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天,我读了《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是黄蓓佳写的。
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主人公金铃,她刚过11岁生日,在本市新华街小学读六年级。她身高155厘米,重50公斤,标准的重量级选手。因为她胖,脸、鼻子、嘴巴都是圆嘟嘟的,一看就叫人喜欢,一喜欢就忍不住要在她脸上揪一把。金铃从小到大脸蛋被人揪过上千次,用她的话说,都快揪出老茧来了。
金铃和我共有一个特点就是“自来熟”,她无论男女老幼尊卑贵贱,她一概都能搭得上话,聊在一起,时不时还能把对方逗得哈哈大笑。从她早上上学、放学回家,一路上要经过四个杂货店,三个小吃摊、一个美发厅、一个修自行车店、还有一个新开张的礼品店,这些店里的老板和伙计,都是金铃的忘年交。
金铃有一个坏毛病——粗心。因为她把“既”写成“即”,“再”和“在”也不分,“看”和“着”总是忘记写最后一横。她不是不会,只是每次写字总是会粗心大意写错。其实,金铃挺聪明的,作文写得不错,但错别字有20个;数学口算题10题错6题。读到这里,我想起了我自己的粗心,我不想让爸爸妈妈、老师同学,还有对我抱有希望的人,让他们的心血白白浪费。我以后再也不粗心了,你们看我的行动吧!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我要做好孩子》的书,这本书讲述了小学生金铃的六年级生活,非常贴切实际,我一看就喜欢上了金铃和这本书。
金铃总是粗枝大叶,考试总拿不到高分。数学和英语不是写丢了这个,就是写错了那个,还总是丢三落四,几乎每天都弄丢铅笔和橡皮。在她的身上,我仿佛看见了自己的影子,我也是经常粗心,并且和她一样在努力改正。
金铃看起来大大咧咧,但是观察很细致,感情也很细腻丰富。她的作文很好,遇到合胃口的题目总是兴致勃发、激情喷涌,写得甘畅淋漓,令老师击掌赞叹。她的联想能力十分丰富,居然从猫和鼠身上联想到好学生与坏学生。她认为成绩优秀的同学是猫,讨人喜欢;而成绩不太好的同学,比如她自己,则是老鼠,没人欢喜,并为此伤心哭泣。妈妈赶紧告诉金铃她才是妈妈最爱的宝贝。后来老师也明确地告诉金铃,她就是好孩子。这真让人高兴!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我们大家其实都是好孩子,好孩子的内涵很丰富,并不全是由100分组成的,只不过有人把“好孩子”误解了,其实更重要的在于品德。尊老爱幼、爱护弱小……这些都是好孩子的表现。我们虽然会犯一些错误,那是因为我们还小,是成长必经的过程,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也会变得成熟起来!
这些天,我读了《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是黄蓓佳写的。
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主人公金铃,她刚过11岁生日,在本市新华街小学读六年级。她身高155厘米,重50公斤
,标准的重量级选手。因为她胖,脸、鼻子、嘴巴都是圆嘟嘟的,一看就叫人喜欢,一喜欢就忍不住要在她脸上揪一把。金铃从小到大脸蛋被人揪过上千次,用她的话说,都快揪出老茧来了。
金铃和我共有一个特点就是“自来熟”,她无论男女老幼尊卑贵贱,她一概都能搭得上话,聊在一起,时不时还能把对方逗得哈哈大笑。从她早上上学、放学回家,一路上要经过四个杂货店,三个小吃摊、一个美发厅、一个修自行车店、还有一个新开张的礼品店,这些店里的老板和伙计,都是金铃的忘年交。
金铃有一个坏毛病——粗心。因为她把“既”写成“即”,“再”和“在”也不分,“看”和“着”总是忘记写最后一横。她不是不会,只是每次写字总是会粗心大意写错。其实,金铃挺聪明的,作文写得不错,但错别字有
