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血豺王读后感
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混血豺王》是一本非常精彩的小说,它描写了母豺达维娅与猎狗洛戛的混血儿白眉儿跌宕起伏的一生。
白眉儿的母亲达维娅虽然在临死前绞尽脑汁让白眉儿成为了豺群的一员,可惜由于种种原因白眉儿还是成为了地位低下的苦豺。两次意外的发生迫使白眉儿被赶出了豺群,它只好投奔人类,成为村长阿蛮星的猎狗。白眉儿的混血身份被识破了,它只好返回豺群,在豺群与狼群的斗争中,白眉儿打败了狼酋,为豺群立下了汗马功劳,当上了豺王。这时,阿蛮星成为了豺群的猎物,白眉儿为了报恩偷偷放跑了阿蛮星,可惜好心没好报,阿蛮星出卖了它,使白眉儿走向了死神的怀抱。
看完了小说,我真想对白眉儿说:“猎狗和豺是永远不能做朋友的,当初你就应该选择不当豺王或者把阿蛮星咬死,不应该留恋过去,结果白白送了性命。可惜,天下没有后悔药。”
故事内容很精彩,小说主要讲了在日曲卡雪山,一只叫洛嘎的猎狗和母材在一次意外中认识,生下了混血儿“白眉儿”。在竞争激烈的豺群中,白眉儿的妈妈为白眉儿扫除了生存障碍。在妈妈离世后白眉儿被豺王夏索儿赶出了豺群,走投无路下投靠了猎人阿蛮星。阿蛮星家的老黑狗用生命识破了白眉儿的豺性并把它赶走了,无奈之下白眉儿只能再次投奔豺群成了最低等的苦豺。在一次豺狼大战中,白眉儿立下赫赫战功成了豺王,可谓苦尽甘来。但最后它放了被豺群团团围住、危在旦夕的前主人阿蛮星,招来了灭顶之灾。
追寻着白眉儿的经历我看完了这本书。书中阿蛮星虽然是个人,但不得不说他是个混球,是个背信弃义的小人。在白眉儿放他走后,叫他不要说出豺群的老窝,但他不把动物放在眼里,出卖了白眉儿,灭了豺群这就是白眉儿,如果我是书中的天神,一定会把他用雷劈死。
它具有豺的凶残,敢在母豹鼻子底下枪豹崽;它具有狗的忠诚,作为阿蛮星的猎狗,它忠于职守;它还具有人的善良,将弱小的母豺放在第一位,还义无反顾救了阿蛮星。作为这三种矛盾的混合体,白眉儿无法在残酷的自然和社会中生存,最终走向了灭亡。
一只半豺半狗的“豺狗”能在人类家庭里呆上一年,他还当上了豺族的王位,等一系列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在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混血豺王》中,书中动迫紧张、一环扣一环的情节令我久久回味。
他讲述的是一只血管里流着豺血和狗血的动物白眉儿,凭借着它与狗相似的模样和能学着狗叫,所以能在人类家中立足,扮演着猎狗的角色。它精湛的捕猎技术使它得到全村人的赞赏,但却令另外一只猎狗——黑虎的妒忌与仇恨。猎狗黑虎妒忌于白眉儿是因为白眉儿不但抢走了它黑虎的狗王荣耀,黑虎还发现了蹊跷,白眉儿很有可能就是人类的仇敌豺。最终,黑虎以豺的捕猎手段——掏肠子结束自己的生命从而陷害白眉儿,迫使它重返森林。在豺群中,它凭着自己的勇气,与狼王搏杀,力挽狂澜。从地位低等的苦豺变成了豺王。但最后死于猎人的枪口下,
