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相信任何人》是英国作家s.j.watson(沃森)的处女作,全书是以日记的方式呈现的。小说中主人公“克丽丝”是一位失忆患者,她每天醒来都会忘记之前的一切,而她的过去就会由他的丈夫“本”来告诉他,接下来的事她可以记得,直到她再一次进入梦乡。后来,有一位叫“纳什”的医生建议她记日记。她慢慢的把她丈夫告诉她的以及她脑海里出现的记忆碎片记了下来。她每天读着日记,慢慢的他发现了一些矛盾,她为什么会失忆?她以前是干什么的?她和他丈夫的故事?她儿子“亚当”怎么死的等等。在发现她丈夫说的跟日记本里面内容不一致时,她产生了怀疑。随着记忆碎片的增多以及医生的治疗,让他对丈夫越来越不信任。故事逐渐推向高潮。直到她丈夫发现日记本,并打她。慢慢的她朋友“克莱尔”以及医生都对她丈夫产生了怀疑,直到最后她被她丈夫又一次伤害,真相终于大白。
原来她所谓的丈夫,其实是她的情人“迈克”,而她真正的丈夫在她发生事故以后选择了离开伤心地,她儿子也没有死。之所以会失忆是因为她决定跟她情人迈克断绝关系,而迈克却不愿跟她断绝关系,于是以她丈夫的名义约她到海边的宾馆里面,在她执意要离开他的时候,迈克对他下了狠手,于是她失忆了。他丈夫本照顾了她多年,却不见好转,于是把她送到了疗养院,经常去看她,但时间长了,本发现她根本记不得他,他压力很大,于是选择了离开。最后迈克以本的名义把她接回来了,并以本的身份与她居住在一起,直到知道她知道真相,他又一次打了她,并且将她的日记本后面几页撕掉,又一次带她去曾经的那个宾馆。在那里,她的记忆碎片再一次让她明白了些什么,趁迈克离开的时候,她在迈克的包里发现了撕下来的日记,她明白了真相。于是迈克再一次用强力,跟她讲清楚,并告诉她真相,将她绑起来,当面烧掉她的日记本,由于不小心,被子着火了,于是一场大火将迈克烧死,而她也受了伤,这是她朋友和儿子赶了过来,她丈夫正在赶来的路上,此刻,在送往医院的路上,她记起了一切,她失忆症好了。
似乎每次一做到电脑旁,都不知道第一句话要怎么写。
怎么说呢,今天的情绪还是很多的,但是身体又不是特别的舒服,也许是这两天没有好好休息和没怎么排泄的原因,一天都感觉晕晕沉沉的,特别是到晚上,孕吐非常明显,也吃不下东西,前两天明明没有什么感觉,还因为自己是反应不大的孕妇暗暗窃喜来着,看到真的不能高兴的太早,出来混早晚都是要还的!是不是啊,小乎乎,在妈妈的肚子里可不要太折腾,让妈妈尽可能的舒服点,这样你也才能好吃好喝的享受着,知道吗!不过总体来说,现在遇到的一切不适都是自己可以承受的,虽然会影响一点心情,但这是自己必须承担的,万里长征的第一步才刚刚开始,连这都克服不了,还怎么担任起照顾乎乎的重任呢!乎乎,妈妈一定能战胜自己!
今天看到一本书,也颇为感触,书名叫《别相信任何人》,本来看起前还有所犹豫,因为这好似是一部比较悬疑的书,目前只知道看过的人评价是总是怀疑身边所有的人,不过不得不承认,越是看到这样的评价,那层神秘的面纱就越想揭开!况且一想,即便是孕妇,也不至于变成只知道美好童话的白痴吧,生活本来就是多姿多彩的,况且小说就跟电视剧一样,都是作者虚构出来的,只要自身有判断的标准,为什么不能看呢!
