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汪曾祺一个很出名的短篇。这篇小说的“序曲”很长,前面三章或描写或叙述当地的风土人情,到第四章主角才出场,算是“千呼万唤始出来”了。这个故事很悲惨有很感人。漂亮的农家女孩巧云和一个锡匠好上了。但军队的刘团长看上了巧云。刘团长看到巧云和小锡匠的浓情蜜意嫉妒不已,派人打死了小锡匠。巧云端来尿碱水,救活了小锡匠。刘团长则被大伙赶出了当地。听起来好像有点像《啼笑因缘》的故事情节,但最漫不经心的读者也可以发现,《大淖记事》和《啼笑因缘》是完全不同的。
这里人家的婚嫁极少明媒正娶,花轿吹鼓手是挣不了他们的钱的。媳妇,多是自己跑来的;姑娘,一般是自己找人。她们在男女关系上是比较随便的。姑娘子在家生私孩子;一个媳妇,在丈夫之外,再“靠”一个,不是稀奇事。这里的女人和男人好,还似乎恼,只有一个标准:情愿。有的姑娘、媳妇相与了一个男人,自然也跟他要钱买花带戴,但是有的不但不要他们的钱,反而把钱给他花,叫做“倒贴”。
看到这里觉得好有趣,多么大胆直率的姑娘啊。虽说风气好像有点太无拘无束了,但相对于现代文明的遮遮掩掩和虚伪客套而言,这样的直率有一种久违的原始野性美。
他们俩呢,只是很愿意在一处谈谈坐坐。都到岁数了,心里不是没有。只是像一片薄薄的云,飘过来,飘过去,下不成雨。
这句话也很好,虽然好像我以前看到过类似的话。若有若无的感情最难以表现,无论在文字中还是电影里。用飘来飘去的淡淡的云彩来形容这样淡淡的感情我觉得很到位,虚无缥缈的感情变成可以琢磨可以感受到的实体,是很成功的描写。
我们想象不到感情是什么样子,但我们想到天空中的云彩,飘来飘去最后无迹可寻,,来来去去从不由人,你看到它刚才还在那儿吧,但转眼间它就不知去向了,是飘走了?还是消散了?没有人知道。就像感情一样,你说不清自己对他是什么样的感情,只是愿意跟他说话、谈心。有时候不经意的一瞥你似乎看到他眼中贮满了对你的喜爱,但再大起胆子细看,又发现他好像根本没有看着你。有时候你觉得自己好像爱上他了,但见面时看到他你又犹豫了,甚至可能害怕和他说话,害怕和他对眼。你是怕他看穿了你的心思吗?少女情怀总是诗啊。也只有在那样懵懵懂懂的青葱岁月,才会有那样虽然朦朦胧胧但却让人如痴如醉的情思。不就想天空中漂浮的云吗?丝丝缕缕牵牵挂挂,似乎总在纠缠着变幻着,谁也说不清它下一秒的样子和最后的去处,就像谁也说不清你和他之间最后的结局。
巧云一家有了三张嘴。两个男的不能挣钱,但要吃饭。大淖东头的人家都没有积蓄,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变卖抵押。结鱼网,打芦席,都不能当时见钱。十一子的伤一时半会不会好,日子长了,怎么过呢?巧云没有经过太多考虑,把爹用过的箩筐找出来,磕磕尘土,就去挑担赚“活钱”去了。姑娘媳妇都很佩服她。起初她们怕她挑不惯,后来看她脚下很快,很匀,也就放心了。从此,巧云就和邻居的姑娘媳妇们在一起,挑着紫红的荸荠、碧绿的菱角、雪白的连枝藕,风摆柳似的穿街过市,发髻的一侧插着大红花。她的眼睛还是那么亮,长睫毛忽扇忽扇的。但是眼神显得更深沉,更坚定了。她从一个姑娘变成了一个很能干的小媳妇。
巧云应该也算汪曾祺小说中一个个性鲜明的女性形象。对比《受戒》中伶俐可爱的小英子,巧云身上带有更多现实生活的无奈,但这个坚强的女子从来没有因为生活的残忍活着重负失去信心和勇气。当父亲和爱人都不能工作,生活的重担罗在她一个人身上的时候她没有退缩,她勇敢的挑起生活的重担,,坚韧不拔的精神让人感动。
这个寒假,我阅读了一篇汪曾祺老先生的著作《大淖记事》。