白眉儿的胆魄令我震惊,为了拯救豺群,英勇与身材和智慧都高出自己的狼搏斗;再被猎人抓到后,它曾经当狗时的主人阿蛮星想救它,谎称他是狗,但白眉儿放弃了,,以豺的身份死去。
我觉得这本书之所以扣人心弦,是因为作者对于动物的心理描写很多,能形象反应动物的心情,增加文章紧迫感,推荐大家读读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白眉儿,这个名字很奇特,可以说它是一个混血儿,有着猎狗与豺两种动物的血,却处处使人震撼,也许这就是它的特点吧!白眉儿总是面对着生与死的抉择。
在一个山林里,住着一条猎狗与它的主人阿蛮星,猎狗白眉儿温柔乖巧,深得主人喜爱,可当他被老黑狗诬陷后,主人把他逼得走投无路,他又被赶回了豺群,开始了他新的生活。经过了各种磨难后,白眉儿成为了有名的、被拥戴的'豺王,这是何等高级的荣誉,白眉儿当然抵挡不住这样的诱惑。可即便享受了,也是痛苦的,谁都知道豺与猎狗是不同共戴的天敌,终于,在一次人与豺相斗的时候,白眉儿失去了身份,成为了猎人的盘中餐。
白眉儿这个与别人相斗,而放弃自己救出幼豺的混血豺王,是人们心中的象征,人们打败敌人的勇气,是未来的英雄,是因为它勇敢、机智、有胆量,当然也是真正合适的豺王。可正因为人类,他丧失了自己的身份与地位,丧失了爱,丧失了生命与未来,难道这不感到痛心吗?人类几乎不可以和白眉儿相提并论,因为他远远的超出了人类的思想、行动,也只不过是它心中的手下败将,至于人类打败白眉儿的事实,它当然不是想死,只是活着没有意义罢了!
白眉儿是一只豺,事情都从他身上发生。白眉儿因犯错被赶出豺群,它就在当一条的猎狗,却得到了阿蛮星家老黑狗的嫉妒,最终因为老黑狗的阴谋使白眉儿和阿蛮星产生误会,当了丧家犬,好不容易回归豺群,过了几天,狼害发生了,就在豺群被狼群逼得无路可走时,只能离开雪山,白眉儿却不顾一切地冲向狼王,顿时,局面扭转过来,几匹豺围住一匹狼,很快,狼别赶跑了,白眉儿也因此登王位,当豺群被困在山洞里时,兔嘴甘愿把自己当成食物给豹群吃。
我最敬佩母豺兔嘴,在白眉儿接受豺王的接纳仪式时,豺王嗅出白眉儿身上有狗的味道,眼看白眉儿要被赶出去,兔嘴猛地跳出来,站在白眉儿身上,被豺王咬断一条腿,流出的血在白眉儿身上分散了,盖住了白眉儿狗的气味。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让我感动,还有在豺群遭到狼群的袭击时,兔嘴为了保护白眉儿,牺牲了自己一双宝贵的眼睛。
我最讨厌的是豹王:他非常胆小,还不如白眉儿。他看见白眉儿英勇的对抗狼王,才指挥豹群围住狼群。而且他也很可恶,明明击退狼群的主要功劳是在白眉儿,白眉儿当上豹王是应该的,他却求他的老伙伴让他继续维持它的豹王职位,幸好老伙伴没听他的,要不然白眉儿就糟了,它失去了豹王职位,就想方设法的陷害白眉儿,但没有成功。
这就是我看这本书的读后感。
这是一本好书,我看见了这本书,它就深深的吸引着我,它就是——《混血豺王》 !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有着一半是狗,一半是豺的双重性格的人物,这也让他既做过猎狗,又当上了豺群里的豺王,他就是白眉儿。艰难的童年让他有着一颗早熟的心灵,也让他有了奇特的一生 ......
