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斯丁的作品给人的感觉最多的是理智二字。她以理智诠释爱情,虽然没有《呼啸山庄》的生离死别,没有《巴黎圣母院》的生死相随,没有《红与黑》的浪漫热烈,但其所反应的社会现实确是如此一针见血,婚姻——是建立在金钱与相貌上的!
这是个曲折但却动人的爱情故事,女主人公伊丽莎白是一个勇于追求真爱,美丽坚强,有主见有智慧的绅士的女儿。本文以她对男主角达西由厌恶到尊敬再到产生爱慕之情为文章线索,中间穿插了几个发生在她身边的不幸或美满的婚姻。表达了奥斯丁对当时女人的生活与爱情的理想与期望。伊丽莎白本来对达西的第一印象没就是不好的,继而就对达西有了偏见。达西是个不受欢迎,不屑自己冷淡的人际关系的傲慢男子,对于他来说,他的确是有傲慢的理由(拥有俊朗的外表、高尚的品格而且他是一位年薪一万英镑的绅士,与皇家有密切联系,有自己的庄园、家产、田地,总而言之,达西非常非常富有)但偏见是很无情的,这两者之间难免发生很多冲击。两个人之间也因此经常有针锋相对的言辞,彼此之间的傲慢与偏见就形成了一开始的不愉快与误解,但是经过种种事情,彼此之间又产生了一些感情。他们原来都被自己的情绪所牵引。然后又来了一大长串对达西相当不利的流言蜚语,这让伊丽莎白对达西更加的反感!她一直活在自己的偏见下,而忽略了考虑事实的真相,经过达西的解释,与自己的判断才最终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归宿!
伊丽莎白在知道威克姆的真实面目前对其充满好感,她的姨妈却说这样的青年托付终身不会幸福,因为他没有财产没有稳定收入,伊丽莎白接受这样的看法,并且主动克制了自己的感情,呵呵这样并没有给伊丽莎白抹黑,只会让我们看到一个真实理智的伊丽莎白,聪明理智的姑娘。
有一个细节的描述很有意思,伊丽莎白和她的舅妈舅舅到彭伯利—达西的庄园去游玩时,不小心遇见达西之后,和达西先生的交流让伊丽莎白非常满意,她觉得达西应该知道自己的亲戚不都是那种举止让人厌烦的人。这样的心理描述的确很有意思,伊丽莎白已经非常在乎达西的感受了,如果不是的话,她的亲戚如何的糟糕又关达西何事?再者,伊丽莎白是不是也有那么一点的虚荣心呢,这无损她的可爱,反而使她更加可爱!谁不有一点点呢?
伊丽莎白曾对达西说过:“我们的性情非常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就是因为这思想上的一致,才在婚姻中百般受到阻碍,同时也是因为这才最后促成美满的婚姻伊丽莎白:如果放到现实社会,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但关心自己的姐妹直接偶尔不懂礼节,调皮一点却是这样迷住了达西最重要的是善于和敢于像比自己身份高的人说“不”。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这部小说中通过班耐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
这便是那一时代的资本主义社会,婚姻怪圈只是她金钱至上的一个体现。社会的不平等性在成了那一时代的婚姻典型,享受爱情是一种奢侈,每个人的头脑中都如电影般不断地重复放映,每时每刻提醒你:钱、钱、钱……
在追求爱情的路上,一定要坚定自己的信念,不要因为金钱、名利或其他原因而草草决定,要坚持寻找真爱。如果对方的某些缺点是自己所不能容忍的、而且也是自己所无法改变的话,就应该果断选择放弃不要由于别人的一些话就改变自己的决定,幸福要自己去经营。
这个世界,用理智来领悟是个喜剧,用感情来领悟是个悲剧。——H·沃尔·波尔
认真读完《傲慢与偏见》是在这个炎热的夏季。第一次接触到这本书是在高中,只是,那时候并没有那样打的耐心读完。面对故事里的一群待嫁女人的闺中繁琐,总是觉得没有读下去的欲望。
简奥斯汀擅长书写女人,在那个封建思想禁锢的年代,她想要用文字来反抗,她想要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而对于女人来说,爱情与婚姻总是关乎一辈子的幸福,这就成为简奥斯汀用以反抗的工具。金钱和门第至上,是那个年代普遍流行的婚姻观。待字闺中的简奥斯汀却不以为然,《傲慢与偏见》中隐含的婚姻观是建立在爱情基础上的婚姻。
作者划定了婚姻的好坏标准。不幸的婚姻大致有两种:一种像夏洛特和柯林斯那样,建立在经济基础上的生存之道;一种像莉迪亚和威克姆那样,纯粹是建立在美貌与情欲的基础上。
夏洛特本是伊丽莎白的密友,却在伊丽莎白拒绝柯林斯的求婚之后答应了柯林斯的求婚。她是一个老处女,她的财产很少,嫁人是她的一贯目标。她认为“嫁人不一定会叫人幸福,但是,总归是女人适意的保险箱,能确保他们不挨饿受冻,她不大看重男人和婚姻生活”。可以说,夏洛特代表了剩女的思想。评论者们总是说,夏洛特的婚姻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上,似乎他们对夏洛特的想法表示出一种批判的态度。但是,我总以为夏洛特是处于那个时代下的牺牲者,也由于自身条件(没有美貌、才华、财产)的有限而做出的选择。应该说,夏洛特的选择是另一种形式的反抗:她不愿意继续住在父兄家,依靠父兄的救济而孤独终老,所以她要找一张终身可靠的饭票。
而莉迪亚的行为,则让我感觉到一个问题少女的产生。莉迪亚的轻佻、放荡、风流、自私自利、爱慕虚荣……简直是为所有人所不齿的缺点集于一身。莉迪亚这一形象是当时社会的一种缩影吧!一个想要嫁一个相貌漂亮体面丈夫的女人,她热爱军人,最后与威克姆私奔。依靠达西的救助之后才得以结婚,但是,却没有一丝懊悔与羞耻之心。
请珍惜那个甘愿为你改变的人。相比较而言,伊丽莎白与达西、简与宾利这两对的结合,则是建立在爱情基础上的婚姻,他们彼此相爱,彼此宽容。“初次印象”是不可靠的,而偏见又比无知更可怕。伊丽莎白因为达西的怠慢而对达西产生偏见,后又听信小人谗言,更是信誓旦旦绝对不会嫁给达西。而达西也从对伊丽莎白的平凡相貌中渐渐地发现那隐藏在她身上的魅力。
