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第十八章—第二十二章)小说中主人公在罗马结识了画家施特略夫。
施特略夫非常重感情,但是在他那很容易就被打动的感情里面却寒有某种愚蠢的东西,让你接受了他好心肠的帮助却丝毫没有感激之情。他不断受人伤害,可是他的性格又是那么善良,从来不肯怀恨人;即便挨了毒蛇咬,也不懂得吸取经验教训,只要疼痛一过,又会心存怜悯地把蛇揣在怀里。
他是个名副其实的好人。他极力肯定并向其他人推荐思特里克兰德的画作,不管思特里克兰德是否领情;得知妻子和朋友背叛自己,他伤心难过却还是要默默祝福,自己净身出户。
可就是这样善良的一个人,总给人一种自说自话、自娱自乐的感觉。他每天为不同的人奔波忙碌着。他发放爱心、提供帮助,可又好像没人领情的样子。他的生活好像是披着滑稽剧外衣的一出悲剧。他一个人在舞台上惟妙惟肖地表演着,而台下,空无一人。
面对妻子的背叛他说:“我爱她大大超过爱自己。在我看来,爱情一旦掺杂了自负,原因只能有一个,即你实际上还是最爱自己。”
一个不爱自己的人,有什么资格对别人善良。那什么是善良呢?善良并非为别人而活,不是牺牲自己去换取别人的幸福,而是想办法让大家过得更好。善良也是一种大智慧。施特略夫的善良,太过愚蠢和卑微。好人的世界会是一片祥和,而老好人的世界则会是哀鸿遍野。放弃底线,模糊边界,不是真正的善良,而为了满足自己的拯救情结,到头来遍体鳞伤、满目疮痍的不仅仅是自己,还有最亲最近的人。
我今天读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里面有个人物叫施特略夫。你们要是读了这本书,一定也会认为这是这本书里最倒霉、最懦弱又最善良的人。
他认为男主思特里克兰德是一个伟大的画家,尽管男主当时还没有出名,但是施特略夫很欣赏他。男主病得快死了,施特略夫就说服妻子,把思特里克兰德带回家照顾他。起初他的妻子特别反对,但是在他的一再劝说下答应了。然后施特略夫和他的妻子就无微不至的照顾男主,过了很久,男主终于好了。
这里你肯定认为男主是不是应该感激施特略夫,错!他不但没有感激施特略夫,还拐走了他的妻子。施特略夫的妻子不顾他的乞求和挽留毅然决然地离开了他。
但是施特略夫怕妻子和男主住男主破烂的屋子受苦,就自己离开,把自己的家留给了他们!
这里就更气了!一个爱的无私,另外两个心安理得的接受。他妻子接受也就罢了,男主到底是什么脑回路,不感恩还心安理得地霸占?!
更可气的是,男主根本就不喜欢他妻子,只是把她当作画裸画的道具。真是个渣男!后来他丢下他妻子跑了!没错,他跑了!丝毫没有愧疚之意!!!后来他还言之凿凿,他只是恰好需要一个画画的工具,而施特略夫的妻子正好身材好!并且说施特略夫和他妻子感情并不好!因为施特略夫见到了他妻子最窘迫的时候,是在那个时候接纳她的。
这个男主实在实在是个渣男鼻祖无疑了,但他确实又是一个追寻月亮的精神境界很高的热烈之人。啊,我这个时候都不想辩证看待问题了,这个施特略夫是不会看人吗?一个人再有才华没有人品只会成为祸害呀!
