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字的读后感范文(精选六篇)

李盛

  红字的读后感1

  《红字》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海丝特·白兰,她由于被认为犯了通奸罪而受到审判,并要永远佩带那个代表着耻辱的红色A字。当地的法律很严格,大家让站在审判台上的她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时,为了捍卫爱人的名誉和纯洁的爱情,她宁愿受罚也毅然决然的独自承担了后果而没有说出来他的名字。他就是阿瑟·丁梅斯代尔,一位受过良好教育、文雅而持重的牧师,在教区有极高的声誉。与海丝特相比,他显得怯懦。于是海斯特接受了惩罚——在绞刑架上抱着孩子示众两个小时,并且终生穿着一个胸前有鲜红的A字的衣服,代表“通奸”(adultery),并且直到死,也要把A字刻在坟墓上。

  她像一个被钉在耻辱柱上的天使。然而这个勇敢的天使用自己孱弱的身躯把一切承受,像一朵荒芜丛中开出的野玫瑰一般,狂风暴雨,也不低下天使的头。对于永佩在她身上的A字,她也丝毫没有畏惧,而是把字母A非常漂亮地绣在自己的胸前。从那之后,虽然每个居民都排斥她,不与她交往,仿佛这个城市要与她隔离一般,但她仍然对每一个人都献出自己的爱心,尽一切所能的帮助别人。

  她可以面对所有人的唾弃与鄙视,但无法面对她与阿瑟的女儿──珠儿。就像她所说“珠儿是我的幸福!──也是我的折磨!是珠儿叫我还活在世上!也是珠儿叫我受着惩罚!她就是那个红字,只不过也具有千万倍的力量来报应我的罪孽!”珠儿像一个众目睽睽之下的有生命的“红字”来惩罚海斯特,时时提醒着她那段往事的不堪回首,珠儿一生下来就扮演着嘲笑、攻击、质问她胸前可疑红字的角色。然而这个勇敢的女性,着意打扮她的小珠儿,不仅出面捍卫自己教养她的权利,而且尊重孩子狂野的天性,努力培养她成人。

  七年之后,阿瑟决定面对自己的错误,与海斯特一起在群众面前承认了自己的罪恶,最终以袒露胸膛上的“罪恶”烙印,完成了道德的净化与灵魂的飞升。红字在他们的身上冉冉生辉。

  最后,她的A字耻辱渐渐的被人们遗忘,反而很多人都认为A字代表的是“天使”(angle)“能干”(able)“可敬佩的”(admirable)“前进”(advance)“艺术”(art)“爱情”(amorous)等等。最后,出于对所爱之人的眷恋之情,她不但在生前不肯远离他所在的教区,就是在他死后,仍然放弃了与女儿共享天伦之乐的优越生活,重返埋有他尸骨的故地,重新戴上红字,直到死后葬在他身边,以便永远守护、偎依着他。而墓碑上就刻这那句“漆黑的土地,鲜红的A字”。

  《红字》表达了,社会现状和人类命运,探讨人类“善”与“恶”的哲理。社会力量是强大的,在现实中自然力量无法战胜社会力量。但作品却表达勇敢、善良的自然力量占胜社会力量。

  海丝特是崇高道德的化身,感化着充满罪恶的社会。而我正是被她的勇敢与善良所感动。她的勇敢与善良,最终把胸前罪恶的标志变成了德行的标志,成为圣者、天使。

  红字的读后感2

  《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整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中最有声望的权威作品之一。小说的故事发生在十七世纪中期加尔文者派统治下的波士顿,作者从当时的社会现状入手,通过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悲剧来揭露当局对人们精神,心灵和道德的摧残。

  海丝特·白兰是一个在婚姻上遭到不幸的女人,年轻美貌,却嫁给了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罗杰*齐灵沃斯,夫妻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后来,罗杰又在海上失踪,杳无音讯,白兰孤独的过着日子。这时一个英俊有气魄的青年牧师,亚瑟*丁梅斯代尔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真诚的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私但热烈的爱情生活。不久,白兰由于怀孕的隐情暴露,以通奸罪被抓,在狱中生下了女儿小珠儿。

