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星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叫《长腿叔叔》,这本书写了:主人公乔若莎是个孤儿,从小就在孤儿院长大,她从小就珍惜身边所有的一切,她长大后,由于受“长腿”叔叔的资助,去上了大学,尽管没有亲人在身边,她仍然很努力的学习,报答让她上大学的这位先生。
海伦·凯勒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这样写道:“如果每个人在他的初意识阶段患过几天盲聋症,这将是一种幸福。黑暗会使他珍惜视觉,哑默会导致他喜慕声音。
那些从来就生活在健康中的人很少会考虑这样的问题,就如同那些终日生活幸福的人常常会抱怨自己还有许多幸福得不到一样。
对于无所不在的亲情也是一个样。很多人在外人面前衣着光鲜,彬彬有礼,一回到家,见到自己的亲人就脾气抖涨几分。
在他们看来,健康、幸福、亲情,这都是理所当然的,因此也是稀松平常的,享受起来完全可以心安理得。
也时常看到一些孩子,在自己还不能独立生存的时候,心安理得的向父母索要一切可以索要的东西,从而不考虑父母如何辛苦才能满足自己的索取。甚至有孩子抱怨自己没有生在富贵之家,可以一生下来就随心所欲的拥有一切。
如此看来,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像乔若莎那样曾经是孤儿,那么,健康、亲情、幸福就会是上天给我们的恩赐了。
可是成为一个孤儿,不得不孤单一个人,独自面对整个世界,这感觉并不好。而不作为孤儿的人们,常常并不感谢自己所拥有的,却总是留恋已失去的。
我们不必真的去成为孤儿,我们只需静静的想一想,如果有朝一日会失去一些健康,有朝一日会失去一些幸福,有朝一日会失去一些亲情·······那么我们会不会很伤痛。
与其等到失去是伤痛,不如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个人一定要懂得感恩和珍惜,才算是真正有良知的人。这就是我从《长腿叔叔》中所得到的。
其实,读完《长腿叔叔》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
在这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又看完了另外十几本书。那些书中的内容,对于我这个浅尝辄止、记性又不佳的人来说——除了安的《素年锦时》之外——大多已是模糊了的,唯独这一本,却总让我心心念念,不能释怀。每每想起书中的一句话,一幅三笔两划勾勒而成的插图,抑或Judy的一个可爱的表情,总会不自觉地傻傻笑将起来。
相对于纯美的童话,我通常更喜欢看一些更具思想性、更适合成人阅读的文学作品,因为觉得自己已经长大了,不适合再看童话书。因此,在多次听人推荐这本书之后,还是犹犹豫豫,不知道值不值得买回这样一本书。
犹豫不决中,从图书馆借来了一个英文版本。尝试性地翻了几页,原本想着随便看看,权当吃点零时,消磨时光。没想到一拿起就放不下了。
那个下午,阳光灿烂,而我一个人闷在寝室,埋头看书,一边看,一边忍不住咯咯地笑出声来。至今,我也丝毫不认为我浪费了那天午后的阳光,因为,在那幽默风趣的文字世界里,我收获的不仅仅是阳光,还有阳光也给不了的温暖,温馨,感动,以及,一种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
当我翻到书的最后一页,看到Judy写给长腿叔叔的第一封love-letter,感受到隐含在其中的那颗幸福、甜蜜、羞涩,并且激动不已的少女心时,我自己也不免痴痴地幻想起来:如果,我也有这么一个长腿叔叔,那该多好!