这篇小说的“序曲”很长,前面三章或描写或叙述当地的风土人情,到第四章主角才出场,算是“千呼万唤始出来”了。漂亮的农家女孩巧云和一个年轻锡匠十一子好上了。之间虽然没有什么山盟海誓,却是最淳朴的心心相印。但军队的刘团长看上了巧云,巧云不幸被玷污。但巧云和十一子感情反而更进一步。团长看嫉妒不已,派人打死了小锡匠。巧云端来尿碱水,救活了小锡匠。刘团长则被大伙赶出了当地。
这个故事虽短,但是十分感人。文章前面铺垫了很长的一段大淖风土人情,大淖的美丽,南岸的锡匠们,东头的女人们,来来往往、家家户户的人们简单的生活,细节刻画得非常生动,有无比的韵味,就好像轻轻投入池塘的小石子,余波荡漾。那时的生活场景就这样展现在我们眼前,安宁和谐,平静淳朴。
不仅自然美,生活美,还有最令人震撼的人性美。十一子在被殴打时,其实只需要说一句他不会再进巧云家门就可以不用被打了,只要松松口,就不至于后来那样被打得垂死。但他没有。因为对巧云的爱,同时也是一个硬朗、勇敢的男子汉。从中我感受到了,这些淳朴的人们也有为之奋不顾身的东西——爱。同样为爱,在男人重伤、父亲残疾的情况下,巧云也能够像其他东头的女人一样挑担干活,在面对困难时,不怕苦,真正挑起了重担,变得更深沉、更坚定。“她从一个姑娘变成了一个很能干的小媳妇”。这也是他们坚贞的爱情。还有在十一子被打后,村民们热情、好心,积极帮助他们,就像书中所说“这样一对年轻人,使他们觉得骄傲”。他们还坚持请愿赶走刘团长,人们的心团聚在了一起,我也感受到了浓浓的人情味,心也暖暖的。
读完我仍然意犹未尽。结尾处的独特设问“十一子的伤会好么?会。当然会!”两个非常肯定的句子,不由得让我联想起了他们虽然辛苦但美好的未来,这是他们,也是其他万千朴实善良的'男女。
《大淖记事》是汪曾祺晚年的作品,写的是他的家乡高邮的风土人情。每当读这篇小说的时候总是会联想起其老师沈从文的《边城》。同样是描写家乡朴实的民风,同样是清新空灵的语言,连故事的主人公也有一点点相似。只是,和《边城》相比,《大淖记事》的情节更加淡化,就像是在静静的水中投入了一块小小的石子,荡起了几圈涟漪,又迅速地平静下来,融入大淖安宁和谐的生活之中。
有人物,有情节,的确是小说重要的元素——故事,但是在大淖这个足够大的生活背景下,这样的故事很容易就被湮没了。因此,《大淖记事》这篇小说,让读者记忆深刻的不是主人公的爱情故事,而是获得了一种心灵上的平静。从这一点上来说,这篇小说收到的功效是与散文类似的。这就有悖于大多数小说的特征,打破了传统的小说和散文的界限。
首先,作者以绘制地图一样的热忱详细描述了大淖周边的环境。大淖就像是地标一样被定格在中央。北去是北乡各村,东去可达邻县兴化,而南面是一个废气的轮船公司。对地理的描述并没有到此为止,接着又以轮船公司为轴介绍了西面的瓦房和东面的茅草房,以及南面的东大街。在文章开始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感觉都像是一篇中规中矩的写景散文。而且在这个过程中很能感受到散文的细腻。一方面,作者细致得唯恐有丝毫的遗漏,连雪白的粉墙上,黑漆大书的“鸡鸭炕房”四个字也不放过。另一方面,把人的感官也充分地调动了起来,“紫红色的芦芽”、“灰绿色的蒌蒿”、“雪白的丝穗”、“沙沙作响”、“吆吆喝喝”、“骚尿”让读者在视觉、听觉、嗅觉上都受到刺激,仿佛身临其境。汪曾祺就像一位临摹现实的画家,非常忠实于原貌,多少让我们感受到了一些散文写实写意的味道。
