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列弗游记》是斯威夫特的一部杰出的讽刺小说,出版两个多世纪以来,被翻译成几十种语言,在世界各国广为流传。作品运用讽刺影射的手法,反映了18世纪前半期,英国的社会矛盾,揭露了当时统治集团的腐败和罪恶,并抨击了侵略战争和殖民主义。尽管是对宫廷和政治家的讽刺,但作品却超越了它的时代和地方的局限,尤其是前面的那两个部分,被认为是文学的伟大宝库之一。
外科医生格列弗出生在诺丁汉郡的一个家庭,曾就学于剑桥大学,学的是医科。格列弗更喜欢在船上当外科医生。而不是在岸上谋求一个较好的职位。经过几次深海航行之后,他成了“羚羊号”船上的一位外科医生,这艘船在万迪门西北海岸遭遇的一场强烈的风暴中失事了。
船上所有的人中,只有格列弗一个逃到了岸上。他筋疲力竭,一倒在地上就睡着了。醒来时,格列弗发现他的胳膊和腿都已被绑住,周围是一群群极小的矮人。他们给他拿来食物和水,把他运送到他们的京城去。威严的国王比他的臣民们整整高出半英寸,他和他的官员们一起来看格列弗。
格列弗终于弄明白了,他是在小人国。他们把他捆绑了好长时间。最后格列弗让他们相信,他并无恶意,并以名誉担保,绝对不伤害他们,他们就把他松开了,还请来六位教育学教授,教格列弗学习他们的语言。为了使格列弗维持体力,他们给他提供了足够他们自己一千七百二十四个人吃的肉和饮料,这个数量是他们根据格列弗的身子和他们的身子的比例用数学精算出来的。他们叫来三百个厨师和七十二个待者为格列弗做饭上菜,派了二百个女裁缝给格列弗缝衣服,三百个裁缝给格列弗做外套。
在格列弗的需要都得到满足后,格列弗也想为他们做点事儿。他第一件要做到的事是在到处走动时不伤害他们的人或是他们的财产。这是极可能发生的危险,因为这些人是这么小,格列弗可以把他们中的一两个人偷偷藏在外衣口袋里。在街上走,如果格列弗的脚步重一些,就有可能让他们的大楼摇摇晃晃倒下来。或者说,如果眼睛不留意下面的东西,就很容易一脚踩死几头牛。
一天,国王极其友好地来找格列弗,因为他遇到了很大的麻烦。毗邻的布来夫斯古国的君王已威胁要把小人国夷为平地。布来夫斯古国的海军有五十艘大战船,正在准备启航。格列弗就又趟水又游泳地到达了他们停泊船只的主要港湾。用小刀割断了五十艘战船的锚索,接着,在每条船上栓上一根缆绳,拖着船走了回来。这一来,就迫使布来夫斯古国投降了。
这一功绩为格列弗带来了荣耀,也给他树立了几个强敌,其中的一个是小人国海军的高级将军。当然如果格列弗愿意的话,他可以把他们这些人和整个王国都碾碎在他的靴子下,但格列弗曾保证不伤害他们。因此,当他们密谋要审判格列弗并将他的眼睛刺瞎时,格列弗别无他法,只好逃走了。格列弗来到布来夫斯古国,他们为他举行了盛大的欢迎会,请他留下来。可格列弗对国王和亲王们都感到厌倦了,他告诉他们,自己什么都不需要,只要一只船离开。
他们在船上储备了一百头牛、三百只羊,有母牛,有公牛,还有四百个厨师准备好的肉,这样格列弗就不会挨饿了。第三天格列弗启航了。在途中遇到一个英国商船船长,当格列弗把他的故事告诉他时,他认为格列弗疯了。直到格列弗从口袋里拿出几头牛,他这才相信了格列弗。让格列弗非常伤心的是,在回家的路上,船上的一只老鼠拖走了他的一头羊。
回到家,格列弗才知道叔叔约翰去世了,他把在埃皮附近的庄园留给了格列弗,这些财产足以使格列弗一家不再遭受贫困。但格列弗心中还是热切渴望着漫游,他又一次出海了,这次乘的是到苏拉特去的“冒险号”船。
航行途中,一场大风暴之后,船驶进了一个陌生的海湾去找淡水。在岸上漫步时,格列弗和他的同伴们走散,落入了当地大人国的巨人手中,这些巨人几乎没有哪一个身高低于六十英尺。
他们把格列弗拿出去展览,格列弗的名声传到了国王和王后的耳朵里;他们命令把他带到宫廷去。格列弗被带到了那儿,由一个抓获他的人的女儿照管,那个小姑娘名字叫格卢姆达克里奇,她九岁了,个头长得比年龄小,还不到三十英尺高。乘着王室的火车,格列弗游遍了他们的王国,这个国度长六千英里,宽三千至五千英里。京城长五十四英里,宽四十五英里,是个很奇妙的城市。国王的宫殿方圆七英里,主殿高达二百四十英尺,宽度和长度相称。国王的马厩也是一幢漂亮的建筑,能容下五百匹马,这些高贵的牲口都身高五十四至六十英尺。