其实,每一个女孩的少女时期,都应该有这样的一位“长腿叔叔”,他会躲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默默地给她关心,给她爱护,给她希望,给她似家人又似朋友的温暖,让她做一回他的公主,让她看到世界的光明,以及,生命存在的意义。
还掉了从图书馆借来的书之后,终于确定,这是一本值得一看再看、也值得收藏的好书。于是,去书店买了一个精装的袖珍版本,喜欢将它带在旅途中,放在日日随身的背包里,想起来就随手翻阅,翻到哪页是哪页,读到哪段是哪段,反正,每一段都有故事,每一段都可以给我带来愉悦的心情。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孩子,于是在这个假期里,我看了几本老师推荐的书,我最喜欢的就是《长腿叔叔》这本书,《长腿叔叔》读后感---韩韧濠。
故事的内容是:朱蒂从小在孤儿院里长大,有一天,理事长让她在大学里,她欣喜地吸取着一切她从未有过的体验和知识她不停地给"长腿叔叔"写信,却从未收到他的只字片语,在大学生活中,她偶然认识了杰维少爷,而毕业时,深爱着杰维的她却拒绝了他的求婚。就在这时,"长腿叔叔"邀请她到纽约见面,"长腿叔叔"竟然就是査比斯。
本来让我感触深的应该是她们的爱情,不过在这部小说里,我感触更深的,却不是他们的爱情,而是乔若莎看待生活的态度。
对于长腿叔叔选择了她提供资助,她却是这么想的:"我曾经为自己被剥夺了所有其他女孩子的童年而满怀怨恨,读后感《《长腿叔叔》读后感---韩韧濠》。"很多时候我们很少能为别人着想。而对于同室的两个女孩,一个拥有很多钱,一个拥有幸福的家庭,对于长腿叔叔提供给她的优越的条件,她说:"您不该让我养成过奢侈生活的习惯。从未拥有过的东西,就不会去想;.与莎莉和茱莉亚住在一起,对我的简单生活就是一种挑战。对于生活,对于命运,又或对于感情,人们只有傻傻地笑,因为没有人能理解,被命运拴住的生活和情感还能在阳光下变成一个什么样,还能散发出如何诱人的香气。而对于一个年仅二十岁的女孩,人生还很长,而青春不会等人。所以,不必为了无数的第一次,而忐忑不安,无数的第一次只是为了第二次而专门铺设的路,走在路上,你会发现处处是阳光;处处是歌声;处处是笑语…这本书的写作手法很奇怪,从开头一直至结尾,全书都是以信的方式来记叙全文,因为写信的人是一个女孩子,所以对于很多不显为人知的事情都写的十分详细。《长腿叔叔》是一本很好看的书,我推荐大家都去看看!
读《长腿叔叔》有感因为你的微笑像阳光一样灿烂,所以想看你的微笑……——题记在孤儿院里,总会看见她笑得很美很美,那时还很小。二十岁,对生活充满憧憬和向往的高峰时期,那时的她是孤儿院最大的孩子。因为各棵成绩都格外优秀,所以那一年孤儿院中唯一一个考上大学的只有她,可是命运决定她必须要为钱的事情而发愁。偶然的机会,让她遇见了他——一个愿意为她付所有学费的人。
匆匆之中,她看见他被车灯拉长身影,健全的双腿被拉得很长……再枯燥、乏味的大学四年中,她每天都会和那位所谓的“长腿叔叔”通信,可每当她说想见面时,“长腿叔叔”都拒绝了她的请求。久而久之,她对生活和长腿叔叔都有了一丝青春的抱怨。然而,叛逆的种子越埋越深、蠢蠢欲动……在之后的日子中,让她遇见了他,杰维少爷。他对杰维少爷多多少少有些了解后,发觉自己对杰维少爷有了一丝丝暧昧之情,于是忘记了通信的这会事。直到“长腿叔叔”揭开自己神秘的面纱……原来“长腿叔叔”就是杰维少爷。对于一本能与?小妇人?相提并论的名着,我只能静静地看,一遍又一遍地看。
对于生活,对于命运,又或对于感情,人们只有傻傻地笑,因为没有人能理解,被命运拴住的生活和情感还能在阳光下变成一个什么样,还能散发出如何诱人的香气。而对于一个年仅二十岁的女孩,人生还很长,而青春不会等人。所以,不必为了无数的第一次,而忐忑不安,无数的第一次只是为了第二次而专门铺设的路,走在路上,你会发现处处是阳光;处处是歌声;处处是笑语……这本书的写作手法很奇怪,从开头一直至结尾,全书都是以信的方式来记叙全文,因为写信的人是一个女孩子,所以对于很多不显为人知的事情都写的十分详细。
打开书的第一个感觉就像打开了一个藏宝盒,本来以为里边全是宝藏的人们欣喜若狂地打开盒子,才发现里边全是一个个厚厚的信封,信封内是用牛皮纸写的信,信纸上一排排整齐的英文字母,似乎行与行之间、段与段之间之间蕴藏者心与心之间的交流;是爱与恨之间匿藏的神秘;是泪与笑之间的唯一因素……我只想说,茱蒂,因为你的微笑像阳光一样灿烂,所以想看你的微笑!