好孩子可以不用是成绩最好的那个,但是一定要正直善良,富有爱心。书中的主人公金铃就是这样一个天真纯洁,善良正直,积极要求进步的好孩子,她身高力大,常常爱打抱不平。同桌尚海个子整整比她矮了一肩,体重也只有金铃的一半,常常受欺负。金铃总会横眉竖眼的站出来保护弱小的尚海。金铃家巷子里修自行车的老人突然中风去世,丢下了只有五六岁的小孙女幸幸无人照料。金铃把这个没家的孤儿领回了自己的家,非常细心的给她洗澡,还把幸幸抱到自己的床上一起睡,像妈妈一样无微不至的照顾的幸幸。同学张灵灵把软绵绵的小白蚕丢掉了,金铃怕这些可爱的小精灵被行人踩死,被车轮压死,被顽皮的孩子捏死,便小心地把它们带到了自己的家里,。想尽办法为它们找食物,甚至不惜冒险攀铁条翻大门到别人家院子里去掐桑叶。因为担心不被同意摘叶子,蚕宝宝会饿死,金铃急得眼泪像断了线的珍珠一样扑簌簌的落下来。
好孩子一定要乐观坚强,勇往直前。虽然金铃的学习成绩忽上忽下、飘浮不定,没少被爸爸妈妈唠叨。可是他每天都是快快活活的,面对一次次考试和挫折,她都是无畏的面对那残酷的现实。就算到了寒假,她的妈妈不惜重金帮金铃买了堆起来有小山高的习题啦﹑试卷啦,金铃也只是耸了耸肩膀,觉得没得什么大不了的事,一整天都在题海中度过。
读一本好书犹如品尝一杯香醇的美酒,读一本好书犹如欣赏一幅色彩明丽的图画,读一本好书犹如置身于清新淡雅的美景之中。《我要做好孩子》就是这样的书,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要保留一份童真。
这本书用朴素又不失风趣的语言,讲述了一个叫金铃的六年级学生,在小升初冲刺的最后阶段,为保留心中的一份童真,于老师、家长发生的一系列让人啼笑皆非的故事。
现在有许多人,为了利益,失去了心中那一份童真,可金铃不同,她宁愿考不好,被老师、家长骂,也要保留心中那一份童真。有些人可能会问,童真是什么,我们为什么要保留心中的那一份童真?我会坚定地告诉那些人,童真是世界上最美的东西。保留童真,可以让你有一颗永远不老的心;保留童真,可以让你每天开心快乐。既然如此,为什么不保留一份童真呢?
金铃因为有了童真,才有一颗对世间万物的怜悯之心;她因为有了童真,才会拥有天真无邪的笑脸;她因为有了童真,才有纯洁的心灵那我们为什么不也保留童真呢?
金铃考试完,就要上初中了,她可以在这最后的冲刺阶段,也保留一份童真,那为什么有些人不行呢?为什么有些人宁愿追求利益,也不要童真呢?
有一句话说得好,有童真的人永远不会老。那么,就算是让你的心永葆青春,也请你保留一份童真吧!因为有童真就有爱,因为爱世界才会更美好。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叫《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的主要内容讲的是:金玲同学的老师病了,金玲去看望老师,老师让金玲给全班同学上一堂作文课,然后把全班的作文及金玲批改的情况给她看。老师看了金玲给同学们的作文作的批改之后说:“你作文批改得这么好,自己作文也写得很好,为什么成绩老是提不上去呢?你每天都在想些什么呢?”金玲说:“我没想什么啊,我只是想做一个好孩子。”老师听了笑着对她说:“你作文这么好,就已经是一个好孩子了。”
读了这个小故事,我很有感想,那就是关于好孩子的标准问题,不是说只有成绩好的同学才是好孩子,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在其他方面有特长或者能够尊敬老师、尊老爱幼、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的,一样都是好孩子。
这个故事也使我想到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关于好孩子问题的一件事。在一次作文比赛中,我得了一等奖,但是我总是觉得自己的成绩不冒尖,还不能算是好孩子。但是很多家长知道了我作文比赛得奖的事后都说:“作文比赛能拿到一等奖,就已经是好孩子了。”这件事也让我对自己增强了信心,我觉得,只要付出辛勤的汗水,就能取得好的成绩,只要你用心,所有的人都能成为好孩子。
期末的脚步,近了。我看了看书桌上的试卷,再望了望窗外温暖的阳光,揉了揉发肿的眼睛,一转瞧了瞧四周,我的眼神,再次停留在那《我要做好孩子》上。金铃的身影,浮现眼前……
金铃,一名拥有微胖身躯的小学生,一张白白圆圆的娃娃脸上总是挂着天真的笑容。成绩中等的她,仿佛对即将到来的毕业考漠不关心,而奔紫与老师,早就犹如那热锅上蚂蚁。
