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好答辩状

刘莉莉

  一、充分做好答辩准备。

  写作之前,要全面熟悉对方诉状的内容,从事实、证据、法律适用、逻辑、诉讼程序等方面找出可答辩之处,尤其要抓住其要害问题,如纠纷的起因、争执的焦点、事实真相和关键性证据等,确定答辩重点。在明确答辩方向的基础上,可分主次先后设计出答辩提纲,并找出确定充分的证据和过硬的法律依据。

  二、提出鲜明的论点,树立辩驳的靶子。

  答辩状是应诉文书,处于被动地位,要想推翻对方的说法,后发制人,必须充分运用驳论。所以必须针对对方所诉,提出鲜明论点,树立靶子,才能有的放矢。古人云:“纲举目张。”论点就是答辩的“纲”,要有针对性和概括性,如:“原告对遗嘱真实性的怀疑毫无道理”,“原告违约在先”,“原告的诉讼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等。如果论点不止一个,可以按照由主到次、由事实到法律的顺序排列。切忌论点不清,逻辑混乱。

  三、围绕论点,充分论证答辩理由。

  文书格式对民事答辩状的理由部分,没有做出任何限定,给答辩人提供了自由驰骋的空间。诉讼实践证明,凡是处于“被告”地位的答辩人能够胜诉,基本上都是由于理由论证比较充分。要达到“理由充分”的效果,应当从事实、证据、法律、事理人情、语言逻辑等多角度进行答辩。

  答辩理由是答辩状的核心,此部分说理要有针对性,应紧紧围绕诉讼请求展开。具体有以下几种方法:

  1.针对对方所控事实错误之处,陈述事实真相。

  客观案情是构成行为性质和判断是非的根据,虚假的事实必然导致错误的判断。因此,要想澄清是非,否定对方的诉讼请求,最有效的方法是指明其所谓“事实”的虚假性,并叙述说明案情真相。例如在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中,被告针对原告所谓“被告对公婆未尽赡养义务,并且婆媳关系长期不和”,首先指出该说法与事实不符,进而列举相关事实进行论证:“自从1984年丈夫、公公相继逝世后,婆婆年老体弱,小姑王×(原告)尚未成年,我不忍弃老小而去,一直未再婚。此后我尽心尽力照顾这个家,三人关系一直很融洽。王×1995年出嫁,也是我一手操办。十多年来,我对婆婆照顾周到,二人从未发生过争执。这些,街坊四邻有目共睹,张×、林×可以作证。”

  2.针对举证错误进行反驳。

  事实是否真实可*,要让证据来说话,证据与案件事实密切相关。证据虚假,必然反映事实的虚假或论证的荒谬。因此,用确凿的证据,指出对方诉状举证的虚假,是反驳其诉讼请求最有力、最简捷的方法之一。例如一起借款纠纷案,答辩人即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针对上诉人(原审原告)所称,“借款人张××作为被上诉人的委托代理人,向上诉人借款20万元”“有加盖了被上诉人印章的介绍信为证”进行答辩说:“上诉人在二审中提供了被上诉人出具的介绍信,但该介绍信上的印章是伪造的,被上诉人未委托任何人向上诉人借款。”法院鉴定后,认定印章系“非法刻制”,而且借款人张××并不是被上诉人一方的工作人员,又“拒不出庭作证”,结果二审法院决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 针对适用法律条文错误进行反驳。

  法律条款是诉讼要求的法律依据,援引法律错误,其相关主张必然不能成立,因此抓住此点进行答辩,也可有效驳倒对方。写作时应指出对方诉状引用法律失当或理解有误,并列举有关法律条文进行分析论证,以揭示其诉讼理由与诉讼请求的不合法之处。如在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中,原告说自己是李××(被继承人)的儿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他才是法定继承人,而被告却只是其学生而已,根本无权继承遗产。针对此说法,被告在答辩状中首先肯定了原告前半句的说法,但随后指出,法定继承人并非一定就能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非法定继承人也并非一定不能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并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三款:“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由此得出“李××通过立遗嘱的形式将自己的财产赠与我,是合法的”。并进一步列举该法第五条:“继承开始,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指出“此条法规明确说明,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我按照李××的遗嘱,继承她的财产,完全符合上述法律规定,是真正的依法办事。显然,原告所诉是对法律的片面理解,是站不住脚的。”被告抓住起诉状适用法律错误,充分援引相关法律进行论证,有力地反驳了对方观点。结果,法院判决被告依法按遗嘱继承遗产。

  4.针对对方诉状逻辑错误进行反驳。若对方提出的诉讼请求无理,其在诉状中难免露出逻辑混乱、矛盾等破绽。答辩状如果能准确地指出这些破绽,可使原告陷于尴尬被动,从而使其请求无法成立。例如一起股份合作纠纷案中,原告陆××诉称自己是××公司“股份制企业法人”的“股东之一”,于1998年调出,“被告未支付原告1998年年终分红15000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公司予以支付。被告辩称:“原告陆××作为股东,在公司经营期间无故提出退股,并要求‘一次了断’,已属违约。且原告退股时与被告达成协议,要求被告一次性付给其股份利益612074元,以此了断,当时双方均履行完毕。故其无资格要求年底分红。”结果,法院认定原告与被告断绝了股份合作关系,“故陆××要求参加被告1998年分红无事实及法律依据”,“驳回原告陆××的诉讼请求”。