这本书虽然是毛姆的代表作,看到这里说实话有点不想看了。
月亮是理想,六便士是物质生活,二者可共语,也可分开而论。但我确实没有想到斯朱兰竟可以把它们分得如此之开,以致于我对他充满了愤怒、厌恶与不解,只是最终是不可名状的敬佩。
美,给漫不经心的人顺手拾捡,失去了尊严;美,字用得太滥跟千万个不值一提的俗物共用一名,也丧失了尊严。可能“美”得划分个等级,像这样按笔画“一笔,两笔……九笔‘美’”,而这个等级,在每个人自己心里。斯朱兰所追求的美可能真美,但我无法理解更做不到。他对任何都不屑一顾的样子,真的好讨打。而他对病魔的不屑以至最后不屑一顾一把火烧掉他的一切,先是震惊,再是敬佩。
我可能抓住了中心思想,但我还想说说我喜欢的细节。
“爱情中的傲气只是因为你其实更爱自己。”暂不论德克对妻子对自己的背叛所作的反应到底是因为爱还是因为自卑,或是二者共驱,他已然没有了傲气。爱情当中互相有爱(划重点)的两个人总有一个更爱对方,而另一个其实是更爱自己的,或许这样的爱情才走得更远。(德克对妻子的爱只是一厢情愿罢了)
“自己用情既深,对方不能不报以深情。”愚蠢至极的幼稚观点。倘若对方毫无同情之心,感恩之心,何来深情?就算有,又何以见得深情即爱情?
“生活保障的满足,家财在手的骄傲,受人宠爱的快乐,有家可归的欣慰”确是舒适安逸,我可能有点自私,但好像缺了什么,我大概真的有爱吧!(算不上无私,怎么说也是隐藏得很好的自私:柔弱感、保护欲、善待和取悦对方的冲动)
说这些,都源于,我是一个俗人。
曾经在某部电影中看到过一句话:我不是只要生存,我要活得有意义。我想,这也是毛姆这本书的精华所在。事业小成的斯特里克兰离开妻子和孩子,放弃已有的安稳工作,只身一人前往巴黎学习绘画,穷困潦倒,疾病缠身,却从未放弃追求心中的理想,在小木屋中完成光怪陆离的巨作后,心满意足地将它付之一炬。
一生很长,请抬头望一望月亮。
在很多人眼里,放弃现有的安稳生活,离开相处多年的亲人,去追求虚无缥缈的“幻想”,甚至为其献身,这些行为十分可笑,甚至令人鄙夷和不理解。特别是在疫情期间,我对阅读与生活有了更深刻的感悟,我认为,这恰恰是“生活”二字更深层次的意义所在。我时常想,倘若所有人都以出生、成长、成人、繁衍、死去,这个死板的程序来生存,那么人类的存在,和其他动物好似也并无差别。倘若没有理想,只是日复一日地做着相同的工作,我们究竟是在世间为理想奔走了两万多天,还是只是为了生活,原地踏步,一天重复了两万多遍?
正是因为有理想有追求,我们与其它动物有了分野。《月亮与六便士》中有一句话: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望见了月亮。我想,六便士对应的是触手可及的现实,月亮是远在天边的理想。书中的斯特里克兰显然是望月者、追月者。我想,我们也许只能偶尔在鸡毛遍地的生活中远观月亮,而没有揽星摘月的勇气,却始终对追月者留有几分尊重与欣赏。
要始终怀拥一份对光洁理想的向往。滚滚红尘,我们只是其中最庸碌平凡的一粒。或许,我们在六便士堆里终生打滚,但我们每个夜晚都有梦可做。
人静月明的夜里,理想还醒着,我们也可以轻悄地推开窗,抬起头,望一望月亮。
斯朱兰的性格是孤独的,是高傲的孤独,是让同时代的人无法理解的孤独。因为在他世界里有一个梦想,这个梦想是他对生命的最高追求,那就是艺术,于是斯朱兰离开了家乡,抛弃了别人都羡慕的工作,抛弃了妻儿,孤身来到巴黎求学。学成后为了实现梦想,孤身又到了大溪地的孤岛上进行创作,直到生命的尽头。他对生活没有要求,而对艺术的追求却是崇高的,他是要用绘画艺术把世界呈现给人们,是要用艺术把生命的意义展现人们。
斯朱兰做到了!他的梦想实现了!在我们看来,他的前半生是为生活而奔波,是为家庭为别人而活,对斯朱兰自己来说就是对生命的苟且。他的后半生在我们看来就是,他就是一个丢掉美好生活而自讨苦吃的疯子。但对斯朱兰来说那是最美好的时光!我们没法理解高傲孤独的人的世界,因为在他们眼里,生活的琐碎都是庸俗的,只有艺术才是最高贵的,于是斯朱兰沉醉了!他完全活在了自己的梦想中,活在艺术的世界里……当他完成了那幅巨作的时候,正是被病魔折磨的不成样子的时候,也是他生命的终点,他是用艺术回答了自己的追求,用艺术展现了梦想的世界。斯朱兰是幸福的!斯朱兰是快乐的!