她的脑子里总有一些奇思妙想,她总爱在回家的路上逛着属于自己的“商场”。她还有些粗心,在数学卷上“大错不犯,小错不断。”
而语文呢,她总能用自己独特的思想,写出一篇令老师震撼的文章。
面临即将来到的期末考试,现在的我,仿佛与金铃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当真正试卷下发时,我们都站上了无硝烟的战场。
金铃面对这无尽的试卷,虽表示着习以为常,但背负着妈妈期望,老师期望的金铃无时无刻接受着与他人的攀比,当她内心深处那颗委屈的火种爆发时。我的心被触动了,我流泪了……
可当我阅读到奔紫为金铃的付出时,我仿佛看见了我与妈妈影子。
每当我坐到桌前写作业时,身后总有一人为我送上鲜美的水果,为我打气……我的眼眶有些湿润。
慢慢合上书,我揉了揉疲惫的双眼,看着桌上的试卷,不禁在心中为自己呐喊:“加油!美雅少年!”
今天我读了一本叫《我要做好孩子》,是黄蓓佳写的。 我一翻开书本,才读了几行,渐渐地我就喜欢了这本书。大概读了几个小时,我就把整本书给读完了。 读完了这本书,我从这本书中感受到黄蓓佳写的'很具体,很真实,很明确,很仔细,很细致,很认真。 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是:金铃、金铃的妈妈(赵卉紫)、金铃的爸爸(金一鸣)。 具体介绍了金铃,说金铃很粗心,很马虎,更重要的是,她有50公斤的身体,保准的重量级选手。 因为胖,脸、鼻子、嘴巴都是圆嘟嘟的,一看就叫人喜欢,一喜欢就忍不住要在她脸上揪一把。金铃从小到大,脸蛋上被人揪过上千回,用她的话说,都快揪出老茧来了。也介绍了金铃的爸爸(金一鸣),在本市以最著名的一所大学里教书,在本市以最著名的一所大学里教书,副教授已经当了5年,目前正在往教授这道门槛上跨越,因此挺忙,不怎么管家里的事。也介绍了金铃的妈妈(赵卉紫),不熟悉的人容易听成“卉子”,觉得像日本名字。我觉得书本里的金铃跟我一样:粗心、马虎......我希望我和书中的金铃一起努力,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找到一个好工作,找一个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好丈夫!我也希望我们一起努力,坚持到底,遇到困难,勇于站出来“挑战”。
只有知道自己的短处才能补,要补就要向别人学习,从别人的优点中
找出自己需要的东西,用来弥补自己的不足。
我建议你们也读一读这本书哦!
九月份,我读了金铃这本书令我回味无穷。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金铃。金铃的成绩是这样的:语文还可以,尤其是一些难度较高的,需要课外阅读知识作补充的题目上,她总是能出奇制胜,但金铃错别字满飞,语文成绩总是在85分左右徘徊。数学成绩就不妙了,计算题经常出错,我和她也是一样的。她妈妈卉紫十分着急,就是不明白数学成绩为什么学不好。英语成绩也是马马虎虎的,她虽然成绩中等,但人品很好,心地善良,做事精明,待人诚恳。比如:放学时,她看到电线杆下围着一群人,好奇的跑过去一看,原来是修自行车的老爷爷留下的孙女莘莘,无人看管,就把她带回家。帮助莘莘洗澡、穿衣服,还把平时节省下的零花钱为她买了芭比娃娃的圣诞礼物,总算当了一次小母亲。最后,金铃成了家长、老师、同学眼中的好孩子。
这本书的作者是黄蓓佳,她出生于江苏省如皋市。主要儿童作品有:《我要做好孩子》,《今天我是升旗手》很多书还获得了江苏省优秀图书特别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等等。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知道只要持之以恒,努力做好每一件事情,总会看到光明的前程。
读了《我要做好孩子》这本由著名作家黄蓓佳写的文章,我深有感触:主人公金铃是一个“珠玲玉润”的11岁的六年级女生,身高1米55,体重50公斤,是班上的重量级选手。她与谁都是自来熟,自然大受别人喜爱。
金铃的学习在班级里是中等的,妈妈赵冉子为她的学习操碎了心,尤其是数学,她更是“烂泥巴扶不上墙”。
老师们对她是一半赞扬一半可惜:赞扬是因为她的作文总是写得酐畅淋漓、妙语连珠;对那些需要填充课外阅读知识的题目更是写得出奇制胜,令老师击掌赞叹!