看到现在了解到的剧情很像一部电影,叫《初恋50次》,讲述的就是只有一天记忆的女人的故事,也就是说,这个女人在夜晚睡着后,第二天起来时除了童年的记忆之外,几乎没有任何记忆,每天都要重新认识自己和身边的人!每天都像个陌生人一样在窥探自己的生活,听着是不是感到很刺激。看到现在我也深深有感悟,如果未来的某一天我们也失去记忆了,或是变得健忘,那这点点滴滴的纪录不就是最好的见证么!回想自己这么多年的生活,特别是大学之后,之所以变得苍白,就是因为没有坚持把自己的生活纪录下来。我不想让乎乎也有这样的遗憾,不想当这宝贵的岁月流逝了却什么都记不得!
所以,坚持每一天的纪录,把一天的所想所感统统写下来,这件事情必须要坚持,决不动摇!
看这本书的时候,却让我联想到日系电影。断断续续、倒叙倒叙再倒叙,给人零散的感觉。文字描述本来就容易造成意义模糊,而日记更加剧了这种现象。比方说在日记里提到“小可”,也许并不是指一个人,也可能是指一条可爱的小狗。不熟悉的人,只能从日记上下文来判断不常见名词的指代意义。但日记和小说、新闻不同,日记是非常私人化的东西,上下文之间逻辑联系可以不紧密,也没必要把故事的前因后果一一阐明。所以日记这种东西,非常不适合影视化但很适合在文字的土壤里生根发芽,开出独特的花朵。
《别相信任何人》这本书中,大部分篇幅都是女主人公克丽丝写下的日记。她为什么要写日记?因为她的记忆只能保持一天,一觉醒来,昨天的事情就再也记不得了。所以她只能把每天的事情写成日记,这样每天翻开日记,像阅读别人故事一样阅读自己的故事,然后对自己说:原来这就是我啊。由此来恢复记忆。
也许克丽丝是每天送入一拍数据,每拍都要复位一次的寄存器。每天的事情对她来说都是新鲜的——但也许正因为如此,她的日记和别人相比,显得过分详细了,甚至连每句对话都写得清清楚楚——一般人很难做到这点,顶多只是把事情描述清楚就可以了,不太可能每句话都记得。当然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克丽丝的短暂记忆力远胜常人,所以可以把一天之内的事情巨细无遗地记下来。
但我个人非常怀疑,其实克丽丝并没有这么好的短暂记忆能力,只是作者为了行文要求,写出了不太真实的日记。而这种不真实的部分,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欧美小说的写法。但
这并不影响这本书是值得一读的作品。书中的诡计,如果换成日本作家来写,大抵会写成200多页而不是300多页的小说,而且保证一样好看,所以说这本书有日系的骨,欧美的肉。
《别相信任何人》使英国作家沃森在参加完一个写作培训班后,写下的处女作,书一出版便成为畅销之作。全书以日记的方式呈现,小说主人公克丽丝是一位失忆患者,她每天醒来都会忘记之前发生的一切,而每天醒来,都会由一位自称是克丽丝丈夫的男人“本”来告诉她曾经发生的事,直至她再一次进入梦乡。20年来,克里斯的记忆只能保持一天,20年来,克丽丝每天都和“陌生的丈夫”生活在一起。
然而,终于有一天,克丽丝的朋友和医生发现了“本”的奇怪之处,克丽丝的日记本上也赫然写着“不要相信本”的字样,通过之后事情的发展,克丽丝渐渐寻找到了记忆,原来这位自称是克丽丝丈夫的人,是克丽丝失忆前的情人,克丽丝失忆后,她真正的丈夫离她,而她的情人“迈克”,出于对她自私的爱,将其带回到自己家中,并对她隐瞒了所有真相,甚至篡改事实。