斯朱兰死了,他留给后人的艺术财富是无价的,是梦寐以求的,他的艺术永远活在我们的梦想里!
看完莫名的震撼。原本有着美满家庭和幸福生活的斯朱兰,年近不惑之时选择抛弃一切去追求自己画画的梦想,自私又纯粹,可憎又可敬,如此决绝义无反顾。他血液里强烈地渴望一种放荡不羁的旅途,变迁和无法预见的刺激,使他选择一种更惊险的未知生活。
让斯朱兰着魔的是一种热切的创作欲,叫他不得安宁,逼他为了创造美东奔西走。他是终生跋涉的朝圣者,永远思慕着圣地,那心魔对他毫不留情。有些人渴望真理,为追求真理,他们宁愿粉碎自己人生的基石。斯朱兰就是这种人,只不过他追求的是美而不是真理。
一开始,我发问自己他是天才吗,可大部分天才命运的最终都不好。我用自己狭隘的世俗观念去理解了六便士,猜想了一个看到月亮的天才的结局。他让我想起功成名就特立独行的偏执狂乔布斯和埃隆马斯克。而读到结尾,斯朱兰在病痛挣扎中完成了自己最杰出的画作,他痛苦的一生都是在为这幅画做准备,随着作品的完成,那饱受折磨的孤僻灵魂终于安歇。他愿意死,因为自己的使命已经完成。我突然想,梵高为什么要割耳朵,海明威为什么会自杀,尼采为什么疯了?
人生来孤独。现实的生活里,是否我们自己也有过那样的时刻,被魔鬼抓住了灵魂,愿意带着那份可贵的狂热尝试去追逐内心向往的光明?可惜,我们还是被六便士所困,抬头看见月光,低头捡起了六便士。似乎,这也没什么不好。理想与现实之间总是隔着一把梯子,也需要几把刷子。艺术即生活,生活本艺术。
我在看前五章的时候,真心觉得这本书应该是晦涩难懂的,只有那种潜心钻研的人才看的下去。直到两个月后重新拾起这本书,才知道那前面的铺垫与后文的曲折有多么大的反差。
我曾经形容我看这本书的感受,每翻一页我的眉毛就会惊奇地上挑一下,斯朱兰家庭的美满,到斯朱兰为艺术出走,到古德家庭美满,再到古德妻子为爱跑路,跌跌撞撞,斯朱兰的生活却从来没有激起过一丝波澜。
艺术,是他生活唯一的光。
同样是偏执,同样是渴望,斯朱兰的形象让人惊讶又讨人喜欢的多,他的鲁莽,他的狂妄,他的惊世骇俗,始终如一。尽管作者笔下的他那么令人讨厌。
但我始终不欣赏。放荡不羁,野蛮无理,为了自己的渴求不去在乎其他人的感受,甚至给他人带来伤害是不可取的。你总归是要生活,要与这个世界接轨,你既没有办法摆脱俗世,又有何理由叛逆?
