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过的书就像沙滩的贝壳,在我心里闪闪发光,其中有一本我印象深刻的书叫《导盲犬迪克》。
一只被人抛弃的丑狗遇上了一位叫阿炯的小瞎子,他们俩相依为命,为了找到在昆明的阿妈,付出了许多沉重的代价:离家出走、饥寒交迫、受伤流血、遭人鄙视、病魔缠身……小瞎子阿炯靠一身绝顶的弹古筝的本领讨钱生存,狗凭着遗传下来的纯正的猎狗基因保护阿炯,最后终于找到了阿妈,可不幸的事发生了,阿炯的导盲犬迪克因为现实的种种原因导致惹上杀身之祸,在迪克要被杀之前阿炯做出了一个痛苦的决定,他离开阿妈,带着迪克逃了出去,永远永远地流浪……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一定要坚强,即使你也落到了像阿炯这样的地步,也一定要坚强地生存下来,不然就得不到生存的希望。
在社会上有许多人因为受到冤枉、不公、迫害等等打击时就对生活没有一丝希望,有些人第一个念头想到的是自杀。有的是做完某些重要的.事情之后就自杀、有的是借助某些事物自杀、有的想让自己的死变得更有意义,就比如捐赠器官什么的,等等。自杀的方法有许多,生存的方法也有许多,只是在于想或不想,坚强或不坚强的问题,只有坚强就能生存下来。
正如达尔文的《进化论》: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这句话讲得一点也没错!我们一定要做生活的强者!
“狗是人类忠诚的朋友”,这句话相信大家都听过,而在读了沈石溪的新作——《导盲犬迪克》后,让我有了更深的感触。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外表丑陋但忠心耿耿的猎犬,因为丑陋被认为是死神的附身,被主人遗弃,它想找一个喜欢自己的新主人,但许多人都厌恶它,最后被一个叫阿炯的盲童收养。阿炯拜了一位老师学习琴艺。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继母胖菊也对他不好。有一天,阿炯的师傅永远离开了他,就只好在茶馆拉琴,可好景不长,茶馆骆老板买了一台录音机,于是阿炯的位置被替代,让他另求发财路。迪克知道后,火冒三丈,把录音机撞坏了,闯下了大祸,骆老板以为它是疯狗,便报了警,警察来到了他们家逼迫他们把狗交出来,万般无奈之下,他们只好离家出走,浪迹天涯。因为阿炯是盲人,所以迪克当上了导盲犬。他们和红娜踏上了去昆明找阿妈的旅程。他们在荒无人烟的森林中时,红娜想把阿炯要死,结果被迪克发现,不得已把红娜咬死了。他们又十分幸运的遇到了昆明地质勘探队,帮他们捡回了矿物,在昆明地质勘探队的帮助下回到了豆腐营。他们在街头为生。在生病之后,被一位“好心的阿姨”和宋经理一家收留,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后,阿炯无意间知道了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失散已久的阿妈,但为了保护迪克,他们只好永远流浪下去……
读了这本书后,我被他们的友谊感动了,虽然迪克是只猎犬,但主人阿炯却十分关心他,朋友之间要相互信任,才能更加美好的友谊。
暑假,别人送了我一本书,书名叫《导盲犬迪克》。当我翻开这本书时,就被书里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住了。
这本书讲述了一条名叫迪克的猎狗。因为它一生下来就长得非常丑陋,所以就被主人丢弃在了一片原始森林里。当它看见别的狗享受着主人亲昵的抚摸时非常羡慕。它想找一个对它好的主人,可是处处碰壁。别人都因为它长得丑而嫌弃它。但是它没有放弃不断努力,最终找到了它的主人。这人名叫阿炯,是个瞎子,迪克就这样开始了它的导盲之路。
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地方是迪克和它的主人阿炯之间真挚的感情。虽然迪克长得很丑,别人都嫌弃它,但它有一颗时刻为主人着想的心。当主人失去工作的时候,迪克蹿向茶馆“大闹天宫”;当主人生病没钱买药时,它去公园杂耍乞讨,又去充当拳击的靶子,让别人都打得站不起来;当红娜要袭击主人时,迪克为了救主人,忍痛咬死了怀着自己果肉的红娜,拯救了主人。
迪克,我想对你说:"你真的是一条非常棒的狗!”别人嫌弃你,因为他们不了解你,你有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服输的精神,最主要的你有着一颗最忠诚的心。虽然你的外表不美,但是你却有着一颗非常美丽的心,心里美那才是真的美。
这是一本鼓舞激励的书,让我从中体会到了很多东西,大家有空可以去看看,相信会带给你不少收获。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导盲犬迪克。迪克是一只猎狗仔,因为长得很丑,刚断奶就被主人抛弃了,在山里慢慢就学会了捕青蛙、老鼠了。后来,它被一个会拉二胡小瞎子收留了,取名叫迪克。
本来小主人是在一个茶馆拉胡的,但是有一天,茶馆买了收音机,小主人就不能去茶馆拉二胡了,于是,迪克不仅把收音机给破坏了,还咬伤了老板的手,这样它就会被判为疯狗,要枪毙的。小主人只好把迪克和它喜欢的狗红娜一起带走,穿过树林去昆明找和爸爸离婚的妈妈。在途中,红娜想吃掉小主人,原来它是一只豹狗,迪克忍痛把红娜咬死了。
到了昆明,本来以为妈妈很容易找到,结果问了很多人他们都不知道,小主人只能在街头卖艺,后来小主人病了,迪克为了小主人挨打挣钱,遍体鳞伤。
看完了这本书,我被迪克和小主人之间的情感所感动,迪克为了小主人的医药费情愿伤痕累累,说明迪克把小主人当成亲人一样看待,这样我体会到了动物和人之间的感情是非常珍贵的,人和动物应该和平共处,少残杀,多关爱。让这个世界更加美好!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为《导盲犬迪克》的书,这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
当合上这本书的最后一页,我觉得狗的品质是难能可贵的。
书中介绍丑狗迪克和它的主人小瞎子阿炯经历了许多。他们在穿越雪山石死林的时候,迪克被迫大义灭亲,只为不让小主人受到伤害;他们一起街头卖艺,迪克做搞笑拜揖状乞讨,只为让小主人挣更多的钱;他们夜宿桥洞,小主人因突如其来的秋雨生了病,迪克又一次挺身而出——不顾生命危险,给人当活靶子练武,只为挣钱给小主人看病。
书中,迪克是一只导盲犬。导盲犬,是盲人的眼睛,没有他们,双目失明的人们可能会经常摔跤或受伤。而且书中的主人公阿炯恰好是个小瞎子,在有迪克时,他避免了跌进泥坑里,避免了人们种种嘲笑。
如果没有导盲犬,人们可能无法正常外出。所以导盲犬对双目失明的人来说是多么重要啊!
换成是土狗野狗也许就会在某一天被无情的杀掉,变成餐桌上的菜肴,人们口中的美食,那是多么的不幸啊!又是多么可怜啊!
每当看见热腾腾的狗肉被端上餐桌,我便会心生反感:为什么一定要拿狗来当菜呢?难道就没有一点儿同情心吗?它们好可怜!
我们应该提倡:保护动物,不让无辜的它们受到伤害!因为它们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