知道真相的'克丽丝内心充满了恐惧和无助。一个朝夕相处,每天为自己提供记忆的人,竟然是一个自己不能信任的人,此时此刻,对于克丽丝而言,没有什么比之前迷失在空白而慌乱的记忆荒原里,困在记忆碎片里更痛苦,更难过了。庆幸的是,女主人公克丽丝虽被严重的失忆症所困扰,但她始终能保持一颗理性,怀疑的心态去看待迈克告诉她的一切,以及她自己在日记本上记录下的一切。正是如此,才能在最后发现矛盾,揭穿迈克一手为她编纂的虚幻世界,让她能重拾记忆,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我相信,每个人在生活中都有信赖的人或事,都有支撑自己价值观的一个信念。但是,当有一天你发现,长期以来你所信赖的东西是错误的、不真实的以后,你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呢,你会心中有何感想呢?可能大多数人的内心防线会轰塌,会难以接受这个事实,但连独立生活能力都不具备的女主人公克丽丝却能勇敢地去揭穿那段虚幻的曾经,去寻找真相。她的冷静与智慧令我由衷地钦佩。
整本书除了机智勇敢的女主人公外,还有那爱得疯狂、爱得扭曲的男主人公:迈克。他是一个既可怜又可悲的人物形象,他为克丽丝创造的而一切只为满足他对这个女人变态的占有,这不是爱,这是人性的自私,为了一己私欲,毁了一个女人,一个家庭,毁了自己。
书的结局,终是温暖的。克丽丝的丈夫原谅了克丽丝的不忠,甚至为妻子着想,认为是自己忙于工作而忽略了妻子才造成这件事的发生。最后,克丽丝的丈夫,儿子又都重新回到了她身边,克丽丝在经历一场噩梦后,终回到家庭温暖的怀抱。
不喜欢看小说,原因有两个,一是自己买了一本书,看小说的速度是很快的,通常也就是1—2天左右就看完了,看完之后总觉得自己买书花的钱不值得。而是因为上班原因,看书的时间只有每天晚上2个小时左右。但小说的故事连贯性是很强的,有的时候,自己知道应该睡觉了,但被一本好的小说吸引住的我本身自制力就很差,所有就不顾一切的看下去,弄的第二天的自己十分疲惫。
因为自己看小说的时候是品味不出来小说表达的另外的意味的,我太关注于小说本身的故事情节,所有现在的我依然只能简单地理解为什么《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是四大名著之三,但对《红楼梦》还是有些自己的见解的——我的意思是说,如果把《西游》、《三国》、《水浒》换成另外三本在当代有一定意义的作品的话,加上《红楼》,我认为那也是中国文学作品的四大名著。
《别相信任何人》小说本身讲述的是一个人的记忆只能维持24小时,从开始到结尾,她始终用日记本来追寻自己生活的世界的真相,直至抓住了那个造成她这个现象的凶手的一个故事,说实话看完小说之后,我非常不理解为什么这本书会在当当、京东、淘宝图书栏中名列前茅,写读后感的时候,本想按这本书的大概故事构思一个故事,来表达社会上一些群体的麻木,但刚动笔的我,便放弃了这个想法,与其说自己不想构思,倒不如说自己总想借各种理由老表达自己对社会的片面而不成熟的看法,想想自己一个处于道德至低点的人,还是不煽风点火,添油加醋为好。