题外话。我真的被古德先生感动到了。当他面临难以言说的痛苦,他比起斯朱兰太太更是个明眼人。他看透了那些假装和暗流涌动,仍然流着泪狠下心闭上眼睛,他是个温柔的人,他近乎绝望地爱着那个女人,即使她抛弃他,唾弃他,用尽全力伤害他作为一个男人的自尊,可他也只有卑微地躲起来,在暗无天日的角落里悄悄注视着所爱之人,泪流满面,喃喃自语。
“我不能走啊,她要是出事了我不在怎么办啊……”
红玫瑰和白玫瑰,鱼和熊掌,月亮和六便士。安逸的时候,想冒险。惊险连连的时候,想安逸。
很多时候,我们活在“别人认为幸福”的生活里,很多人终其一生也不敢想一想究竟什么才是自己渴望的生活。包括我,我也不知道答案。人的一生,确实漫长无比。因为,哪怕我们仅仅想安逸的过完此生,亦是多么大的难题?人生不如意,在处处埋伏,伺机而动,而我们有时候,还想要主动的去冒一点险,想去拥有一朵红玫瑰。他还说,如果把降临人世的那一刻,视为拥有全部的时间。那么现在便是在失去时间,时间已经不多矣。如此想来,我们的人生又是何其短暂!我们难得片刻安宁,干嘛要去找什么红玫瑰,为何不珍惜这白玫瑰?然而转念一想,当我们在纠结红玫瑰和白玫瑰时,纠结月亮和六便士时,说明,我们并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当我们看起来贪心无比的时候,说明我们其实迷茫无比。在清醒的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人面前,没有红玫瑰、没有白玫瑰、没有月亮、没有六便士,只有他想要的那个活法,只有他想要的那个选择。也许,过程很苦楚。但那就是他想要的。有人问,他会后悔吗?我想说,当他得到了他想要的,或者哪怕他没得到,只要他知道自己是不断的靠近心中所想的时候,他不会在意苦楚的。
一个人,有了梦想,并且走在追逐梦想的道路上,便无所谓苦楚了。
一经读起,不忍放下。
看到书评大多数人在说,“一地皆是六便士,却无几人抬头看看月亮”。与其如此评价,在我看来,此书书写,不如是人性的考量,与大多数人最内在的潜藏”。
斯特里克兰 人到中年抛妻弃子,为自己暂未被人认知的绘画理想远赴巴黎,虽丧良知,却侧面反映大多数人为梦想奋力一搏少有的勇气。他的傲慢无礼毫无感恩 爱与良知,原配的爱,与后期布兰奇为他愚昧的死,在他看来都是负担,他痛恨自己的欲望,却又无力控制。他看来除了精神世界,其它外在的一切均是负担与无谓。他的画作是他仅有的.炙热赋予的灵魂。
德克斯特洛夫,他有着无限的慈悲心 善良 仁义…单纯善良而美好。可反面又反映不露声色的自卑 懦弱 委屈求全,无论克兰如何无理谩骂打击他,他都是竭尽所能在帮衬他心中这位“灵魂”画手,在克兰病重 他恳求妻子收留他在家,夜以继日照顾他,到最后,面对妻子的背叛,他因为爱而委屈求全护她一世周全。他近乎偏执的爱很可怜 可悲 也很可恨。但他的单纯赋予了他最为可爱一面。
布兰奇,这个女性人物,我不知道如何书写对她的感官认知。她的性格特质大体都是隐晦盖过,不动声色 隐忍 贤惠 笑而不语,时而触碰她底线的内心叫嚣……本以为她与洛夫的感情线是此书唯一的美好,看到她背叛如此深爱她的男人时无限气愤,但读到最后,却对这个女人无法言语的爱表示无奈与理解。
面对克兰人物的无理 自私 目中无人,极度痛恨,却又不可主观评价。因为,貌似真正的艺术家都是疯子,有着常人无法理解感同的性格。
不是所有人都能放下六便士后得到月亮,但却不排除有那么一种人,他们不计得失之果,并不在乎是否得到月亮,只要在接近它的路上就好!
