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读完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一向打算写篇读后感,苦于无从下笔。一方面是对作品本身有一知半解之感,一方面想的太凌乱以至于理不出头绪。
一向深刻赞同王菲的《我也不想这样》中的反正最后每个人都孤独,在每段感情中,不管是暗恋还是相爱,到最后会发现不管是需求还是被需求,心灵永远都要有自己的空间。因此仍然你是你,我是我,难免孤独。你我都是一条直线,有人与我永远很近但永远不能相交;而相交后的两条线必然愈行愈远。
对我而言,单从读《百年孤独》的直观感觉来说,是十分的微妙且有意思的。与以往容易入书入戏的我不一样,百年孤独里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层新雨将玻璃重新淋得模糊。也许是正因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正因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从家族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到最后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良诺。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良诺上将到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苏拉老妈妈,从纯洁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苔丝到喜爱热闹以至于娶了两个老婆的双胞胎之一。
这些人,从出生开始就是孤独,逐渐的,有人在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梅梅;有人在对抗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雷贝卡;有人清醒的知道自己的孤独,可却无能为力,比如阿兰玛塔;有人孤独一生却不自知,比如乌苏拉,比如俏姑娘雷梅苔丝;还有人在生命的最后幡然悔悟,可惜为时已晚,比如我的上将奥雷良诺。
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在时刻的洪流中,个人在大背景的起伏中显得那样无力。羸弱娇小的被夺去生命,孤独执着着的留下悲伤的痕迹。无端去世的雷梅苔丝的萝莉像被作为祖母的形象保存,到最后仍然在咬手指的雷贝卡执着的不肯死去。经历夺走3000人生命骚乱的阿卡迪奥得不到任何人的坚信。他们都是人群的异子,孤独的极端。
对于我,则早已习惯了与孤独为伴,未必开心,但也未必悲哀。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理解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周六的上午让它陪你吃早餐,整理阳光,周日的下午让它陪你晒晒太阳,晒晒俱疲的身体与心灵。
如果你和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周期性的抑郁,不妨看看这本书,让书中孤独人的鲁莽激起你无畏抗争的勇气。也许,我们能够活得更牛逼哄哄,至少在别人眼中。奥雷良诺上将死去的时候,我心中一阵痛楚,就是这么想的。
我坚信,这本书能给我的,远远不止于此。
一部拉丁美洲血泪史,一部魔幻主义开山之作,一部被博尔赫斯誉为比《堂吉诃德》更能体现西班牙浪漫主义色彩的鸿篇巨制。
加西亚·马尔克斯,将他用想象力构建的名叫马孔多的奇特小镇鲜活地呈在人们面前,从一个家族传奇色彩的兴衰史映射出穿透了人类从洪荒到繁荣从愚昧到文明都永远无法抹去的烙印——孤独。家族中整整七代几十名成员,却循环往复只用五个名字命名,循环往复地做着相同的事情打发孤独,时间,永远在这个家族中转着圈,一切不过是重复的轮回。
每天做两条金鱼的奥雷连诺上校,做满二十五条又放回坩锅中溶化从头开始做;把自己终日关在房中缝制殓衣,缝了拆,拆了缝直到死去的阿玛兰塔;躲在房间中足不出户研究吉卜赛预言家梅尔加德斯的手稿直到老死的霍·阿卡迪奥第二……他们内心中充满了无限的孤独感无法排遣以至于不得不离群索居,如果不选择死亡,便只能寻找排遣各种孤独的方法,然而从他们每个人的经历来看,带来的孤独感却不尽相同,我无法完全揣测他们内心所遭受的苦楚与冷遇,不甘与绝望,这既同我的年龄与经历有关,更与某种不忍有关,我不忍去细细品尝这一份份透骨穿心的孤独,任何一个能品尝完这些孤独的人,必定忧郁至极,相反地,任何一个没有挣扎于如此生活摧残中的人,是无法体会这种失落感的,这也是这部书不能被很多年轻人所能看懂的原因。
爱情,于这个家族更是难以想象的奢侈品,他们或许有过短暂的冲动,或许有过倾心的告白,却皆被命运的铁腕扼死,他们的爱得不到自由,只能埋葬到苦闷的土壤中,等待情欲的慢慢枯萎、腐烂,最后全都变成心理极度变态的人。到最后一代侄子与姑姑的乱*恋爱,终于得尝所愿幸福厮守,却产下了预示家族灭亡的符号--带有猪尾巴的孩子,这个孩子随即被蚂蚁群吞噬,最终随着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迪亚破译了梅尔加德斯对这个家族灭亡的预言--“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一阵平地而起的飓风到来,将整个马孔多镇从地球上刮走,家族也宣告了灭亡。