因为自己看的小说少得可怜,上一次看小说还是在青少年时期,所有一下评论不具备非常大的客观性,但就小说而言,是非常成功的,作者从一开始就给读者制造了一个特殊的环境和特殊的故事情节,然后通过一个日记本开始故事的发展,故事发展中留下了很多可以供读者思考的现象和语句,但最终回到现实以后一天发生的事情确实那么的突然,故事的温度急剧上升,我本人就是在故事的最后也就是高潮部分罕有的看到了晚上将近十二点,最后故事在平稳和可供读者思考和回味中结束,我认为这是一部成功的小说,拍成电影的话,我想一定是更加精彩的。
如果一定要说出从这本小说中学到了什么,我想应该是作者的文笔,作者通过小说人物所看到的周边的环境来暗示故事的发展。这种描写贯穿全文,那些看似平常的事物和环境以及一些很平常的小事,也在无形中增加了故事发展过程的神秘感,这是非常让我佩服和应该认真学习和思考的地方。
“一本挑战你心理承受极限的小说,为你层层揭开人性的残酷真相。”一开始是被这么一句话吸引住才会接触这本书《别相信任何人》。我们身边有亲人、朋友,我在想,怎么会不要相信任何人呢?于是我翻开这本书,看个究竟。
书中主人公克丽丝的记忆只能保持一天,每天早上醒来,她都会完全忘了昨天的事——包括她的身份、她的过往、甚至她爱的人,因此她的每一天不得不都是由疑惑与惊慌开始。她的丈夫叫本,是她在这个世界里唯一的支柱,关于她的生命中的一切,都只能由本告知。但有一天,她找到了自己的日记,发现第一页赫然写着:不要相信本。而每天醒来睁开眼,一个躺在克丽丝身边且完全陌生的男人会告诉她自己是她的丈夫。几经周转,克丽丝终于发现这个自称是自己丈夫的男人竟是造成今天这个局面的迈克。由怀疑→信任→不信任→信任,再到最后真相大白,主人公内心起伏大,当相信自己可以相信身边的男人的时候,却发现了一个让自己崩溃的残酷真相。
看到最后,觉得故事也没有书名说得那么绝对,并非别相信任何人,而是不知道该相信谁,能相信谁。归根到底,是因为自己也怀疑自己,无法相信自己相信的人值得信任。
另一方面,虽然恐惧,克丽丝仍然选择面对,并坚持一个可能让自己更好的方式来极力恢复自己正常生活。她每天都翻看自己之前每天记录的事,而她能确定写下来的都是真实的吗?在不知道大脑突然浮现的画面是回忆还是想象的情况下,她又该相信什么呢?因此,她每走一步都必须谨慎小心,不能对任何一个人完全坦白。其实这是自我保护的表现。
现实生活中,在这个现实的社会中,全盘托出往往是会受伤的,但不相信任何人,是个不明智的做法。正如如果克丽丝不相信对于自己来说完全陌生的纳什医生,她无法找到自己的日记,无法让自己知道过去发生的事情,如果她不相信自己认为做好的朋友克莱尔,也许她永远不会发现每天躺在自己身边的男人原来是要杀害自己的人、是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她永远也不会再见到自己的儿子、老公。
看完之后,觉得书名确实吸引,但好像与内容不是完全相符,主人公确实是怀疑每个人,甚至怀疑自己是谁,但是她也选择性地相信他人,而真是这些信任,让她离真相越来越近。或许《别相信任何人》是指不要完全相信一个人吧。
当你不相信你身边的每个人时,其实你是连自己都怀疑了。
如果你怀疑,身边最亲近的人为你虚构了一个人生,你还能相信谁?