说真的,两个人化解误会和偏见之后,性格都改变了。他们为彼此而改变,那性格里的缺陷在感情的升华中逐渐消除。这样的感情发展起来更加牢靠。从伊丽莎白的身上当然能够看到简奥斯汀的影子,那是简奥斯汀对理想生活的幻想。她把自己的理想幻化为伊丽莎白,获得了幸福;但是,却在现实的残酷下,终身不嫁。
对于简奥斯汀的终身不嫁,我总觉得是一个一定程度上的悲剧。她希望用理智来处理情感,所以,她认为“没有爱情,千万不能结婚”;但是,她又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宁愿期盼一份真挚的爱情而终身不嫁。这个倔强的女人,面对现实的残酷时,不屈从的同时也浪漫了一把。
毫无疑问,简奥斯汀小说中所提出的婚姻问题:经济与爱情的平衡。其实更是当今这个社会所关注的问题。人们总是希望在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上谈感情,有了面包之后,才会有力气去谈爱情。我们不得不关注到一个问题,简奥斯汀的小说中,人物都是中产阶级,而非底层人物,他们都有一定的经济收入,有一定的身份与学识。如若不然,怎么能够有仆人和那么多的“强加的休闲”?如果忽略了这样的背景去谈金钱与爱情,都只是代表一部分人罢了。那些生活在底层的、生活无望的人呢?金钱与爱情,他们又会怎样选择?
当然,爱情和面包能够兼得是最理想的状态,就像伊丽莎白与达西。但是,当今社会,不是每一个伊丽莎白都能有幸遇上一个达西。
我无法做出判定,金钱与爱情该怎样取舍。选择应该是建立在一定的条件之上的吧!就像考试时候的选择题,你只能从给定的选项中选择,而这就是选择的条件。
大学的第一个暑假,面对着漫长的假期来临,放假前到图书馆借了两本书,其中就有《傲慢与偏见》。比起刚刚读过的、令人悲伤的《红字》,这部《傲慢与偏见》却让我不时地捧腹大笑,这部作品里并不是每件事都十全十美的,但读起来十分有意思,不过仔细想想,我的那么多次笑中,必定有九成以上是在“嘲笑”。
这是奥斯汀的经典之作,是一本充满了生活色彩的书,描写了班纳特家庭中五姐妹找自己丈夫的事情,反映了当时社会的偏见与世人的傲慢,当时的人不追求真正美满的婚姻,而是财富与地位,这是现在万万不可以取的。婚姻其实不是金钱、财富、地位和外表,而是夫妻之间真正美满的感情,那个婚姻的真谛是夫妻之间的和睦相处,感情融洽。
我们在世界的两端,彼此吸引又无端猜疑,傲慢与偏见——双生的姐妹花,开得如此绚烂,以致于迷失了视线到达心灵的距离。
当达西迎着第一缕朝阳向伊莉莎白走来的时候,露珠还在草叶间沉睡,广袤的原野上雾蔼尚未散尽,与流水一起缓缓流淌的音乐里,只有风不经意地来去,暖阳越过云层低低地洒向青春耀眼的年华。
爱情的'魔力惯会使沉静的人陷入疯狂,当达西忧郁傲慢的双眼因着内心情感的煎熬而显得慌乱时,当他无助甚或难以控制细微的情绪波动向伊莉莎白表白:“你已掳获了我的灵魂和肉体,我爱,我爱,我爱你……”时,爱情的纯真美好再一次深深,深深打动了我。
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来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征。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简、宾利等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肯、柯林斯和本内特太太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
就我个人而言,我非常喜欢伊丽莎白这个人物,她虽然没简那么美丽,性格也没她那么温柔,但是她秀外慧中,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藐视权贵并善于思考问题,不委曲求全,并勇于承认错误。达西是一个“傲慢的家伙”,一开始就不讨人喜欢,尽管他外表很高傲,但实际上,他的内心很善良,他虽然有钱有势,但对佣人们却那么慈悲,对朋友也那么真诚、无私。其实他高傲是因为他有资本。但是当他自以为是地向伊丽莎白求婚时却遭到严厉的拒绝,从而使他改变了傲慢的态度,并开始慢慢地接近以前那些“和他身份很不相当的”小老百姓了。后来伊丽莎白改变了对他的偏见,而达西也冲破重重压力,抛开身份与门户之见与她与组成美满的家庭。
我认为爱情是很美好的,两颗心的距离并不一定会因为形体的接近或分开而有所改变,青春和爱情,都是天底下最容易消逝的东西;一个女人在一生中能够被一个男人深深爱过,是一种怎样的幸福呢?傲慢和偏见,就属于人类弱点中最常见的两种。而人性又太容易被扭曲、被异化,一不小心,或一旦陷入盲目,失去公正和理智,被感情所操纵,就会出毛病,伊莉沙白和达西也只是一个代表而已。
傲慢与偏见,在书中是男女主角爱情上的障碍,但在现实社会中也是人们相互之间交流的障碍,更是在正确对待自己,对待事物上的绊脚石。人的缺陷太多,首先是心灵上的陷阱。要想在一生中成一番事业,无论是知识、教养、还是爱情、事业,都需要同自己心灵的种种浅浮的陷阱或阴影做斗争,经过各种误解和长时间的反复的认识过程,慢慢由心灵克服各自弱点和毛病,而走向开放、洒脱、自由的必然结果。扰扰尘世,做人不易;茫茫人海,佳偶难见。然而没有爱情不要勉强人结婚,只要人品正直,追求美德,不放松向喜之心,不苟且、贪图一时之利欲,追求两心之和谐、相应,运用彼此的智慧,克服心灵上的缺点,终得如愿以偿。通过这部作品,我们看到了理想的婚姻——虽为数不多但是可能的。我明白婚姻里最重要的是什么,而且不只是婚姻,在交友乃至更深的社交中,虽然在未彻底了解别人之前一定要保持警觉,但一定要真诚,充满理智但又绝对不可以欺骗自己的感情。
如果你还相信爱情,相信爱情抛却了世俗欲望的本真,如果你是个完美主义者,对纯洁的爱还有坚定不移追求的信念,那么请看看《傲慢与偏见》吧,感受简·奥斯汀终生未嫁的遗憾,感受一个早逝的女人对爱情的唯美诠释!