至此阅毕,仿佛感觉时间在这一刻戛然而止,抱书凝神,心犹不甘,久久无法抽离,仿佛一切,皆是时间开的一个大大的玩笑。轮回、循环、宿命,你所能读到的,都是时间调皮的影子。一百年,一个家族的兴衰道路,铺陈着一颗颗流淌着苦痛泪水却坚强如一的心灵,若能读懂,轻轻拾起,摩挲,倾听它们柔软的诉说,那一刻你能感觉,人类历史天空中不灭的孤独光环,是无比的美丽,那是穷通天地、震烁古今的凄美,是在毁灭世界的大洪灾之后,诺亚方舟上的幸存者眼中所呈现的接天引地的绮丽彩虹。这便是永恒,如同胡亚罗斯诗中所述:“时间,是永恒所拥有的一种看守我们的方式……永恒的想象无边无际。因此,并不会令人惊讶的是,为了加倍照看好我们,永恒有时会呈现出它自己的形态。”
孤独,便是永恒呈现的形态。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名为<<百年孤独>>的名著。
这是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的《百年孤独》,是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百年孤独》以魔幻主义的手法,模写了布斯地亚一家七代人充满神奇色彩的坎坷经历,和马贡多这个小镇一百多年来,从兴建、发展、鼎盛乃至消亡的历史。
并从中艺术地再现了作家童年时代眼中的世界。以复杂的背景和离奇的情节超越于整部拉美文学史之上,其中充满了理想的光辉。对光荣与梦想的憧憬,对爱与自由的崇拜,创造后的不屈和灵魂的不朽已超越于虚幻的手法之上,再此篇小说中,找到了最终完美无缺的归宿。
从1830年至上世纪末的七十年间,哥伦比亚爆发过几十次内战,使数十万人丧生。
这本书以很大篇幅描述了这房间的史实,并且通过书中主人公带有传奇色彩的生涯集中表现出来。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这种古都不仅弥漫在布恩地亚家族和马贡多镇,而且渗入了狭隘思想,成为阻碍民族向上,国家进步的一大包袱。作家写出这一点,是希望拉美民众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摆脱孤独。
加西亚·马尔克斯遵循“变现时为幻想而又不失其真”的魔幻现实主义创作原则,经过巧妙的构思和想象,把触目惊心的现实和源于神话传说的幻想结合起来,形成五彩斑斓、风格独特的图画,使读者在“似是而非,似非而是”的形象中,获得一种似曾相识又绝陌生的感受,从而及其寻根溯源去追索作家创作真谛的愿望。
魔幻现实主义必须以现实为基础,但这并不妨碍它采取极端夸张的手法。
我读完这本书给我的感受就是:本书凝重的历史内涵、绮丽的批判眼光、深刻的`民族文化反省、庞大的神话隐喻体系是有一种让人耳目一新的神秘语言贯穿始终的。
后来我还看到了有关介绍说有的评家认为这部小说出自八岁儿童之口,加西亚·马尔克斯对此说颇感欣慰。
这是很深切的批判目光,因为这种直观的,简约的语言确实有效地反映了一种新的视角,一种落后民族《人类儿童》的自我意识,难道不是吗?
当事人的苦笑取代了旁观者的眼泪,“愚者”自我表达的切肤之痛取代了“智者”貌似公允的批判和分析,更能收到唤起被愚弄者群体深刻反省的客观效果。
如果要我承受那“百年孤独”的话,以我的性格非得把我“憋死”才怪。唉,还是珍惜现在吧!
一部恒久远,名著永留传!
我喜欢《百年孤独》这本书,因为读它让我觉得孤独不是可悲的可耻的,而是上帝的恩泽,让我们如此安静。
读前两章的时候心情有些浮躁,因为那会儿刚从武汉回家,家里没武汉那么热,但空气干燥,没有我习惯的夏天的生活模式……于是又开始看书,我从书架拿起这本书的时候,姑父刚好看见,他说别看那书容易忧郁.回家前妈妈就和我提起姑父得了忧郁症,我还不是很相信,后来见了他,才相信了.他比我大十二岁,是个很聪明很好学的人,我印象中他总是在看书,总是在尝试着学到更多新的东西.他小时候成绩很好,但是每次考试都考的不好,那时候也没有过复读或是上个职业学校之类的概念,就那么耽误了.他做过很多工作,但做的最长的就是建筑。他个子小,身体也不是很好,总之建筑根本不适合他。后来自学画工程图,终于不用在做那些体力活儿了.这半年相当长一段时间他没上班,因为春夏时节他的鼻炎忽然严重了,会汩汩的出血,他劝姑姑别害怕,其实他自己也有些心惊,去过很多家医院看过,但鼻炎和肝炎什么的一些病一样,只能控制根本无法治愈.具体情况要根据每个人的情况而定了.生病失业是他忧郁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姑姑和姑父结婚很多年了,但是他们一直没有孩子,医生说两个人都有病,于是东奔西走的四处求医,终究还是没有效果.就在姑父在家养病的那段时间他们领养了个孩子,是个女娃娃,很可爱,看起来也很聪明.抱回家一个多星期了,渐渐觉得这孩子有点儿不对劲.为什么她总是抬不起来头来呢?他们带着孩子去医院做了全身检查,结果让大家都惊呆了:是脑瘫。万般无奈之下,姑姑又把那孩子送了回去。姑父从那时开始就一直郁郁寡欢了.他说:“我一个大男人就不能照顾个小孩吗?如果我们不养又有谁会养这孩子呢?”他说的句句是理,可是谁平白的要给自己的家庭多加一个这么大的负担呢?他自己心理也明白,后来他就越来越少说话了……
男人过了30很多事就不得不想了。人生总是这样充满了苦累,但是也充满了希望和成就。我们都是这天地间飞舞的尘埃。还是要尽量开心的过日子!我说的太多了,显然是事业,家庭,身体的病痛共同造就了姑父的忧郁,不是《百年孤独》可是我的孤独是从哪里来的呢?
我用了两天半的时间把那本书看完了,那两天晚上和书里的结局一样忽然下起很大的雨。外面一直有只猫在叫,声嘶力竭的,声音很恐怖,很狰狞.但我没害怕或是讨厌,只是觉得它很可怜。有时候我们是如此的想去照顾一个人或者一种生物,可是谁是我应该去关心的呢?