我是在学校图书馆看的。很温馨,很浪漫的童话。故事的大概是这样的:茱迪从小在孤儿院里长大,年轻的她不得不负担起众多沉重的工作,而不能享受普通女孩子拥有的家庭乐趣。有一天,她的命运被传奇般地改变了,一位自称约翰?史密斯的理事因为她出色的作文而将她送进了大学,她开始了完全不一样的生活,她亲昵地叫这位理事“长腿叔叔”。在大学里,她欣喜地吸取着一切她从未有过的体验和知识,对她来说,一切一切都是那么的新奇。她害怕自我并不出色,对不起“长腿叔叔”的培养。她不停地给“长腿叔叔”写信,却从未收到他的只字片语,对她来说,他几乎并不真的存在。在大学生活中,她偶然认识了杰维少爷,他独到的见解和广博的知识吸引了她,而毕业时,深爱着杰维的她却拒绝了他的求婚。就在这时,一向未曾谋面,甚至从未给她回过一封信的“长腿叔叔”邀请她到纽约见面,“长腿叔叔”竟然就是杰维,茱迪大吃一惊,他们开始浪漫的感情。
整本书的主要资料是茱迪写给“长腿叔叔”的八十四封信,而这些信最开始时似乎是茱迪的一项义务——史密斯理事资助茱迪上大学,要求她写信给他,汇报她在学校的进展。而茱迪从一开始就没有把写这些信当作一项义务来履行,而是用心在感激着“长腿叔叔”;同时,因为茱迪是一个孤儿,她没有任何亲人,所以她把长腿叔叔当作唯一的亲人和交流的对象,向他倾诉。读这些信,你会发现茱迪真的是个可爱的姑娘,而且你也能够感觉到她在成熟,不仅仅在知识的增加,还有心灵的成长。最让人难忘的是,茱迪是那样的简单和纯洁,她不会向长腿叔叔隐瞒什么,好消息或者坏消息,自我的长处或者缺点;每一个小小愿望的满足,每一些知识的获得,都会给她带来巨大的快乐。我就被她的似乎“幼稚”的话给深深吸引了,可能是我也渴望这种简单、直接和风趣的生活吧。下面是我选的一些片段,和大家分享。
一口气读了两本名著,本该在少年时读的,而我却现在才有机会,不过,正如《波丽安娜》所说:那又如何呢!青年读起来又别有一番滋味,不过我现在想谈谈的是《长腿叔叔》中的莱蒂。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孤儿,被幸运女神光顾,而有幸上大学。有位好心的理事由于看了她发表的一篇文章《忧郁的星期三》认为她很有写作天赋,愿培养乔若沙.艾伯特成为作家,但他本人不愿透露姓名,不愿与乔若沙相见,唯一的要求就是乔若沙每月必须给他写一封信汇报一下学习及生活中一些情况,并声称不会回信。于是乔若沙便开始了写信的生活以及丰富多彩的大学生活,信写的幽默诙谐又真情毕露,由于不知道理事的名字,只看到过他的在车灯下又细又长如长腿蜘蛛般投影,故称他作长腿叔叔,也把自己改名为莱蒂。在她的信里,长腿叔叔是她的一切亲人,有时是慈祥的祖母,有时是英俊的兄长,但最终还是回到了叔叔,在大学的生活中她遇到了莎莉,一个友好而又善良的中等社会家庭出身的女孩,以及高傲而又沉默出生于平来顿家族且目空一切的女孩茱莉亚,以及高大英俊的莎莉哥哥吉米;同样英俊高的而有绅士富有的茱莉亚叔叔杰维少爷。
经过多次的接触,以及洛克威洛农庄的美妙生活,莱蒂和杰维少爷相爱了,但她拒绝了杰维少爷,认为自己应努力地回报叔叔,成为女作家,而杰维少爷误认为她爱上了吉米.麦克白,而气愤伤心的远赴加拿大打猎受伤。此时莱蒂心乱如麻,如实地向叔叔倾吐了对杰维少爷的爱,以及拒绝的理由,出人意料的叔叔居然原意见她了,然而就在见恩人的刹那,发现原来长腿叔叔就是杰维少爷。
小说写的很戏剧化,也很浪漫,作者琴.韦伯斯特是位美国女作家,从小就生活在浓重的文学氛围中,母亲是马克吐温的侄女,父亲从事出版工作。她刻画的茱蒂热情、幽默、乐观而又聪颖,文中穿插的钢笔画,增添了幽默,加强了表现力,这篇小说可以说是一个少女的成长日记,也可以是幽默而又真情的内心独白,充满惊喜又充满温馨,满载着感情的味道而又不乏社会中不同社会阶层的缺点的批判,上层社会的虚伪,中层社会的无力,底层社会的悲苦,这也许才是作者的真正写作意图,通过塑造一个幸运的人,让各阶层人们对未来充满憧憬,充满惊喜。
在第五封信里,她告诉长腿叔叔,她给自己起了个名字,叫茱迪(她原来的名字是杰瑞莎,是在孤儿院李佩特太太给她选的),我更喜欢她自己起的这个名字,这是她自己给自己做的一次主,这种独立的感觉一定很诱人。(另外,我真的很高兴,在译者序里,小意也把她称作茱迪,而不是杰瑞莎,哈哈哈。)
在第三十八封信里,茱迪有一段话“我认为,每个人,不管他长大后有多少麻烦,都应该有个幸福的童年”。哈哈,看到这样的话,你难道不会想到你的童年吗?你难道不会为自己现在为各种外来的压力而形成的不良感觉而难过吗?
