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谅我红尘颠倒》读后感范文

张东东

  《原谅我红尘颠倒》读后感1

  我刚刚读到这本书的时候,便被其中大篇幅的律师、法官、检察官之间不为人知的复杂关系所吸引了。读到一半的时候,已经被其中的黑色幽默、人情淡薄、残酷的现实紧紧地揪住了心。这是一部让人绝望的作品,但是却总是忍不住要把它读完。毕竟我们这些热血的大学生,总有一天要走出象牙塔,走上真实的社会,面对世间冷暖。所以,在我看来,让这盆浇醒我们的冷水提早到来,也未尝不是一件坏事。

  全书描写的是一个来自贫困山区的贫困家庭的小男孩——魏达,经过自己勤奋努力,终于考上了大学并研习法律专业,毕业之后,又在一个经济十分发达的城市当上一位金钱名利俱全的律师,最后却悲哀的走上了杀人灭尸的犯罪之路。全书语言辛辣、隐喻颇多、嬉笑怒骂、揶揄嘲讽,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主人公对自己的助手说的一句话:“律师干的就是缺德买卖,专门钻法律空子侵害别人权益的!”“律师是一个阴险的行当,身处其中,每个人都会变得居心叵测。我执业14年,办过几百起案子,民事的,刑事的,每一刻都在算计别人,每一刻也在被别人算计,久而久之,我练出了一身乌龟般的硬壳,周身刀枪不入。我没有朋友,从来不说真话,也不相信任何人,根据这时代的标准,这就叫做‘高尚人士’。”这与我们在大学里受到的教育背道而驰,我们大家都口口声声的说着,法律工作者是明断是非、惩恶扬善、利用法律武器维护社会正义的。可是,来自法律实践工作的声音却给我们好好地上了一课。

  20年前主人公叫魏福成,是县高中的文科尖子,身体单薄,心地善良,理想远大,是老师认定的栋梁之材,读后感《是什么让红尘颠倒? ——《原谅我红尘颠倒》读后感 王箐》。20年后,作者已经变成了一个口热心冷、钻法律空子的`专业骗子。是什么,让一个人的变化如此之大?是什么让它将金钱、权力、女色玩弄于股掌之间?又是什么让他颠倒红尘?我认为是行业的潜规则和人类的贪婪本性。作者曾在书中借着“铁嘴魏达”的口说过:“这就是我的哲学:绝不仁慈,永不饶恕,这世界向来心狠为王,真理永远握在杀人者手中。人敬我一丈,我还他一尺,谁拔我一毛,我杀他全家。堂皇五车史,而我只读出了两个字:杀人。此乃大道,真理中的真理,一切功业,一切文明,一切兴亡变迁皆出于此。弱者死,强者食,都市即是丛林,要么杀人,要么被杀,永远没有中间道路。”一语道出了律师行业的潜规则。

  在书中,有一个在法院机关处处受排挤的人物角色——潘志明,他在主人公看来是非常“窝囊”但是“可怜”的。他因为不会巴结领导、不遵守法官们的潜规则而被排斥在外,甚至从一个民庭法官被调到了后勤部去打杂,最后妻子也要跟他离婚,甚至要去法院告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主人公虽然瞧不起他却也总是把他当做自己唯一的知己。因为他们在当年的同窗时,两人曾经都是同样有理想有抱负的热血青年。或许这个人就是主人公内心深处最后一片交流的净土。在这个“木讷且死脑筋”的人面前,主人公不用再去算计任何人,不用带上伪装的面具来通过伤害他人去保护自己。

  故事中,这位光鲜艳丽的魏律师干尽了不怎么光彩的勾当,他利用法律这把利刃,非但没有斩除邪恶,反而颠倒世间善恶、颠倒黑白,用自己的冷眼去看待整个世界。对现实始终抱有幻想的我,还是不肯相信这种所谓的现实。我承认我们国家的法律体系中还存在着漏洞,比如说司法领域里的组织机制不够健全、民主监督体系欠缺等等。但是我认为作者把太多罪恶的东西一股脑全部堆积在司法实践者的身上,对于那些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们来说,也是不公平的。

  可以肯定的是,这是一部小说,那么它就有杜撰的部分和夸大的情节,这样的理解也让我在绝望之中多了一丝欣慰。读完全文,虽然书中没有一股正义的力量来与邪恶势力抗衡,但我始终认为:公道自在人心,善恶自会明晰。

  《原谅我红尘颠倒》读后感2

  这部书出炉时,引起文学界很多争议和反响,原谅我红尘颠倒--读后感。有人高声叫好,有人置以评判没有人性。很多人读书,听故事都有着他自己的情感感悟和认知,感触。因为每个人生长环境不同,成长环境不同,际遇经历不同,那么自然而然思维与情感也不同。

  我用我一惯的冷眼,看这个世界上的一切,包括书本和电影电视上的故事情节。然后,结合这些年的草根与黑暗生活去品出体会,感悟这个世道与人生。我也写书,虽然我的文化水平不高,用尽所学总也感觉不到作品的完美,写不出有深度与感人沉思的文字。但也出于对文字的一种爱好,记录现实生活的种种,算是自娱自乐吧!