北方的天气就是这样,即使是夏天下起雨来还是会很冰凉。忽然觉得自己成了故事中的人,被这孤独吞没了.第二天我就开始生病,去医院打了几天的点滴。虽然雨早停了,天早晴了,可是隔了很久我才察觉到.我想孤独就是顺着点滴瓶里的液体流进我的身体里,出不来了……
微薄里有这样一句话:“要不读书,要不旅行,身体和心灵总有一个在路上。”我想我的暑假就是这样充满意义。一放假我就开始了自己的旅行,用了二十几天去了国内外三个地方,美丽风景,动人旋律,畅所欲言,说不出每次旅行的意义,却让我看到了不一样的世界。8月回来,我开始心灵的旅行,我阅读了两本书,《窗边的小豆豆》和《百年孤独》。下面就简单的谈谈看完《百年孤独》后的一些感想。
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让我有些懵懂,也许是第一遍阅读的缘故。
它到底想表现什么?作者因本书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那这本书的内涵应该很深刻,它到底是什么?一个家族兴衰的过程及结束的原因?还是告诉读者人类与生俱来的孤独无法逃避?抑或是拉丁美洲一个世纪的真实再现?布恩地亚家族延续了100多年,但所有的人都不可避免地陷入了孤独中,并在其中终其一生。虽然布恩地亚家族历经六世,也有过繁华与鼎盛,但自始自终没有人能逃离孤独。每一个灵魂都在孤独中游荡,家庭成员中没有情感,没有交流,没有沟通与理解。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世界,没有人关心他人,没有人关心身外的世界。他们在自己的世界中忙碌着,却不知道为何忙碌。他们在忙碌中体味孤独,甚至享受孤独,最后在孤独中离开这个世界。
虽然是初读这本书,虽然书中情节琐碎,故事亦魔亦幻,亦真亦虚,虽然还不能很好地把握小说的脉搏,不能很好地领悟它的宗旨,但还是感受到了布恩地亚家族的孤独之魂,这也应该是书中马贡多小镇的孤独,是哥伦比亚的孤独,是拉丁美洲的孤独。读着它,总是不由自主想起《红楼梦》,想起它的繁华、热闹,但这繁华、热闹的背后是否也有孤独在叹息?林黛玉清高寡合的孤寂,贾宝玉享尽荣华的孤寂,薛宝钗圆滑于世故的孤寂,贾元春表面荣华、内心卑贱的孤寂,王熙凤两面三刀的孤寂,贾氏家族表面兴盛、实则腐朽的无奈,不都是真实地存在着吗?不同的著作,不同的故事,不同的国情,却有着同样的灵魂——孤独。也许孤独对每个人而言都是与生俱来的,是永远无法走出的。
似乎有些明白了,也许这本书能成为世界名著的原因就是它把握住了人性中固有的、却又常为我们所忽视的一种内在情感。人属于社会,有群体性;人又是独立的个体,孤独是存在于灵魂深处的,是我们人性的一部分,它可以让我们冷静,善思,让我们浮躁的心有一份清凉。尤其是现代人,在这个喧嚣的世界里更应该学会享受孤独,利用孤独。只是布恩地亚家族的孤独是可怕的,因为它放大了孤独在人性中的分量。它的孤独折射出民族的孤独,地区的孤独。它的孤独是有一定的历史原因和人为痕迹的,那是特定时期拉丁美洲的孤独,是有害的,是令我们忧虑的。是人们,尤其是给它造成孤独的国家、政治家们应该关注的。
《百年孤独》讲述了布恩迪亚一家七代人充满神奇色彩的坎坷经历和马孔多这个小镇一百多年来从兴建、发展、鼎盛及至消亡的历史。反映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此书以梅尔基亚德斯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的友情及家族历代对羊皮卷的破译为暗线。最终奥雷里亚诺破译出——“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而这个百年孤独的家族也随之永远都不会在大地上出现了。
尼采说过,孤独者有三种状态:神灵,野兽与哲学家。一个充实自立,一个桀骜不驯,而另一个则是两者的中和体。这三态完美的概述了家族百年间所经受过的全部孤独,如果乌尔苏拉是那个灵神般的存在,那么阿尔卡迪奥则映射的则是那个野兽。最终哲学家代表大多数的族人,奥雷里亚诺上校则是其中的异子。奥雷里亚诺上校一生遭遇过14次暗杀,73次埋伏和一次枪决,开枪自杀后却奇迹还生。戎马一生却在迟暮失去了青年时的激情,开始质疑一生得以支持奋斗的信仰。最终同政府签订和约,年老归家,每日炼金制得小金鱼,每天做两条,达到25条后便放到坩埚里熔化,重新再做,与父亲一样过着与世隔绝的孤独生活,一直到死。他在孤独中奋发,因信仰而斗争;他桀骜不驯,企图挣扎那种宿命的孤独;他充实自立,凭借与生俱来的才华领导自由党去追求他们自己的信仰,可最终也只能在否定与自我否定中终结。他渴望抛开孤独,可他永远也离不开那早已注定的孤独,他可以做的也许只能是在孤独中保持高傲——他生而孤傲。