格列弗常说,小人国里的人从外表看没有瑕疵,而大人国的人却粗糙不堪。后来他才想到,小人国里的人的瑕疵与他们的个头成比例,缺点太小,看不出来;而大人国的人可能比他们实际上显得更粗糙一些,那是因为他们巨大的身子把每一个缺陷都放大了。这些身体庞大的人至少在有些问题上心胸更开阔,比如说:打开一枚鸡蛋,是从大的一端打好,还是从小的一端打好?这个问题几乎使小人国一分为二,但是大人国的人根本就不会被这种事搞得睡不着觉。这一点格列弗是从大人国国王谈到一个政治问题时看出来的。格列弗讲起了自己的国家——英国。“一个政府要求持不同观点的人改变或是不改变他们的意见,”他说,“这是专制。”
陛下对英国很感兴趣。格列弗详细地讲述了英国的历史,他为此感到十分惊讶。他断言那似乎只不过是一连串的阴谋、凶杀、革命、流放,都是贪婪、内讧、虚伪、憎恨、欲望、怨恨和野心带来的最不的结果。“怎么能让这种可恶的害人虫在地球上爬行呢!”他说。他的这种诽谤性的判断令格列弗痛苦万分。
现在,格列弗已经成了一个伟大民族的宠儿。但却是以丧失人类的尊严为代价的。格列弗多想又和他的同类在一起啊,他还想吸一口面对着祖国的大海的空气。格列弗的恳求得到了允许,他被带到了海边。格列弗的小保姆格卢姆达克里奇病了,由一位诗童来照看他,他把格列弗独自一人留在海边,只管自己去找鸟蛋了。就这样,在格列弗单独一个人时,一只大鸟叼起了他睡在里面的那只旅行箱,把他带到很远的大海上,接着箱子掉进了大海。几乎就在这一刻,一艘英国船只正好驶过,把格列弗捞了上去。就这样,格列弗奇迹般地被救了,再一次安全地被带回了英国。
格列弗又去航行了,经历了几场冒险。最奇特的一次是一个岛上的居民把他从荒芜的陆地上救了出来,他们的岛是在空中飞的,同样神奇的是有一块巨大的磁石在吸引着飞岛上升下降。飞岛上的人把自己看作是高人一等的种族,而在格列弗看来他们无非都是一只眼睛向里凹、另一只眼睛直瞪天顶罢了。
后来的一次旅行把格列弗带到了人形兽和有理智与人性的马的国家去了。这些人形兽是马的奴仆,他们有一些与人类十分相似的恶习,而那些叫作“慧马”的聪明而有道德的马甚至到最后都把格列弗看作是一个人形兽,这令格列弗痛苦万分。
“慧马”的外形像马,他们订有比格列弗以前与之一起生活的人所拥有的更为合情合理的法律。他们对人类的许多习惯深恶痛绝,以至于使格列弗后来也蔑视他的同类了,格列弗但愿自己也是一匹“慧马”,能让自己和他们生活在一起。可是他们怕格列弗成为人形兽的头头,有朝一天会给他们带来麻烦,就把格列弗从他们的王国赶走了。他们答应给格列弗造一条小船,又装满了食物。这样,格列弗划着小船离开,最后又到达了英国。
“无人为孤岛,一书一世界”在学校书店的货架上,这样一句话吸引住了我的目光……便在书店买下了这部名为《岛上书店》的小说……
没有被自己的眼光辜负,一翻开书,便被此书的目录所吸引,小说以多部小说的名字作为自己每个章节的标题,也就是每个章节都会围绕着这一章节前面所引用的的一部小说的片段来展开,但文章会对所引用的小说的内容只字未提,可当我没读完一个章节时在反过来细读引文,细细琢磨便发现了其中的韵味——章节的主题与引文的主题往往相似或者完全相反……不仅仅是小说的写作方式令我大开眼界,小说的充满万丈温情的故事及其字里行间中所流淌的真挚积极的情感也让我手不释卷……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位名叫AJ费克里的中年男性,他在一座与世隔绝的小岛上,经营着一家书店。命运从未眷顾过他,爱妻去世,书店危机,就连唯一值钱的宝贝也遭窃。他的人生陷入僵局,他的内心沦为荒岛……就在此时一个孤儿被送至书店中,意外地拯救了陷于孤独绝境中的AJ成为了他和亲人朋友之间的纽带,为他的生活带来了转机……这则美妙、动人的故事,关于救赎与转化,读完后它在我的胸中回荡了许久许久。
