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从文小的时候特别顽劣。上私塾逃学是家常便饭,后来父母给他换到了远一点的学校,去学校的路上,他拐着弯儿走很多远路,就是为了看路上的光景。铁匠铺打铁的,杀牛的,织竹篮子的,只要有人的地方,他都要停下看一看,甚至路过牢狱处,从杀人的地方走过去,要是看到没有收的尸体,他都要捡起石头来砸一下或者用木棍子去戳几下。他喜欢下雨天,因为可以不穿鞋子,走路时专门走水坑,看到河里有人捞东西,他也要停下看好一会儿,逃课去野外捉蟋蟀,在巷子里跟人打架……总之,只要不学习,干什么都行。
很羡慕他每天不学习,逮到机会就去野外玩。他跟伙伴们出去,有时能逛一大天,身无分文,却饿不着。看看他们是如何过的吧:“间或谁一个人身上有一两枚铜元,就到卖狗肉摊边去割一块狗肉,蘸些盐水,平均分来吃。或者无意中谁一个在人丛中碰着了一位亲长,被问到:‘吃过点心吗?’大家正饿着,互相望了一会儿,羞羞怯怯的一笑。那人知道情形了,便说:‘这成吗?不喝一杯还算赶场吗?’到后自然就被拉到狗肉摊边去,切一斤两斤肥狗肉,分割成几大块,各人来那么一块,蘸了盐水往嘴上送。机会不好不曾碰到这么一个慷慨的亲戚,我们也依然不会瘪了肚皮回家。沿路有无数人家的桃树、李树,果实全把树枝压得弯弯的,等待我们去为它们减除一分负担,还有多少黄泥田里,红萝卜大得如小猪头,没有我们去吃它,赞美他,便始终委屈在那深土里!除此以外路边上无处不是莓类同野生樱桃,大道旁无处不是甜滋滋的地枇杷,无处不可得到充饥果腹的山果野莓。口渴时无处不可以随意低下头去喝水。至于茶油树上长的茶莓,则长年四季都可以随意采吃,不犯任何忌讳。即或任何东西没得吃,我们还是依然十分高兴。就为的是乡场中那一派空气,一阵声音,一分颜色,以及在每一处每一项生意人身上发出那一股不同臭味,就够使我们觉得满意!我们用各样器官能吃了那么多东西,即使不再用口来吃喝,也很够了。”
沈从文小的时候还学会了掷骰子赌钱,他经常用母亲让他买菜的钱在大街上跟乞丐们赌,赌赢了,把钱买了吃的分给伙伴们,输了,没钱买菜,或者少买了菜,回家便免不了一顿臭揍。家中人觉得他给家人丢了颜面,因此在亲戚中他的地位似乎就低了些。可他全然不顾,而且从那里学了许多下流野话,和赌博术语,他从没后悔难过,他自己说,“只是当十五年后,我能够用我各方面的经验写点故事时,这些粗话野话,却给了我许多帮助,增加了故事中人物的色彩和生命。”看看也确实如此,如果非他亲身经历过,见过,听过,不会把文章内容、人物风景写得那么贴切自然,栩栩如生。
沈从文年少直到青年时读书都很少,小时候在外面野,大点了进了军队,成天跟着队伍跑,见过各色各样的人,社会这本大书所教给他的,远远超过他在学校所学,他以后的成就也得意于这本大书。现在想想我们老师说的那话真是有道理:见识改变自己的命运。的确如此,见多了,经历多了,明白领会的多了,人的思想也会跟着变,这些见识和思想对日后自己的发展不是毫无用处的。
看看沈从文小时候的经历,再看看现在孩子们的生活,真替他们感到委屈、遗憾。等他们将来回忆童年的时候,除了大堆的作业,无数的辅导班,不知道记忆中还会留下什么?
《从文自传》,用从文先生自己的话来说,就是记叙他“在这地面上二十年所过的日子,所见的人物,所听的声音,所嗅的气味,也就是说真真实实所受的人生教育”,而他所生活的这个湘西小城,“照城市中人的口吻来说,这真是一个古怪地方!”。虽然从文先生自十五岁后离家就只回过一次小城,但他说“那地方我是熟悉的,现在还有许多人生活在那个城市里,我却常常生活在那个小城过去给我的印象里”,可见从文先生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从文先生的文字朴实无华,不经任何华丽词藻的修饰,就像一股温润的清泉,自然流淌没有波澜,但是每一股涓涓细流都沁人心脾。他的文章叙事平淡,有些地方看似记流水账,实则给人一种水到渠成、信手拈来的从容熟练感,也许这正是因为关于这座湘西小城的所有人和事都已深深地在他的脑海中留下了永远无法磨灭的烙印。
从文先生笔下的凤凰城,单纯而又厚实,朴讷而又传神,具有浓郁的地方色彩,有古老悠久的历史,有淳朴的民风民俗,有山川河流,有肥沃的土地,有丰富的物产,“兵卒纯善如平民,与人无侮无扰;农民勇敢而安分,且莫不敬神守法;商人与平民作有无交易,谋取什一之利”,人们各安其职,过着平静祥和的生活,小城一派欣欣向荣、生机勃勃的景象。
在书中,小城“路上无处不是莓类同野生的樱桃,大道旁边无处不是甜滋滋的枇杷,无处不可得到充饥果腹的山果野莓。口渴时无处不是可以低头下去喝的泉水。至于茶油树上长的茶青,则一年四季都可以随意采吃,不犯任何忌讳。”似乎在从文先生眼里,凤凰城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只是在这里生活着他就会觉得开心满足。
小学时,从文先生还是个顽童,他尤其喜欢下雨天,因为可以不要穿鞋子,走路时专门走水坑,看到河里有人在捞东西,他也要停下来看好一会,逃课去看戏、去斗鸡、去赌博、去野外捉蟋蟀、在巷子里跟人打架,为了掩饰自己逃学童的身份把书包藏在土地庙里以至于最后把书包都弄丢了,总之,只要不待在学堂里读书,干什么都行。但是他其实是聪明的有天赋的,老师批评他之后他不服气,只是稍微用了点心,就能在班上名列前茅。
但他并不是真的那么不喜读书,而是他对于学习和生活有他自己的理解,有他自己的人生哲学。“我读一本小书同时又读一本大书”,“我上许多课仍然不放下那一本大书”,在他心里,人生这一本大书是富有趣味的、永远都读不完的。对于他来说,社会这个课堂要比学堂有意思得多,看铁匠打铁、看屠夫宰肉、看妇女们洗衣编织抽蚕丝、看工人们造纸造船打油、甚至看人做花圈扎纸人都能学到很多东西。“有许多生活,本来只需我们用身心去接近,去经验,却不必用一笔钱或一本书来作居间介绍。”
但这一切宁静美好在辛亥革命爆发之后似乎就起了变化。
在书的中后段,整座湘西小城因为受到了外界战争不断地打扰和破坏,好像笼上了一层阴霾,突然失去了生机,就像是一口古井里的死水,波澜不惊,水波不兴,仿佛往里用力投下几颗石头也无法打破它的宁静。它悄然地存在于边陲,即使是屠杀和死亡也改变不了那里的人们亘古不变的生活。这口遗世独立般的古井,像是已被世人遗忘了许久,随着年月的流逝,渐渐地长满了厚厚的苔藓,蒙蔽了人们的眼睛和心灵,而它的纯朴文化也如井水般日渐干涸消亡。从这个方面来看,从文先生笔下的湘西小城似乎与萧红先生笔下的呼兰河城有着许多的共同点。
