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叶集》初版问世至今已一百三十七年,它的作者惠特曼逝世也整整一百年了。从某些方面说,世界文学史上还找不到另一个范例,能像《草叶集》和惠特曼这样体现一部作品同它的作者呼吸与共、生死相连的关系。正如惠特曼在诗集(正编)结尾的《再见!》中向我们招呼的:“同志,这不是书本,谁接触它,就是接触一个人。”这个人便是诗人自己。
惠特曼生当美国独立后约半个世纪,也就是那个资产阶级共和国在新大陆蒸蒸日上的时代。他出生于长岛亨廷顿区西山村一个农民兼手工艺者的家庭,十一岁即离开学校开始独立谋生,先在律师事务所和医生诊所当勤杂工,后来到印刷厂当学徒和排字工,当乡村学校教师、报纸编辑和地方党报撰稿人。他在青少年时代接受了民—主思想,成为一个杰斐逊和杰克逊式的激进民—主主义者,同时开始学习写作,写些带伤感情调的小品、小说和诗歌。但是,正如他在政治上、在地方民—主党内部斗争中频频被人利用和受到打击一样,他的文学创作也长期停滞在因袭模仿的阶段,没有什么成就。这样,到一八四九年三十岁的时候,他才改弦易辙,毅然宣布退出政治活动,并下决心在文学事业中奋斗一番。经过好几年的默默探索,他于一八五五年推出了《草叶集》。
惠特曼在《过去历程的回顾》中谈到自己写《草叶集》的背景、动机和它的主旨时说:“我没有赢得我所处的这个时代的承认,乃退而转向对于未来的心爱的梦想……这就是要发愤以文学或诗的形式将我的身体的、情感的、道德的、智力的和美学的个性坚定不移地、明白无误地说出并表现出来……”他又说:“在我的事业和探索积极形成的时候,(我怎样才能最好地表现我自己的特殊的时代和环境、美国、民—主呢?)我看到,那个提供答案的主干和中心,必然是一个个性……这个个性,我经过多次考虑和沉思以后,审慎地断定应当是我自己——的确,不能是任何别的一个。”写我自己,以表现我的“特殊的时代和环境、美国、民—主”——这便是《草叶集》的主旨,是惠特曼当初的“梦想”,经过他三十七年的不懈努力,也基本上实现了。
惠特曼的诗作在美国的文学史上究竟占对重要的位置,我不敢评说。他的诗作有时都没有韵律之美,有时甚至不能称得上优美,太过雄性主义的高声呐喊,也会让人觉得刺耳、更会让人腻。但是它绝对说的上新鲜而有力。有时一部作品的意义甚至不需要从其文字里去寻找,只需要感受一下它文字周围散发的那种激情,你就能和作者产生共鸣——就好像一首很有感觉的歌,可能你听不懂它的歌词,曲调经不起推敲,可是它就是能很轻易地将某种情感传递到你的心底,产生撞击和回响。
《草叶集》留于心中的就是这种回响。
惠特曼是绝对的爱国主义者,他的诗作里经常出现美国各处的地名,他如此自豪的将美国的大好河山全部化在自己的作品里,他觉得那无疑能最好地表现他的思想。
是的,他的思想就蕴含在美国的山山水水中,你仿佛能看到那个新生的国家——工人、木匠、船夫、耕童。
是的,这就是惠特曼所坚信的——这个百分之百的、顽固的民族主义者!