“我们读书,因为我们孤单,我们读书,然后就不孤单。我们并不孤单。”这是我最喜爱的文中句子。是啊,茫茫红尘,芸芸众生,我们是茫茫人海中小小的一滴,因为从心底害怕自己不值得被爱,我们会独来独往,然而就是因为独来独往,才让我们以为自己不值得被爱。有一天,我们会驱车上路。有一天,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会遇到ta。我们会被爱,因为我们今生第一次真正不再孤单。所以我们会选择不再孤单下去……读书能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读书能使我们不再孤单。
在我们意识到自己的物质需求远远没有精神需求那么强烈的时候,我们便会疯狂的去找方法来充实自己,而最好的方法便是读书了……为了不孤单,所以我们选择了读书。或者说我们读书是因为我们需要读书。
有时书本也要到了适当的时候才会引起我们共鸣。一生中,总会有那么一段时间,我们的人生陷入僵局,我们的内心沦为荒岛,而此时我们所渴求的,是救赎与转化……这正是这一部关于生命、救赎及第二次机会的小说的主题。有趣、温柔、感动人心,不时提醒着我们阅读与爱的理由……
这本书提醒了我们,爱与被爱的能力、付出与接受的意愿,能够拯救陷于孤独绝境的我们。每个人生命中,都会有最艰难的那一年,将来人生便会变得美好而辽阔……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狼王梦》的动物小说,这是我第二次读它了,小说中的内容让我记忆越发深刻了。
这次重读,我还仔细地读了下作者的介绍,这本《狼王梦》是出自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之手。沈石溪原名沈一鸣,于1952年出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他于1969年初中毕业后便赴云南西双版纳插队,在云南边疆生活了18年,现为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委员会委员,上海作家协会理事,他主要以创作动物小说为主,创造出一系列以狼为题材的小说,已经出版的作品5百多万字,我在读小说的过程中了解到了狼的许多生活习性,觅食习惯,我问爸爸为什么作者会这么了解狼呢?爸爸说这是作者在长年的边疆生活中,对狼进行长期观察的结果,同时启发我说我们要在生活中仔细观察每种事物,了解各种事物,积累各种学习与生活的经验。
这本书中主要讲述了一只叫“紫岚”的母狼,怀着公狼“黑桑”的遗愿———让后代成为狼王,生下了“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然后辛苦地培育它们,想让他们成为一代狼王,但是都失败了,直到母狼“媚媚”长大后自己生下了新的小狼仔后,“紫岚”为了自己的后代不被金雕猎杀,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为了完成公狼的遗愿,无论自己付出多大努力,多大牺牲,她都毫无怨言,从黑仔到双毛的培育,为了让自己的孩子生活得更好,让自己的孩子历练得更强大,她付出了自己的青春与血泪,甚至是生命。她的这种忍辱负重、不屈不挠的品质深深地感动了我,所以在整本书中,我最喜欢母狼“紫岚”。
从“紫岚”这位伟大的母亲的生活映射出我们的母亲是如何生下我们,又将我们养大成人的艰辛历程,我们要好好地学习,健康地成长,长大后成为有用之才,来达成母亲对我们的期望。
对于一本书,我一直都是以一种快速浏览的方式阅读完它,之后脑子里面就会没有一点印象,犹如走马观花,读一本书的读后感。于是,每次想起要阅读一本书是总有种却步的感觉,似乎对自己不再相信,渐渐地对阅读就疏远了。不久前在老师的推荐下,我开始阅读这本书,希望可以从中学到一些阅读方法,我想这样的一本工具类型的书一定有它的意义。于是我抱着幸运的心开始阅读。