  按照当时的教规,白兰只有交代奸夫的姓名才能获得赦免,否则将受惩罚。然而执行审讯任务的却正是他的情人。白兰宁愿独自忍受任何惩罚,为了把她和丁梅斯代尔之间的爱情深深地埋在心中,她坚强的挺住了。

  丁梅斯代尔最初与白兰产生了炽热的的爱情,虽然他一度退却了,为自己能够隐蔽的安慰,但内心的痛苦并没有因他的安全而平息,相反,越来越强烈。他与白兰的约会,他在枷刑台上的自我忏悔,他们的逃跑计划,以及最后的公开演说,都成为了丁梅斯代尔向着爱情的祭坛一步步走近的脚印。最后她扯开上衣,人们见到了烙在她胸口的红色A字。这个A字实际上是烙在她的心上的,这是爱情的升华。

  作者用蔷薇花象征美与善,用监狱象征死亡,用一道光,一只鸟……象征丁梅斯代尔与白兰之间的爱情的结晶——小珠儿,使作品充满着一股迷人的魄力。

  红字的读后感3

  还在初三年级的时候就开始看这部“名著”,这部只有150多页的书,但是直到最近才把它结束,真是马拉松似的阅读。在抱怨丹还不出新书的时候,只好抱起了这些文字。其实也是很好的,像从前就很羞于告诉别人:我,没有看过《红楼梦》。

  名著无愧于名著,那些过去我居然看不懂的东西。

  看完它最大的感受可能是很大众,普遍的,最泛面的认识到封建的思想观念,风俗信仰,教会教条对人们纯洁美好的爱情的扼杀和侮辱,剥夺人对幸福生活的追求。悲剧的源头也许在此吧。

  当海丝特被老罗杰看中,并被迫嫁与他的时候,我们不会预料到这个故事的发生,因为如果海丝特是一个麻木,中庸的平常妇人家,生活也一切照旧。可是她不是,她身体里流动的是年轻澎湃的血液,涌动着无法抑制的追求欲望,她不希望就此落寞。这是一个直接的原因,但我们并不能说海丝特有什么错,她没有错,她只是做了自己意志支持与支配的事情。

  当海丝特佩带红字耻辱的站在刑台上,我们无法想象那种痛苦,无数双眼睛注视着她,注视着她胸前的那罪孽的字母A。但她勇敢坚强,毅然生下小珠儿,并把她抚养长大。孩子的出现给故事频添了许多色彩,文字中把她描绘的真的跟精灵一样,漂亮,活泼,动人,调皮,诡异,并充分体现着母亲身上过去那燃烧的激情。孩子当然更没有错,她只是个孩子啊,亲近直觉上的亲人。

  当眼看年轻牧师丁梅斯代尔一天一天的病重,样子越发憔悴,用手按抚胸口成为习惯,大家都不难猜到,那个男人就是牧师。七年来,哪一天他又有过安宁呢?何尝不是过着痛苦扭曲的日子,甚至比海丝特更可怜。她的“耻辱”已经被世人所知,无畏的佩带着红字,乐观的过着新生活,当然是在学会压抑之后。而牧师并不能,形势所迫。他被人们所热爱和崇拜,看作最纯洁的上帝使者,得到先知赐福的神人。但这更使他倍受折磨和煎熬,以致对自己实施酷刑。解脱的是最终他还是勇敢的站了出来,以求解脱,得到珠儿的吻,并死在海丝特的怀中。那刻他是幸福的,相信天堂也会容纳这位可敬的人。这样看来我们并不能指责牧师先前的懦弱。

  加重牧师痛苦的还有那个老罗杰,他伪装成真诚心灵交流的朋友,接近牧师,怀着报仇的恶心,血腥的挖掘牧师内心的“耻辱”秘密,借此使牧师更加痛不欲生。但故事发生之前,老罗杰可是一位可爱的学者,平静的过自己的日子,多么安详呐。如今却物是人非,人心的善变与叵测也就展现。读后直感到背后冰凉的冷汗。

  大概这是一点新的感悟,小说里人们失真的面具生活,表象平静如圣实际罪恶纠结的生活,自欺欺人。有点无奈,更多可怜,为什么不能坦坦荡荡地活着自己?活在自己的属灵里,得到父神的安慰和赐予,那牧师被人们奉为至尚难道不懂这些简单的道理?末了,我觉得他是最值得怜悯的人,他被害最深,被伤最深:被罗杰,被海丝特,被小珠儿,被他自己,被他所居的社会,被那社会所奉行的观念,思想。

  这样还是之前所说,悲剧的源头便如是。封建,民主;专制,自由:永恒对立,不得妥协。于是我们后人从这些悲哀里看到希望,看到曙光,看到前进的路。于是我们站在先人的肩上,为追求美好和谐不懈奋斗!