在第四十四封信里,她说“我想到热带地区去看一看,我想看到整个世界,我终有一天会去的'——我会的,真的,叔叔,当我成了一个伟大的作家,或者艺术家,或者女演员,或者剧作家——任何一类我能成为的伟大人物吧。我强烈渴望去流浪,一看见地图我就想戴上帽子拿上伞,立即出发。”我想在看到这样的话的时候,你一定会心里亮堂起来,尤其如果你读过并喜欢三毛的话。在你的心里会有一大片开阔的地方,你会那么快乐,那么洒脱。流浪、流浪,多么美的生活啊。哈哈。想想三毛笔下的撒哈拉吧,茱迪也是这样的神秘女子吧,她们会是多么幸福的人啊!
在第五十七封信里,茱迪写到“这还不是最快乐的事!从很多很多琐碎的小事中都能找出很大很大的快乐来——我发现了快乐的真谛,叔叔,就是活在现在。不要永远活在对过去的悔恨中,也不要总在盼望着将来,而是努力从现在中得到更多。这就像耕田一样,可以广耕,也可以精耕。从此以后,我会精细地活着,享受每一秒钟的时间,享受它的时候就要感觉这是种享受。大部分人并不是在生活,而是在赛跑,他们想达到一些远离地平线的目标。在路上,他们气喘吁吁呼吸困难,失去了欣赏路上漂亮的风景和宁静的乡村的机会。当自己衰老时,他们才认识到自己的精力不够了,达不达到目标已经显得很不重要了。而我呢,则决定在路上坐下来,堆积起所有微小的快乐,即使是我永远不能成为一个伟大的作家。”我不说什么了,您自己读这段话吧。
同学们,读了以上读后感是不是深有启发呢?别忘了记录下来自己感受哦!
一口气读了两本名著,本该在少年时读的,而我却现在才有机会,不过,正如《波丽安娜》所说:那又如何呢!青年读起来又别有一番滋味,不过我现在想谈谈的是《长腿叔叔》中的莱蒂。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孤儿,被幸运女神光顾,而有幸上大学。有位好心的理事由于看了她发表的一篇文章《忧郁的星期三》认为她很有写作天赋,愿培养乔若沙。艾伯特成为作家,但他本人不愿透露姓名,不愿与乔若沙相见,唯一的要求就是乔若沙每月必须给他写一封信汇报一下学习及生活中一些情况,并声称不会回信。于是乔若沙便开始了写信的生活以及丰富多彩的大学生活,信写的幽默诙谐又真情毕露,由于不知道理事的名字,只看到过他的在车灯下又细又长如长腿蜘蛛般投影,故称他作长腿叔叔,也把自己改名为莱蒂。在她的信里,长腿叔叔是她的一切亲人,有时是慈祥的祖母,有时是英俊的兄长,但最终还是回到了叔叔,在大学的生活中她遇到了莎莉,一个友好而又善良的中等社会家庭出身的女孩,以及高傲而又沉默出生于平来顿家族且目空一切的女孩茱莉亚,以及高大英俊的莎莉哥哥吉米;同样英俊高的而有绅士富有的茱莉亚叔叔杰维少爷。
经过多次的接触,以及洛克威洛农庄的美妙生活,莱蒂和杰维少爷相爱了,但她拒绝了杰维少爷,认为自己应努力地回报叔叔,成为女作家,而杰维少爷误认为她爱上了吉米。麦克白,而气愤伤心的远赴加拿大打猎受伤。此时莱蒂心乱如麻,如实地向叔叔倾吐了对杰维少爷的爱,以及拒绝的理由,出人意料的叔叔居然原意见她了,然而就在见恩人的刹那,发现原来长腿叔叔就是杰维少爷。