在诗中,惠特曼渴望着平等,为民主呐喊。女人与男人的平等,黑人与白人的平等,穷人与富人的平等。他渴望着完全和睦的世界——这简直就是只存在理想中的国度。他为那些已经倒下的民主斗士哭泣,他说你们的死将被人铭记,曾经钉过你们的十字架将唤醒迷茫中的人们。在这些已经逝去的先驱之中,他最崇敬的是林肯。他为林肯的逝去而难过,那么真实,是对统一战线的同志的心心相惜和不舍。
惠特曼的真理不存在于经史子集中,他对那些是唾弃的,他认为那些陈腐的旧典籍、旧思想应该被抛弃。他崇拜的是他通过他的双眼所看到的——雄壮的自然、无所不包的宇宙,他认为那些才是真理的终极存在。
如果一定要找一个词来形容惠特曼的诗,真的只有这个土词——健壮可以形容,惠特曼并没有那么多纤细和优美,但是他的每一个字都如同石头一般裸露着肌肤,这种健壮仿佛一名古希腊的运动员一般展现着自己充满力量的身体。如果我的理解中有一种美国精神的话,惠特曼的诗歌可以代表。
最喜欢这一句:“哪里有土,哪里有水,哪里就长着草。”这是一本对自由,民主的美好畅想,描述着世上最为平凡,普通且密密成群,生而不息的事物。喜欢这本书最主要原因是,这部诗集的风格,年轻,有朝气,粗犷,有那么一点肆无忌惮,带有一种自信,自以为是个先知和代言人,语言带点先知的口吻。
在我未读到《草叶集》之前,我不知道别的国家的国民如何理解“爱国”。而众所周知,中国人的爱国情结十分深重。从古溯至今日,我们可以从各种古诗词中寻到不少踪迹。先人早已为我们埋下了爱国的种子,到如今早已流淌在了炎黄子孙的血液里,成为一生都抹不去的印记。拜读《草叶集》,是我第一次去了解与中国迥然不同的资本主义体系的西方国家的国民诠释他们的“爱国”。所谓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在《草叶集》中处处可以窥见自由民主体系下的国民个人追求,具有人类冲破封建观念和专制压迫的双重枷锁,以及奋力追求光明未来的重大意义。
虽说《草叶集》看似如此大义凛然,如果有心人愿意细细剖析,会发现其中充满惊喜,而且情感极其细腻。它以小诗的形式,汇聚了惠德曼零散的思绪。将一个世纪伟大诗人的抱负,时至今日依旧让我们感怀。
“没有哪座为自由而牺牲者的坟墓不长出自由的种子,而种子又必然生出种子,春风带它们到远方播种,雨雪将滋养它们。没有哪个被解脱躯壳的灵魂是暴君的武器所能吓跑,它将在大地上到处无形地前进,低语着,商量着,告诫着。自由,让别人对你失望去吧——我永远不对你失望。”
对自由的追逐和崇尚,一直是美国文化中浓墨重彩的一笔。其中最为脍炙人口的“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就是这一思想的完美诠释。不仅让我想起中国古代也有不少此类价值观高于一切的诗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裴多菲为自由可以抛下一切,文天祥为气节可以舍弃所有。二人虽代表着不同的文化,却同样可以为了一生所认定的价值观做出最大的牺牲。惠德曼也是如此,长期在自由主义笼罩下的他,向大地播撒着自由的种子,而历尽四季的种子必然以春风吹又生的趋势,在大地上蔓延,接受春风雨露霜雪的滋养和馈赠,拥有无坚不摧的`抵抗力,那不是别的,那是对抗残暴和凶恶的自由力。它跑进激进者的胸腔里,它流淌在呼吁民主者的血液里。对自由的坚守,情愿赌上一个人一生所有的信仰和追求。
“哪里有土,哪里有水,哪里就长着草。”
我无法不联想到中国未建国之前那段艰难困苦的岁月,那时红军征战南北,冒着枪林弹雨为中国的老百姓争取独立,打下江山。那时候除了红军之外,还有千千万自发成为农民兵的青壮年,也加入到抗战队伍中去。支持他们在炮火连天中坚持战斗的动力是什么,我想是老百姓期盼和平的热切目光,是老百姓在精神上和物质上的支持,使得只有小米加步枪的解放军,用血和肉铸成新长城。我想惠德曼想表达的也是这样一种对国家强烈的爱戴。我们是生命力最顽强的草,只要我们的土壤在,我们的根基在,我们的生命之源在,灵魂便与祖国同在。几乎很少有国家是不经过战争而独立的。如果不能成为征战沙场的前锋,灵魂誓与祖国生死相依。
不要问我到哪里去,我的心依着你;不要问我到哪里去,我的情牵着你。无论我停在哪片云彩,我的眼总是投向你,如果我在风中歌唱,那歌声也是为着你。我是你的绿叶,我的根在你的土里,这是绿叶对根的情意。
无论是什么样的土壤,孕育着什么样的国民,相同的热忱的家国情怀,为自由而抗争的精神,《草叶集》当属赞颂的典例。只此三言两语,道尽绿叶对根的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