这书本中的主人公——白眉儿的很多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例如:他在帮助主人赶黄牛的时候把自己的性
命都快搭了进去,但还是拼死救了主人。对主人忠心耿耿。还有在他做上了犲王的宝座后还不忘帮助童年时帮助过他的母豺兔嘴,在群豺缺少过冬食物,其他豺要吃了残疾的兔嘴的时候他立刻站了出来帮助兔嘴解围,宁可牺牲自己也要救帮助过自己的伙伴。最重要的是他还出卖了自己的双重性格,冒着生命危险去解救小豺们,小豺得救了,但是他已经躺在了冰冷的地上长眠了。
面对白眉儿我想到了现实的生活当中,如果不是利益关系在现代社会是不可能对一个人忠心耿耿的,并且还是冒着生命危险的。在现在社会长大的我们,大家好像都变得很自私,哪怕今天我帮助了别人,以后我遇到了困难,那个人恐怕不一定会来帮助我。有些人好像只想得到别人的帮助,却不懂得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道理,这样下去,我想没有人会去帮助别人了。那我们的社会会变得很自私很冷漠。妈妈常说他们小时候的人都很诚实,很淳朴,大家相互关心,相互帮助。我也想生活在妈妈小时候那样的社会。不过那也只是想想的,我现在只有让自己努力成为一个像白眉儿一样不自私,会关心帮助别人的人。
《混血豺王》这本书是《双面猎犬》的续写。这本书写的也很精彩,抓住了动物的动作和心理活动,详细的描写了动物的特点。使读者每读一遍都有不同的感想。
白眉儿因为在第一次打猎时,捕捉到了一只珍贵的猞猁,于是它就成了主任阿蛮星的宠儿。直到有一次捕猎,它追上了一只母豺,是白眉儿的第二个母亲,因为在一条窄沟里,所以主人没有发现白眉儿以前是一只豺,但是狡猾的老黑狗识破了白眉儿的真面目。于是便想要赶白眉儿走,但是老黑狗不是它的对手,它便在自己老死前设下了一个圈套想让主人认出白眉儿的真面目。老黑狗狡猾奸诈,最终,它还是掉进了老黑狗的阴谋,它被无情的赶出了家,回到了它的埃蒂斯豺群。在一次与狼群的争斗中,豺群因为有白眉儿而侥幸打败了狼群,所有豺都拥护白眉儿做豺王,那天它荣登王位。但是有一天豺群被猎人团团围住,它们把小豺都藏了起来,豺群逃走了,当豺群回来时,小豺都被抓走了。白眉儿为了救小豺,装成了狗,成功把小豺救了回来,但是豺群抛弃了它,因为大家都知道了它曾经是一只狗。白眉儿死了,是被猎人围起来打死的,它的尾巴没有了,后腿也瘸了。
白眉儿的英勇善战和它的聪明才智使我佩服,但是我觉得豺群不应该抛弃白眉儿,因为毕竟是它救回了小豺,让这个豺群重新拥有了后代,让母豺们重新见到了自己的孩子。这样做实在是有一点忘恩负义。
上星期六,我们去新华书店看书,临走时看中了动物小说家“沈石溪”写的《混血豺王》。
回家后,我马上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故事内容很精彩,小说主要讲了在日曲卡雪山,一只叫洛嘎的猎狗和母材在一次意外中认识,生下了混血儿“白眉儿”。在竞争激烈的豺群中,白眉儿的妈妈为白眉儿扫除了生存障碍。在妈妈离世后白眉儿被豺王夏索儿赶出了豺群,走投无路下投靠了猎人阿蛮星。
阿蛮星家的老黑狗用生命识破了白眉儿的豺性并把它赶走了,无奈之下白眉儿只能再次投奔豺群成了最低等的苦豺。在一次豺狼大战中,白眉儿立下赫赫战功成了豺王,可谓苦尽甘来。但最后它放了被豺群团团围住、危在旦夕的前主人阿蛮星,招来了灭顶之灾。
追寻着白眉儿的经历我看完了这本书。书中阿蛮星虽然是个人,但不得不说他是个混球,是个背信弃义的小人。在白眉儿放他走后,叫他不要说出豺群的老窝,但他不把动物放在眼里,出卖了白眉儿,灭了豺群。如果我是这本书的作者,我一定会写他被雷劈死。