从文先生在1917年参加湘西靖国联军第二军游击第一支队,驻防辰州(沅陵)。1918年自家乡小学毕业后,随当地土著部队流徙于湘、川、黔边境与沅水流域一带,后正式参军。在这两年里,他走过了更多的地方,见到了更多的人和事,也逐渐成长起来。
对于这段时期,从文先生在书中描写了大量的杀人场面——“啪的一声枪响,我们便倒下了一个……于是把枪械从死去的身上卸下,砍了两根大竹子缚好,把他抬着,一行人又上路了。二天路程中我们部队又死去了两个,但到后来我们却杀了那地方将近一千。”“我们簇拥了这二十七个乡下人到市外田坪里把头砍了。第一次杀了将近三十人,第二次又杀了五个。”“到那些乡下人往来最多的桥头上,把头砍下来,在地面流一滩腥血。人杀过后,大家欣赏一会儿,或用脚踢踢那死尸两下,踹踹他的肚子……”
在读这本书之前,发生在边城的这种黑暗与残忍是我没有想到的。那一条条鲜活的逝去的生命在那些刽子手和看客眼里仿佛只是一些冷冰冰的数字,这些残暴血腥的杀人场面在从文先生平淡的描写之下更像是一场游戏,被衬托得更加冷酷无情。
更加可悲的是,许多人也并不关心他们自己的命运,对生命的漠视令人叹惋,对于军官们毫无根据的乱扣罪名、搜刮民膏民脂、贪污受贿腐败的行为他们丝毫没有反对和抵抗的意识,甚至就是摇骰子摇中了要被杀头他们也只是哀叹自己的运气不好,就像是刀俎上的鱼肉任人宰割。如同自传的扉页上写着的那句话:“这里的人不须明白一个夜里醒来是什么时候。他们那么忠实庄严的生活,担负了自己那份命运,为自己,为儿女,继续在这世界中活下去。”也许是艰苦的生活压迫使然,也许是那个动荡不安的年代使然,人们对未来看不到希望,也仿佛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就像没有舵的船,在生活的浪潮中随波逐流,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麻木枯燥,简单重复。
但在从文先生眼里,那里的人们和生活也许并不像我们简单地根据书中描写所想象和感受到的那样,他们或许只是在等待,等待命运的安排,等待机会的到来,正如他在书中所写:“但大家就是那么个人守住在自己一份生活上,甘心尽日月把个人拖到坟墓里去吗?可并不这样,我们各人都知道行将有一个机会要来的,机会来时我们会改造自己变更自己的,会尽我们的一份气力去好好作一个人的。应死的倒下,腐了烂了,让他完事。可以活的,就照份上派定的忧乐活下去。”
而人们等待的这个机会,从文先生抓住了!他其实很好学,也常常对各种事物充满了好奇心,因此在部队里待了几年之后,他就从各种教官那里,从各种同事战友那里,从博学的统领官那里,学会了各种各样的东西——他学会了说脏话,喜欢自称“老子”;他学会了大口喝酒大口吃肉,也学会了烧得一手好狗肉……虽然他“耳濡目染”了军中的许多陋习,但同时他也渐渐地意识到自己真正想要做的并不是这些,在各种工作岗位的调动中,他练得了一手好字,也看了许多像《辞源》之类的好书还有古画,受到了文化的熏陶,有了知识的积淀,他想,他“得进一个学校,去学些不明白的问题,得向些新地方,去看些听些耳目一新的世界,尽管向更远处走去,向一个生疏世界走去,把自己生命押上去”,于是他决定上北京求学!自此,他“便开始进到一个永远无从毕业的学校,来学那课永远学不尽的人生了。”对于从文先生来说,这就是他人生的一个重大转机,从一个“乡野村夫”到正式“从文”的转变。
从文先生的内心其实是矛盾的。他既有着浓厚的对昔日湘西的怀念和赞美之情,也有着对古老小城的封闭落后的悲哀和惋惜。但他的矛盾也有着几分必然。在某种意义上,他对昔日湘西的整个向往之情,都是被他与北平文化生活的接触所激引起来的。当他决意用现代小说的形式来抒发这种感情的时候,他就已经注定要陷入那行为和情感之间的矛盾了。有人说不管沈先生在笔下如何挑剔都市,赞美湘西,甚至引申出一种对整个现代文明的怀疑和否定判断,他实际上却是湘西社会的逆子,他千里迢迢从湘西来到北平,此后虽也辗转迁流,却一直安心于城市的生活。作为作家的沈从文,他始终是一个嘈杂都市里的居民,而并非沅水岸边的隐士。但不论怎么说,从从文先生的字里行间我能感受到湘西始终在他心里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他对这座小城的温暖的回忆也感染了许多的读者。
从文先生说:“这世界或有在沙基或水面上建造崇楼杰阁的人,那可不是我,我只想造希腊小庙。选小地作基础,用坚硬石头堆砌它。精致,结实、对称,形体虽小而不纤巧,是我理想的建筑,这庙供奉的是‘人性’。”是的,对于人性和生命哲学的思考是从文先生的作品中一个永恒的主题。“人”的事情,也许我们穷尽一生去了解探究也无法参透。人的一生,是读的一生。从小读到大,从大读到老。只有读不尽的,没有能读完的。只有读之有悟的,绝无读之无益的。
汪曾祺在写给从文先生的挽词中写道:“星斗其文,赤子其人。”从文先生一生都始终怀有一颗赤子之心,他率直、纯真、善良、乐观开朗、好奇而富有想象力、热爱家乡、热爱生命,且始终保持着一种非常积极的态度去融入社会、体验各样不同的生活,敢于跳出自己固有的生活模式,从社会生活中源源不断地汲取着养分,即使遇到了挫折和磨难也从不退缩。“玩物从来非丧志,著书老去为抒情”,他的文字读来总是令人感觉平易近人、亲切易懂、能使读者产生共鸣,正是因为它来源于生活,贴近生活。即使他身处于虚伪、自私和冷漠的都市,却仍然醉心于人性之美,赞叹生命之美。我想从文先生的这点精神是很值得我们当代大学生学习的,在离开了大学这个象牙塔之后,我们依然要不忘初心,保有一颗赤子之心。正如从文先生所说:“直到如今我还觉得不必看这本弄虚作伪千篇一律用文字写成的小书,却应当去读那本色香具备内容充实用人事写成的大书”,我想,读人生这本大书,是每个人一生必修的功课。
说到沈从文,或许大家都不陌生,《边城》中湘西古朴的民风和真挚的爱情也早已被人们所熟知。读《边城》,我看到一个天真活泼的翠翠,看到了凤凰城里的古韵,使我也不由得对沈从文本人产生了好奇。究竟是怎样的生活环境和社会风气造成了这样一代文学奇匠呢?
