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亚特读后感范文
荷马史诗《伊利亚特》主要围绕英雄阿基琉斯的两次疯怒展开,全篇一开始交待残暴、贪婪的阿伽门农王在一次议会中引发了卓越的阿基琉斯的愤怒,接踵而来的一系列事件又催发了特洛伊人最勇敢的赫克托尔杀死了阿基琉斯的同伴,如此激发了阿基琉斯的第二次愤怒,最后以阿基琉斯为同伴报仇,愤怒平息而收尾。 英雄,这一词语在人类缤纷的文字中,在几千年的世界文明中,被赋予了众多光荣与神圣的色彩,任几番荡气回肠,几度慷慨激昂。在读过《伊利亚特》后,我能很强烈的感受到古希腊神话中英雄的刚强威武、机智勇敢,和他们在同异族战斗中所建立的丰功伟绩和英雄主义、集体主义精神。而且诗中每个人的个性都比较鲜明,阿喀琉斯英勇善战,每次上阵都使敌人望风披靡。除此之外他还十分珍爱友谊;他也有很强的同情之心,可是他又傲慢任性,为了一个女俘而和统帅闹翻,退出战斗,造成联军的惨败。他暴躁凶狠,为了泄愤,竟将赫克托尔的尸体拴上战车绕城三圈。除他之外,特洛伊统帅赫克托尔的形象也十分鲜明。他是一个更加完美的英雄形象。他身先士卒,成熟持重,自觉担负起保卫家园和部落集体的重任。他追求荣誉,不畏强敌,在敌我力量悬殊的危急关头,仍然毫无惧色,出城迎敌,奋勇厮杀。最感动我的一点是他敬重父母,非常爱他的妻儿,决战前告别亲人的动人场面,让我感动流涕。 《伊利亚特》中,荷马用很多经常使用的一项来表现战争的残酷和战士的英勇。比如“狮子”、“野猪”、“黑夜”、“风暴”等意象就被经常出现。如第五卷中的埃阿斯一样:“跨站尸躯,像一头狮子”。在描写战争的阴霾即将散去时,诗人以奥德修斯的口吻讲说:“黑夜涉过长途,黎明正在进逼”。荷马常常这样使用只含两三个词汇的比喻,但又不局限于以这类简短的方式呈现他那出神入化的明喻。在第十一卷中,诗人借助一个四行的明喻对赫克托耳的强悍作了出神入化的描写。明喻式的特色鲜明的语言是对情节式语言的装扮和糅合,对于读者饶有兴致地欣赏诗歌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在第十二卷中,诗人运用一个雪的比喻形象地烘托出战场上万矢齐发的宏大场面,给人以视觉上的强烈冲击,升华了故事情节的可读性,丰富了所叙场景的表现性,实为诗人匠心独运的生花妙笔。 诗中有很多大型场面的描写,每次读到大场面的部分时,诗人总能用一些特别生动的比喻让人有身临其境的感觉。在第二卷中,为了向读者们展示希腊联军整装待发的浩大阵容,诗人使用了长达三十行的明喻以达到锦上添花的效果。譬如:“宛如不同种类的羽鸟,有野鹤、鹳鹤和脖子颀长的天鹅,生活在考斯特里俄斯河边,飞翔在亚细亚的沼泽,这里,那边,展开骄傲的翅膀,然后集群停泊,整片草野回荡着它们的喧响阵阵;就像这样,来自各个部族的兵勇,走出海船营棚,蜂拥到斯卡曼德罗斯平原,使土地承受人脚和马蹄的踩踏,发出可怕的吼声。他们在花团锦簇的斯卡曼德罗斯平原摆开战阵,数千之众,像春天的绿叶和花丛。” 诗中我最喜欢的部分就是人物之间的对话。诗中人物对白感情浓烈,情绪化强,极富表现力。在借海伦的口吻赞美奥德修斯时,诗人泼墨挥毫,寥寥数笔即将一个文武双全、能说会道的奇才形象描摹出来:“当足智多谋的奥德修斯站立起身,他只是木然不动,两眼笔直,盯着脚下的泥土,然而,当他亮开洪大的嗓门,语句从丹田冲出,像冬天的雪花纷飞,其时,凡人中就不再有谁可以和奥德修斯比争,我们将不再注视他的.外表,带着惊异的眼神。”诗人似画家般,既表现出了英雄个人卓尔不凡的特质,又展示了战场上群英逐鹿的场面。 神的参与贯穿着整部《伊利亚特》的进程。除非受到宙斯的阻止,神可以在凡人需要的任何时候下到凡间,寻找任何一个要找的凡人,谈论任何想要谈论的事情。作为一种沟通的方式,凡人可以通过祈祷求得神的帮助。和凡人一样,神以家庭或家族的形式存在,而宙斯是神界的家长或旅长。并且在诗里没有什么不能解释的事情。从中我们也可看到人的作用;在史诗里,人,尽管多灾多难,但决不是无足轻重的。 总的来说,《伊利亚特》讲述的神话故事很美,是一部采用神话和历史相结合的方式来写作史诗。意大利诗人但丁说过:“站在《伊利亚特》旁边,我觉得这本书有10英尺高,令人惊叹不能自已。”我也只是了解了整个故事,和诗人想表达的部分意思,至于其中更多的美妙和高深之处,还需要我日后再次阅读时仔细揣摩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