  看完这本书,我给以慕容雪村的这部书评价是很高的。比之前的那本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更让我喜爱。至于出版商“李寻欢”的呼吁,说慕容雪村的作品没有人性,我觉的不然!仔细品读,思量消化,会发现人性先天性里的善,和后天的恶,都在此书中淋漓尽致的被体现与阐述。书中的主人公老魏,从一文不名的穷困乡村的小男孩,经过自己的努力完成了父亲的遗愿,考上了大学法律专业。毕业后在一个经济发达的城市当上了知名律师,在事业,名利,金钱,美女都享有,到达颠峰之后,他却沦落成杀人恶犯,踏上一条不归之路。

  是什么原因造成这一现象?是社会的责任?是人为的因素?这一切的一切令人颤粟,又不得不发人深省。当他犯下大罪着手逃亡计划的时候,内心所呈现的谴责,不安,后悔,愧疚。这不是人性中尚未泯灭的善吗?书中的主人公,在道德衡量的标准下是坏的,但是在人情中应该还不到十恶不赦。故事的阐述,一切都被动在生活的残酷,人性的贪婪,和自私的无奈中!什么是人生?我想大多数的人都不明白,也愤然这个世界的不公平吧?人性非恶,本善!每个来到世间的人都是天使,洁白无瑕;在世俗的染缸里变了颜色,折了翅膀,不知道如何面对阳光,不知道还能拿什么飞翔?能够克制心中魔障的,隅于生活一角,平凡如退隐尘世之高人;反之,于是就有了丧心病狂。就如作者所言,世人有高下,都在污水中过活,圣人把污水泼下整个世界,然后拿金粉给自己塑身!这就是世间,这就是红尘,残酷与现实!看了关于这本书的一些新闻,还有作者在政法大学法学院的演讲。他说此书百分之70到80的事情可能都发生过。

  我是很同意这样的说法的。美丽与邪恶,光明与黑暗同在;没有见过,并不代表没有发生过;我们生活的圈子太小。也没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很多事实都会被掩盖,甚至在网络上都会被和谐。做为一个草根阶层的我,感触颇深;在社会上摸爬打滚的这些年,很多官场职场潜规则,社会生活中黑暗,肮脏,龌龊的交易等等等等,这些我都是见过经历过的。相比较书中的故事,大多雷同!最后的俗套,祝福慕容雪村先生的作品能够畅销。好的东西是要让更多的人看到和分享的。

  《原谅我红尘颠倒》读后感3

  初读这本书时那种黑暗和压抑让有点窒息,我久久不能言语,选择沉默,沉默了一上午。如果真正的世界是这样,那么好人活着就是一种煎熬,一种折磨,按照丛林法则,就应该弱肉强食,恶者生存。在慕容雪村营造的这个国度里面,法律是最混蛋的东西,混蛋的人用着混蛋的理论做着混蛋的事情,在混蛋的事情里面把一个善良的人逼成混蛋的人,然后再此不断循环,这个国度里面人与人充满猜忌,爱被看成了别有用心的举动,没有了正义,没有了信仰,这个国度里面的大部分人没有了救,有的人害怕了选择了逃避,有的人选择继续疯狂,大部分人只有慢慢的被自己的欲望毁灭,这个国度不得不毁灭,所谓不破不立,在主人公魏达梦醒了这个充满黑暗的国度就破灭了。我也大大的松了一口气,还好只是个梦,还好只是梦里的国度。

  魏达、肖丽、曾小明、邱大嘴等等人物只是万千人群中一个个小人物,只是芸芸众生中的普通的一员,只是小说的艺术加工让他们集中了更多的的罪与恶,让罪恶到极致,让罪恶在极致中迎来幻灭,才能让法治的阳光更好的去扫除黑暗的阴霾,更加凸显出法治的光辉,更加展现现实中我们法律人追求的正义之宝贵。为了我们不成为那个黑暗国度的公民,我们去用法律规定了了秩序,为了塑造良好的秩序,我们选择遵守法律,选择信仰法律。作为法律人将这种信仰凝结成我们的职业道德伦理,并去规范自己的法律职业生涯,这样才不会红尘颠倒,才不会在红尘中迷失。

  孟子曰:“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这体现了法律的局限性,同时也告诉我们法律除了规范以外,要真正发挥法律作用,离不开主体的素质、人们的法律意识等。

  《原谅我红尘颠倒》这本书中的国度之所以黑暗、之所以混乱、之所以人人自危,是因为里面的法官不是法官,律师不是律师,执法者成了掮客,实施法律的主体已经没有了基本的法律职业伦理,有何期望他们能够维护法律的权威。著名法律经济学家熊秉元教授在《正义的成本》一书中所蕴含的:法律制定和实施的目的,就是追求公平正义,但是追求公平正义不是没有代价的,达到公平和实现正义是收益,追求公平正义所付出的代价就是成本。而要实现这个公平正义最小成本就是法律职业者要坚持法律信仰,遵守法律职业伦理,然后去良好的实施法律。

  我们可以原谅一个非法律职业的从业者没有法律信仰,去颠倒红尘,在红尘中颠倒,但是作为一个法律从业者我们却不能,在红尘中保持着对法律的信仰,坚守着对公平正义不断追求的赤诚之心。如果你是一个法律从业者,如果你红尘颠倒,不论法律是否会原谅你,对不起,你的法律职业道德和伦理也不会原谅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