带着这样的疑惑,我翻开了《沈从文自传》,想把这个问题一探究竟。他在一开篇就提到了他所生长的地方,迎面袭来的就是湘西的地域风情,古老城墙,水边风景,他详细地介绍了凤凰县的地理位置和名字由来,使读者更了解这个古老的地方,更了解他的生活环境。这些字字句句,都会让我联想到我的家乡——沅陵,一样的古朴风景,一样的怀念。能够在我离开家乡之后读到这些,这无疑是一种心灵慰籍。然后他又讲到了他的家庭,讲到了他的亲戚们,因天资聪颖家人都跟宠爱他。他所呈现出来的是封建家庭的特色,使那个时代的人物形象展现得活灵活现,也与后来写他的特立独行形成鲜明的对比。再后来,他又写到进入军队后与各种各样的人的交集,让人们进一步了解到他前三十年的生活。其实严格来说,这部作品是不能够完全称为自传的,因为这本书是他29岁时写的,写了他近三十年来的种种经历。但我觉得这三十年足以对他本人产生巨大的影响,以至于他接下来的生活个文学成就都受其影响。因为只有他自己亲身经历过、见过、听过,才会把文章内容、人物、风景写得那么贴切自然、栩栩如生。就如他本人所言:”只是当十五年后,我能够用我各方面的经验写点故事时,这些粗话、野话却给了我许多帮助,增加了人物的色彩和生命。“
读罢此书,读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他小时候的生活描写,那么快乐无邪的时光,那么潇洒任性的年年岁岁,着实令我羡慕不已。沈从文小时候特别顽劣,只要不学习,干什么都行。上私塾逃学是家常便饭,拐着弯儿走远路,只为了看路上的风景。看路上铁匠打铁,杀牛,织竹篮子。看牢狱处杀人,还会捡石头砸或用木棍戳没有收的尸体。这些游玩,这些生活小情趣,都为他日后写湘西风景、古朴民风习俗埋下了很好的伏笔。期间还说到他喜欢下雨天,因为下雨天可以不穿鞋,专门走水坑。这让我仿佛又回到了我小时候的经历,雨天总喜欢穿雨靴去踩踏水坑,好像这便是下雨天最欢喜的事了。他还喜欢在河边看人捞东西,逃课去野外捉蟋蟀,在巷子里跟人打架。这些这些,都是在城市中生活的我所不曾经历的,生动形象地让我跟他一起过了一次真正的童年。而小孩子都是贪吃的,但凡伙伴身上有一个两个铜元,他们都会到卖狗肉的摊边割一块狗肉,蘸点盐水,平均分来吃。沿路有桃树、李树,还有黄泥田里的红萝卜,还有樱桃、枇杷、山果野莓,这些东西都只是买来吃,从未体会过自己去采摘的。他的童年是可以肆意疯狂的,可以任性的,这在当时都是种不被接受的叛逆行为。他还掷筛子赌钱,常用母亲给他买菜的钱在大街上跟乞丐们赌钱,赢了就把钱用来买吃的,输了自然免不了回家一顿饱打。他总是因为犯各种错而被打,家里人也觉得他给家人丢了颜面,因此在亲戚中他的地位似乎就低了些。但他全然不顾,从别人那学了许多下流野话和赌博术语。他的特立独行都是与当时的封建传统所格格不入的,但我觉得那样的任性疯狂才是少年应有的姿态。他的少年经历是让现在的我们所无法感同身受的,当我们回忆起童年恐怕只有特长班和各种习题了,正是他让我看到了青春真正的色彩。
沈从文虽然小时候读书少,大点就进了军队,遇到了各式各样的人,但社会这本大书教给他的,远远超过他在学校里所学的东西,他以后的成就也得意于社会这本大书。”见识改变自己的命运“用在他身上再贴切了,也是他登上文坛大家的奠基石。
最近读了一本关于沈从文的书,是他的自传。初认识沈从文是从他的《边城》开始的,那时就在思考他的文章写得那么美,原因是什么呢?读了《沈从文自传》后,我知道了原因。
《沈从文自传》是他的散文体自传,记叙了他二十年前的经历,即他离开湘西到北京之前的经历。用他自己的话说,那就是:“拿起我这支笔来,想写点我在地面上二十年所过的听的日子,所见的人物,所听的声音,所嗅的气味,也就是说我真真实实所受的人生教育。”读完整篇我就两个感受,一是沈老的少年生活真是多姿多彩;二是以前的社会太封建、人们也太愚昧了。
他的勇气是我最佩服,原文提到:“虽然在半夜时有人从街巷里过身,钉鞋声音实在好听,大白天对于钉鞋,我依然毫无兴趣。”在漆黑的夜晚,发出“叮叮”的声音,要是别人早就被吓死了,而他竟然觉得那声音好听,可见他真的有勇气。还有别人都避之不及的尸体,他竟敢用木棍去敲,去戳。想到自己,真是自愧不如啊,我到现在连上台讲话的勇气都没有。
他少年的生活是我最羡慕的。在书中,他说:“在学校学不到的东西,却在玩乐中学到了不少。”是的,在玩乐中,因爬树,他认识了三十中树木名称;因爬树摔伤自己去找药,又认识了十来种草药;不仅如此,还学会了钓鱼、采蕨菜、菜笋子、捕猎等等。看到他小时丰富多彩的生活,也勾起了我小时候的回忆:那时我也很好动经常约几个伙伴瞒着父母到山上玩耍,搞得一身脏,回家就被妈妈大骂一顿;有时也去小溪里捕鱼,捉泥鳅。特别是在李子成熟之际,我也会爬到树上去摘李子吃,有时从树上摔下来,浑身是伤,还不敢让家里人知道。那时的自己是多么的无忧无虑,天真、胆大,现在,真的是只能想想而已。我想沈老先生在写他小时候的生活时也有这种感受吧。
虽然从他的少年生活中感受到了不少的乐趣,但他所写到的其他事也是我深感震撼。
在辛亥革命时期,对于杀人的那种方式,我真的很难接受。“把犯人牵到天王庙大殿前院坪里,在神前掷竹篓,一仰一覆的顺笅,开释,双仰的阳笅,开释。双覆的阴笅,杀头。生死取决于一掷。”用这种方式来决定人的生死,真是太愚蠢了。封建思想真是害人不浅。