小说写的很戏剧化,也很浪漫,作者琴。韦伯斯特是位美国女作家,从小就生活在浓重的文学氛围中,母亲是马克吐温的侄女,父亲从事出版工作。她刻画的茱蒂热情、幽默、乐观而又聪颖,文中穿插的钢笔画,增添了幽默,加强了表现力,这篇小说可以说是一个少女的成长日记,也可以是幽默而又真情的内心独白,充满惊喜又充满温馨,满载着感情的味道而又不乏社会中不同社会阶层的缺点的批判,上层社会的虚伪,中层社会的无力,底层社会的悲苦,这也许才是作者的真正写作意图,通过塑造一个幸运的人,让各阶层人们对未来充满憧憬,充满惊喜。
茱蒂是《长一腿叔叔》的主人公,她是一个了不起的女孩子!
她在孤儿院里长大,一直到17岁。孤儿院,听名字就知道这是一个可怕的地方,在这里长大的都是些没有父母和亲人照顾的孤儿,和我们一样,茱蒂开始也讨厌这 里的生活,她写了一篇作文《忧郁的星期三》,来表达她对这里的生活的不满。但这篇作文却给她带来了好运,一个在影子里有这一双“长一腿”的叔叔看了以后愿意 资助她上大学。这个茱蒂可真大胆,竟然敢把她对孤儿院的不满写在作文里,还给管理孤儿院的李皮太太和资助孤儿院的董事们看,一点都不掩饰她的想法!这是我 开始佩服她的地方。
可是,后来,慢慢往下看,你就会发现,茱蒂还有很多了不起的地方。她很乐观,她的信里总是兴高采烈地说一些开心的事;她很用功,她如饥似渴地读了很多她之 前没有机会读的书;她很自尊,她坚决地拒绝了长一腿叔叔资助她买帽子、出国旅游的钱;她很诚实,连小时候偷吃饼干这样的事也将给长一腿叔叔听;她还很善良,连 一头老母牛去世的消息都不忍心讲……
最了不起的,我觉得是她一直坚持做她自己认为应该做的,不做她认为不该做的事情。
长一腿叔叔希望她能成为一个作家,她也一直朝着这个方向努力。
她花了整个冬天和整个夏天的时间写了一部小说,却被出版社退了回来。她很伤心,亲手把书稿丢进了火炉,“那种感觉,就像亲手把自己的孩子送进火葬场一样。”但是她还是继续写书,并且一遍遍地修改,坚持要做一个作家。
虽然她很想出国旅游长见识,但这要花很多钱,尽管资助她的人心甘情愿地出钱,她还是拒绝了。她觉得拿别人的钱去游山玩水是不对的。看到这里我偷偷地想:如 果有人给我钱叫我做自己最想的事情,我会不会拒绝呢?你呢,你会吗?如果你也在犹豫,那么,看看茱蒂吧,她可是一个孤儿,一直都很缺钱买她想要的东西,去 她想去的地方,而我们呢,拥有很多的新衣服、新玩具,去了很多好玩的地方。这样一比,你就知道该怎么做了吧。别人再有钱,那也是别人的,不能随便接受人家 的好意!
这让我想起了一句话“做我,做最好的我”,是的,我们学校不就是希望把我们教育成这样的孩子吗?坚持做自己,做好自己。
当我们被爱包围时,你是否会想到,这就是爱? ——题记《长腿叔叔》是一本书信体小说,在这本书中,一个孤儿女孩乔若莎得到了一位陌生人的资助,从而能够离开孤儿院进入大学,但前提是这位女孩长大后必须成为一名作家,且每个月给这位陌生叔叔写一封信,故事由此展开。
进入大学终于可以离开孤儿院了,这样乔若莎觉得十分开心,她经常给这位叔叔写信,对他的好奇之感油然而生,她亲热地称呼他为长腿叔叔,并希望能得到他的回信,可神秘的长腿叔叔却总是不予回应,像是要与她玩捉迷藏似的。
大学里的乔若莎结识了很多好朋友,其中有一位男人是茱莉亚的叔叔——杰维少爷。他待人亲和,幽默风趣,常常与乔若莎在乡下庄园中玩耍。这一切都为乔若莎带来了无限的快乐和幸福感,当然还有时不时寄点礼物的亲爱的长腿叔叔。尽管有时乔若莎会想起她那在孤儿院里的阴暗回忆,但是她现在不是自由快乐了吗?故事的结局令人意想不到,杰维少爷竟然就是神秘的长腿叔叔!