“凡是有财产的单身汉,必定需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以这样一句话作为本书的开头,让人不由想到这会是一部清喜剧,来讲一个皆大欢喜的爱情故事。可是如若只为了消遣而读,那么这部《傲慢与偏见》就不会有如此长久的生命力。往往,伟大出自于平凡,奥斯丁就是将她的哲理通过爱情这一人人司空见惯的事物来表达的。乍一看,她讲的是伊丽莎白。班纳特与达西的爱情,但寻遍全书,确丝毫不见热情澎湃的只言词组。难怪《简爱》的作者夏绿蒂。勃朗特说奥斯丁不知激情为何物,的确,奥斯丁的作品给人的感觉最多的是理智二字。她以理智诠释爱情,虽然没有《呼啸山庄》的生离死别,没有《巴黎圣母院》的生死相随,没有《红与黑》的浪漫热烈,但其所反应的社会现实确是如此一针见血,她讲的是婚姻,却与爱情无关。
在奥斯丁生活的十八世纪末期大英帝国正处于颠峰时期,而奥斯丁却把视线关注在英国乡间。当时英国乡间的生活在作者看来是惬意悠闲的,纯朴中包含平凡自然,但是整个英国社会的影响力始终波及着乡村,如势利、炫耀、虚荣和对婚姻的看法。当时的婚姻缔结的充要条件是男方有可观的家产,女方有丰厚的嫁妆。于是他们的结合便是幸福,便会为世人所承认接收。诚然,这样的婚姻类似于一种资产合并,以钱作为婚姻的基础,这明智吗?在当时的达官贵人看来这无可非议。于是一切的婚姻要门当户对,此处的门当户对确切地说应是资产相当。于是,一个已婚绅士有一两个情妇,或是贵妇人们有几个消遣的情人也被当时社会所默认。可婚姻仍被冠以“神圣”这一词来修饰。注重实际的人们始终以金钱作为信条,金钱至上方为他们的圣经,为之不惜赌上一生的幸福。这样的做法才算理智、清醒。可悲的是钱成了地位的标志、有钱=有教养=有地位=有高尚品格=具备做丈夫的一切条件。当贵妇人或是待嫁的小姐标榜自己的地位、修养、才华、娴静、优雅等等的诸多美德时,她们决不会想到这一切的美德得以形成的资本是钱,她们谈及金钱时,显现出蔑视和鄙夷,却不知自己的婚姻得以缔结不是因为美德,美德只是一件附属品,作为她们丰厚嫁妆的最让人信服的掩饰物。人们以敷衍、奉承、阿谀来祝贺新人,祝他们有钱人终成眷属。
在本书中有两个人物是此种婚姻的忠实奴隶。一个是夏绿蒂,一个是韦翰。
夏绿蒂从小受到的家庭教育是注重门第、讲究地位。她的父亲威廉。卢卡斯爵士自称与詹姆士宫有莫大联系,这样的吹嘘在乡间邻居间引起的轰动与崇敬已使他的虚荣心十分满足。在这样的熏陶下她与班纳特家的财产继承人柯林斯结了婚。柯林斯不仅为人做作、举止粗俗,唯一可取的便是溜须拍马之功。但他可以继承班纳特家的财产,且自己有一份田地和一份牧师的俸禄。仅仅为了这些,当柯林斯向伊丽莎白求婚失败后的三天中,夏绿蒂一直借看望好友伊丽莎白为由,与柯林斯朝夕相对,终于在第三天使柯林斯向她求婚。她成了柯太太,却不惜失掉伊丽莎白多年的友情。其实她也有不得已的地方,没有丰厚的嫁妆意味着没有幸福的婚姻,年龄颇大的夏绿蒂只有把握住这次对她而言难得的机会。起码,她将来的生活有了着落,可以成为班家大宅未来的女主人。于是,她与认识不到三天的柯林斯结了婚。婚后,她不断忍受着丈夫令人生厌的怪异行为,她唯一的安慰是使她的新家有条不紊,并在世人面前构建一个美满的家庭。生活是残酷的,拥有金钱的代价是失去跟多更为宝贵的东西,比如青春、爱情、幸福、快乐……
韦翰是个十足的流氓,他自恃外表轶丽,一心想通过婚姻来发家致富,可是,他忘了婚姻是相互的,金钱的交易也是相互的。他是个一穷二白的人,自是富家小姐不会光顾。但最终他还是通过不与丽迪亚结婚为要挟,向达西敲诈到了一笔可观的收益。于是又一个婚姻,又一个为了金钱的婚姻铸就了,这次不单出卖了幸福,还有灵魂,韦翰的灵魂被他自己彻底出卖了!婚姻既已变成手段,那幸福也是奢望了。
他们之间隔着一条无边无际的河流,傲慢与偏见在心中冉冉升起,他们漠然相对。
——题记
人无高低贵贱之分,人们都想要活得有尊严,记得有内涵,记得有特色。
儿时,我读了《傲慢与偏见》,它那曲折迷离的爱情故事,以及生动的任务刻画,无不吸引着我,伊丽莎白的聪敏,有胆识,让我对她充满了崇敬之情。
不过如今,随着知识阅历的增长,当我重新读这本经典著作时,又有了新的想法与疑问。
傲慢与偏见,是人类弱点中字常见的两种,文章之中男女主角那爱情的纠葛,深深地出动了我的心灵。
伊丽莎白是班纳特的五个女儿中我最喜欢的那个,她没有简那似宝玉般的“空有一副好皮囊,腹内原来草莽”,她没有莉迪亚面对爱情的迷惘和盲从,她拥有其他女子所没有的理性的思考。
面对达西的傲慢,她熟视无睹;得到达西的爱恋,她淡漠如水;受到达西的求婚,她拒不接受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她是聪明的,她想要的并不是那种傲慢的追求,她的强烈的自尊以及理性让我想起了我的母亲,母亲那时的青春年华,何尝没有自尊与理性呢!