也就是这样的生活经历给了沈老先生丰富的写作材料。他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只是当十五年后,我能够用我各方面的经验写点故事时,这些粗活野话,却给了我许多帮助,增加了故事中人物的色彩和生命。”所以说,艺术总是源于生活的。从这本书中还让我们认识到了湘西人的勇敢、彪悍以及原始的湘西生活。
"天气看看渐渐的夜了下来,有些人已经在船头烧火煮饭,有些人已蹲着吃饭,我却坐在岸边一块大石上,发呆发愁,想不出什么办法。那时阔阔的江面,已布满了薄雾,有野鹜鸂鶒之类接翅在水面向对河飞去,天边剩余一抹深紫。见到这些新奇光景,小小心中升起一分无言的哀戚,自己便微笑着,揉着为长途折磨坏了的两只脚。"
读完沈从文的《从文自传》,却忘不了上面这个场景。当时尚不足5岁的沈先生走出家庭到广大社会学习生存,途中有次不知该上哪艘船,怯怯借问一声,得到硬邦邦一句"已经坐满",而后少年从文便坐在了沅水边的大石上,看着想着。为少小离家惶惑,但并不惶恐;为前途茫茫忧愁,但并不忧怨;为人世艰难自怜,但并不自弃。《从文自传》成于沈从文而立之年,三十岁的文字竟如深山枯井,老僧入定,字里行间的静水流深着实令人沉醉。
犹记得"清乡所见"篇里的惊骇故事:商会会长年纪极轻的女儿,得病死去埋葬后,当夜被一个卖豆腐的青年从坟墓里挖出,背到山洞中睡了三天,后又送回坟墓。此时被人发觉后,这卖豆腐青年便被押解到衙门随即就地正法。临刑前沈先生问他脚被谁打伤的,那卖豆腐青年把头摇摇,放佛记起一件极可笑的事情,微笑了一会,轻轻地说:"那天落雨,我送她回去,我也差点儿滚进棺材里去了。"沈先生又问他为何做这件事,青年依然微笑,望了沈先生一眼,好像说他是个不明白爱的小孩子,不理会先生,但过了一会儿,又自言自语轻轻地说:"美得很,美得很。"旁边的兵士直斥青年是"疯子",可是少年从文却深深记得了那个微笑,十余年来在记忆中竟还异常明朗。
不曾忘沈先生写其二姐的死:"那年我死了一个二姐,她比我大两岁,美丽,骄傲,聪明,大胆,在一行九个兄弟姊妹中,比任何一个都强过一等。她的死也就死在那分要好使强的性格上。我特别伤心,埋葬时,悄悄带了一株山桃插在坟前的土坎上。过了快二十年从北京第一次返回家乡上坟时,想不到那株山桃树已成了两丈多高一株大树。"寥寥数语,托物抒情,不禁联想起归有光《项脊轩志》文末"庭有枇杷树,我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所表达的同样思念。
颇回味"怀化镇"篇中那个意味深长的妓女:"那个烟馆门前常常坐了一个年纪四十来岁的妇人,扁扁的脸上擦了很厚一层粉,眉毛扯得细细的,故意把五棓子染绿的家机布裤子提得高高的,露出下面水红色洋袜子来。见兵士同火伕过身时,就把脸掉向里面,看也不看,表示正派贞静。若过身的穿着长衣或是军官,她便很巧妙的做一个眼风,把嘴角略动,且故意娇声娇气喊叫屋中男子为她做点事情。我同兵士走过身时,只见她的背影,同营副走过时,就看到她的正面了。这点富于人性的姿态,我当时就很能欣赏。"
不激烈,不控诉,不呐喊,却无时不刻不在向我们倾诉一个青年"在社会剧烈大动荡下,如何在一个小小天地中度过了二十年噩梦般恐怖黑暗的生活"。沈从文自称是"不想明白道理却永远为现象所倾心的人",自言"不安于当前事物,却常常为人生远景而凝眸。"幼时上学沿途,俨然一段爱丽丝漫游记,不是流连于伞铺、针铺、剃头铺、铁匠铺,就是沉迷于制浆、破篾、扎花轿、杀牛。军旅中既见杀人如麻血流成河的场面,又会为了看一座山洞,寻一种草药而走十多里路。没有丝毫的猎奇与炫耀,亦没有十分的残酷与冷血;见不着咬牙切齿的愤怒与仇恨,亦嗅不到十分的懦弱与卑微。静静地看,淡淡地想,默默地忆,自自然然,从从容容。一切都像那条伴随他很长一段时间的辰河,暴涨时像受惊的野马,平静时似温顺的小鹿,动静之间是如此的自然。
然而从文先生文字里流淌的这股静气并不仅仅是文气,尚饱含着硬气和韧气。硬气或许因着他真个是军人世家子嗣的气魄,晓得一个真正的男子该是什么样子,所以面对杀戮和死亡不焦不惧;韧气或许因着他自小对看遍世间奇人奇事的心愿,乐意执着地去探寻追究。无论是奸淫艳尸的年轻男子、富于人性表现的妓女,还是最下等的士兵,他只观察他们的生活,感受他们的心性,只静静地看,实实地写。
沈从文是独特的,他的文学世界亦是独特的。他非科班学院派出身,但是浩瀚的社会给了他深味人世、纵横天地的`格局;他非大富大贵出身,但是"乡下人"的身份给了他善待万物、亲近底层的情怀。
从文先生的这份静气实难以追,然我辈身上的种种怨气、怒气、躁气甚至戾气,却是真真要丢掉的。
沈从文写出来的书是属于全世界的。他的经历是可以让世上善良而充满好奇心、渴望走向远方的漂泊者们和他一起感受自己生命中的渴望与迷茫、痛苦与欢乐的。这里的漂泊者,指的是灵魂漂泊者。
这个月的“每月一书,姐妹共读”活动,推送的是《从文自传》。在读此书之前,我阅读了《沈从文与他身边的人们》一书。在此书里,我神游般的游历了沈从文的一个个传奇故事。游历中,我时时会有震撼、顿悟和感慨。时而为他欢喜、时而为他揪心、时而也会为他潸然泪下。
书中沈从文身边的众多人物,烘托着他成长、成功的历程。一个初小文化程度顽劣湘西少年,成了一个文学青年,甚至最终成为文学领域里的一棵参天大树、与二十世纪诺贝尔文学奖失之交臂的文学巨匠,除了他具有的写作天赋,还得益于诸多杰出人物对他的欣赏和帮助,得益于他自身坦然而勇敢地面对自己生命的艰难历练。
阅读此书时,我不住的问,在沈从文整个成长过程中,是什么神力在推动着他前行?是什么时候埋下了这颗潜在的文学的希望种子?