  除以上几种方法外,还可依据相关法律,指出对方不具备或已经失去引起诉讼发生和进行的条件,从而使其诉讼请求不能成立。如“被答辩人的起诉争议标的不明确,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部分并不具体,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关于起诉和受理的条件”,“答辩人的ZL952×××××专利已于1995年12月×日公告授权,被答辩人对该专利权提出的‘专利权权属纠纷’早已超过诉讼时效,这一主张也早已丧失了通过诉讼程序请求法院保护的请求权……(相关事实和法律条文)”。

  四、明确提出答辩意见和请求。

  论证答辩理由的最终目的是提出答辩意见和主张。应在辩驳的基础上,综合答辩内容要点,提出具体主张,部分或全部否定对方的诉讼请求。一般写法是,另起一段,用承接词“综上所述”引出答辩内容要点,最后提出答辩请求。

  写好答辩状,除了掌握以上所说几点外,还应从以下方面加以注意:

  首先,答辩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真实反映纠纷情况。如果对方说法有误,要求不合理,要据理辩驳;而对对方所述属实、要求合理的部分,则应予以认可,不可强词夺理。

  其次,要充分用证据进行有力支持。否则“空口无凭”,法院便无法采信。例如一起“排除妨碍纠纷”案,原告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将其在原告房屋拆迁后剩余的宅基地上私建的“一铁皮房”搬走,并提供了某市土地管理局发放给原告的剩余宅基地“使用证”。被告“辩称”:“原告所诉与事实不符。这块地方应属××村一队集体所有,我是××村一队派来看管这块地方的,原告无权让我搬走,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可是,被告的答辩状却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结果,法院认为“被告所辩,证据不足,不予采信”,判决被告“立即从占用原告的宅基地上迁出”。

  第三,语言要准确、朴实、简洁,有的放矢,避免空发议论。 诉讼实践中,语言不规范的答辩状也有不少。如:“明明是他打人在前,现在反而恶人先告状,捏造事实,诬陷好人,说我‘故意伤害’他,简直是颠倒黑白,血口喷人。请法院明察秋毫,依法驳回原告的无理请求。”此答辩状说原告所述违背事实,却不能列举事实、证据进行证明,只是堆砌一些过激的言词进行批驳,发泄了心中愤怒,辩驳效果却是苍白无力的。

  写答辩状前应当考虑的几个问题。

  1、应当心平气和面对。你被人告到法庭,虽然不是件好事,但也没必要觉得丢脸。在日常生活中发生争议和纠纷也是正常的事,何况有些事情双方确实没办法来分清是非。如婚姻案件,遗产继承案件,本身说不上谁对谁错,由法官当个娘舅,来判断是非,作个公断解决争议,有啥不好?

  2、是否有必要写答辩状。因为答辩状本身也可归类于证据,故你在提交答辩状时,稍有差错,就可能会被原告抓住把柄。如果双方都有过错的情况下,尽量不写或者简单地写几句提纲式的答辩内容。虽然法律规定答辩期在15天(简易程序),30天(普通程序),但不提交答辩并不是答辩权的丧失,你仍然可以在庭审时答辩。如果原告诉请的事项属实,在写答辩状前,应当首先考虑陈述目前的困境以便求的原告谅解,故你应当主动与原告协商,而不是如何去请律师,如何写答辩状。

  3、受诉法院是否有管辖权。如果你发现受诉法院无权管辖本案时,你应当对管辖权提异议,而不是急于去写答辩状。因为,有些法律人士认为,答辩便是应诉,也就是认可了该法院的管辖,放弃了提出管辖异议的权利 (我这里需要说明,这个观点是错误的') 。虽然你答辩后仍然可以提管辖异议,但何必多此一举呢?法院管辖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另外还有合同履行地,不动产地等特殊管辖的原则,这里不作解释了。

  4、收集证据。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如果你当被告,没有证据反驳原告的证据,假如原告的证据很充足,而你即使说的是实话,法院也不能支持你的,这就是法律上讲的是法律事实,而并非是客观事实,有时候法律事实并非全部是客观事实。这就要求公民在发生民事活动中,保管好一切于活动有关的材料,为将来一旦发生纠纷提供证据材料。不至于“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5、如果原告提起了财产保全,应当权衡利弊,确定如何应诉。如果原告在起诉时一并申请了财产保全,你应当根据双方的争议事实以及保全对你公司或你个人的影响来确定如何应诉。如果原告无理或恶意诉讼,你应当提出复议,要求解除保全;如果保全超过诉讼标的,应当及时向法院提出,要求解除超过部份的财产保全;如果你认为原告的保全并无必要,你即使败诉也有能力承担债务的话,可以用现金或财产等提供担保,要求法院解除保全;如果纠纷的责任确实在你方,而法院的保全导致你的经营无法继续进行下去时,我建议你尽快与原告协商。

  6、案情比较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不一定请律师。因为与原告面对面对簿公堂,增加法律知识,也可省去一笔代理费用,何乐而不为呢?如果你确实错了,平心静气与原告谈一谈,消除误会不是一举两得吗?

  7、双方是否有和解或调解的余地。如果对方的起诉为事实,诉讼请求也是正当合理的,我认为没必要去写答辩状,如果一定要写,你就诉一诉你的苦,你的无奈吧! 以便求的原告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