这才是真正的孤独,一种宿命的孤独感,你永远无法改变而又不得不改变,在这条没有尽头的道路上,孤独到没有影子的陪伴,因为这条路上只有无尽的黑暗。当你踏上它时,你才会发现生命微弱与微不足道,你只是命运的牺牲品。正如书中那永远沉溺在海底那有血有肉的三千工人,他们的死只是政治的牺牲品。“政府通过所能应用的一切宣传机器,千遍万遍的重复。于是一种似乎官方的说法终于站住了脚,这就是说:没有人死亡,工人们已经满意的回到了家里”。就这样一个个鲜活的人消失,仿若人间蒸发般消失。他们在世的亲属只知道他们很幸福,也许他们的确很幸福,因为他们再也不用在人间承受这份孤独了。
也许在宿命的孤独感之外更有着的是一种宿命的无助感,你似乎早就知道了自己的宿命,只能任由自己循着命运的轨迹,无力改变,这便是《百年孤独》里的轮回观。
而对于现实生活中的人类来说,孤独是文明的深根,不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改变,是等够永恒存在的。孤独也往往侵蚀着独行者的内心,能够让他空虚与疲惫。在空虚与疲惫中,在眼神迷离中,在恍惚中,洞察出社会的百态,人生的无穷,世界的无限。与此同时,也伴随着经典的问世,《百年孤独》就是这样一本永远的经典。这本书不仅讲述了家族的经历,也是作者源自灵魂对生命的诠释。
百年孤独实在是一部包容万象、精彩缤纷的史诗级小说,百年孤独1000字的读后感。一部悠长的家族恩怨史,隐隐约约中映衬着拉美社会近一个世纪的的波谲云涌。于刀光剑影、战火纷飞和儿女情长的期期艾艾与冤冤孽孽中,更是折射出一幅地道的拉美文化及社会人伦道德的画卷。真可谓是一本奇书。而正本“奇书”正是围绕着布恩迪亚家族与马孔多一百年的兴衰荣辱而展开的。
正如全书结尾处写的那样:这个注定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作为马尔克斯魔幻现实主义的经典代表作,书中充斥着大量作者运用夸张修辞手法后的痕迹(尤其是那场一连下了四年的雨和一挂就十年的艳阳,还有那两百多节运送尸体的火车。浪漫主义的气息随处可见。),伴以各种或鲜明乖张,或沉郁顿挫,又或是幽默诙谐的文字,于潜移默化中就牢牢吸引了读者的眼球——一旦开卷,就让人欲罢不能,恨不得一口气就将整本书读完,丝毫不顾忌那些枯燥晦涩的人名。
随着情节的推移流动,作者巧妙地运用多种修辞和表现手法,尤其是寓情于景——作者通过时不时对景物的细致描写,不知不觉中调动了读者的所有感官,使读者拥有身临其境之感,为乌尔苏拉的勤劳勇敢而心生敬意;为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沉浮的人生与战争宿命而唏嘘不已;为丽贝卡的食土情怀与孤独终老而深深震撼;为费尔南达的保守虚伪而啼笑皆非;为梅梅激情却无果的爱情而久久留恋……马孔多前的小溪从原先的清澈见底到香蕉公司时的“色彩缤纷”再到奥雷里亚诺·巴比伦眼中的浑浊萧瑟,马孔多一百年来的风雨潇潇,即是无情的轮回,也是自得其理的发展。
象征手法的运用也为本书的表达效果增色不少。印象最深的就是马孔多的居民集体患上失眠症这一段——马孔多的居民为防止失眠症带来的记忆力衰退,将每日所行之事、所言之语纷纷写于小标签上,贴满整个居室,读后感《百年孤独1000字的读后感》。我认为,一字一句皆象征着作者希望大家不要忘记过去的种种回忆——尽管人们通过失眠症而变得精力充沛,但一直向前走的你是否还记得昨日的星辉斑斓?人生固然需要进步,但在疲累之时,欲休息之际,会不会因为已忘记回家、回心里的路而懊恼万分,捶胸顿足呢?
在阅读时,我也曾深深沉浸于那些精彩绝伦的神话典故中。到底是魔幻现实主义,吉普赛人的飞毯、日夜缠绕布恩迪亚的鬼魂、蕾梅黛丝的升天、与死神对话的阿玛兰妲和那场如史前洪水般的大雨……为整部作品平添了引人入胜的神秘感。只可惜自己对拉美和西班牙的相关文化典故不甚了解,加之初读此书,未能完全领略其中的奥义,甚是可惜。
其实,正如很多评论家所言,马尔克斯似乎使用了一个巨大的哈哈镜和一个不断变换焦距的照相机,虚虚实实,拍出了一张张或夸张怪诞,或深情动人,或发人省醒的人间百态图。
这是一部伟大的作品,但恕我愚钝,这本书读起来真不咋滴。
就像一些艺术作品,你欣赏不了,不能说它不好,只能说自己还没有那个境界去领悟。我可能就还处于这样的一个状态吧。
于是我就找了几篇豆瓣书评,很想理解下这本书到底要表达什么,因为看了这本书之后我真的没有什么感悟。
但看了几篇我也还是没有真正领悟,有人说讲的是孤独,有人说是拉丁美洲的历史变迁。但还没有看到一篇让我幡然醒悟的那种。
那我干脆就先把自己的感悟先写下来,再慢慢去研究它的深刻吧。
这本书我看了一个星期左右就看完了,可以说是快的了。因为我看到有人在豆瓣书评里说他看了两三个月,还有些人说,第一次看了几页之后就放下看不下去了,然后再次拿起的时候已经过了好些年了,才再次把它读完。
还好我没先看这个书评,不然我可能会被这些评论引导,会被这种先入为主的概念误导我看不下去。
