、变造的畜禽标识和违法所得,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七、场地车辆要消毒。动物的饲养场地应当定期进行消毒。运载工具、垫料、包装物等在装前卸后应及时清洗、消毒。否则,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八、出售动物需报检。出售动物前,货主应向当地动物检疫报检点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并取得检疫证明后,方可出售。否则,处动物货值金额10%以上50%以下罚款。按相关规定,商品畜禽的数量以出栏的检疫证明为依据享受国家相关政策。否则,不得申报项目补助。
九、病害动物要处理。饲养过程中出现的病死动物和染疫动物,不得随意抛弃,要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否则,可以处三千元以下罚款。饲养过程出现的死亡动物和染疫动物,不得出售,否则,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货值金额1-5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十、发现疫情要报告。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动物出现群体发病或者死亡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防止动物疫情扩散。
十一、食品安全要牢记。认真遵守兽药、饲料等投入品安全使用规定,不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不得将人药当兽药使用,要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制度;禁止使用无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或饲料添加剂;禁止使用过期、失效的兽药、饲料或饲料添加剂;禁止使用餐厨垃圾饲喂动物。
十二、执法检查要配合。要如实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提供与动物防疫活动有关资料,不得阻碍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检查,不得阻碍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动物疫病监测、检测。否则,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违法行为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行为个人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
十三、民刑责任要承担。违反规定,导致动物疫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动物防疫、检疫规定,引发重大动物疫情,或者有引起重大动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情节严重的,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追究责任。
十四、其他事项:
1.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养殖场业主一份,镇(办)畜牧兽医站一份,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一份。
2.镇(办)畜牧兽医站联系电话:
3.县动物卫生监督举报电话:
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 养殖场(小区)
负责人(签字):
挂牌兽医(签字):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本责任书请各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统一找各养殖场(小区)业主签好后在2011年4月底前交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邓坚强处存档。
天瑞花园项目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我作为作业班组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本人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规范、标准、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减少和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并郑重承诺:
1、按照《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建立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转,定期进行检查与维修,确保施工电梯质量。
2、施工电梯安装施工前应备案,书面告知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施工电梯安装、维修过程依法接受法定检验机构的监督检验,施工技术档案真实、齐全、完整,并在监督检验合格后及时将有关技术资料完善移交给使用单位。
3、严格按照《施工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要求,定期进行施工电梯维护保养;施工电梯年度定期检验前,按要求进行年度维修保养,经自检合格后,向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查;对检验机构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4、安全、文明施工
安装队为安全直接负责人,施工电梯安装及维修过程并派专职安全员一名,除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遵守建筑安全工作规范和安全管理制度,努力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恶性事故发生。
2)、执行安全规范。
3)、建立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依法给工程施工人员购买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依法与工程施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时支付工人工资,绝不拖欠名民工工资。
4)、自觉接受使用单位及其管理部门对施工电梯安装及维修质量、
安全等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
5、治安管理
1)、不准安装班组人员发生打架事件,严禁安装及维修施工人员超出规定的活动范围,影响工地管理人员的生活。
2)、不遵守工地各项治安管理规定者,一律给予开除处理。
6、环境卫生
1)、所有垃圾必须弃放指定地方,不得擅自乱放乱弃。
2)、坚决执行场地清洁的施工行为,确保施工环境的整洁。
承诺人签名(按手印)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