我在《从文自传》中,找到了问题解答的蛛丝马迹。
小小少年时,沈从文是个爱逃学贪玩、对世上一切有深切兴趣的天真的孩子。“心总是为一种新鲜声音、新鲜颜色、新鲜气味而跳动”,他不断地逃学,是去寻找和享受这些新鲜玩艺,放学时常常特意绕远路,是去看城里城外的许多新鲜有趣的人和事。若把一本好书同这种好玩地方尽他捡选一种,他觉得不必看这本用文字写成的书,应当去读那本用人事写成的大书。他觉得“生活中充满了疑问,都得自己去找寻答解。”他说,“我要知道的太多,所知道的又太少”,“面前的世界够宽广了,但我似乎还得一个更宽广的世界,得用这方面弄到的知识证明那方面的疑问,得从比较中知道谁好谁坏”。私塾里不能解决他这么多的问题,只能逃学自己去找寻,不能逃学,那只好做梦。这种奇特的求知欲,使沈从文对私塾的教育不屑一顾,为以后的独立成长垫实了基石。
沈从文从小生长在民风彪悍,匪气十足的湘西乡间,刚知道“人生”时,又值军阀混战时期。听到和看到的,是无辜的被害、血腥的杀戮。“城边抬回四百一十个人头,一大串耳朵”、“衙门口平地上一大堆肮脏血污人头”、“云梯木棍上悬挂着许多人头”、小小的人儿知道了许多杀人的故事。所幸的是,这些骇人听闻的事件,他没怕,只是疑问,觉得哪儿错了,没给他的性格造成扭曲。所幸的是,由于他是从社会大动荡恐怖黑暗中走出来,在以后的日子里,他有一种冷静审视的习惯,养成了特立独行的品性。
人的兴趣就这么奇怪,命运让沈从文读书时,他不爱读,当命运让他到腥风血雨中去讨生活时,他却变得嗜书如命,成了书迷。
使他改变顽劣性格的,让他爱读书讲礼仪的人,是他刚到军营里认识的姓文的秘书。面对口口声声叫自己是“老子”的少年沈从文,文秘书礼貌的称呼他“小师爷”,还把厚厚的一本《辞源》翻开来给他看,告诉他“老子”是谁,还对他说《辞源》是宝贝,天下什么都写在上面,你想知道的各样问题,全部写得有条有理。这句话深深触动了这个爱想问题却不想读书的少年,他两眼放光,看着这本厚厚的《辞源》,对它产生了敬畏之心。
从此,沈从文从一个厌烦读书的人变成了一个见书就想读的人。
越来越多的阅读,沈从文与身边的人渐渐变得不尽相同。日益增多的阅读,他的“幻想更宽”,对于生存意义的追求,也不同于周围的人。开始“不安于当前事物,常常为人生远景而凝眸”。
沈从文认识了一位印刷工人,他非常感谢这位印刷工人,因为“若没有他的新书,虽时时刻刻为人生现象和自然现象所神往倾心,却不知道为新的人生智慧光辉而倾心”。他在印刷工人给他看的的新书里“知道了些新的,正在另一片土地同一日所照及的地方的人,如何去用他们的脑子,对于目前社会作一度检讨与批判,又如何幻想一个未来社会的标准与轮廓”。起初,他不适应,有点反感,不久,便被这些大小新书所征服了。
于是他不再看《花间集》、喜欢上了《新潮》、《改造》杂志,羡慕那些写作者知道的事情多,写得是那么好。于是,他想进一个学校,去学自己不明白的问题,去听去看使他耳目一新的世界。于是他结束了在小小天地中度过的二十年,以“五四”运动为转机,争取到处理自己命运的主动权,完成了向社会学习的前一阶段,开始进入一个更广大复杂的社会大学。
《从文自传》拉开了沈从文的人生序幕,自此,开始了他寻找自己的生活和理想之路。
刚开始翻开沈从文的自传时,第一感觉不像是一般的自传。若不说它是一本自传的话,我倒觉得那更像是一本记载着风俗人情、世故变迁的画册。
”我到这街上来来去去,看这些人如何生活,如何快乐又如何忧愁,我也就仿佛得到了一点生活意义。“人生不尽是乏味的,即便是穿梭在人山人海之中,但我们依然可以经历一场又一场唯美的邂逅。那些之于我们新奇的人和事,那些之于世间日月星辰中的点点滴滴,借着淡淡的墨香从薄纸上渐渐晕开,那般亲切真实。沈从文用自己最朴素的笔调,勾勒出了自己记忆中的城:不知哪里来的胆子去逃学了;生病无可奈何必须待在家里躺在病榻上;稍稍有些年纪从军,在一路上却明白了什么叫沧桑……在他捧着一本小书在读的时候,无意中脑子里又翻开了另一本大书——那些可爱的大自然所给予了他和别人不一样的体会。他亲身走过了那一段叫”人生“的路,兜兜转转从城里走到城外,最后又从现在的城回到了以前的城,来来去去,反反复复,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此时,我和他一样,正捧着小书试图窥探另一本大书里的世界。在那个大书的世界里,我跟着他的脚步,忽的看透了大自然的美妙可爱,又明白了各种各样人情世故,心坎里更是懂了世间冷暖流转,一叶知秋。
一切就像他自己所自白的那样,他是一个读书人,然而又不如其他读书人那般规矩。他不似许多只会受旁征博引掉书袋的读书人,不像他们那样只懂得从各种发黄的书籍中摘取前人意见。在自己怀里的那本”小书“里,他看到的何止井底之蛙所看见的那一方窄小天地?大书里的世界才是一个真正广袤无垠的宇宙,而身处在这个”宇宙“之中的他,心里永远像个长不大的孩子,一直都惊喜地张望着四周一切新奇,用孩童固有的敏锐感知着四时消长,并怀着一颗赤子之心,用温柔的目光静静地看着在这世间与自己擦肩而过的每一个人,从热闹到冷寂,从生到死,从过去到相继成为历史的现在。一切就如同山涧小溪那般缓缓流淌,泛出淡淡的水纹,即便这是多平凡的一瞬间,一个画面,都让人心中无尽地感动。
他从不曾怀疑过自己对世间万物的爱,就算人间剧目纷呈,自己在当中一路走来又不知道受了多少磨砺和摧折,但他的信念依然。我多想像他一样,永远怀着这样的心情对视这个世间,无论路如何遥远如何曲折,我都能始终怀着柔和的心情哭着笑着看淡这一切,然后,更加珍惜自己身边的每一点一滴,将其视若珍宝。
这样,多好。
从小书到大书,从自己到整个世界,从平凡到不平凡,这,就是沈从文的人生之书。
今晚心态有点炸,想着不如久违地熬个夜写完这篇思修作业拉倒,于是便有了这篇。
我也不知道我写了些什么文学垃圾,但书真的很有趣啦,对沈从文先生的模糊印象起始于高中课本上《边城》的节选。当时只觉其文章遣词造句看似平淡无奇,却晶莹清新、温柔沉稳,想来能写出此类作品的人物必是个温文尔雅之人吧。自此,沈先生便以一种标准的读书人形象存留在我的记忆库中。然而近期看了沈从文先生的自传,我才惊觉真实的他与我对其的单薄想象实是相距甚远。
《从文自传》主要讲述了沈从文先生从出生到二十岁的种种堪称传奇的经历,在阅读中,不仅能看到沈从文先生的成长之路,亦能感受到他的目光,他的思想。幼时的沈从文,聪明机灵而顽皮。对世界充满着好奇且聪明的他常常逃学,他在书中这么写到“直到如今,我还觉得不必看这本弄虚作伪千篇一律用文字写成的小书,却应当去读那本色香具备内容充实用人事写成的大书。”看似像是逃学的孩子的借口,但细想后却又能发现,这就是沈从文对待生活的态度。在书中能够明显感受到这段逃学的时光大概是他年轻岁月里最鲜活快乐的日子,这是他的大书带给他的快乐。