这本书出现了很多的人物,关键是很多人物的名字的都是重复的,或者在相同的名字下,再加上一个名字,所以看起来会吃力一些。
虽然我有时候也会搞不清谁是谁,很想停下来,回忆下这个人物是最开始提到的哪个人物。但我没有停下来,记不起来我就直接略过,然后随着剧情一直看下去,这个人物就自然而然的记起来了。
而且我觉得人物的名字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故事情节。
但对于我来说,这本书的故事真的没有太大的触动我,不能说不好看,看的时候也还是有滋有味的,但就是无法共鸣。无法共鸣的东西,看过后就看过了,可能会很快的就忘掉。
用简单的一点的话,这本书就是讲了一个家族从兴起到衰落的过程。我说的坏一点,就是一对老祖宗生了一堆儿女,然后作者用一些魔幻现实主义的写法,在每个人物背后为他们添上了一些故事。
但作者到底要表达什么呢?我看了之后完全没有什么可以供我借鉴学习的地方,要是讲历史变迁,但它又是魔幻现实主义,也没有什么值得学习的历史意义。
要是讲孤独,那他又没有把那种孤独感传达给我。
以至于让我想:哦,这个写法有点想巴金的《家》,除了把相同的故事情节重复堆砌在不同的人物上,这本《百年孤独》就是不同的人物堆砌起来的一本小说,嘿,以至于让我想,原来小说的字数是可以这样凑齐的。
我知道这样想不好,毕竟这两本书好歹也是个伟大的作品,但这是属于我的读书感悟,既然我看了,他能让我有这种感觉,说明也是这本书的问题。
当然,我还是觉得是自己愚钝,无法去理解书里要表达的宏伟意义,不说了,我要继续去研究它的深刻了。
每个人由于天生基因、后天经历的不一样,其眼里的世界都不尽相同。当一个人把自己眼里的世界,用无论音乐、绘画或者文学等任何形式表现出来时,其他人哪怕再客观,对作者了解再深入,也会根据认知力的局限的或受已有的观点和喜好的影响,对其产生形形色色有偏差的解读。即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除了阅读《百年孤独》和准备写这篇文章前看了“百度百科”对这本书的说外,没有同作者更多的交集,也没有对作者生活的那个国家的历史、文化、习俗有任何的了解。并且,我有我的个性和经历,我具有搞技术工作的人的理工科思维方式。因此,注定我的这篇文章,不乏个人的主观感受和看法。
这本书我连看了三遍。
第一遍,我被其天马行空怪诞离奇又顺理成章妙不可言的表述方式吸引。当时我的感觉是,这本书内涵太丰富,而以我的智商,未必能领略其中一二。我在顶礼膜拜中迫不及待地看完这本书,对其中重复使用的N个阿尔卡蒂奥和奥雷里亚诺人名,以及错综离奇的人物关联也无暇梳理清楚。就如同堕入一见钟情的情人的情网,被其富有独特气质和魅力的外表,蕴含太多灼见的思想吸引,难以掩饰倾慕之情,急于了解关于他更多的东西。同时,受书中人物无望的孤独气质影响,我的心仿佛也逐渐冷却冻结。
第二遍,由于是紧之后看的,我依然处于热恋状态,在我亲自赋予情人的闪耀光环中,在其幻景环生、深邃宽广的怀抱中,我又一次忘情畅游,洞察人间细微、领略世间万象。而心中那份孤独,更加冰冷坚硬。
第三遍,还是紧之后看的,但由于见惯和了解的深入,情人头顶的光环已不那么耀眼夺目,热切的情绪也逐渐恢复冷静,我才能够按照自己明白潜质的节奏沥清人物的名字和关联,才能够用心领悟作者每一个表象后隐喻的事实。此时,心中冻结成块的孤独,已到了我不愿容忍的地步。
不得不承认,《百年孤独》非同寻常的表现艺术,就像梵高压抑迷乱的画作,巴赫深沉悲壮的乐曲那样,具有摄人魂魄的力量,它能巧妙地拨通读者大脑中前所未有的神经元连接,令你同作者感同身受,欲罢不能地随着作者的牵引穿越百年沧桑,阅尽马孔多那个特定时空里,个人情欲的巅峰和心灵的谷底,家族注定的兴旺和无望的衰落,社会暂时的繁荣和实质的倒退,最终看透世相,沦陷于孤独。对于我来说,这种孤独让我觉得自己的内心就象一截死去的木头、一块冷漠的冰块或一坨坚硬的钢铁,能够刀枪不入但失去了女生柔情似水却具有渗透化解以柔克刚的潜质,以及由此带来的幸福感和优越感。这不是我喜爱的状态。岁月的磨砺虽然也给了我的留意脏一个坚硬的外壳,但只是为了呵护内里的柔软、温暖。
我坚信,这个世界上,比马尔克斯有智慧有想法的不乏其人,但能把这些智慧和想法表达出来,让人们喜爱看,能打动人、震撼人,甚至对读者产生更久远实质的影响,需要的是表达的艺术,而马尔克斯恰恰掌握了这门艺术。
一部拉丁美洲血泪史,一部魔幻主义开山之作,一部被博尔赫斯誉为比《堂吉诃德》更能体现西班牙浪漫主义色彩的鸿篇巨制《百年孤独》。
加西亚·马尔克斯,将他用想象力构建的名叫马孔多的奇特小镇,鲜活地呈在人们面前,从一个家族传奇色彩的兴衰史映射出穿透了人类从洪荒到繁荣从愚昧到文明都永远无法抹去的烙印——孤独。家族中整整七代几十名成员,却循环往复只用五个名字命名,循环往复地做着相同的事情打发孤独,时间,永远在这个家族中转着圈,一切不过是重复的轮回。