  红字的读后感4

  19世纪美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的长篇小说《红字》是一部比那些大部头小说显得短小的多的长篇小说,但它同样具有大部头小说所具有的震撼人心的效果,以及高超的艺术造诣,堪称经典名著中的典范作品。

  这是一部关于灵魂的小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灵魂,但有的'人维护着灵魂,有的人损害着灵魂,有的人丢失了灵魂,于是这个世界充满了千姿百态的人生和人的故事。

  主人公海斯特·白兰胸前佩戴着烙有灵魂耻辱的红字——大大的一个A。在倍受折磨的道德鞭笞下,进行着灵魂的救赎。但她是一个不屈于命运的女人,在她的一生中充满了对命运的蔑视。她怀疑这世俗道德的合理性,但同时又矛盾的意识到灵魂的邪恶,人性的复杂可见一斑。这种宗教的感情纠葛,对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很难理解,我就是这样一个无法理解的人。宗教已经是西方人生活的一部分,离开宗教的生活,一定是很痛苦的。但我没有宗教经验,所以根本无法体会主人公的心理。这也是我理解小说的障碍,但我却是没办法去克服。

  小说还表达了人要获得自由和解放就要去斗争的思想,这在海斯特·白兰的身上得到了体现,她一直抗拒着悲惨的命运,心里充满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充满了无私的爱,这是难能可贵的一种精神。因为这样她才成为一个高尚的人,受到了人们的尊敬,从而洗刷了身上的耻辱,而那个红字也成了高尚的象征。在这里作家是和传统道德做着挑战,他把世俗道德拿出来进行了解剖,让读者不得不重新审视我们道德标准的合理性,以及其中最见不得人的阴暗面。这就是这部名著最耀眼的地方和流芳百世的原因。

  小说中另一个主人公丁梅斯代尔牧师,是受宗教迫害最苦的人,为了救赎自己的灵魂,这个可怜的人受尽了精神的折磨,在自己的胸口用烙铁烙了一个红字,用来谴责自己,最后在无法忍受的精神压力下悲惨的死去,成为人类社会虚伪道德的牺牲品。人类的历史很短,但用各种名义迫害人的历史却很长,西方的宗教就是这样,看似光明,给人希望,但实际是残害人的工具,宗教的邪恶由此一斑。从丁梅斯代尔身上也表现了人在面对强大压迫下的软弱的一面,这是造成悲剧的根源之一。

  他们的女儿小珠儿展现了儿童的天性,这是世间最美好的东西,人的天性本该如此,这才是人的本来面目,然而我们用自己创造的那些教条,那些戒律,把自己变成了精神的奴隶,失去了人的本性,从而无比的痛苦,无可奈何地活在这个本应该是充满快乐的世界。这是我们必须反思的事,否则人的痛苦会延续下去。

  反面人物齐灵渥斯是个没有灵魂的家伙,它本做一个可以宽容一切的人,因为他是有理由这样做的,但他没有。他不仅成为把海斯特·白兰推向了悲惨命运境地的罪魁过手,而且他不为自己的过错反省,去宽恕他人,却充满了仇恨,毒化了自己的灵魂,成为了一个最肮脏卑劣的人。这是一个被魔鬼占据了心灵的人。人如果心中只有仇恨,那么他的灵魂一定充满邪恶。

  霍桑用他精湛的艺术手法剖析着人的内心世界,展现着人内在世界的秘密,这是小说永恒的魅力所在。

  读《红字》让我感受到了压抑后的平静,痛苦后的快乐。

  红字的读后感5

  《红字》是美国作家纳萨尼尔·霍桑的代表作。它以十七世纪北美殖民统治下的新英格兰为背景,初读此书,并未觉得它主讲一个惊天动地的爱情故事,而是深深折服于作者对人性的刻画,人物的塑造,及心理的描写。四个主要人物形象生动而鲜活,给人强烈的震撼,感慨颇多。因此,引发一些思考。谨以此文诉说交流,并诚挚向大家推荐此书。