面对爱情,许多人都是盲目的:她们渴望爱情,却像一只迷途羔羊,迷失了自我;她们相信爱情,最终却落得等待一生的下场;她们歌颂爱情,却终究逃不了爱情的背叛有人说,爱情是一扇遥远而又美丽的玫瑰窗,看上去很美,其实它很冰冷。的确,爱情是美丽的,可当它吸收了太多的杂质时,它便变了质,而伊丽莎白渴望的爱情是纯洁无暇的,它像一颗璞玉,质朴,而又令人向往。
古人云,人无完人,纵然伊丽莎白有其他女子都不具有的独特魅力,却险些因心中的偏见而失去了美好的爱情。
她有着崔莺莺那般的轻视功名利禄,她有着林黛玉的清高,也有着西施的温柔细腻。她太过自尊,他对达西的一味否定,有些偏激,或许她内心有着对达西的怀疑,古往今来的那些贵族子弟不都喜欢玩弄清纯女孩的感情吗?
而事实却不是如此:达西骄傲、冷漠,却有一颗善于观察的心。
伊丽莎白的美不及简的十分之一,而他在那耀眼的简的舞台上,在茫茫人海之中发现了伊丽莎白的存在,被她的天真可爱所深深吸引,不顾身份地位的悬殊,对她展开了追求,他因为屡屡碰壁,便决定扔掉傲慢与冷漠,而当他以全新的姿态出现在她面前时,她终于坠入了爱河。
读完这本著作,我为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终成眷属感到由衷的开心。因为他们之间有傲慢,有偏见,才有这一切的波折。伊丽莎白是个活泼,热情,聪明而又纯真的乡村的少女;达西不懂得勾心斗角,不会区分真实与虚假,他是位上流社会的贵族,如此锋芒毕露的显赫地位,怎能没有一股傲气?虽然他们之间有傲慢和偏见,但是他们都没有放弃对真爱的追求,达西用他理性的眼光看到了伊丽莎白的纯真,他原谅了她对他的偏见。因为他们之间浓烈的爱,所以他们不顾凯瑟琳夫人的阻止,毅然的选择了彼此。
是啊,当爱情降临时,谁都抵挡不住,爱情之路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只有两人携手走过那无数个狂风暴雨,那么谁都将分不开他们。是爱,让人迷恋;是爱,让人哀乐;是爱,让人幸福他们的爱,让我看到了昔日牙牙学语时母亲那耐心的陪伴;他们的爱,让我想起无论身处困境还是顺境时,父亲那无言的关注;他们的爱,让我认识到:是爱,就无所谓卑下。
这部小说通过班纳特的五个女儿对终身大事的不同的处理方式,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的不同态度,从而反应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金钱结婚是错误的,而不考虑上述因素就结婚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又反对把婚姻当成儿戏,她将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以男女双方的爱情为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家子弟达西所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偏见是一个原因,但她更讨厌他的傲慢,她认为只要存在这种傲慢,就不会有理想的婚姻。而后,达西一改往日的作风,变得彬彬有礼,她改变了对他的看法,消除了误会与偏见,从而两人缔结了美满的姻缘。
有时,小小的傲慢与偏见,也不失为一座架起爱情的桥梁。
莎士比亚大师的作品我们暂且不提。而威尔逊的话绝非此言甚以,简奥斯丁作为英国这一百年间最著名的女作家之一,她所著的六部小说经过一百七十多年的轮回却依旧被人们津津乐道,收到一代代读者的赞誉,部部可谓上乘之作。
其中我们最熟悉,最脍炙人口的便是奥斯丁的代表作《傲慢与偏见》,它的语言生动活泼,内容深刻感人,实属文学宝库中不可多得的经典。这部奥斯丁的成名作通过对四桩不婚姻的生动描写来反映生活中的婚姻什么最为重要:是金钱,利益,感恩,性欲还是爱情?在故事中中,简奥斯丁通过一个个生动有趣的词句,一章章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使读者犹如身临其境般,便越使之产生强烈的往下读的欲望,在读书过程中,又从中明白一个个的道理。
我明确知道像《傲慢与偏见》本身的这样以男女之间的爱情纠葛为主题的故事是不适合如我这般年级的孩子来读的,但我认为婚姻爱情本身是很纯净高贵的东西,只要不是为了什么不好目的而加入,并没有什么少儿不宜。而且我认为《傲慢与偏见》此书中讲的不单单是对爱情的歌颂,相反的它鄙夷了那些为了金钱,欲望而盲目踏入婚姻的人,对他们悲惨的婚姻生活作了描写。而在此之中,我认为作者想要讲述的不仅仅有爱情与婚姻的对错,而是对每个人的处事的评价,对每个人在做一件事时的目的想法的批判。当你做一件事时,你所想到的是金钱还是这事本身的含义?我想,作者是想要在书中表达了她对这些待人接物的目的的想法。
在整个故事中,就人物本身来讲,我最欣赏的人物是伊利莎白贝内特——也就是本书的女主角。她是这种不畏强权的,她勇于表达自己的看法,是新世纪女性的代表。我认为她也许代表了作者心中完美女性的代表,正义感颇强,她鄙视那些自以为有钱有势就傲慢自大的人。正是因为这样鄙视权贵,不畏强权的精神,才导致了她对达西很长一段时间的偏见。但是,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出莉齐的处事方式与性格特点——从她一开始讨厌达西,拒绝他的求婚到最后接受达西,我们从中明白婚姻中爱情是必不可少的,而从这一点,我们又可以延伸出在生活中待人接物,做人处事我们都务必不能只看到利益与金钱,我们更多的要尊求感情上的东西。