他做了许多那个年纪的顽皮孩子做过的事:钓鱼、爬树、捉蚱蜢、偷偷跳船划船,还学会了不少下流野话和术语。但与旁人不同的是,他有着独立的思考,故而这些经历实为他日后写出的种种优秀作品做了铺垫,他于书中写到“只是当十五年后,我能够用我各方面的经验写点故事时,这些粗话野话,却给了我许多帮助,增加了故事中人物的色彩和生命。”
此后辛亥革命爆发,小小年纪的沈从文自此看了许多生死,革命在他心中留下的了关于杀戮几千个无辜农民的几幅颜色鲜明的图画。他写到:“我刚好知道人生时,我知道的原来就是这些事情。”此后沈从文便去参加军校,参加土著部队,继而拥有了一段军旅人生。沈从文先生的这段人生经历着实让我十分惊讶,也是我感到最传奇的部分,书中鲜活的真实的他与我的模糊初印象实是大相径庭。这段时光里他见识到了更多生死,这大概也是他的作品中蕴涵着的一种旷大的原因之一吧。这也是他精彩的人生“大书”带给他的。此后的他越来越明白自己想要些什么,脱下军装的他去了北京,这本书的故事便停止了。
他在书中说:“我虽然已经好像一个读书人了,可是事实上一切精神却更近于一个兵士,到他们身边时,我们谈到的问题,是在比我到一个学生身边时可谈的更多。就现在说来,我同任何一个下等人就似乎有很多方面的话可谈,他们那点感想,那点希望,也大多数同我一样,皆从现实生活取证来的。可若同一个大学教授谈话,他除了说说书本上学来的那一套新的以外,就是说从报纸上得来的他那一份感想,对于个人生命的构成,总似乎缺少一点什么似的。可交换的意见,也就很少很少了。”沈从文先生令我真切了解到了一个对人世怀有好奇、热情、深情的人的样子,也令我感受到认真感受人生的重要性。他喜欢他的大书,喜欢他的那些从现实生活取证来的经历,他喜欢着生活的现象并为之倾心。这隐匿的浪漫情怀不免令人欣赏与向往。
“我永远不厌倦的是看一切。宇宙万汇在运动中,在静止中,在我的印象里,我都能抓定它的最美丽与最调和的风度。”这是书中很令我动容的句子之一。而我亦希望自己能如他般,对人世怀有一份热爱,用心感受属于我的大书。
《从文自传》这本书大致可以分为两部分,前半部分是些有关沈从文生平经历的自叙。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沈从文儿时的顽皮、逃课、以及那段军旅生活。从这一部分可以看出沈从文儿时那种不安于封建制度的束缚,对于大自然的热爱,好奇心对他以后的写作产生过巨大的影响。尔后半部分则是写沈从文为自己的创作集写的序、题记等谈论文学的文字。读完这本书,印象最深刻的还是前半部分那些有趣的经历,但知识有限,所以不能对《从文自传》提出独到的见解,以下是书中我最喜欢的句子。
“我的心总的为一种新的声音、新鲜颜色、新鲜气味而跳,我的人是本人生活以外的生活,我的智慧应当从直接生活上的来,却不需要从一本好书一句好话上来”、“我生活中充满了疑问,都得我自己去寻找答案,我要知道的太多,所知道的又太少,有时便有点发愁”、“我明白人活在社会里应当有许多事情可做,应当为别人去设想,为未来的人类去设想,应当如何去思索生活,应当如何去为大多数人牺牲,为自己一点点理想受苦,不能随便马虎过日子,不能委屈过日子。
在《从文自传》中还有多我喜欢的句子、段落,例如写湘西边城的风景,凤凰城的吊脚楼,具有特色的民间风俗等,在这我不一一陈述。观其沈从文的一生,可以说他既是幸运的,又是不幸的。幸运的是他生在那个风景如画的湘西边城,一脉清波赋予了他对美的认识与思考,使他感情流动而不凝固,所以在沈从文的小说中,我们总能感受到他对大自然本色的描写,似乎像是世外桃源,从没污染过。但是,也因为时代的因素,使沈从文经历了一些不为人所知的艰辛。他颠沛流离的生活,加上别人又不能理解他的作品,他曾一度精神崩溃,也想自杀过,但他再次归队,面对人生中的挫折,他的心似乎被什么弄柔和了,一生中仅有的柔和,就像沈从文自己说的:”冻结中的生命,似乎有了春天的日光照晒,在起始融解。“于是,沈从文又重新活过来了。从从文对待人生的态度,我学会了怎样去更加坦然的去面对人生中的挫折与艰辛,人生再苦也不过如此。
历史的长河会冲洗掉尘埃,而留下的是那些沉甸甸的鹅卵石,在星河中熠熠生辉。而沈从文,就是那么一位文学巨匠,一个时代的巨匠,不管社会怎么变迁,我想他那独特的作品总会在星空中闪出光亮,永不熄灭。
提起笔,思绪乱飞,却不知如何下笔。喜欢从文,喜欢他笔下淳朴的湘西,喜欢他笔下的翠翠,却不曾了解过他。
带着疑问,带着荣幸,带着感动读了《从文自传》,读后让我的感受是感慨,让我惊异,从没想过一代文豪小时候居然是天天逃课,与诺贝尔文学奖擦肩而过的文豪居然是小学文凭,初中都没毕业。
尽管许多的举动让我不解,让我诧异,可是我不得不说我非常羡慕他。至少多年以后,至少当自己吹垂老时回忆童年时,那些记忆值得回味,那些过去值得留恋,我想这就是一种幸福吧!不象我们,童年的记忆基本上与学校,与作业联系在一起。回首观望,在我们匆匆流逝的岁月里,基本有一半的时光都是在学校度过,陪伴我们的永远是写不完的作业,考不完的试卷。蟋蟀,蛐蛐,河里洗澡,好象永远只能观望。这一切只因我们的父母告诉我们要好好读书,考上了大学,才能走出大山。于是放弃了本属于我们的自由,本属于我们的天真,本属于我们的好奇,本属于我们的童年,少年,青年。可是现如今呢?真的上了大学,却发现原来过去父母说的都是美丽的谎言,大学就方便面,闻着永远比吃着香,大学生就象趴在玻璃上的苍蝇,前途一片光明,可是却无路可走。
时常听人说,写作的不是学文学的,从商的不是学经济的。一直不解,《从文自传》,似乎在对此解释。其实与其说,〈从文自传〉在介绍他自己的一生,不如说他是在说一个普通的人怎样成为一个诗人,作家。诚然,从文之所以有日后的成就,我想与他童年有密切的联系。他打破了限制,他为自己的兴趣选择了逃课,他爱家乡的山,爱家乡的水,他的童年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充满了兴趣,什么都想看看,什么好奇的事他都要去凑热闹,见到不懂的事,他都愿意去想,去动脑筋。于是他在平平常常的生活中也能发现事物的美。童年过后,他也没在学校读过书,他的思想依然没限制。相比之下,大学中的我们呢?大凡我们的童年都是规规矩矩的,即使童年不是,在日后的少年里也一定是循规蹈矩的,试问一个被圈住了思想,限制了行动的我们,不出去了解社会,不接触自然,他能写什么样的作品?