但,让老师可惜的原因更为严重,就是因为金铃那恼人的数学。如果遇到四则运算题,还带着小数和分数的,她便眼冒金星,昏昏欲睡,十题一做错七题。
说到减肥,那可是金铃心里的一件烦心事。妈妈曾强迫她吃那种带有铁丝味道的“减肥粉”,吃一盒就是妈妈一个月的工资,妈妈咬咬牙,买!可是,吃了几盒后,金铃上体育课的时候居然晕倒了,把妈妈心疼坏了,一回家就炖了一大锅鸡汤,把与金铃“同甘共苦”不吃肉的爸爸幸福得“飞了起来”。
看,金铃的生活多么有趣,你“意下如何”?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可以增长我们的知识,可以改变我们的一生,书是我们的好朋友,它更可以让我们受益匪浅,从中收获很多。
这个星期里,我的收获就不小,因为我读了一本名叫《我要做好孩子》的著作。
书中写的是关于一个可爱的小姑娘—金玲的故事。金玲是一个六年级的小学生,临近考初中时,金玲的妈妈—卉紫想让金玲考上名牌学校,可金玲偏科,数学学得不怎么好,因此卉紫十分着急,对金玲各方面要求都十分高。就这样展开了一个别开生面的故事。金玲是一个天真活泼的孩子,她还有一个特点固执。书中说,金玲和别的同学在张灵灵家等刑老师来上课时,一些好学生弄坏了张灵灵家的东西,张灵灵的妈妈告了壮,于胖也出卖了朋友,我本以为金玲会哭,可他的反应十分“可爱”,写完作业后,去找老师,还带了“证人”,把事情解决得干干净净,我当时惊呆了,觉得好笑又敬佩。金玲的爸爸—金亦鸣是个好爸爸,平时不怎么要求女儿考多高,只希望女儿可以开开心心、快快乐乐地生活,没有烦恼。卉紫就相反,一再要求女儿考高分,考到前10名,家中经常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因此常常在家中展开夫妻争吵的事情,让我哭笑不得。这本书的作者—黄培佳我很敬佩,因为她写得不仅真实,还写出了考初中时的紧张。我才五年级,也许到那时也有这样的情况,但是我以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不管遇到天大的困难,都不放弃,只要有信心,什么也别怕。有信心就一定可以成功,我一定会奋发图强、不懈努力,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一本好书,改变一生。
今天我读了《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觉得主人公金玲,她是一位我心目中的好孩子。
金玲她是一位善良的孩子,她为了一个修车子的爷爷家的孙女幸幸带到家中,妈妈反对,金玲却不动摇,坚持让幸幸住在家中,后来妈妈只好不再反对,幸幸在金玲家中,金玲的表现跟原来在家中的表现相反。
金玲她是一位作文好的孩子,她的作文《春》写的是那么的生动,那么的具体,那么的好呀,简直写的比六年级的学生还好,她还有一篇作文叫《为你造一片森林》,这篇写的比《春》写的更棒更好,为什么呢?因为《春》只写的生动具体,而《为你造一片森林》它生动具体感人。
金玲她是一位不爱数学的孩子,她的数学成绩很差,数学也是她滠不喜欢的一门功课,有时她的数学成绩是全班倒数第四,这个成绩非常的差,金玲,你为什么考不好呢?是因为你不会做?还是因为很难呢,不过再难,我也希望你要加油去战胜困难。
金玲,你是一个好孩子,虽然你的数学成绩不好,但是我认为好孩子不是全部都是好的。在这里,我多么希望在小升初的考试里,你能再接再励,取得优秀的成绩!