在建构故事方面,汪曾祺并不急于让主人公登场,在叙述了足够多的乡土风貌后,才有了一个完整的人物形象——小锡匠十一子的亮相。故事开始了吗?似乎不是。作者让十一子露了一下脸就转而着手写与锡匠生活完全不同挑夫生活。看到第四节,文章过了一半,两个主人公终于接上头了,这才觉得有了故事。但是,如果想就此以看小说的心态,急急地期待情节的发展变化的话,就会再一次的失望。显然,在《大淖记事》中,每一个主要人物的出场都不是直白的。在作者写尽了锡匠如何打锡,日常如何消遣后,我们盼到了十一子;在了解了什么是挑夫,见识了豪爽的女挑夫后,巧云出现了;而认识刘号长前,作者也没吝啬笔墨讲述他的保安队。
渐渐的,读者已经习惯于人物出场前,故事被有意无意的阻隔。这种阻隔当然是在为每一个人物的出场做铺垫,但是感觉作者的意图并不仅限于此,他是在介绍他的乡亲们和乡亲们的生活,把故乡的方方面面都展现在读者眼前,这是一幅有声有色的乡村全景图,是作者熟悉的,感到亲近的,清晰印在大脑中的。这种阻隔也模糊了小说和散文的界限,没有了小说那种情节与情节的连贯,我们随时可以沉浸在风土人情的描述中,将故事远远抛在脑后。如果硬要给故事找一个高潮的话,应该是十一子被打这一段。但是就在读者的情绪刚刚紧张起来,并没有到达顶峰的时候,作者又使我们放松下来,似乎不愿意打破整篇文章追求的平静。有意思的是,在《大淖记事》中,和祥写故乡的物故乡的人相比,汪曾祺是惜墨如金地勾勒出了整个故事,而多使用短句和对话是推动情节发展的主要手段。这样的阻隔和写作侧重点的不同,达到了情节淡化的效果。
《大淖记事》没有惊心动魄,虽有波折也绝不是跌宕起伏。文章的基调始终是平和的,再大的事都有平静的时候,总之,生活在继续。汪曾祺的家乡的确是个很与众不同的地方,首先,没有多数乡村的保守,相反它在很多问题上是让人惊异的开放。这里的女人没有“三从四德”的束缚,可以做男人的工作,她们生活得很随意很自由,正是在这个并不富裕的乡村有着很多地方无法实现的男女平等。
其次,这里人人凭本事吃饭,几乎从来没有为生活担忧过,就算是巧云这样柔弱的女子也能靠劳动养活两个大男人。大淖的人没有生活的重担,也没有过多的欲望,他们是一群为了生活而生活的积极又简单的人。在这里,时间几乎是静止的。最后,是大淖淳朴的民风。人们不爱嚼舌头,也不背地里说长道短。当十一子受伤后,大家纷纷杀鸡凑钱,全都是真心实意的热情。所以,大淖本来就不是一个容易发生大事件的地方,当然也不会是小说理想的取材地,因为这里太闲适,太宽容,太和谐,只适合淡淡地品味。
把《大淖记事》当做小说来读是会失望的。或许汪曾祺没想让我们记住十一子和巧云,只是在向我们描绘他的家乡,让我们记住一个风光独特的地方,一群热情纯朴的乡亲。
近日来,读江斑推荐汪曾褀先生几本书,颇有心得。汪先生书看似写得平淡,没有华丽的词藻,却丝丝入扣,一环紧套一环。工笔画般的表达方式,便是对环境、风物、风俗、风情的细致描写。对于人物刻画,大都通过语言、动作,丰富表现了人物的性格。
再读其子汪郎介绍汪曾祺先生的文章,方知汪先生原是杂家。先生爱读杂书,一是休闲消遣,二是长了许多见识,三是学习语言,四是从杂书中悟出一些写作的道理。
汪先生喜欢杂食,自称杂食动物。他生在高邮,以后住过昆明、上海、北京、还跑了不少地方,对各地的吃食,大都品尝一番,特别是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在内蒙,他生吃牛羊肉;在云南,他品尝傣族的苦肠;—(牛肠里有没有完全消化的青草)
汪先生看重的是平民化的杂食,在家里也常做此杂七杂八的东西。炒麻婆豆腐,炒疙瘩皮、羊头羊蹄、热汤面就臭豆腐…全是平民的玩意儿。
由此可见汪先生的知识来源十分广泛,文章中处处闻见平民化的气息。书读多了自然而然知识也丰富了。正所谓: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