每天做两条金鱼的奥雷连诺上校,做满二十五条又放回坩锅中溶化从头开始做;把自己终日关在房中缝制殓衣,缝了拆,拆了缝直到死去的阿玛兰塔;躲在房间中足不出户,研究吉卜赛预言家梅尔加德斯的手稿,直到老死的霍·阿卡迪奥……
他们内心中充满了无限的孤独感无法排遣以至于不得不离群索居,如果不选择死亡,便只能寻找排遣各种孤独的方法,然而从他们每个人的经历来看,带来的孤独感却不尽相同,我无法完全揣测他们内心所遭受的苦楚与冷遇,不甘与绝望,这既同我的年龄与经历有关,更与某种不忍有关,我不忍去细细品尝这一份份透骨穿心的孤独,任何一个能品尝完这些孤独的人,必定忧郁至极,相反地,任何一个没有挣扎于如此生活摧残中的人,是无法体会这种失落感的,这也是这部书不能被很多年轻人所能看懂的原因,
爱情,于这个家族更是难以想象的奢侈品,他们或许有过短暂的冲动,或许有过倾心的告白,却皆被命运的铁腕扼死,他们的爱得不到自由,只能埋葬到苦闷的土壤中,等待情欲的慢慢枯萎、腐烂,最后全都变成心理极度变态的人。到最后一代侄子与姑姑的恋爱,终于得尝所愿幸福厮守,却产下了预示家族灭亡的符号——带有猪尾巴的孩子,这个孩子随即被蚂蚁群吞噬,最终随着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迪亚破译了梅尔加德斯对这个家族灭亡的预言——“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一阵平地而起的飓风到来,将整个马孔多镇从地球上刮走,家族也宣告了灭亡。
至此阅毕,仿佛感觉时间在这一刻戛然而止,抱书凝神,心犹不甘,久久无法抽离,仿佛一切,皆是时间开的一个大大的玩笑。轮回、循环、宿命,你所能读到的,都是时间调皮的影子。一百年,一个家族的兴衰道路,铺陈着一颗颗流淌着苦痛泪水却坚强如一的心灵,若能读懂,轻轻拾起,摩挲,倾听它们柔软的诉说,那一刻你能感觉,人类历史天空中不灭的孤独光环,是无比的美丽,那是穷通天地、震烁古今的凄美,是在毁灭世界的大洪灾之后,诺亚方舟上的幸存者眼中所呈现的接天引地的绮丽彩虹。这便是永恒,如同胡亚罗斯诗中所述:“时间,是永恒所拥有的一种看守我们的方式……永恒的想象无边无际。因此,并不会令人惊讶的是,为了加倍照看好我们,永恒有时会呈现出它自己的形态。”
孤独,便是永恒呈现的形态。
写过好多次了,最近突然感觉懂了这本书!
上个月有一天晚上电脑键盘上洒了半杯水,匆匆忙忙关机拿去修,回宿舍的路上和家人打电话。之前每周和父母打电话的时候都会讲很多,如果碰到什么开心的事、难过的事,都会和父母讲一讲。
我本来想说下电脑的事还有些别的,刚说完花了100元冤枉钱拆机,我妈就迅速转移话题,然后我爸说了我弟偷偷买了第三台手机,偷偷带到学校玩。我爸低着头,我知道他是不好意思和我直视,太难过而不好意思被我看见他的情绪、他的表情、他的眼神。低着头的时候又刚好能看见我爸的满头白发。
顿时我就不想讲我最近碰到的难过事了,突然想到百年孤独里也是这样。第一代女主老了之后瞎了,全靠在家中多年的记忆生活,也因此不再出门了,但是其他人谁也没发现她看不见了,她也不和其他人说。我猜她可能是看到听到其他家人的悲伤,就留存了自己的,不和他们说。
而其他人也是。
第一代双胞胎兄弟里性格冷静的那个,闹革命的那个,革命失败回来也没和其他人说过什么,只是自己在工房里把金子融化打成金鱼,再等价卖出去。
所有所有,《百年孤独》里这个家族的人都是这样。他们居住在一起,因为过分亲密而变得陌生。《百年孤独》里太多太多悲伤,阅读的时候作者却没有对这方面过多的描写,书里的角色没有因为自己碰到的不幸而歇斯底里,没有“黑化”,只是默默藏在心底。
这个家族的所有人看其他人很伤心,所以就决定不让自己的伤心污染其他人,把一切都埋藏在心底。
“报喜不报忧”
川端康成的《山音》,主角信吾也是,半夜突然醒来,听到山音,被恐惧深深笼罩,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叫醒枕边人,独自一人溺浸在恐惧彷徨之中。信吾在生活中也有种种不顺,却无人述说,同时信吾作为旁观者,无法代替当局者作决定,无助和无力反映在梦里就是“山音”,信吾半夜醒来,听到山音,独自一人承受。
虽然我最后还是和父母说了难过的事情。
但是我突然想到除了父母也只有寥寥几个朋友可以讲讲这些,有的事情连这寥寥几个朋友也不能讲。有的时间和谁都不能讲,像信吾一样半夜醒来的时候,工作时间的时候,家人朋友忙的时候。
更何况,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和另一个人感同身受。
“人生就是孑然独处,没有一个人了解别人,人人都很孤独。”——赫尔曼.黑塞《雾中》
不过我很喜欢英国国王亨利八世写的《Pastime With Good Company》,里面有一句台词:“结交真诚的朋友是世上最好的事。”
非常赞同!