当然一部成功的小说中不仅要有完美的人事,必不可缺的也是令人生厌的人物。在《傲慢与偏见》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人,例如对贵族毕恭毕敬却又自命不凡的柯林斯先生,年级小却到处卖弄风姿的三女儿莉迪亚。但是在此之中,我认为最讨厌也是我们生活中可以最常见到的人是一表人才,却为金钱,利益和性欲所沦陷的威克姆。他虽然相貌不凡,拥有一副迷人的脸蛋,一张甜言蜜语的口,却在面对金钱时不择手段,多次诱拐有钱的小姐儿私奔。而且,众所周知,他与达西有一段黑暗的历史。当某人没有达到他的欲望时,他多次在公众面前诋毁达西名誉。最后,他和这女人人莉迪亚结婚了,得到了很多的钱。可是,当他奔金小姐而去的时候,得到的钱不多,但并不说明他不贪心,而是见钱就吞。我们现实生活中难道没有这样的人吗?还是随处可见?我知道虽然并没有见到比这更无耻得多的人,但是为钱与性欲迷失道德的人却大有人在。如果你也为如此,来看看威克姆的下场吧,他因为钱而结婚的女人,而莉迪亚却因为性欲结婚的他,他们的婚姻,他们的生活在婚后不久便“情淡爱驰”,男的去城里去寻欢作乐,女的躲到姐姐家寻求慰藉。
故事里人物性格各有不同,而四桩婚姻的性质也各有不同。但是我们很明显的看到一个结局:因为金钱结婚的夏洛特与柯林斯的婚姻还有因为欲望结婚的莉迪亚的婚姻是失败的,双方都无法从对方身上得到幸福。而建立在爱的基础上的简与伊利莎白的婚姻却是美满幸福的。从此之中,我们得到的可能比故事里叙述的更多——我们知道的不仅仅是在婚姻爱情上,而是在生活中的每处,我们都只有用真心,用爱对待才有可能收获幸福,得到一个美满的人生。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资料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作品描述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向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可是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之后明白才那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
这本书中似乎仅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我巧妙的奉承本事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我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貌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样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十分”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简便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欢乐,幸哉?不幸哉?
文中的所谓「傲慢」就是指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的青年达西的个性弱点;而所谓「偏见」是指出身中产阶级、教养颇好、机智聪明的小姐_伊丽莎白的精神弱点。一个眼光锐利,一个机智聪明,都属人中杰,但却都难免人性的弱点的纠缠。他们在一次的家庭舞会上初次见面,却因对彼此的印象不佳,一个态度傲慢,另一个心怀偏见。第一个印象先入为主,以后又加上女人们在旁闲言碎语,而造成了两人之间的爱恨情仇。伊丽莎白曾对达西说过:“我们的性情十分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就是因为这思想上的一致,才在婚姻中百般受到阻碍,同时也是因为这才最终促成美满的婚姻。伊丽莎白:如果放到现实社会,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但关心自我的姐妹。直接,偶尔不懂礼节,调皮一点。却是这样迷住了达西。最重要的是善于和敢于像比自我身份高的人说“不”。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感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可是她善於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徵。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我的特色。傲慢与偏见正是文字魔力结合感情升华的最佳表现。若说《红楼梦》是东方的贵妇人。《傲慢与偏见》则是西方的清秀佳人。