人们常说现在的人一代不如一代了,因为现在的人吃的好穿的好用的好,生活比以前的人好了,所以没以前的人用功了,没以前的人刻苦了,试问这是理由吗?当我们天天在学校里,天天在背着李白杜甫诗,分析他们的写作特色,学习他们的风格,拿他们的诗当作典范时,我们写出来的诗能超过他们吗?星期五的讲座我唯一听进去的一句话就是:跟一个二流的诗人学诗,你就是一个二流都不如的诗人,试问我们跟李白杜甫学写诗时,我们能超过他们吗?
听蒋勋讲沈从文,说他的自传如何好,一时好奇,便找来读。
小时候学《边城》,只记得那爷爷唤“翠翠”,“翠翠”。名字好比一抹山的颜色,小姑娘个性单纯得很。往后读《湘行散记》,看那旅途艰险如何被他轻松带过,反倒是人物和山水描写得生动。
对有的作者我是一下子便喜欢,对沈从文的文字反倒是后知后觉。听别人说他好,听得多了,便好奇自己到底哪里错过了,再回头看,渐渐才发现他文字的独特风格。
这本自传从他幼年时讲起,贯穿整个青年时期,以他到达北京并在小旅店的簿子上写下“沈从文年二十岁学生湖南凤凰县人”为止,这也是他真正从文的始端。
作品篇幅不算长,然而字极精炼。在第一篇《我所生长的地方》里,有譬如这样的句子:
“不过一切城市的存在,大部分皆在交通、物产、经济的情形下面,成为那个城市枯荣的因缘,这一个地方,却以另外一个意义无所依附而独立存在”。看得透彻。
“兵皆纯善如平民,与人无侮无扰。农民皆勇敢而安分,且莫不敬神守法。”有如写史。
还有“地方东南四十里接近大河,一道河流肥沃了平衍的两岸,多米,多橘柚。”仿佛一笔勾勒就出神韵,好看得很。
蒋勋曾特意提及沈从文写自己如何逃学,后者则自己解释“当我学会了看世界一切,到一切生活中去生活时,学校对于我便毫无兴味可言了。”他认为智慧应当是从直接的生活上而得来的,而不是来自书本。他好奇新鲜的事物,幼时生活在水边,自认一派清波对他“流动而不凝固”的感情有深刻影响。他形容自己的性格“不安于当前事务,却倾心于现实光色,对于一切成例与观念皆十分怀疑,却常常为人生远景而凝眸。”
《自传》里记录了他童年如何顽劣,青年时期则从戎,见识不少。他记录所历经的年代,杀戮是如何的寻常。看似对于数字不敏感,实则精细地记录着,令人震惊。他描写人物,寥寥几笔便刻画其特点。他也记录自己的成长,在后来的年月里,逐渐接触书本、报纸,学得新的知识。文字成了他的长处,他作书记,写得一手好字。
沈从文写作与别人的不同处在于不加道德判断的描述。他忠实地观看和记叙,不为主观偏见而掣肘。人性的复杂在他的文字里显现得多。他对于自己的态度也明了:
“接近人生时我永远是个艺术家的感情”,我深为这一句话而感动。
总有人要磨掉棱角体悟人生,拥有天真方能拥有慈悲。
以前也接触过一些沈从文的作品,如《边城》《萧萧》。对沈从文也有一些了解。但读作品了解的还是有些片面。现读了《沈从文自传》后感触颇多。之所以与如此多的感触一般是基于我本身是湘西人。对他所写的人事都比较熟悉,容易引起共鸣。另一半是基于我对沈从文这个大山里走出去的作家的喜爱。
大山里的孩子不能像城里的孩子那样接受好的教育,但由于家庭的原因,沈从文从小就被送到学校学习,并寄予厚望。但他跟普通孩子一样,会逃课,会贪玩,会打架,甚至会比普通的孩子更顽劣,会贪玩。天天逃课,只要不上课就好。就在这样的成长环境下竟会成长出如此伟大的一个作家。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湘西当时很闭塞,人们思想愚昧,但很淳朴。他捉来了蟋蟀,店老板也会同他斗几回合。每次去赶集遇上大方的亲戚几人也能饱餐一顿牛肉。在这个老少边穷的地方,人们就过着如此粗放的生活。虽很苦。但他们却自得其乐,丝毫没有觉得很苦。反而觉得生活有滋有味。也许正是这样的生活环境才铸造了沈从文乐观的性格。以至于他在以后那些艰苦的生活中都没有叫过苦。
但他小时候看见杀人也不觉得害怕,反而会兴奋。会了也看这些事。不知道当时的人为什么会如此漠视生命。杀人死人似乎都是很平常的事。作为一个湘西人也没弄明白当时那里的人为什么不珍惜生命,在他们心中被杀似乎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沈从文在军队的日子也挺长的,跟过不同的部队,带着家人的厚望。总希望在部队有所作为,但每次都未能如愿。但幸好的是他没有因此放弃生活。抱怨生活。虽有时颓废过。但最终还是勇敢的面对,这是我最佩服他的地方。
那么久的军队的生活,让沈从文的生活变得很丰富。但对他后来的文学写作似乎没有什么影响。单看他的作品绝对想不到他有过军旅生活。在军队里他大部分是做一个文员。他很处理人际关系。所以他很受欢迎。沈从文在工作之余也常扮演一个大厨的身份。做的炖狗肉很受欢迎。沈从文对文学的热爱其实是与身俱来的,当他看到《辞源》的时候就产生了巨大的兴趣。就像一个饥饿者热爱美味的事物一样。一个人的文学创作会跟后天的培养有关。但我认为天分还是占主导作用的。
“生活虽然那么糟,性情却依旧那么强,有一次因一个小小问题与那表弟吵了几句,半夜里不高兴再在他床上睡觉了,一时无处可去,就在一个养马的空屋里,爬到有甘草同干马粪香味的空马槽里睡了一夜。到了第二天去拿个包袱告辞时,两人却又讲和了。沈从文在糟糕的生活下,没有抱怨,生活的那么自然,很真实。或许我们应该向他学习,在困境下乐观面对,相信船到桥头自然直。
