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Q的精神胜利法在鲁迅先生的笔墨“传扬”之下得以流传至今。然而,鲁迅先生所想要传扬的不仅仅是这些。其中还有更深刻,更能发人深醒的东西。
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是一个悲剧的人物形象。正如鲁迅先生所说,“阿Q不独是姓名籍贯有些渺茫,连他之前的‘行状’也渺茫”,阿Q浑浑噩噩地渡过了他的一生。因为阿Q的人生目的仅仅是活着,他不会去思考怎样更好地活着。这样活着,和一个“活死人”又有什么区别呢?
阿Q一生最大的辉煌就是从城里回来的那段日子。在那几天里,甚至未庄的赵大爷也对他刮目相看。但这些都不是通过光明正大的手段得到的,这样说来,阿Q仍是可悲的。他受着强势的欺负,却又去欺负其他弱小;他本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却又去耻笑和他一样的穷苦百姓;他不知“革命”为何物,却又因“革命”而丧了命……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阿Q不仅仅是一个个体,更是那段时期广大群众的典型代表。那是一个正值“改朝换代”的时期,国内清朝的数百几基业摇摇欲坠,西方却是在蓬勃地迈向一个崭新的时代。传统“男耕女织,自给自足”的生活已经被打破,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人民渴望重新过上安居乐业的日子,但又不知道从何做起。他们就像是贝克特笔中的戈多,他们在等待着,等待着一个自己不曾了解的世界的到来。确切地说,他们选择了服从命运的安排,不去尝试,不去努力。
读完《阿Q正传》,我深深体会到了鲁迅先生写作这篇小说时的心情。鲁迅先生就是那一个时代的引路人,他看到了人民群众的痛苦,也看到了他们的希望。鲁迅先生奔走相告,企图告诉每一个人他所看到的世界,渴求给每个人带来幸福与快乐。鲁迅先生恨不得自己立刻变成一根巨大的蜡烛,即使燃烧自己,也要让每一个人看清前进的道路,让每一个人重拾前进的信心与勇气。
看了鲁迅先生所写的《阿Q正传》,我发现他笔下所描写的阿Q是旧社会的—产生的堕落的中国人典型。鲁迅先生用讽刺意味的手法写出了人性的善良与丑恶。在这篇小说中,我印象最深的应该就是阿Q那“精神胜利法”,这是一个要不得的方法。“精神胜利法”是阿Q在遭受种种挫折后所发明出来的'东西,其高明之处在于遇到困难就逃避,不想去真正地解决问题,不找问题根源所在,只能转身就跑。
如果我们读书用“精神胜利法”,就会在同学当中无法立足。而小说中的阿Q为了减轻外来的压力,他只能用自欺欺人的办法来逃避现实,以自负来安慰自己,于是愈陷愈深,也使自己永远活在自己所编织的美妙的虚幻世界里。自己明明处于劣势,但因为外在的种种挫折,无奈中,于是只用精神胜利法来取得心灵上的慰籍,但这毕竟是一种自我麻醉的办法罢了,它并不会使自己更强。
阿Q的社会地位非常低下,没有属于自己的土地,他只能卖劳力生活,经常做短工,别人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还要接受有钱人的欺辱,以及村里人的戏弄,这个现象让我十分气愤,如今社会也有类似现象发生。
看完这本书,我体会最深的是:不论何时何地,我们应不要逃避现实,而是要敢于面对困难,—难。其实,这也是鲁迅先生所想告诉我们的。
阿Q是辛亥革命前后落后农民的典型。他深受剥削压迫,却极为糊涂落后,其性格呈现出十分复杂的状态。不过在诸多因素中,有一个是他的主要性格特征——“精神胜利法”。阿Q不正视现实,不思做真正的反抗,而用“精神胜利法”,自欺—知道临死前,在死刑判决书上画圈,他也“立志”要比别人画的圆,结果画成了瓜子模样,他还自我安慰:孙子才画得很圆呢!