读到这里,我突然从心底里冒出一个奇怪的想法,我竟然很羡慕她那种无拘无束、自由放任的生活,幻想着也能够遇到自己的长腿叔叔!我开始对如今的生活感到厌烦,觉得现在的生活很无聊,父母整天唠唠叨叨,一点也不自由,如果我像乔若莎一样地生活该有多好呀!
可是后来我看到乔若莎给长腿叔叔的信中写道,她看到同学都有亲人,内心是多么的难过与孤独,她多么想认长腿叔叔为父亲啊,尽管这只是假想,但仍然能给她带来安慰。我又不禁庆幸地感慨:还好我有亲爱的父母和姐姐,我不是孤身一人,在学习到深夜时会有一杯温暖的牛奶,在考试失利时会有一声轻柔的安慰。原来有那么多的爱围绕在我身边,我竟不曾发觉!生活在幸福和爱中的我们常常抱怨,认为得不到任何爱,于是我们反抗,因为我们从来就没有失去过爱。
一无所有后才会无所不有,失去后才会珍惜所有,学会施与才懂得感恩,这是我在《长腿叔叔》中所读到的更多的东西。让我们给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亲笔写封信,无论他们远在天涯还是近在咫尺,让我们对爱,说声谢谢!
朱蒂从小在孤儿院里长大,年轻的她不得不负担起众多沉重的工作,而不能享受普通女孩子拥有的家庭乐趣。有一天,她的命运被传奇般地改变了,一位自称约翰·史密斯的理事因为她出色的作文而将她送进了大学,她开始了完全不同的生活,她亲昵地叫这位理事“长腿叔叔”。在大学里,她欣喜地吸取着一切她从未有过的体验和知识,对她来说,一切都是那么新奇。她害怕自己并不出色,对不起“长腿叔叔”的培养。她不停地给“长腿叔叔”写信,却从未收到他的只字片语,对她来说,他几乎并不真的存在。
在大学生活中,她偶然认识了査比斯少爷,他独到的见解和广博的知识吸引了她,而毕业时,深爱着査比斯的她却拒绝了他的求婚。就在这时,一直未曾谋面,甚至从未给她回过一封信的“长腿叔叔”邀请她到纽约见面,“长腿叔叔”竟然就是査比斯,朱蒂大吃一惊,他们开始了浪漫的爱情。
整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茱迪写给“长腿叔叔”的八十四封信,而这些信最开始时似乎是茱迪的一项义务--史密斯理事资助茱迪上大学,要求她写信给他,汇报她在学校的进展。而朱蒂从一开始就没有把写这些信当作一项义务来履行,而是用心在感激着“长腿叔叔”;同时,因为茱迪是一个孤儿,她没有任何亲人,所以她把长腿叔叔当作唯一的亲人和交流的对象,向他倾诉。
在这本书中,故事中的主人公朱蒂给我最大的启示是要学会感恩,从这点上我跟她相差甚远。人会不会感恩跟他人生经历过的事情有很大的影响。我从小受到父母无微不至的照料,慢慢的就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从小没有受过挫折,没有经历过艰难的生活,就认为生活就应该是一帆风顺、风平浪静的。
随着年龄的增加、阅历的增长,经历的事情越来越多,了解到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人生活困苦,还有很多跟我同年龄的小朋友上不起学,我还有什么理由不感激父母那?从现在开始,从父母开始,我要对他们心怀感激,要对他们说:“爸爸、妈妈您们辛苦了!”