  彰显人性的光辉

  主人公海斯特·白兰,一个出身英国破落贵族家庭的美丽女子,却嫁给了一个畸形的年老学者。她在丈夫生死不明时,与一个牧师相爱并产下一女婴,因而为清教教义所不容。她被投放监狱甚至被判有罪,令她在刑台上站立三小时当众受辱,并终身佩戴一个红色字母A作为惩戒。当局一再逼迫她说出同犯,但她断然拒绝,并独自一人受着惩罚,独自抚养孩子长大。

  首先,看到这里,会感叹她对于不合理婚姻制度的反抗,震撼于她的伟大爱情。或许,当一个女人爱到骨髓时也就是她会为此付出一切之时,可以用自己柔弱的身躯保护自己所爱之人,不惜牺牲一切也可以为之忍受一切并甘之如饴。而在这种牺牲里,她不在乎世俗的眼光,不计较利益的得失,彰显出真正的伟大和高贵。

  然而我并不认为作者意在强调爱情的动人,我更相信他着重于剖析人性的美丑。

  她是一个了不起的女人,我甚至找不出一个合适的词来形容她,但她真实的给我强烈的震撼,从未有过的震撼。在灾难性的惩罚面前,她不逃避也不用软弱去博取同情,她只是默默承受,即使这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是那么残忍。她并没有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去自杀,对于中国传统女性来说可能会倾向于这种极端的方式,因为羞愧而放弃自己的人生,妄想用死亡去结束这丑闻似的人生污点。她只是淡然接受着那些惩罚,继续追求自由幸福,高贵的不可侵犯地去俯视那些所谓的清教徒。

  但还是很不幸,她是一个喜欢归罪于自己的人。当一个原本无罪的人,在这种畸形的社会里生活久了,也就生出了要强迫自己去相信自己是世界上最为罪孽深重的人。而此时,争取美好的爱情似乎变成一种错误。自由,被戴上了罪孽的镣铐,不堪重负。但这不正是说明她的良知还完好无损么,不像有些人身负罪孽还恬不知耻的活着。

  作为一个女人,一个母亲,她更是了不起。她倾尽所有购得的唯一财富就是她的孩子——珠儿。她爱珠儿,珠儿也就是她对美的追求。只是,她善良的心还在担心那莫须有的罪恶会降临在她的孩子身上。她因为爱去赎罪,服务社会公益,尽管那些人接受她的帮助却毫不感恩,她也坚持了下去。

  真正的殉道者

  阿瑟·丁斯梅代尔,怎么形容这样一个年轻有为的牧师,同样是一个殉道者,敢爱却不敢承认的懦夫。他是个纠结矛盾的人,有点可悲,但总体来说是个好人。他在痛苦中挣扎,消耗着自己的生命,辛苦的扮演着“圣人”和“罪人”的双重角色。艰难的在识人不清时坚守内心的秘密,不敢公开自己的罪行却终生受着内心的煎熬。但,出于他的角度考虑,我想我们应该理解他,就像作者说的“信仰既支持了他,又把他囚禁在铁笼里。”

  “罪孽一旦在人的灵魂中造成一个罅隙,今生今世也便难以弥合。”是的,就是那样不可磨灭的留下永恒的印记,去惩罚犯错的人们,无论是从身体还是心里都不能逃脱,那些魔掌将永远缠绕着不安的灵魂。而罪孽,至死都不会因为救赎而消失。只是很可惜,还是有人以这种极端的方式来寻求解脱。

  疯狂的复仇者

  老学者罗杰·齐灵沃斯,这个真正邪恶的人让人不寒而栗。原本是一个有思想,博览群书有求知欲的老朽学究,却因为仇恨而走向罪恶的深渊。那仇恨化身的邪恶完全使他的博学成了凶器,也因为仇恨而使那些因博学而生的美好品质走向了另一个极端——疯狂。