当一切趋于入定后,你往往只能品尝到孤独。——题记
这是一部以一个家族的兴衰为线索来表现当时作者所处的拉丁美洲的一种缩影。拉丁美洲的百年历程就如同书中一般,不断重复着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
“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利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下午。”就是这样一段短小而深刻的句子带着我们领略到魔幻现实主义世界的未来,过去和现在的三个时间层面,庞杂纷扰,眼花缭乱。
百年孤独的那种魔幻主义色彩从人物的名字中你就能体会的到。整个家族七代人,不断的重复着那几个名字,就如同家族宿命一样:“第一个人会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会被蚂蚁吃掉。”在不断的重复中步入灭亡。
一直深刻赞同王菲的《我也不想这样》中的反正最后每个人都孤独,在每段感情中,不管是暗恋还是相爱,到最后会发现不管是需求还是被需求,心灵永远都要有自己的空间。所以仍然你是你,我是我,难免孤独。你我都是一条直线,有人与我永远很近但永远不能相交,而相交的两条线必然愈行愈远。
其实就如同书名一般,全书所带给我们的就是一种满目苍凉的孤独感,孤独首先集中在人物身上。就好比丽贝卡独自一人老死于家中,被站争迷失本性变得麻木的上校结局。还有阿玛兰坦的结局,她一直费尽心机想得到皮埃特诺的喜爱,到手了却又死活不要,让其落了个自杀的下场。后来又有了赫利索多上校,两人情到深处又断然拒绝其求婚,终使自己在孤独和悲伤中度过。她大概是因为失手杀死了梅蕾黛丝而产生的愧疚感,让她自己无法释怀,也不允许自己得到幸福吧!书中的人物多是这样压抑,在徘徊中走向了孤独。
老实说读完这本书的感觉挺压抑的。我们每天都生活在一个日新月异的世界里,科技发达,文明进步,我们马不停蹄的向前奔跑。正如从第一批吉普赛人带着各种新奇物品踏入马孔多这座小镇一样,再到后来的什么火车,香蕉公司。进步看似给马孔多的居民带来了便利和新鲜感,然而新鲜感过后带来的又是一片孤独。有人说孤单是一群人的狂欢,狂欢是一个人的孤单。正是因为孤单才使得一些不甘寂寞的人走到一起,真正孤单的人也有着自己的狂欢吧!
然而真正的孤独,不是寂寞、无助等浅显的意义,而是停留在人内心的冷淡。生命从来不曾离开过孤独而独立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孤独犹如影子一样存在,无论是我们出生、成长、相爱还是成功失败,总会时不时的提醒我们它的存在。孤独的存在提醒我们要珍惜眼前,督促我们体验人生,让我们在成功的时候可以清醒,在失败的时候淡然一笑。
抬头仰望星空吧,去审视自己。有时候我多么希望所有人的孤独都能消失,我们要的不是一个热闹的表象,而是一个真实的自我。
我喜欢《百年孤独》这本书,因为读它让我觉得孤独不是可悲的可耻的,而是上帝的恩泽,让我们如此安静。
读前两章的时候心情有些浮躁,因为那会儿刚从武汉回家,家里没武汉那么热,但空气干燥,没有我习惯的夏天的生活模式……于是又开始看书,我从书架拿起这本书的时候,姑父刚好看见,他说别看那书容易忧郁。回家前妈妈就和我提起姑父得了忧郁症,我还不是很相信,后来见了他,才相信了。他比我大十二岁,是个很聪明很好学的人,我印象中他总是在看书,总是在尝试着学到更多新的东西。他小时候成绩很好,但是每次考试都考的不好,那时候也没有过复读或是上个职业学校之类的概念,就那么耽误了。他做过很多工作,但做的最长的就是建筑。他个子小,身体也不是很好,总之建筑根本不适合他。后来自学画工程图,终于不用在做那些体力活儿了。这半年相当长一段时间他没上班,因为春夏时节他的鼻炎忽然严重了,会汩汩的出血,他劝姑姑别害怕,其实他自己也有些心惊,去过很多家医院看过,但鼻炎和肝炎什么的一些病一样,只能控制根本无法治愈。具体情况要根据每个人的情况而定了。生病失业是他忧郁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姑姑和姑父结婚很多年了,但是他们一直没有孩子,医生说两个人都有病,于是东奔西走的四处求医,终究还是没有效果。就在姑父在家养病的那段时间他们领养了个孩子,是个女娃娃,很可爱,看起来也很聪明。抱回家一个多星期了,渐渐觉得这孩子有点儿不对劲。为什么她总是抬不起来头来呢?他们带着孩子去医院做了全身检查,结果让大家都惊呆了:是脑瘫。万般无奈之下,姑姑又把那孩子送了回去。姑父从那时开始就一直郁郁寡欢了。他说:“我一个大男人就不能照顾个小孩吗?如果我们不养又有谁会养这孩子呢?”他说的句句是理,可是谁平白的要给自己的家庭多加一个这么大的负担呢?他自己心理也明白,后来他就越来越少说话了……
男人过了30很多事就不得不想了。人生总是这样充满了苦累,但是也充满了希望和成就。我们都是这天地间飞舞的尘埃。还是要尽量开心的过日子!我说的太多了,显然是事业,家庭,身体的病痛共同造就了姑父的忧郁,不是《百年孤独》可是我的孤独是从哪里来的呢?
我用了两天半的时间把那本书看完了,那两天晚上和书里的结局一样忽然下起很大的雨。外面一直有只猫在叫,声嘶力竭的,声音很恐怖,很狰狞。但我没害怕或是讨厌,只是觉得它很可怜。有时候我们是如此的想去照顾一个人或者一种生物,可是谁是我应该去关心的呢?