最近,我读了爱丽丝·简·韦伯斯特在1912年出版小说——《长腿叔叔》,在她多项作品中,以《长腿叔叔》最受到大家的喜爱和支持,甚至后来还被亨尼·米勒改编成了舞台剧,它不仅是我们成长路程中需要阅读的读物,更让我们在其中懂得什么才是幸福,又要如何对待幸福……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孤儿院长大的女孩茱蒂,被一个曾被她不经意在墙上瞥见,被车灯拉长身影的神秘人物送去上大学。至此她开始了全新的学习和生活。茱蒂每月会寄一份信给那位神秘人,但当她渐渐明白了自己的信永远不会有回音时,她对长腿叔叔开始了一丝青春的抱怨与不以为然,在孤儿院时内心叛逆的种子又蠢蠢欲动了。直到邂逅谈吐不凡的杰夫,她才再度将长腿叔叔当成倾诉对象。从单纯封闭的环境来到缤纷多彩的世界,茱蒂一直骄傲自己从来不曾觅食。正当她考虑和姐夫表达爱的告白时,长腿叔叔终于露面了,而且竟然是——杰夫。
一切的一切,每字每句中都透露出一位少女微妙的情感和伤痛……她学会了放弃.实际上有很多不能割舍的东西,自己原来拥有很多美好而快乐的东西,更重要的是那些幸福和快乐是我们未曾注意到的。
读了这本书,最令我感动的地方就是朱蒂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乐观向上的心态。虽然不能和同龄人一样感受、享受亲情,但是朱蒂对生活的热情丝毫没有削减。在大学里,她与同学们有好交往,热情开朗。我原本还以为她会因为自己的身世而感到自卑,但她丝毫没有,每天绽放出动人心弦的微笑。我感受到了她心里的期待与向往:做一个平常的女孩。她乐观向上的心态让我非常感动。或许,我们也能这么乐观地生活:在别人面前露出微笑,无论遇到什么都不埋怨,不放弃,或许换来的是更多快乐。一无所有后才会无所不有,失去后才会珍惜现在所有,学会施与才懂得感恩,这正是我们需要懂得并赋之于行动的。
读《长腿叔叔》有感因为你的微笑像阳光一样灿烂,所以想看你的微笑……——题记在孤儿院里,总会看见她笑得很美很美,那时还很小。二十岁,对生活充满憧憬和向往的高峰时期,那时的她是孤儿院最大的孩子。因为各棵成绩都格外优秀,所以那一年孤儿院中唯一一个考上大学的只有她,但是命运决定她务必要为钱的事情而发愁。偶然的机会,让她遇见了他——一个愿意为她付所有学费的人。
匆匆之中,她看见他被车灯拉长身影,健全的双腿被拉得很长……再枯燥、乏味的大学四年中,她每一天都会和那位所谓的“长腿叔叔”通信,可每当她说想见面时,“长腿叔叔”都拒绝了她的请求。久而久之,她对生活和长腿叔叔都有了一丝青春的抱怨。然而,叛逆的种子越埋越深、蠢蠢欲动……在之后的日子中,让她遇见了他,杰维少爷。他对杰维少爷多多少少有些了解后,发觉自我对杰维少爷有了一丝丝暧昧之情,于是忘记了通信的这会事。直到“长腿叔叔”揭开自我神秘的面纱……原先“长腿叔叔”就是杰维少爷。对于一本能与?小妇人?相提并论的名着,我只能静静地看,一遍又一遍地看。
对于生活,对于命运,又或对于感情,人们只有傻傻地笑,因为没有人能理解,被命运拴住的生活和情感还能在阳光下变成一个什么样,还能散发出如何诱人的香气。而对于一个年仅二十岁的女孩,人生还很长,而青春不会等人。所以,不必为了无数的第一次,而忐忑不安,无数的第一次只是为了第二次而专门铺设的路,走在路上,你会发现处处是阳光;处处是歌声;处处是笑语……这本书的写作手法很奇怪,从开头一向至结尾,全书都是以信的方式来记叙全文,因为写信的人是一个女孩子,所以对于很多不显为人知的事情都写的十分详细。
打开书的第一个感觉就像打开了一个藏宝盒,本来以为里边全是宝藏的人们欣喜若狂地打开盒子,才发现里边全是一个个厚厚的信封,信封内是用牛皮纸写的信,信纸上一排排整齐的英文字母,似乎行与行之间、段与段之间之间蕴藏者心与心之间的交流;是爱与恨之间匿藏的神秘;是泪与笑之间的唯一因素……我只想说,茱蒂,因为你的微笑像阳光一样灿烂,所以想看你的微笑!