  对他,我只是觉得可怜,更可惜。即使他本身是个无趣的人,但博学而平和,睿智而可敬,却因为仇恨而变得面目全非,变得邪恶,可憎,变得极端,阴暗,疯狂。不得不说这是一个悲剧。

  “自然人”

  小珠儿,美丽可爱的小精灵,简直是一个无法想象的存在,灵动聪慧的令人恐惧。正因为不知该如何形容她的存在,故且称为“自然人”。而由此,我想起《边城》中的翠翠,她的自然,她的宁静,与珠儿仿若两极却又有共通之处。

  故事有一个些许凄凉但具真实感的落幕。牧师的死,齐灵沃斯的死,一切因果循环,有因必有果。或许,善良的人才真的能得到善终。

  而海斯特的回归,继续用她的善良,帮助别人。她因苦难而坚强理智偏执,甚至无法形容她的思维行为模式,没有办法洞悉她这样一个传奇又极具魅力的奇女子。她是作者极力宣扬的美的化身。而这个“红字”,它到底又代表了什么,我还是不能给出一个确定的答案。是爱情的炽热燃烧,是牺牲的热血,又或是,不安灵魂的烙印?这不确定的答案,或许才是它永恒的生命力所在。我们,只要从中得到自己的启发就好。

  红字的读后感6

  《红字》是我许久以后遇到的一本振奋人心的好书,因为文化风俗的差异,对外国的名著一直带着一种似是而非的解读,因此也就显得不伦不类。但是,美国作家霍桑的长篇小说《红字》却是一本比较容易读懂的书,因为它更是关于人性的。

  《红字》讲述了17世纪清教殖民统治下,在波士顿发生的一个恋爱悲剧。女主人海丝特·白兰以为丈夫在海难中已经遭遇不幸。在孤独中白兰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相恋并生下女儿珠儿。白兰被当众惩罚,戴上标志"通奸"的红色A字示众。然而,在众人鄙视的目光中,白兰始终独自承担着所谓的"耻辱"与"罪恶",她不断热心接济和帮助别人,最终赢得了人们的尊敬,而经过多年的窥探, 她的丈夫罗杰也认定了"道德伟大"的丁梅斯代尔牧师就是那个隐藏的同犯。于是他千方百计地接近牧师,旁敲侧击,冷嘲热讽,不停地在精神上对牧师进行折磨。最终,牧师被白兰的勇敢所感染,决定和她以及小珠儿一起离开这个地方。然而,牧师病情加重,在他生命的最后,他勇敢的走向了曾经白兰受罚的邢台,坦诚他所认为的"罪"。

  海丝特·白兰,勇敢者,凭借爱情与其坚毅赢得生之希望,她对爱人的守望,对爱情那清晰明了的坚持,永不背叛。虽然她无法摆脱强加在她身上的耻辱,但她内心深处的感情却敬请澎湃,无法遏制。她认为追求爱情是自然的事,是人的本性,与社会、宗教、道德无关。"正是因为她和丁梅斯代尔先生的爱情,使她能够在众人的白眼中坚守下来。可以说,海斯特·白兰包含了作者所理解的完美女性的一切优秀品质。读这篇小说时,我情不自禁的把她和夏洛蒂·勃朗特笔下的简爱做一番对比。她们都是女性中最具有独立人格的人,虽然海斯特·白兰的坚强掩埋在了她的柔弱与,美丽之下,但这份光芒永不会消散。

  丁梅斯代尔是无形的红字。与海丝特相比,他显得怯懦,但这是他受宗教束缚弥重的结果。他并非不想公开仟悔自己的"罪孽",但他的这种愿望过多地同"赎罪"'内省"等宗教意识纠缠在一起,因此行动上也只能处处受其局绊。他既要受内心的谴责,又要防外界的窥测;他明明有自己的爱,却偏偏要把这种感情视同邪魔。他在痛苦中挣扎了七年,最终虽然以袒露胸膛上的"罪恶"烙印,完成了道德的净化与灵魂的飞升,但他始终没再气承认自己爱的正当,更谈不到与旧的精神体系彻底决裂,与海丝特相比,似乎更加映衬出后者的高大。

  这仅仅是一本书的简介,因为笔者实在是不知道说了些什么,仅仅用来抛砖引玉,将《红字》介绍给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