“达西和伊丽莎白一直与加迪纳夫妇保持着最为亲密的关系,并真诚地爱他们,一直把他们的恩情铭刻在心。正是他们把伊丽莎白带到德比郡,才将她与达西永远地连结到了一起。”这是本书中的结尾,看起来皆大欢喜,令人宽慰。可是在这部长篇小说中,总有意外不到的事,总有婉转曲折的过程。
本书以乡间生活为背景,描述了贝内特一家与其邻居之间的故事。贝内特一家有五个待嫁的女儿,大女儿简与刚搬来的邻居宾利先生一见钟情,互相倾慕。后又受到宾利的好友达西和宾利的姐妹的阻挠,使得宾利离开了龙博恩。伊丽莎白与达西一开始见面便给对方都留下了极为不好的形象。达西厌恶伊丽莎白的粗鄙亲戚,而伊丽莎白讨厌达西自身的高傲。但后来达西却开始对伊丽莎白的美目和智慧有了新的认识,渐渐的对她产生了好感,甚至爱慕她。可由于伊丽莎白本身十分讨厌达西,以至于达西在柯林斯先生家里对伊丽莎白表达爱慕之情时被执意回绝。可是伊丽莎白的妹妹丽迪亚这时与一个军官威克汉私奔,给全家人带来了极大的苦痛。而挽救这一事实的人却是达西,达西还清了威克汉的债务,并为他俩举行了正式的婚礼。使得伊丽莎白对达西的看法逐步有了改变。最后宾利回到了龙博恩,与简订了婚,而这时达西与伊丽莎白也互相倾慕。两对有情人终成眷属。
有人说过,第一印象便决定了一个人在其他人心中的形象。可是这个结论在本书中却被推翻。一开始达西与伊丽莎白是互相厌恶的。但在后来慢慢相处的过程中,各人发现了各人身上的优点。达西看到了伊丽莎白的智慧,而伊丽莎白看到了达西身上的真诚与无私。这才使得两人互相理解,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
印象与爱情是可以同时成立的。在看到别人的同时,心里也就会不自觉的拿这个人与自己身边的人去比较。得出来较好的结论的同时并产生好感。爱情就是在一步一步的理解与好感中成长的。并不能说一开始的印象就决定了一切。若是如此,也就没有后来的曲折起伏,也就不会看到今天的《傲慢与偏见》了。
故事中还有另外两对情侣。柯林斯先生是贝内特家的远亲。为人圆滑,处事呆板,说话枯燥而无味。这么一个没有情调与品位的人,夏洛特·卢卡斯小姐却看上了。一开始书中并没有描写柯林斯对夏洛特的印象。只是在柯林斯对伊丽莎白求婚失败后才转移的目标。而这个目标一开始就是为了吸引柯林斯而准备的。所以柯林斯便迫不及待的向卢卡斯家求婚,其实他自己也心知肚明。柯林斯并不是为了爱情而结婚,他只是想娶一房太太而已。自己有了事业,有了金钱,就缺少一个主妇来料理家事。他是为了结婚而结婚的人。夏洛特呢,已经27岁了。27岁在那个时代就是一个老处女,嫁不出去的人。夏洛特自己心里也着急,所以她要赶紧找个丈夫嫁出去。她也是为了结婚而结婚,像柯林斯这么枯燥无趣的人,她其实也不愿意嫁。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两个想法相同的人,一拍即合,结成了夫妇。不得不说这是爱情的悲剧,虽不是印象造成的后果,但也是那个时代迂腐的表现。
丽迪亚和威克汉便更不用说了。丽迪亚贪图威克汉的英俊潇洒,而威克汉是为了逃债才和丽迪亚一起私奔。一个为了金钱,一个为了美貌,这样肤浅轻浮的爱情,也维持不了多久。以至于后来威克汉对丽迪亚的感情逐渐淡了,丽迪亚也无可奈何。这对夫妇一直依靠着姐姐们的接济来度日,也好不到哪里去。丽迪亚对威克汉的印象是帅气,幽默。而威克汉对丽迪亚一直不冷不热。这说明了什么呢?说明了威克汉是因为丽迪亚有着她母亲遗产的一千英镑才搭得上几句话。印象还是为了钱。他看人首先看的不是外貌,而是家世和金钱。这样子在外表和金钱上建立起来的爱情,有什么值得可推敲的?
本书是以爱情为明线。四种爱情反映了不同的爱情观。而作者是非常熟练的把握好了一种缩放的写作技巧。缩放自如,使得本书如此耐人寻味,引人入胜。
我不看什么惊天动地生离死别的爱情,我只看平常生活中的琐碎爱情,这样的爱情最真实,也最易打动人心。我看《傲慢与偏见》,我看印象与爱情,我看生活爱情。
用了三天时间把《傲慢与偏见》这本书看完了,其实我读书是很慢的,别人读350页的书也许就需要两三天,而我要磨蹭到四天左右才能看完,但是我对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因此读得也比较痛快。
初读《傲慢与偏见》,是很多年前的事了。当初朋友给我介绍这本书时,就说读这本书一定要有耐心。我想这个忠告是正确的。刚开始接触时,并不觉得此书有何过人之处,情节平淡,人物刻画也没有给我留下深刻印象,过目即忘。然而越是读到最后,越是被吸引得舍不得撒手,犹如裹着糖衣的糖果,入口时平平淡淡,什么味道也没有,等到糖衣渐渐溶化,丝丝甜味便溢了出来,最后,是满口的甜蜜。
从此就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这本书,各种版本看了一遍又一遍,电影也不知看了几回。然而每次重温,总有新的感觉出现。
一开始确实是对故事情节抱有较大兴趣(这也是我反复看的主要原因),后来随着对其熟悉度的加深,自己知识的拓展,慢慢了解了许多故事内外的事情。