从图书馆借来《长腿叔叔》,因为“书非借不能读也”,我仿佛与时间赛着跑,争分夺秒翻着那手感极好的书页,像是持着一脉优美的传统。
很快被这本经典所吸引,我如饥似渴地阅读起来。一个十八岁的孤儿——乔若莎·艾伯特,因为她在英文写作方面有极高的天赋与才能,所以她遇见了“白马王子”:长腿叔叔。一位决定送她上大学的理事。“长腿叔叔”本是一位隐姓埋名的好心理事,这是乔若莎自己起的名字,理事给他唯一的要求是让乔若莎每月给他寄一封信。接下来的八十多封长信便是这本书的内容了,让读者深深投入其中。正在乔若莎大四毕业之际,与生于纽约贵族的杰维少爷相爱,但她却十分犹豫,因为自己是个孤儿,因此他们都伤了对方的心。而且,乔若莎觉得这样会对不起长腿叔叔。
但书的结尾温馨极了——杰维少爷便是长腿叔叔!当读完这本书是,我深吸一口气,发现世界多么美好,乔若莎的生活多么丰富多彩!乔若莎有个舍友,她时刻都不快乐,用乔若莎的话来说便是“在襁褓中就习惯了所有的快乐都毫无意义。”不过乔若莎与她的舍友恰恰相反,她善于发现生活中一切乐趣:乔若莎看着送她自己上大学的理事的背影那双修长的腿,便给他取名为“长腿叔叔”。我想这个名字我一定起不出来,既善良又让人感到亲切。原本是“Daddy long leg“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不翻译成“长腿爸爸”?呵呵!
圣诞节前夕,长腿叔叔寄给乔若莎六件礼物,让乔若莎十分欣喜。但其他同学的礼物都是亲人送来的,而乔若莎不是。为了安慰自己,她想象到:“丝袜是妹妹送的,热水袋是祖母送的,词典是舅舅送的,晚礼服是妈妈送的,笔记本是……”多么温馨啊!
还有在乡村的小猪趣事,关于蜘蛛的遐想,还有入选篮球队的过程……想做个快乐的人,首先要富有一颗善于发现乐趣的心。
朱蒂从小在孤儿院里长大,年轻的她不得不负担起众多沉重的工作,而不能享受普通女孩子拥有的家庭乐趣。有一天,她的命运被传奇般地改变了,一位自称约翰·史密斯的理事因为她出色的作文而将她送进了大学,她开始了完全不一样的生活,她亲昵地叫这位理事“长腿叔叔”。在大学里,她欣喜地吸取着一切她从未有过的体验和知识,对她来说,一切都是那么新奇。她害怕自我并不出色,对不起“长腿叔叔”的培养。她不停地给“长腿叔叔”写信,却从未收到他的只字片语,对她来说,他几乎并不真的存在。
在大学生活中,她偶然认识了査比斯少爷,他独到的见解和广博的知识吸引了她,而毕业时,深爱着査比斯的她却拒绝了他的求婚。就在这时,一向未曾谋面,甚至从未给她回过一封信的“长腿叔叔”邀请她到纽约见面,“长腿叔叔”竟然就是査比斯,朱蒂大吃一惊,他们开始了浪漫的感情。
整本书的主要资料是茱迪写给“长腿叔叔”的八十四封信,而这些信最开始时似乎是茱迪的一项义务--史密斯理事资助茱迪上大学,要求她写信给他,汇报她在学校的进展。而朱蒂从一开始就没有把写这些信当作一项义务来履行,而是用心在感激着“长腿叔叔”;同时,因为茱迪是一个孤儿,她没有任何亲人,所以她把长腿叔叔当作唯一的亲人和交流的对象,向他倾诉。
在这本书中,故事中的主人公朱蒂给我最大的启示是要学会感恩,从这点上我跟她相差甚远。人会不会感恩跟他人生经历过的事情有很大的影响。我从小受到父母无微不至的照料,慢慢的就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从小没有受过挫折,没有经历过艰难的生活,就认为生活就应当是一帆风顺、风平浪静的。
随着年龄的增加、阅历的增长,经历的事情越来越多,了解到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人生活困苦,还有很多跟我同年龄的小朋友上不起学,我还有什么理由不感激父母那?从此刻开始,从父母开始,我要对他们心怀感激,要对他们说:“爸爸、妈妈您们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