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兔和猫有感

马振华

读兔和猫有感1

  “这一对白兔,似乎离娘并不久,虽然是异类,也可以看出他们的天真烂漫来。但也竖直了小小得通红的耳朵,动着鼻子,眼睛里颇现些惊异的神色……”“这小院子里有一株野桑树,桑子落地,他们最爱吃,便连喂他们的菠菜也不吃了。乌鸦喜鹊想要下来时,他们便弓着身子用后脚在地上使劲地一弹,嚯的一声直跳上去,像飞起了一团雪,鸦鹊吓得赶紧走,这样的几回,再也不敢来了……”

  “可恶的是一匹大猫,常在矮墙上恶狠狠的看……”

  确实后来这一对白兔的两个孩子被“可恶的”“一匹大猫”吃掉了。所以鲁迅一直以来非常讨厌猫,他的很多作品中都提到过;甚至后来起了要把这一批大猫用氰酸钾给毒死的念头!

  这是鲁迅的小说集《呐喊》中的一篇。文章通过可恶的大猫吃掉了作者所喜爱的白兔的事情,表达了作者对弱小的同情,对随意欺凌弱小者的憎恨;同时也流露出作者反对无原则“修善”的主张。

  在现实社会中,难道可以一味“修善”而宽恕恶人吗?鲁迅之死都坚持这个主张,请看他那篇写于1936年9月5日,可以当作遗嘱来读的《死》,那上面斩钉截铁般的声明道:“欧洲人临死时,往往有一种仪式,是请别人宽恕,自己也宽恕了别人。

  我的怨敌可谓多矣,我想了一想,决定的是:让他们怨恨去,我也一个都不宽恕。”不恕敌,不“修善”,这是鲁迅的人生信条,他终生奉行并至死不移。

  鲁迅是那样的黑白分明,在他的眼睛里是没有灰色这种颜色存在的,黑就是黑,白就是白。当然我是不能用鲁迅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的,更何况我也没有那么“高级”的敌人!虽然是这样,至少有一点我还可以学习并且做到,那就是——认真的态度。

读兔和猫有感2

  概括:《兔和猫》是鲁迅先生《朝花夕拾》里的一篇文章,讲叙的是,鲁迅先生小时候在故乡,同院的三太太为她的孩子们买了一对白兔,但是当这对白兔生过孩子后,孩子失踪了,并在墙角是不知被谁挖了一个大洞,再过了几天,那一对大兔子也失踪了,这是较为可疑的就是一只大黑猫了。在最后,作者为了那一对大兔子打抱不平,用青酸钾谋死了那只大黑猫。

  感受:文中在前面描写了,那一对大兔子的可爱之处与作者为何如此喜爱这一对大兔子,对兔子外貌的描写的出神入化,“竖直了小小的通红的长耳朵,动着鼻子,眼睛里颇现惊疑的神色”,对兔子的动作习性也有具体的描写“孩子们时时捉他们玩耍;他们颇和气,竖起耳朵,动着鼻子,驯良的站在小手的圈子里,但一有空,却也就溜开去了。”

  这句话主要写了孩子与兔子玩耍时,兔子所表现出来动作,行为特点。“他们忽而自己掘土了,掘得非常快,前脚一抓,后脚一踢,不到半天,已经掘成一个深洞,第二天,他们便将干草和树叶衔进洞里去。”在这句话中,我们看出兔的一种习性,喜爱掘土。也可以明白为什么有成语叫做“狡兔三窟”。

  在描写兔子如何掘洞时,作者刻意运用了许多动词,如“抓”,“踢”,“掘”等等,更能生动形象的让读者了解当时兔子掘洞的情景。

  从这篇文章的题目就可以读出,这篇文章有两个主角,《兔和猫》。

  在前面,我们可以读出对兔子细微的描写。但猫在这里充当的是一个反面的'角色,是一个反面角色,是一个谋害兔子的凶手,最后被作者杀死,自然也就不会对猫本身有细致的描写,而是通过几个配角,如三太太,“我”,对猫的看法,来衬托出猫的恶毒。

  这种写作手法是需要我们学习的,在文章的最后,作者用杀死猫做为结尾,我个人认为,真是“天经地义”,反面角色得以恶惩,并展现了作者一种惩恶扬善的观念。

  从这篇文章中,我们要学习作者对正面角色的细微描写,也要学习对反面角色进行衬托的描写手法!

读兔和猫有感3

  读了鲁迅先生的兔和猫的文章,我知道,生命不存在着天生的贫贱。就让我来给大家讲讲这篇文章吧。

  文中后院的三太太在夏间买回一对白兔,几个月之后,这对白兔开始自己掘洞,为即将添丁而幸福地准备着。忙活了大半天,一个简易的爱心小窝建成了。

  而三太太家的那只猫却总虎视眈眈地盯着刚会跳的小兔。幸而,狗与猫不共戴天,三太太才放心一些。不料,在大家都漠视那只猫的存在时,这只猫却神不知鬼不觉地掠走了兔宝宝,可爱的小兔成了它的佳肴。然而,大家却全都没有听见狗警惕的吠声,以致两个小生命就这样悄无声息地去了。

  在鲁迅先生看来,鸽子、小狗、苍蝇,以及他笔下的小兔子、鸭子、黑猴,乃至宇宙万物都是生命。它们不仅和人的生命一样,有着独立的价值,他们的生存与死亡,欢乐与痛苦都和人们息息相关。

  鲁迅先生因此把他对生命的关爱由人扩展到一切生物。

  是啊,每一条生命都有自己最终的归宿,每一条生命都将会是一颗闪亮的明星。造物主赋予大自然的一切生物,都有他本身存在的价值。

  爱惜每一个生命,包括我们身边的一草一木和所有的小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