“遍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这是一本关于梦想与现实的书。本书的主人公克兰德与一家人生活得安稳富裕,却突然抛妻弃子、放弃所有而离家出走,在所有人忙着寻找他时,他却在异国他乡成为了一个潦倒落魄的画手。在面对作者的斥责与批判时,他坦然无畏,他认为他只是在坚持自己的梦想,他不愿在自己不想做的事情上再浪费生命、虚度光阴。
诚然,在世人的眼里,他的做法无疑是愚蠢又可笑,甚至是可恶——他就这样毁了一个家庭,并且还毫无悔悟之心。但在他自己心里,这或许是他这一生做过的最正确、最遵从内心的决定。我佩服克兰德先生的勇敢与坚定,但他的做法我并不认同,我们生活在世俗世界里,又必须遵从的世俗法则,我想我永远也做不到那样洒脱与无畏,但我并不觉得遗憾。我无法冷漠地面对别人的指责与批判,更重要的是我无法对我造成的痛苦视而不见。因此无论做出什么样的选择,我总要坚持无愧于心。
我想要月亮,可我更需要六便士。值得庆幸的是,我的月亮与六便士并不矛盾,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理想的生活,不管是遥不可及的月亮,还是平凡世俗的六便士,都可以作为我们人生航程中的灯塔,照亮我们内心追逐的道路。
最后,借毛姆先生的话劝慰自己:“世界是冷酷无情的、残酷的。我们生到人世间没有人知道为了什么,我们死后没有人知道到何处去。我们必须自甘卑屈。我们必须看到冷清寂寥的美妙。在生活中我们一定不要出风头、露头角,惹起命运对我们注目。让我们去寻求那些淳朴、敦厚的人的爱情吧。他们的愚昧远比我们的知识更为可贵。让我们保持着沉默,满足于自己小小的天地,像他们一样平易温顺吧。这就是生活的智慧。”
这本书是真正“读完”的一本书,自己一个人在压抑的房子里,在喧闹的城市旁边,发出声音,用录音机记录,感受主角的那份不羁放纵。
城市笼罩在嘲晣雾气,灯光在失去,占满天的星坠落在屋顶,无奈在枝头上得意的很难听。
想起大二寒假在回家的火车上,窗外,一望无际的麦田在黑夜中陷入深渊,高高挂起的残月倒映着远处城市霓虹灯的冷光,在嘈杂之中,在节奏之下,远离沈阳的陌生与流浪,拥抱家乡的自由和归属。那种感觉大概就是追寻内心最向往,用最急切的脚步,不顾世俗与刚认识的朋友,不顾感情或按部就班的生活,回到最渴望的地方,用一天宅,一场球,两杯酒,几里路,用最自由的形态来诠释对未来的放荡不羁。当然这与主角的经历相比,太过肤浅,但是沿途的心情大概和那幅画一样。
那画面荒诞奇幻,是创世图景,伊甸园、亚当和夏娃什么的吧?是对男女人体美的礼赞,是对大自然的歌颂,崇高而漠然、优美而残忍,似乎让你在恐惧中感受到空间的无垠、时间的无尽。那些赤身裸体的男女,既属于大地,又超脱尘寰。他们由泥土捏成,似乎还保留着泥土的气息,却有某种神性。人类的原始天性赤裸裸摆在你眼前,让你不由自主地畏惧,因为你看见了自己。
自由本已来之不易,而为了自由如此偏执的人,是真的勇士!
全书哪里有关于月亮和六便士的介绍?名著就是名著,让你在潜移默化的改变你的思想,你完全不知道什么时候转变了你的想法。
明明是一个抛弃自己妻儿,勾引别人老婆的滚蛋,最后直接转变成了为了梦想,为了艺术的伟人,最关键的是你不得不承认斯特里克兰的伟大。本书直接潜移默化的影响到你对一个人的想法。
而且作者以一种类似于新闻记者的身份来记录写这篇小说,我还天真的以为真有斯特里克兰这个人,专门百度的了一下,结果没有这个人,只有高更。这种让人信以为真的感觉才是真正大师的高超之处。
有的人把生活活成了艺术,买一个小岛,自己开发,远离世俗。有的人用文字表达艺术,有的人用音乐,有的人用绘画等等等等,不管以什么样的形式,都是自己的意愿,都是自己的愿望。信念超脱物质的存在,才不会计较物质上的得失。
然而我和伯爵是世俗之人,不能像斯特里克兰,更不能像三毛一样,拜托物质,拜托世俗。一是没有勇气,再有就是职责吧。
伟大的艺术,不紧紧是音乐、绘画、文章,他存在我们的各行各业,像钱学森这样的科学家,像航天英雄杨利伟,像袁隆平等等,他们就是把自己的领域变成了艺术。再次承认艺术的伟大,像各行各业的艺术家们致敬。