“这是一本为阅读的人,或是想要成为阅读的人而写的书。尤其是想要阅读书的人。说得更具体一点,这本书是为那些想把读书的主要目的当作是增进理解能力的人而写。”这本书开头就说明了本书面对的群体,阅读靠的是自己主动去阅读,在书中作者也谈到了“只有一种方式是真正地在阅读。没有任何外力的帮助,你就是要读这本书。你什么都没有,只凭着内心的力量,玩味着眼前的字句,慢慢地提升自己,从只有模糊的概念到更清楚地理解为止。这样的一种提升,是在阅读时的一种脑力活动,也是更高的阅读技巧。”
作者在书中谈到了阅读的四个层次即:基础阅读、检视阅读、分析阅读、主动阅读。我觉得在这四个中分析与主动阅读最重要,也是获得资讯最多的层次。要想好好地阅读一本书就必须自我要求,用心去读才会有效果,这正是我要加强的。俗话说:“你必须读出言外之意,才会有更大的收获。”作者鼓励读者去写出言外之意这样的话就可以达到最有效的阅读境界,还要学会去做笔记。
之后再培养自己的阅读习惯,并找到适合自己的阅读习惯。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 读书可以陶冶我们的性情,丰富我们的知识,扩展我们的视野,充实我们的内心,增长我们的见识。况且,我们生活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是一切都飞速发展的.时代。倘若我们每一个人在这信息时代中不读书,不学习,不前进,我想,即使我们天资聪明,我们也很快会被人们所抛弃,被社会所淘汰,被时代所遗弃。 所以,爱读书吧!它是知识的源泉。 我要要读书,读好书,掌握读书的方法和技巧,高效的阅读。
作者还从阅读不同读物中教会我们方法,这些就是为了达到阅读的最终目的,即好的阅读,也就是主动的阅读,不只是对阅读本身有用,也不只是对我们的工作或事业有帮助,更能帮助我们的心智保持活力与成长。
在读完这本书之后,感受很深,以后就可以运用这些方法度更多书本,也希望在阅读的人并且没有找到方法的读者可以看看这本书,可以让自己很快地融入书本,和作者对话,找到乐趣。每一本书,不论是多么难读的书,在无关紧要的间隙部分就可以读快一点。而一本好书,总会包含一些比较困难,应该慢慢阅读的内容。这几句话,我好喜欢,也是对我自己在读书的时候提出的要求。
俗话说得好:“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有人喜欢萝卜、有人喜欢青菜。“同学们暑假要怎样过得好呀?”我想:这个应该是很多同学想了好久的问题。我想有的同学会这样想:过暑假我要赶快把所有的作业做完了才能玩得开心,因为我要到江门购书中心看一本好书,因为读书读得多了我知识就会更多,还有的同学可能会想:放暑假了我要出去玩!“这个同学的想法是不对的!第一个同学的想法是对的!为什么呢?因为写完作业就能玩,就能到江门购书中心看一本好书了。
其实看书也有乐趣!因为书里有我们的没见过的故事、作文、画片。所以看书也快乐的乐趣。比如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就要把读书的时候心情要非常变得虚心,释放出来。
平时,我最喜欢看杨红樱啊姨所写的《笑猫日记》,还有《男生日记》,我看的心情非常兴奋,因为我想知道后来会发生什么事情。比如杨红樱啊姨所写的《笑猫日记》中的《塔顶上的猫》里面所说写了笑猫,它很多的心情,这只猫是用笑来表达。它用笑来表达的。它会微笑、狂笑、冷笑、狞笑、嘲笑、苦笑,还会皮笑肉不笑。它是一只思想的猫,它相信格决定命运。它喜欢观察人,也能听说的话。它的主人是杜真子,笑猫以前是住在杜真子家,因为杜真子的妈妈不喜欢笑猫就把笑猫赶出家门,而且她经常伤害笑猫的自尊心。从此笑猫就离开了杜真子家。杜真子的妈妈有个姐姐,她很美丽、优雅的女人。她有一颗童心,就是活到八十岁,她的心也不会老。她尊重孩子,杜真小特别喜欢她,她有一个儿子他叫马小跳。笑猫喜欢到她家住,她也欢迎笑猫去她家住。所以笑猫搬到马小跳住,杜真子经常去看笑猫。
看!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是多么重要!我读了这本书我的读后感是:童心是多么重要啊!