一本经典的书,能给予我们帮助,打开我们的心灵,在我们的心里播下知识的种子。
我要做个好孩子,是绝大多数孩子心中的美好愿望,我也不例外。很多孩子认为好孩子的标准就是:听话、成绩名列前茅、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可我认为好孩子的标准不仅仅是这样。
文章中的主人公金铃也没有这样的标准,难道她就不是好孩子了吗?NO!NO!NO!她富有爱心而又善良,感情很细腻,宽容大度。就像书里说的:“好孩子的内涵太丰富,它不全是100分组成的。”金铃并且拥有了像金子一般的美丽心灵,懂得怜悯、关心别人、善良……
我想我们不管成绩多差,多好,父母也都会欣然接受,因为全天下的父母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不管孩子怎么样,都不会对自己的孩子不理不睬,因为没有那个父母不疼爱自己的孩子,读后感《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只要尽自己最大能力了,就证明你是最棒的。成绩好坏都是过去,重要的是现在。只要我们知道了学习的重要性,才是父母最想看到的结果。“好孩子”我来了。虽然不知道,我可不可以成功,但是我知道我尽力了。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好孩子不只是嘴上说说,还要有行动。
在我的书架上,放着我最宝贵的书,他们看上去都是那么的崭新,唯独一本发黄的书。
这本发黄的书,是我从小看到现在的。每一次都深深地被书里的那位胖胖的、滑稽的主人公---金玲逗乐。直到现在,我还都没有烦倦它,那个好笑又好气的金玲令我爱不释手,给予了我最珍贵的启示。
金玲和我有一点非常相似,那就是给作文取题目。我们和别的同学不一样,不是随随便便就直接把题目写下来,而是经过深思熟虑才写出与众不同的题目。但是,金玲告诉我一件大事,错别字要小心!即使是一篇十分不错的习作如果被二十个错别字一扣,分数也可想而知了。
主人公最大的优点就是我最大的缺点。第一:身高和体重:第二:胆子大。我爱挑食,但金玲吃的东西比我的两倍还多。我想:要是我和金玲站在一起,准会让别人笑掉大牙。书里的金玲跟谁都是“自来熟”,而我,就算有人主动跟我交朋友,我也会很腼腆。
古人说得好“书中自有黄金屋。”这位主人公金玲让我知道要做机敏、善良、正直的人要做一位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无论经历多少磨难和痛苦,即使失败,也不能放弃;即使摔倒,也要爬起来,即使成功,也不骄傲。
那本书破旧不堪,但智慧和知识早已融进了我的脑中,这本书,启迪了我做“好孩子”的梦想,让我难以忘怀。
近期,我读了一本书,叫《我要做好孩子》,作者黄蓓佳以自己的女儿的生活、自己的生活,以及女儿学校里的生活,写出了一本倾情小说。
我喜欢书里的金玲这个女孩,因为她善良,可爱,有时候也会说谎,虽然有些胖,但是作文写的很好,像写作获奖专业户。最有意思的一篇,是小人得志和君子报仇,写的是元旦活动,副班长倪志伟,安排一个小品:猪八戒背媳妇阴阳怪气的倪志伟说:“先别笑,我的话还没有说完,我们这个猪八戒,要让女生来演,而小媳妇要让男生来演。”可想而知,这个,这个猪八戒,就是金玲,而小媳妇就是班上最瘦的男生,尚海,可没有想到练习的时候,金玲被倪志伟绊了一跤,脸同背上的尚海一起,两个人结结实实的摔在了地上,金玲的脸上了擦破了块皮,开始只是有点儿红,慢慢的就渗出些血印子来了,元旦那天,市电视台的记者到学校里录制节目,顺便录下了这个胖乎乎笑咪咪的金玲。金玲最不好的科目便是数学,临进期末,金玲的妈妈赵徽紫,便比平常着急了,可不知怎么的金玲自从养了蚕之后,每天都很迟回家,而且数学成绩也飞速上升,卉紫开始以为金玲出去玩了,学习上花了心思,后来才知道,是遇到好老师了,正好比生病的人要吃药--对症下药。金玲应该是从蚕身上看到了很多东西。
读了这本书,我也要对学习端正起来,不断的提高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