这本书没有讲什么离奇的故事,把整本书贯穿下来的就一种东西——婚姻,三个女儿的婚姻,而其主要的就是从二女儿伊丽莎白的爱情故事来体现一个真正美好的婚姻的观点,大女儿简的婚姻算是美好圆满,她和宾利属于一见钟情,而在宾利住在泥地别墅的这段时间里,两个人也算了感情一拍即合,但是出于女孩子的矜持,简也没有把她对宾利的感情淋漓尽致地发挥出来,她毕竟不像丽迪亚一样,所以终究还是要控制自己的感情。这就导致宾利的好朋友达西对他们的感情产生了错觉,以为宾利是一厢情愿,简对宾利并没有感情,而且简的家人毕竟还是有些粗俗,和宾利门不当户不对,所以就和宾利姐妹一起将两人分开了一个冬天。而达西着情于伊丽莎白,但是由于听信了威克汉的胡言乱语,所以对达西一点好感都没有,当达西跟她求婚的时候,伊丽莎白毫不犹豫地拒绝了,达西只好写了封信把两件事情的真相告诉伊丽莎白,伊丽莎白这才对他的印象有所变化,而且对威克汉厌恶起来。丽迪亚是个比较放荡的女人,她和凯蒂着情于那些军官,而有一次丽迪亚收到邀请,与民兵团一起外出,结果凯蒂嫉妒起来,殊不知丽迪亚和威克汉竟私奔了,直到达西出手帮助了此事,才让丽迪亚和威克汉结婚,但是两人结婚后连糊口的钱都没有。柯斯金和夏洛克的婚姻不能说幸福,但是至少没有丽迪亚和威克汉那么惹人嫌,柯斯金原本一厢情愿追求伊丽莎白,但是伊丽莎白很果断地拒绝了,当柯斯金遇到了夏洛克,第二天竟就和夏洛克求婚了,而夏洛克想到柯斯金有一定的收入,于是就同意了他的求婚,两人就这样结为夫妻。简和宾利则在夏天重逢的时候旧情复燃,幸福地结了婚。
这部小说中描述了这么多人的婚姻,其中最圆满的婚姻可以说是伊丽莎白和达西的了,两个人一开始互相讨厌,但是达西渐渐被伊丽莎白的灵性所吸引,伊丽莎白却一直认为达西傲慢,对他也有一定的偏见,但是当误会解开,两人才发现是惺惺相惜的,再没有比对方更合适自己的人了。在他们的婚姻中,展现了伊丽莎白不低头于贵族的性格,和对婚姻有独特的见解,她讨厌一切以金钱为目的的婚姻,她只想找到适合自己的人。这应当是婚姻最初的目的也是最终的目的。
作者简·奥斯汀,是一个我非常欣赏的女作家,不只因为她的才华,也是对她人生经历的一种同情。《傲慢与偏见》可以说是她自己人生的写照,为自己量身定做的小说。然而不同的是,两种截然相反的结局。奥斯汀一生没有婚嫁,我想这大概是那段刻骨铭心却没有结局的爱情所造成的。而幸运的是,主人公伊丽莎白和达西在冲破层层阻碍后,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或许也是奥斯汀为自己的遗憾补上的完美句号。
小说中塑造的人物和各种世故情态也是当时社会风气的一种体现。在当时的英国社会,女子以婚姻为自己的最高人生目标,班纳特太太更是把每个女儿嫁出去作为她一生唯一的大事。在达西和伊丽莎白的年代是趋于保守的,也会有贵族和平民上的障碍,而女子结婚,却也不失为变平民为贵族的好方法。
牢固的爱情是婚姻的奠基石,早在前几年就看过《傲慢与偏见》这部脍炙人口、自从面世以来就为大家称道的作品,当时就为它的魅力所折服。作者简·奥斯丁是一位擅长描写平凡生活的高手,这部作品在当时浪漫传奇故事泛滥的小说界里异军突起,以批判、讽刺的笔法反映了一个社会阶层的面貌。文学评论家都认为在细致方面她的作品堪比三寸牙雕,足以和菲尔丁、萨克雷相提并论。故事叙述了十八世纪的英国中产阶级的四门婚姻。其中最主要的,是女主角伊丽莎白·班纳特与费茨威廉·达西之间的爱恨情仇。伊丽莎白是个勇于追求爱情、美丽聪明、坚强直率的中产阶级女子。故事以她对达西先生从一开始的厌恶到敬重,再到爱慕为线索,穿插了在她身边缔结的多个幸福或不幸的婚姻,揭示了作者对那个时代妇女的理想和期望。小说中最幸福的婚姻应该算得上是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结合了。我并不想就他们的婚姻发表什么看法,因为无论谁都觉得他们是对的。我想说的是书中的另两对——夏绿蒂·卢卡斯和柯林斯之间以及丽迪雅·班纳特和韦翰之间的婚姻。
前一对的结合说起来真是巧合。因为班纳特先生没有儿子,所以远房侄子柯林斯是班纳特家的继承人。柯林斯是个见识少爱面子又趋炎附势的传教士,他认为班纳特家的家产既然由他来继承,他就该娶一位班家的小姐做太太,于是他向伊丽莎白求了婚。他在教区内结交了一位有钱有势的女施主便自以为了不起了,认为像伊丽莎白这样的姑娘,尽管有许多吸引人的地方,但非常不幸的是她的财产太少,把其它许多优美的条件都抵消了,不会有另外一个人再向她求婚,自己去一定十拿九稳、马到成功。不料伊丽莎白的回答是:“我除了谢绝之外别无办法。”因为“你不能使我幸福,我也不能使你幸福。”柯林斯这种人根本不懂得爱情,他结婚好像只是为了要完成任务。因此他在遭到了伊丽莎白的拒绝后,就立刻恬不知耻地向她的朋友夏绿蒂求婚,而夏绿蒂也竟然答应了他。这门亲事初看上去令人非解,夏绿蒂平常也还算是个有见识的姑娘,怎么会缔结这种冒昧的婚姻呢?作者在这里给了我们一个极具讽刺意味的辛辣的回答:“大凡家境不好而又受过相当教育的青年女子,总是把结婚当作一条体面的退路。尽管结婚并不一定会叫人幸福,但总算给她自己安排了一个最可靠的储藏室,日后可以不致挨冻受饥。她现在就获得这样一个储藏室了。”这段话真是无比深刻地写出了那个时代里妇女的悲惨命运。不论是十八世纪的当时还是二十一世纪的现在这样的婚姻仍然屡见不鲜。多少女子只是为了寻找一个归宿、只是需要一个不愁吃穿的储藏室而结婚,与男方之间根本没有爱情。就像伊丽莎白所说的那样:“没有爱情的婚姻决不会幸福!”这样的夫妻间剩下的只有责任和无尽的互相责备。而像伊丽莎白和达西这样的婚姻却因为有爱情这个牢固的纽带而天长地久,双方始终生活在幸福之中。