近些天,爸爸给我购进了一套书,名叫《百年百部》。据说还是世纪好书呢!我迫不急待地捧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在其中我看到一个故事,这个故事把我感动得热泪盈眶。
这个故事名叫《人与狼》,大概是这样的:有一只狼捡到了一个被人所抛弃的男婴,因为膝下无子,就把他带回去,哺给他狼奶,待他就像待自己亲生儿女,那个婴儿白白胖胖的,眉毛上有一颗特别醒目的黑痣,时间一长,他们之间就建立了一种感情。
时间很快就过去了,一眨眼就是两年时间。这时的母狼更辛苦了,不仅要每天出去捕食,还要时时刻刻注意保护男婴的生命安全,不让其它野兽来偷袭。可是再警觉的老虎也有打盹儿的时候。有一天,趁狼外出捕食,有一个进山打猎的猎人碰巧看到了这个在狼窝里的孩子,因为也无儿无女,便把这个孩子抱回了他的家来养育他,并教给他关于打猎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时间就如流水般哗哗逝去,一转眼十六年过去了,当年的男婴也变成了一位年轻英俊的优秀猎手。这一天,老猎人六十大寿,请来了他的所有朋友。老猎人正在兴头上,便叫小伙子出去打猎,拿回来猎物给客人们展示展示、助助兴。于是小伙子就跨上骏马,带上弓箭出发了。
他在野外打到了一大堆小动物,有麻雀、野兔、山鸡等。正当他准备班师回朝时,忽然有一只狼闯入他的视线,这使他激动不已,对准那只狼拉满了弓。老猎人曾经说过,真正的猎人都要打一匹狼来显示自己的水平。可他马上扫兴极了,因为他发现这是一匹萎靡不振年老的母狼。本来沮丧的他想放弃,但他还是想,打一只狼就是好样的。于是就把箭向那只狼射去,可箭只射在狼的前腿上,狼一惊,带着箭伤向前逃去,小伙子紧追不舍。狼逃着逃着,竟逃到悬崖上了。小伙子步步紧逼,把狼逼到了悬崖边上。正当狼绝望时,突然认出了小伙子眉毛上的那颗黑痣。顿时它表现出久别重逢的喜悦,狂热地扑向对方,想要拥抱对方。可正当它跳起来时,一支箭却洞穿了它的胸膛,使它直挺挺地倒下悬崖,在它掉下悬崖的一瞬间,它嗷叫了一声,饱含慈爱和欣慰,却没有半丝抱怨。正是这声嗷叫,使小伙子愣了一下,勾起了他对往事的记忆。当他明白一切后,疯狂地用弓狠抽了几下马臀部,马嘶叫一声,载着他奔向悬崖。“妈妈!”这是他第一次喊,也是最后一次喊狼妈妈。这洪亮的声音将会永远在悬崖里回荡、回荡……
读完这个故事,我感慨万千,同时更为《百年百部》这套书之好感到震惊。虽然我还没有读完,但它其中的一本书中的一个故事都写得栩栩如生,让人觉得身临其境,便可知其一整套书的魅力是深不可测的。“《百年百部》真不愧是一个世纪的文学瑰宝啊!”这句话是我发自肺腑之音。希望听完我对这套书的介绍后,你也会感受和理解到这套书的引人入胜之处及其精华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