当时在书店中,书架上熙熙攘攘的书本让我应接不暇,而你却是书海中最耀眼的那一颗星,独特精致的封面一下子吸引了我的视线,大致看了序语发现它正符合我喜欢的那种类型的书——悬疑。每次看悬疑的书时,大脑的神经始终紧绷着,开始各种猜测故事发展情节,那种烧脑的感觉简直妙不可言。
我双手环抱着这本书,走到收银台买下了它,好了它现在是我的了。
《别相信任何人》……这名字也挺有趣的,不知道会带给我多大的震撼,我满怀期待的翻开了第一章,开始一条刺激的读书之旅。
在了解故事大致梗概之后,我越来越爱不释手了,原来女主人公克丽丝20年来,记忆只能保持一天,每天早上醒来,她都会忘记昨天的事情—包括她的身份,她的过往,甚至她的至亲至爱。关于她生命的一切只能由她的丈夫,一个叫本的人来告诉她。可但是有一天,克丽丝找到了自己的日记,发现第一页赫然写着:不要相信本。扑所迷离的各种故事情节让我怎么样也猜不到结果,而每到快高潮的时候,作者又以一个巧妙的手法转了个弯绕过去,这让我更恨不得翻到最后看结局,但又怕错过中间精彩的片段,于是我就继续往下看。
236千字的书我很快就看完了,当看到结局时,我震惊了,作者精妙的运用一种手法叙事,构建了一个令人后背生寒,出乎意料的高潮。了不起!读完最后一页,我仍然神经紧绷了好久好久。原来本根本不是她丈夫,本为她构造了虚拟的人生,可在经过种种人的帮忙之下,克丽丝冲出假象回到了自己的生活并也找回了属于自己的家庭。
整个故事像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宫,作者慢慢引领着我们在这个迷宫中不断地探寻,探寻着人性的阴暗、真诚、执着和爱。所以作者的想法并不在于只讲述一个故事,而是想表达为何要去探寻真相的心情——真相可以被掩盖,但是不允许被篡改。有时候我们也许会被别人蒙蔽、欺骗,但他们只能骗得一时而骗不得一世,人性存在着背叛,但大多时候背叛者与被背叛者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看到这里,结局似乎也明朗了,执着于真相的克丽丝了解了一切回到了家人身边,真相大白,罪魁祸首迈克不得善终。
我们要相信自己不能轻易相信别人,要看到的是属于自己的世界。
不可否认的是,如今的悬疑类小说越来越难写了,毕竟大多数题材都被前辈们反复咀嚼到毫无滋味,而读者们也被那些称之为大师的作品培养的越来越刁钻。但是,沃森的《别相信任何人》还是让我感觉到了一些新鲜,为此,我花了足足一个晚上的时间来跟随沃森走进他的故事。
沃森是个讲故事的好手,尤其在渲染气氛方面。故事讲述,一个每天早上醒来便会忘掉之前二十多年记忆的女人,在她身旁是一个叫本的自称是她的丈夫的男人,每一个清晨,本都会大致复述她为什么失忆,她是个怎样的人,她有过怎样的生活。还有一个神秘的医生,每天都会给她打来电话,提醒她记得去衣柜的鞋盒里面拿出日志本来,记下每天所能想起的事情,而那本日志本的扉页上醒目的写着——不要相信本!
为什么为什么这个医生提醒她不要相信她的丈夫。她究竟是如何失忆的,为什么那些在日志里写下的闪现的记忆总和本的叙述有出入。她是否要相信本每天为她用一些残缺的照片和语言构造的世界,还是主动的去寻找真实的自己。她很迷茫。一开始我也不相信本,我很奇怪为什么本要欺骗他位置构造一个不同的人生我也曾有一刹那以为他是因为爱她不想让她受到伤害。可“本”就确信她不会想起过去发生的一切事情的发展总是会出人意料。
其实我觉得这是本虎头蛇尾的书,不可否认的是,故事的前半段很吸引我,随着她将之前记下的日志一篇篇的展现在我眼前,故事的气氛也被作者恰到好处的控制在一种犹疑,随时充满变数的气氛中,但是随着真实世界递过来的线索越来越多,越来越逼近真相时,作者却显然开始失去耐心,太多的巧合出现,巧合的确是组成一个充满悬念的故事的很重要部分,但是,在这个故事里,巧合也来得太多。尤其是,在直面真相那一刻,凶手和被绑的受害者在一间着火的屋里,没有任何相关的人及时赶到,最后居然是凶手被大火烧死,但受害者却只受了点轻伤,拜托,受害者是被绑着手脚的!而且,作者也没有花任何笔墨来描写凶手究竟是怎样被烧死的,他只是很牵强的被烧死了!悬疑小说总是看完后还会有想不明白的地方,呵呵。
好吧,一切都是为了伸张正义,为了所谓的大团圆结局。
不过,就算这样,这本书还是对得起腰封上的那些溢美之词,也对得起我为之所花费的时间,它总是还有那么点足够吸引人的与众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