我想,正是这种“精神胜利法”,使阿Q一辈子被剥削被压迫被欺凌,却始终处于一种麻痹状态,直至被无辜杀害。
而鲁迅塑造阿Q的目的,也是为了“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阿Q是那个“吃人”时代的特定社会的产儿,有其鲜明的个性,因而是具有巨大概括力的成功的典型。阿Q即使在现代社会,也带有很大的普遍性,其“精神胜利法”是社会的通病,并非落后人士所特有。
当与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时,用并不存在的过去来夸耀于己,仅为获得心灵上的一丝慰藉。他遭别人殴打,无力还手,懊丧过后,心想:我总算被x打了,他太强了。于是心满意足起来,似乎转败为胜。向别人表白未果,于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想着自己的优点去与对方的缺点比较,然后妄自尊大,接着又欢天喜地的进行另一次恋爱。
这些社会上“精神胜利法”的现实确实是横亘在我们面前的严峻挑战,只有找准这一现实问题的“题眼”,才能找到破解的钥匙,一方面,现代社会的竞争压力,使得如此“悲剧”不断上演;另一方面,人们自身的不思进取使得他们一味的追求精神上的安慰而毫无实际行动。
“精神胜利法”的存在,也提醒我们,如果这成为一种常态,那么社会进步将不复存在。因此以实际行动冲破精神防线的建设迫在眉睫,决不能让社会成为精神中的廉价物,行动中的奢侈品。
“精神胜利法”也许有其可取之处,但弊大于利。因此,要不断探究几千年来其演化轨迹,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精神胜利法”真正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创造出与时代梦想交相辉映的灿烂成果!
《阿Q正传》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之作。这篇小说十分的短,但从几个方面写出了当时我们国人的灵魂,阿Q他有些卑怯,善于投机取巧,自高自大,狡猾。
阿Q是一个落后的雇农。作为一个落后的流浪的雇农。他的个性是非常突出的。他的生活方式,个性、心理活动和精神面貌不仅与赵太爷迥然不同,就是与王胡、小D等也显然有别。正想鲁迅先生所说的,阿Q有着“农民式的质朴,但也沾染了游手之徒的某些油滑”。如阿Q的日常生活就是“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摇船便摇船”。这不仅正面说明了阿Q作为一个流浪雇农的贫困生活,而且从侧面表现了阿Q从本质上说来那种勤劳、老实、淳朴的农民性格。当然,阿Q也有一些流气,但这除了社会的影响以外,应该说主要是受了压迫的结果。这些地方都很简单,也很明显,一般人也都承认的。一个难于解决的问题是:阿Q是一个农民,但阿Q精神却是一个消极的可耻的现象,应该如何理解呢?这确实是一个矛盾。要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要从当时的现实社会和阿Q本身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上去找答案。
这就是我对《阿Q正传》的一些理解,希望大家能批评!《阿Q正传》读完了,《阿Q正传》的形象便印在我的心中。《阿Q正传》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一无所有,只靠打工度日。尽管他“真能做”,但社会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使他时时处于生命危机,受尽欺凌。他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浑浑噩噩,苟且偷生。被别人打时,他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
阿Q是悲哀的。他并不懒惰,他是靠自己的劳动获得食物的;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家,享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的。现在,我们已经远离阿Q那个时代了,但他那种“精神胜利法”似乎依然可行。
众所周知《阿Q正传》不仅是鲁迅最优秀的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上最杰出的小说,所谓“旷代文章数阿Q”。小说集中塑造了一个充满精神胜利的阿Q形象,这一形象不仅高度概括了辛亥革命时期落后农民的共同特征,而且概括了当时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揭示了国民的劣根性。
无论从艺术概括的深度和广度来说,阿Q这一形象都是高居于中国现代文学的一切形象之上的。另一方面,其塑造形象的方法也是相当高明的,其精当的环境描绘,精彩的对话描写,深刻逼真的心理表现,冷峻峭拔、含蓄精练又饱含讽刺的语言都让人赞叹。可以说,《阿Q正传》已经成为后人难以逾越的一座高峰,它的很多方面都是今人学习的一个典范。
但是,就像光芒四射的太阳也难免有黑子一样,《阿Q正传》也不是白璧无暇,在它第九章《大团圆》的最后写阿Q临刑前看到众看客的眼光的一段心理描绘,在艺术上就存在明显的硬伤。
当阿Q看到那些等着为杀人喝彩的人们,作者这样写到:“这刹那中,他的思想又仿佛旋风似的在脑里一回旋了。四年之前,他曾在山脚下遇见一只饿狼,永是不近不远的跟定他,要吃他的肉。他那时吓得几乎要死,幸而手里有一柄斫柴刀,才得仗这壮了胆,支持到未庄。可是永远记得那狼眼睛,又凶又怯,闪闪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而这会他又看见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远是不远不近的跟他走。这些眼睛们似乎连成一气,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
《阿Q正传》就像是一个凹透镜,当时的人们就像是一束光,这束光穿过凹透镜集聚成了明亮的一点,这一点就是阿Q,他的身上汇聚了所有当时的中国人的东西……这本书深刻的记录了当时人民不可要的想法,他那自欺欺人不肯面队现实的性格,反映可当时中国人们的软弱。
这种性格特征不仅是阿Q,而且是当时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人们的精神状态。阿Q给了我不可以自欺欺人的例子,他激起了我应该面对现实,更不为自己所面对的困难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