之前看奇葩说有位辩手提到一句话——我们用尽了全力,过着平凡的一生。由于误导一直以为出自《月亮与六便士》,直到今天看完全文,发现并没有这句话。我想这可能是辩手对于自己对这本书的理解与总结。
那期的辩题是——没有上进心我错了吗。我想联系到我们这些平凡人身上,这样总结再合适不过了。——我们用尽了全力,哪怕 最后过着平凡的一生。
艺术家的诞生固然要经历苦寒来,周遭充斥着所有人的不理解;那么艺术家的朋友与身边的人呢,他们同样又何其无辜与不易,这到底是幸还是不幸呢。纵然他们的所为都有不为大众所知的不纯粹。
当然,文中一再提到“艺术理想”与“世俗价值观”,我想,我也不过是深受这种价值观浸染并构成这世俗价值观的寥寥一员。
天才的诞生不可否认会为某一领域增光添彩,甚至推动人类的进步,天才的一生也会被世人无限渲染。但是,我却无法以此来和一个被世俗认为的平凡一生来做比较,哪种人生更有意义。
前者的人生,我很尊重,但不推崇。
好像是有点扯远了。
因为我在重新回顾时,又看到这样一些话,——“月亮重要,六便士也重要,性格即命运,命中注定哪样就是哪样。”
“我看这取决于你对生活赋予什么意义,取决于你对社会承担什么责任、对个人有什么要求。”
可能,有些书就是得我们经过时光所赋予的经历后,才能幡然悟到。
这本书让我太喜欢了。
对于斯特里克兰,我先是好奇,然后厌恶,继续好奇,继续厌恶,最后羡慕,震撼。
我最初也觉着他没有人性,自私,不负责任的抛妻弃子,之后又破坏了别人的家庭。他什么都不在乎,所以谁都拿他没办法。我甚至一度觉着他活着或者死了又有什么区别,他活着也只是他自己,他又什么都不在乎。
可是后来,我开始羡慕他,该有怎样的力量才能支撑一个人完全不在乎别人,他不仅不在乎别人,他也不在乎自己,他不在乎是不是能成为有名的画家,他不在乎他的画是不是被别人接受,他活着什么都不为,他甚至活着也不是为了画画,他只是画画而已,就是画画。
读这本书我反复的去想,到底为什么,他为什么这样子,人是不是应该不在乎别人,是不是应该不在意别人的看法,到底怎么活着才有意义?我想读完这本书我有一些想法了,所有的都取决于你自己。
你自己人生的意义取决于你自己,我甚至不认为斯特里克兰有梦想,我觉着画画对他来说不是爱好,也不是理想,更不是工作,画画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又什么都是。他只是画画,画画也只是画画。如果非要给斯特里克兰画画安排一些意义或者目的,那就太俗气了,太低级了。
月亮不是六便士,六便士也不是庸俗的生活。
月亮只是月亮,六便士也只是六便士而已。
刚看这本书的时候是被这句话所打动——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读完全是却没有这句话,后来才知道这是一位评论家对毛姆的《人性的枷锁》的评论,毛姆很喜欢这个说法便作为下一本的书名,而我则是因为这句话认识了斯朱兰。
斯朱兰,引用书中的一句话就是“斯朱兰非常憎,但我们仍觉得他很伟大。”因为热爱,因为着魔,因为本能,他抛弃了一切,急速脱离原本幸福平稳的常人生活轨迹,猛烈地冲撞向未知的艺术领域。他风餐露宿,衣衫褴褛,恶疾缠身,在艺术的殿堂门口撞得鲜血淋漓,血肉模糊。你以为他很可怜?想要为他投之以同情?可是他又是不屑一切,冷血而无情麻木地对待周遭的环境。大概,他的感情全都燃烧在了那挥动的画笔下五彩的颜料里吧,他就像活在梦里,现实于他无足轻重。
因此,作为一个庸俗的时刻被“良心”监督的社会分子,我即鄙视斯朱兰的荒诞行径,冷血无情,却又不得不佩服他勇于追求那遥不可及的月亮,不顾一切的果断与坚决。如果说,艺术的最大妙趣在于艺术家的个性与生活,事实也大多如此,要成为一个伟大的艺术家,往往是性怪诞孤僻,经历种种痛苦与不幸,幸福与快乐永远与他们无关,他们是异类,是孤独者,是凭借着本能去倾注所有的热情疯狂痴迷着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