别人的人生我没有资格去评价,只能从别人的人生中去学习,学习他的乐观,他的经验,他的坦然。这就是我的一点感受。
近三天的时间读完了《从文自传》这本书,合上书后内心总觉得余味未尽,为沈从文先生的人生感到许多不可思议。
全书叙述了沈公二十岁以前的种种,从一个调皮、淘气甚至是有些刁钻、古怪的小男孩,如何在社会不安的年代成长起来,如何地对未知的世界充满好奇,并不断地为自已的好奇心而驱使而不停地探索外面精彩的世界。在经历人生的种种磨难后,好不容易有了一份安定的工作。可是在经历生与死的考验下,他为自己的人生进行了深刻的新的思考,世界这么大,我知道的那么少,该怎么办?在经过四天的苦想后,终于为自己的人生作出了决定。尽管那是陌生的世界,那是未知的明天,但是他要为之一博,或许成功了,有一个全新的自我,或许失败了,那也是一样的死去。最终他放下了现有的生活,决定一个人到北京读书。全书到此而止,但是我很难想象沈公在北京的求知生活,而成就今天的他。
二十岁,年青而经历相当复杂的他竟有这么大的决心和毅力,难道不值得学习和深思吗!当然,环境、社会、时代不一样了,如今的二十岁人生,大多是在校园吧,也许有的甚至生活都无法自理。根本谈不上为自己的人生作出什么选择吧!
想想自己何尝不是呢,过着平淡无奇的生活。想想自己未知的世界,也许也应该好好为之规划。虽然做不出惊天动地的事,但最应无愧自己的选择,无悔自己的人生!
作为一代大家,生长在湘土上的沈从文曾经被认为是实力最雄厚的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他的文风、他的成功,很大一部分都与他的童年生活息息相关。
沈从文从小就聪明,但就是不爱读书,每日逃学挨打就是家常便饭一般。在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私塾仍然盛行,以孔夫子为圣,以考状元为人生目标的风气也仍是有的。但他却不为之所动,他愿在集市中游逛,愿在大自然中驰骋,每天当其他学生苦苦诵读四书五经、在孔子牌匾前行拜时,他在集市中看人打牌斗蛐蛐,在水中游泳玩耍。——这便是他的人生教材,不是四书也不是五经,而是人文与自然把他抚养长大。
沈从文的老师不仅是一位私塾里的先生,那些社会上的平常人物教给他的似乎要多得多。他会感谢那个和他斗蛐蛐的木匠,他学会了坚持不懈;他会感谢那个紫脸膛表兄,他了解了社会变革;他会感谢那个老战兵,他学会了助人为乐;他会感谢那个姓文的秘书,他看到了更加广阔的文学世界。——他会感谢那些数以万计的普通人,正是在这个由普通人组成的社会中,沈从文才得以立足乃至成功。
沈从文说自己是“在读一本小书的同时又在读着一本大书”,这“大书”比那“小书”要丰富得多,只有细细品味这本“大书”,才能获得更大的成就。
在社会变革飞快的世界里,我们还能只读书而不问天下事吗?
读沈从文,从来未曾读过他的自传,反而他的其他作品诸如《边城》、《潇潇》等读了又读。直到近日才草草地翻阅了一下。我想这多少有些本末倒置吧!
从来不敢说对他有多了解、有多喜欢。而事实上,我也真的不了解他,至于喜欢似乎更谈不上。我只是喜欢他笔下那一个个充满人性光辉的人物,对于他本人真是没感觉。
不过,说实话,我真的挺佩服他的,真的。正如他自己所说的他的水平实际上只限于小学未毕业,而他却有如此神来之笔,实在难得。《从文自传》主要是记录他进入大都市北京之前的人生经历。我很难想象,一个差不多与我同龄的年轻人在那个时代竟与我是如此的相似,却又那么不同。
《从文自传》中记录了一件关于他生病的一件事,给我特别深刻的印象。他六岁那年与他的弟弟同时出疹子,发高烧。时值六月大热天气,既不能躺下睡,躺下便咳嗽发喘:又不要人抱,抱时便全身难受。家人都以为他们必死无疑,已为他们准备好了棺椁。可意外的是他们竟然活了下来。这让我想起了一个词叫“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想这的确是一个神奇的词。
我本以为,沈从文是一个小老头,或者是个书呆子。因为他的读书生活也是在整个四书五经死记硬背中度过的,没有一点生活情趣。只是没想到,童年的他也和我们一样,是个淘气的孩子。
他虽不得已早早地进入私塾读书,但他常常逃离私塾去野外玩。他去市场上看人家打铁、杀牛、磨针、做伞、制鞋;到城外庙里去看人家在殿前下打拳、下棋、绞绳子、打架、采蕨菜、打猎;偷人家的李子、枇杷……总之,树上、船上、水中都是他玩耍的地点。每每读着这些质朴的文字,想象着一副副充满生活气息的场景,仿佛也回到了自己的童年时代,看到了童年的自己的影子。忽然之间觉得,我们之间的距离是如此之近,他就像是自己童年的伙伴,或是邻家的大哥哥。
他是怀抱着读大学的梦想踏上北京之路的,但北大始终只是他的一个梦而已。他怀抱信仰而来,即使在最艰难的日子里,他也始终坚守着他的信仰。北大教授林宰平曾平价他说:一个人仅仅活下来,容易;可是活下来,抱着自己的理想不放,坚持下去,却很难。我佩服他的大概就在此吧!
读完他,心中有一丝感动。也终于明白了他的作品所供奉的是怎样的人性殿堂。突然发现,自己有点喜欢他了。他也值得喜欢,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