北方的天气就是这样,即使是夏天下起雨来还是会很冰凉。忽然觉得自己成了故事中的人,被这孤独吞没了。第二天我就开始生病,去医院打了几天的点滴。虽然雨早停了,天早晴了,可是隔了很久我才察觉到。我想孤独就是顺着点滴瓶里的液体流进我的身体里,出不来了……
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曾经以为是本哲学之类的书,对读过此书的人会有莫须有的敬佩。从没想到会读这样一本书,而且会一页一页的读完。费了很大力气。有时候不得不赶紧放下书,定神喝茶回到现实中来,有时候会觉得情节真是令人作呕。压抑,震撼,惶恐,叹服、惊诧,不可思议,反胃,总之是没有觉得孤独。读完小说,闭上眼睛,试图去想想总结一下获得了什么,或是像小学时候一样总结个中心思想,最终只是一无所获,或许还存留一点记忆关于梅尔基亚德斯,他的手稿或羊皮卷,又好像都被飓风抹去。
很纳闷竟然读完了。
有了这本书垫底,没见过世面的可以再也不怕看什么挪威的森林了。
对于此书,奇葩这个词用的非常准确。涵盖了所有的描述包括内容复杂,人物众多,情节离奇,手法新颖。以及魔幻现实主义。
有时候很多事确实很离奇,比如刚想买这本书,第二天看新闻马尔克斯逝世,果断入手。
选择版本的时候,看过很多评论,后来因为范晔版是唯一获得授权的,也就选择了该书。
读到第二代人,开始试用indet indanager,试图来画人物关系图,但软件的布局非常难用,后来还是选择了visi。人物名称好几代都要重复祖辈的名字,初看非常混乱,其实只是重复相近,还是没法和红楼梦中的人物比,在此忽然想读红楼了。跳跃的吐槽一下,总是想起南京的地铁站名,除了1和2似乎南京不愿意用更多的数字,搞的什么南延线,什么奥体东站之类的特别混乱,去了好几次还是总坐错方向。
读后去搜哥伦比亚相关资料,饮食习惯:哥伦比亚桑德省会布加拉曼卡市人素有食蚁的特殊习惯。所以家族最后一人会被蚂蚁吃了?哥伦比亚是拉丁美洲人口第三大国,只排在巴西和墨西哥之后。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拉丁美洲爆发了一场反对西方殖民统治、争取民族独立的伟大斗争,史称拉丁美洲独立运动。拉丁美洲长期置于西方殖民主义的统治之下,到十八世纪末,绝大部分地区是西班牙、葡萄牙的殖民地。19世纪末、20世纪初期拉丁美洲的民族民主运动的主要任务仍然是反帝反封建。
即使以为自己的感情已经干涸得无法给予,也总会有一个时刻一样东西能拨动心灵深处的弦;我们毕竟不是生来就享受孤独的。
在马尔克斯创造的这个天地里,可能死神是最重要的幕后导演。但是,这位作家通过作品所流露出的感伤情绪,在令人毛骨悚然并且感到生动与真实的同时,却表现出一种生命力。1982年,加西亚马尔克斯获诺贝尔文学奖,这是瑞典文学院当时的颁奖词。
前几天读完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一直打算写篇读后感,苦于无从下笔。一方面是对作品本身有一知半解之感,一方面想的太凌乱以至于理不出头绪。
一直深刻赞同王菲的《我也不想这样》中的反正最后每个人都孤独,在每段感情中,不管是暗恋还是相爱,到最后会发现不管是需求还是被需求,心灵永远都要有自己的空间。所以仍然你是你,我是我,难免孤独。你我都是一条直线,有人与我永远很近但永远不能相交;而相交后的两条线必然愈行愈远。
对我而言,单从读《百年孤独》的直观感觉来说,是非常的微妙且有意思的。与以往容易入书入戏的我不同,百年孤独里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层新雨将玻璃重新淋得模糊。也许是因为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因为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从家族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到最后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良诺。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良诺上将到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苏拉老妈妈,从纯洁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苔丝到喜欢热闹以至于娶了两个老婆的双胞胎之一。
这些人,从出生开始就是孤独,逐渐的,有人在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梅梅;有人在对抗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雷贝卡;有人清醒的知道自己的孤独,可却无能为力,比如阿兰玛塔;有人孤独一生却不自知,比如乌苏拉,比如俏姑娘雷梅苔丝;还有人在生命的最后幡然悔悟,可惜为时已晚,比如我的上将奥雷良诺。
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在时间的洪流中,个人在大背景的起伏中显得那样无力。羸弱娇小的被夺去生命,孤独执着着的留下悲伤的痕迹。无端去世的雷梅苔丝的萝莉像被作为祖母的形象保存,到最后仍然在咬手指的雷贝卡执着的不肯死去。经历夺走3人生命骚乱的阿卡迪奥得不到任何人的相信。他们都是人群的异子,孤独的极端。
对于我,则早已习惯了与孤独为伴,未必开心,但也未必悲哀。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接受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周六的上午让它陪你吃早餐,整理阳光,周日的下午让它陪你晒晒太阳,晒晒俱疲的身体与心灵。
如果你和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周期性的抑郁,不妨看看这本书,让书中孤独人的鲁莽激起你无畏抗争的勇气。也许,我们可以活得更牛逼哄哄,至少在别人眼中。奥雷良诺上将死去的时候,我心中一阵痛楚,就是这么想的。
我相信,这本书能给我的,远远不止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