所以,有什么理由去拒绝爱情的婚姻呢?门第、金钱、地位,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双方都幸福地白头偕老。然而真正牢固的爱情也需要经过时间的考验。接下来我们会说到另一对——丽迪雅·班纳特和韦翰的婚姻。应该说丽迪雅对她的丈夫是怀着爱情的,但这是一见钟情的爱情,没有深思熟虑、一时冲动的爱情。丽迪雅的婚姻不像夏绿蒂的婚姻那样有利可图,但却是一样的草率、一样的令人吃惊。早在民兵团驻扎在麦里屯时他们就相识,但因为韦翰正在追求有钱的玛丽·金小姐,而丽迪雅惯于卖弄风情,从不缺少谈情说爱的对象,所以谁也没有想到他们会在一起。戏剧性的婚姻发生在民兵屯开拔驻扎到蓝白屯去的当儿。丽迪雅应军官太太们的邀请一起去蓝白屯,留下一封玩笑似的信后便和韦翰私奔了。算起丽迪雅爱上韦翰的时间,竟然还不足两个礼拜。她根本不了解韦翰的为人就草率地决定了自己的婚姻大事还自以为自己深爱着对方而对方也一样。这样的婚姻当然也是不长久的,并且也是这种不成熟的爱情的坟墓。婚姻的幸福与否在于双方是否真正了解对方并且真正深爱着对方。一见钟情的爱情固然比长期共处产生的爱情浪漫,但为了自己与对方有更多的共同语言,生活在一起不至于乏味,有时也得退而求其次。虽然现在速配成风,离婚也很方便,但婚姻毕竟不是儿戏,关系到自己将来的幸福,因此还需谨慎为好。
我很久以前就有机会看《傲慢与偏见》,但说句心里话,当时我并不认为这本书有多好,甚至只看了个开头就放到了一边,心想:语言如此贫乏,故事又无激动人心之处,怎么会成为世界名著呢?
这次我是在偶然间弄到这本书,由于书的主人极力推荐,我满腹狐疑,才决定看完之后再对此书下一个自己的定论。这种想法推动下,我花了一些睡觉时间将它看完,于是对它的看法大为改观(当然,假如一点好感都没有,那我也就没那种耐心用睡觉时间来看它了)。
不过,我这里所谓的改观,并非指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改变了原先的看法。我所谓的改观,是指现在才发现它并非毫无优点。
先说说我发现的优点吧。从风格上看,它有与众不同之处,这是毫无疑问的,大多数书都是从男性的角度看世界,即使是《简??爱》和《呼啸山庄》,也基本上从男性的角度来写,而《傲慢与偏见》则明显地充满了女性思想色彩,包括世界观及生活方式。这一点在写作内容上得到最好体现:假如是男作家,写出的作品大多具有惊险色彩(只是强弱一些的问题),而本书中,最激动人心的一段也不过是威克姆与伊丽莎白之妹私奔(而且结局并不悲惨),作者能想到的最恶劣的行径,也只是一些人与人之间的简单欺骗;贯穿全文的一件事就是母亲如何嫁女儿。这一系列的事实,都表现了这本书的女性化,而这类书在那个时代当然极少,所以我认为这是本书极大的成功之处。
一部好的小说应当可以反映一个时代的风貌,就这一点而言,此书也表现得相当成功。读了这本书,头脑中不难形成当时欧洲女性社会的状况――所有女子都以嫁出去作为一种荣誉,而不管嫁给谁,婚娶成了妇女唯一的人生目标,真正的感情既少见,又难以被理解,作者深刻揭露与批判的正是这些。
谈到缺点,我想与其他书作比较:就运用语言的能力而言,它不及《基督山伯爵》;就故事的曲折丰富性而言,它不及《乱世佳人》;就表现社会现实的高度而言,它不及《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就人物心理描写而言,它不及《呼啸山庄》。虽然这些缺陷很大程度上是由它要描写的社会现实决定的,但一本名著出现这么多的漏洞,毕竟是太过分了。
读完这本书,我极想将它与《乱世佳人》进行完全深入的对比。这两本书在故事内容,情节发展上太相似了,就连人物选取也如出一辙:达西对应瑞德,伊丽莎白对应斯佳丽,宾利对应维希礼,简对应媚兰。前两者间关系都由感情封冻到暖化,再到热烈;后两者的感情则始终如一。唯一不同之处是,前者以和平为背景,后者以战争为背景。所以我将《傲慢与偏见》称为和平版《乱世佳人》,试想,让宾利处在乱世,他必然会与维希礼一样落魄。相反,维希礼在开始时也是十分体面的绅士。
但在感情的激烈斗争与转化上,《傲慢与偏见》完全无法与《乱世佳人》对比,《乱世佳人》以战争为背景,那么感情冲突自然容易表现,尤其是战争的宏大场面(例如亚特兰大溃退,北军围城),这一幕幕都是如此激动人心,以至于读者难以释卷。这些对《傲慢与偏见》来说是无法达到的艺术效果。对整场战争及战后的社会问题,《乱世佳人》也都表现得很成功,于是这本书的境界也就由儿女私情升华为对国家、对社会的深刻思索,这些也是《傲慢与偏见》的匮乏的东西。
从整本书的艺术性来看,《傲慢与偏见》的确不及《乱世佳人》。但这在深刻思索后的确不难发现,也不难理解。奥斯丁作为女作家,并无太多人赞同(当时社会意识就认为女子无法写小说),这当然造成了女作家在许多写作才能上不及男作家(例如世界观及知识的丰富性)。尽管我可以原谅这些不足,但相对于同样的女作家夏洛蒂与艾米莉,奥斯丁也显然有这些方面不足。所以至今我还坚信,《傲慢与偏见》的确有许多过人之处,但毛姆将它列为世界十大著名小说之一就未免言过其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